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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蘇聯考作文閱卷組組長:聯考作文,切不可失!

江蘇聯考作文閱卷組組長 康青 春原

談及聯考,有一種說法:“得數學者得天下。”語文,特別是作文,在數學面前隻好獨自向隅,冷冷清清凄凄慘慘戚戚。

此乃大誤之偏。

我們說:“得數學者未必得天下,失作文者必定失天下。”

因為,70分的作文佔江蘇聯考總分的14.6%,而且充滿變數,一旦失誤,後果不堪構想。這是我們多年閱卷的真切體會。今年,我們更要為此鼓與呼。

首先要正確審題。今年考試前夕,我們特意在《揚子晚報》上發出了如此呼吁,但是有多少人聽進去了呢?很不樂觀!匆匆地、膚淺地掃描一下考題,自以為“時尚”很簡單,很好懂,不會出差錯,結果偏偏栽在“時尚”二字上了。譬如,說“愛國主義”是時尚,對不對呢?錯了!我們的一位閱卷專家說得好:“愛國主義古已有之,源遠流長,絕非時尚;然而,當你看奧運、把五星紅旗貼到臉上時,時尚就誕生了。因為,這是一種審美行為,一種富有個性的創意,它立馬‘時尚’起來了。”多麽奧妙啊,你能大而化之對待它嗎?再比如,說“唐詩”是唐代的“時尚”,說“宋詞”是宋代的“時尚”也是不夠準確的!因為,時尚的事物一旦被千千萬萬人所效仿,一旦綿延數百年,它就不再“時尚”了。怎麽說才對呢?應當這麽表述:當初唐把律詩、絕句推向詩壇時,這種“律”、“絕”是一時之尚;後來,經過“詩仙”、“詩史”、“詩聖”們的不斷推進與提煉,它便化作了詩界之經典,光耀了世界之詩壇!宋詞亦然。當唐代大詩人李白寫“平林漠漠煙如織”、“秦娥夢斷秦樓月”時,它是別開生面的,富于創意的,十分時尚。後來,經過宋代許多詞界大腕(如蘇軾、柳永)的發揚光大,“詞”便升華為宋代之經典。從某種意義上說,唐宋兩代最“時尚”的詩人是誰呢?是李白!因為,當杜甫們大寫“律”、“絕”時,謫仙人卻“熱衷于“古風”,並且嘗試著“菩薩蠻”、“憶秦娥”之類的“曲子詞”,他才是最不安分的、最有創意的、既能化古又能開新的最前衛的人物!——多麽復雜呦,咱們的高三學生怎麽能在考場上手忙腳亂的把這些近乎學術研究的問題思考清楚呢?不能!故我們隻好投以諒解的微笑。

至于說:“小平同志搞改革開放是追求時尚”、“中山先生倡導三民主義是追求時尚”、“醫院裏遞紅包、收紅包是一種時尚”、“聯考作文廣泛練習‘話題作文’是時尚”等等,就更與“時尚”風馬牛不相及了……

“時尚”二字,太復雜了,太玄奧了,太深不見底了。作為考生,你怎麽可以掉以輕心,匆匆一瞥而下筆呢?絕對不能!隻能定下心來,認真審題,一審,再審,三審,直到基本上弄清它的真正內涵為止。

審題搞偏了,搞錯了,將是何種結果呢?根據各家報紙目前公布的“評分標準”(據說各種評分標準和答案均應“保密”,不知這些年來是什麽人把它捅到報紙上去了),審題搞錯了,最高16分;審題搞偏了,最高26分。請各位老師、考生、家長們想想:你們應不應當在此處小心翼翼,如履薄冰、如臨深淵呢?

其次是文體問題。考前我們已經說了,高三學生寫議論文多為“公理”、“常理”、“大道理”的機械陳述,讀來令人困倦。應當提倡寫中學生自己日常生活的“記敘文”,道出自己的酸甜苦辣和喜怒哀樂,而且要“原汁原味”。然而,今年依然是應者無幾!當然,這與“品味”二字有關。“品味”,說得白一些,就是談自己對“時尚”的“看法”,寫作天平傾向于“議論”。但是,隻要你平時(從國中一年級起),認真地、刻苦地、熱情地練習“記敘文”,你即使面對“品味”這樣的考題,也依然可以寫出切合題意的、生動新鮮的“記敘文”來。今年優秀作文中不乏記敘佳作,即是明證。至于“議論文”,我們在考前的《揚子晚報》上說過:要機智一些,要設法採用巧妙的、牽一發而動全身的“由頭”,要瀟灑一些,要潑辣一些,等等。可惜,6月4日說的話,不可能在6月7日立即生效!我們隻能扼腕太息。怎麽辦?我們懇請下一屆考生讀一讀6月4日《揚子晚報》上介紹的優秀議論文《沒有了妖魔的取經之路》。這是同齡人臨場寫出的精彩之作,很有借鏡意義,用某省今年的聯考作文題說話,就是:你踮一踮腳,就可以摸得到,就可以摘得下。親愛的高中語文老師們,你們能不能擠出一點時間來,幫助自己的學生“品味”一下這篇優秀議論文呢?

寫這篇小小的“評介”文章,心中充滿了各種滋味,甚至有一種“悲壯”的意味。但是,借用魯迅的話來說,即使不是我們,將來總會有記起這些、再說這些的時候……

品味時尚

那是怎樣的一種感覺,就像飛鳥劃過整個頭頂,就像牧童吹著那悠長的笛,就像整個山坡開滿了鮮艷的花卻又迅速枯萎。我知道憂傷與寂寞又一次佔領了我的心房。

自從于偏僻的小村考到這個繁華的城市,我不止一次感到寂寞。本以為開了花就會結出碩大的果,本以為下過雨就會有彩虹,本以為走出小村前路就會平坦無阻。這麽多的本以為蘊含著我對于未來生活的無限希冀,就像火紅的鐵塊經現實的冷水一淬又變為了冷色。我在這個城市的學習並不很順利。

同學們都很好,隻是我總是感覺自己像個異類。時尚的他們光鮮動人,風風火火,而我?呵,還屬于八九十年代未經造化的呢!我開始冷靜地觀察著,時尚原來如此:

這裏的夏天,女人比男人穿得少。同學說,“真時尚!”

這裏的青年,有些人的頭發比家裏老母雞的顏色還要黃。同學說,“時尚,帥!”

這裏的蔬菜,小瓜比村裏的肉還貴,同學說,“綠色食品,時尚健康!”

……

呦,時尚原來如此,趕明兒回去讓媽媽補丁別補了,這裏有個洞才時尚呢!說這話,我心裏有點酸,同學們有些話又現了出來,什麽“菜鳥”、“蝦米”之類的我不甚了解。

說“菜鳥”是時尚,那我告訴你,想當年我在村裏上樹掏鳥蛋、下河摸河蚌別提多“酷”了!

可這些,都是冷暖自知,他們不屑,我隻能自我消遣。每每聽到他們談論什麽遊戲球賽之類的,我都靜靜地跑開。他們的“時尚”是他們的,我什麽也沒有。

也許就不該憂傷,這些時尚又與學習何幹呢?即使外表老土,心靈時尚就夠了。

想到這裏,我又釋然起來。時尚不過如此,經過我細細品味,還是咱們原先農村好啊!

“農村生態遊”已成時尚,我估計我以後也就成時尚了。所以品味時尚,毋須憂傷嘛。

作為一個少年,我相信未來也許是最真的、最值得追求的“時尚”吧!

如此一番,品味時尚,頗有收獲。

〔簡評〕

這是一篇充滿機智和才情的優秀文章。作者以“鄉下人”的身份,用滿含迷惑、憂傷、自信的眼光來審視、“品味”城市中光怪陸離的時尚,在城市和鄉村、文明與落後兩個互為參照的世界中,表達了自己對時尚的感覺和理解。文章語言優美純凈,排比的修辭手法運用得比較自如。(潘大春)

品味時尚

樓主:各位帥哥靚妹們,在下今日又出糗了,當我漫步在樣園的林蔭大道,獨自一人孤獨惘悵之時,忽有一身影從眼前掠過,抬頭,一雙特步板鞋,一條嘻哈運動褲,一件寬松t恤衫外加一頭飄逸長發,不正是我同宿舍的好姐妹嗎?于是我用光速飛奔到她身後,照準後腦勺就猛地把她的頭摁了下去,結果,那人一臉驚愕,轉過頭來,我被霹靂到了:認錯人了,真是糗大了……

一樓跟貼:唉,沒辦法,現在走在路上的小青年都一個打扮,你這樣的“驚歷”我深有同感。現代人都愛追求時尚,看到哪個明星穿了碎花短裙、牛仔短裙、熱褲,走在路上個個都打扮得跟拍偶像劇似的,我被雷到了。另外,前些日子陳冠希的“艷照門”事件餘波不平,又引起了一股“門熱”,不管是娛樂圈的“魔術門”還是政治領域的“貪污門”,都產生了“蝴蝶效應”,除此之外,似乎給明星的冬粉團命名也成了大家的熱門,比如李宇春的玉米們,張峻寧的檸檬們,韓庚的庚窩們等等,不勝枚舉啊……

二樓跟帖:樓上的,話不能這麽說,像我身邊就有著一批不盲目跟風,特立獨行的人,現代人是講究時尚,像現在我們說的“囧”字就引發了不少爭論,很多網路語言也都風靡全球,當時尚成為一種潮流,我們也不能跟著別人亂鑽啊!王菲穿燈籠褲是好看,可是一些稍有贅肉的歐巴桑們也不能覺得自己不穿便落伍了,就毫無顧忌,也穿在身上,多不合身啊。在21世紀缺的是什麽?異類嗎?不,是創新,周傑倫一開唱,時尚風與傳統風相結合的熱潮便席卷而來,他的唱腔更是成了一種時尚,還有,劉謙也憑著自己不同于他人的魔術表演風格而引發了另一種時尚……

樓主回帖:多謝各位光顧,本主讀罷兩位高見,確是深有感觸,如今各種時尚層出不窮,其間美與醜、雅與俗、好與壞交錯雜陳。創新與模仿永不停息地互動,有些時尚如過眼雲煙,有時時尚會沉淀為經典,像前幾日央視播出《傾城之戀》後又掀起一股張愛玲熱,如此可見,時間自會證明一切,在我看來,時尚隨時代的變化而不斷發生變化,經得起時間考驗的方為“尚”!

〔簡評〕嘈嘈切切,而又暗寓安排,在錯雜紛亂中凸顯“主旋律”乃本文用心之所在。繁雜的“時尚”評點中,以“時”考“尚”,足見作者之立意。

品味時尚

--白雪

當人們的血脈中奔流著各色汽水飲料時,似乎再有喔沒有一杯香茗高山流水般詩意地流淌的蹤跡。

當人們恣意地將頭發燙染得卷曲蓬松,五彩斑斕時,似乎大家忘記了自己原本擁有一頭烏黑亮麗的的秀發。

當人們開始將衣服穿薄,甚至“衣不蔽體”、奇形怪狀時,似乎特立獨行成了時代的標簽。老祖宗的含蓄之美漸漸讓步于時尚裝扮。

當人們以車代步,進入了電動馬達四輪的新紀元,似乎很少有人在月亮下閒庭信步,邊走邊欣賞,感受城市霓虹下最溫存的擁攬。似乎沒有人用腳步去丈量腳下的土地,感知生命的重量與自然的厚實。

當人們用電郵、用短訊、用影片支起了整個地球村,網住了這個偌大的城市,似乎人們丟失了驛寄梅花,魚傳尺素的期待與盼望。鴻雁飛過,絲毫沒有等待的不安與渴望。咫尺與天涯丟失了那份如同生死別離般的重量。

當人們開始流行在飯店吃年夜飯,一家人聚在喧鬧的酒店大廳時,人們似乎沒有發現少了一份緊密,少了一份擁擠的溫馨。沒有了忙忙碌碌的籌備,便少了互相幫上一手的暖暖之語。沒有了鍋碗瓢盆的鏗鏘交響,便聽了過年的“滋味”。隻是吃頓飯,那還何需在外遠遊的人風塵僕僕地趕回嗎?

當人們在電視前津津有味地觀看著“快女”、“快男”等一系列選秀節目時,時尚的魔力將戲曲民樂從人們的耳朵裏驅逐出境。

當人們的手中隻剩下一些浮誇虛假的“青春文學”時,海子的眼淚便成為他們炫耀自己“博學”的家珍。而那些關于生命與愛的性靈,便被巨大的商業浪潮湮沒在泛黃的紙上。

當人們再也沒有閱讀經典的習慣之時,這個由時尚照亮的世界是否會透徹明亮?

我們,義無反顧地沉浸在時尚的大潮中。

我們,也在義無反顧地遠離經典傳統之美為我們鋪設的沙岸。我們,隻能無助地掙扎。

品味時尚,卻有一絲苦澀,我不知道,那是否是我們日漸空虛的心靈,在未來流下的一滴淚水。

〔簡評〕

文章以“當”字一氣貫註,把現代時尚與經典傳統強烈而鮮明的對比凸現出來,流露出時尚所取代的深深嘆惋與感傷。作者把“品味”時尚品出的苦澀詩意地表述為“我們日漸空虛的心靈在未來流下的一滴淚水”,一種頗具憂患意識的人文情懷,洋溢在文字間。(雷雨)

品味時尚

去年的現在,我在上海黃埔江,經不起旅遊宣傳手冊上“江楓漁火對愁眠”的誘惑,爬上了一葉扁舟。

“現在最流行這個了”,漂亮的導遊說,“大城市裏就興這個,復古嘛。”

搖搖晃晃的小船上覆蓋著一頂編織的棚,遊人就坐在裏面。棚裏貼著一張列印紙:30分鍾50元。導遊見我盯著紙看,不無得意地說:“我們的團員隻要30塊錢,1分鍾才1塊錢。你看這意蘊。”

意蘊,船頭的老人在搖槳,沉默地重復這急切的動作,我走過去也不回頭來看一眼。而走進時才發現,老人的白汗衫上露出的標簽赫然寫著:madeinchina。原準備與老人搭訕的,也隻好悻悻地回到船艙。

船繼續在江面上晃蕩,隔著晨霧依舊能看到這繁華的上海。高樓屹立在霧間,消失在雲尖,好象在得意地訴說什麽。而不遠處駛來一坐不大的輪船,飛快地開遠,隻留下一道巨大的水痕,讓我們的小船顛得更厲害。

而這所謂的“復古時尚”,在這繁華的城市面前,卑微得一如這搖槳的老人,一言不發,格格不入。

從上海回來,又到媽媽的老家逗留了幾天。那是個沿海的小城鎮,混濁的黃海打小鎮邊起伏,卻承載了整個小鎮的一切衣食住行。

我來到海邊的時候是傍晚,潮水不安地咕咕冒泡。恰好媽媽遇到她的舅阿公,便叫我爬到他的船裏玩一會兒。這是隻極老的木船,船沿高高地圍著船膛。舅阿公和我一並爬進來,讓我坐在小凳上。船裏有一張綠色粗繩編織的網,也許是在海水裏泡久了的緣故,已經快成黑色了,但仍散發出陣陣腥味,魚鱗也粘在上面。“待明天再熱些就禁捕了,那時候就不能下海啦。”舅老爺說。

老人的兒子也來了,他是在海上開快艇的。10塊錢坐1次的快艇可以讓你在海上飛快地打旋,驚險卻有趣。這是這個小鎮上最有趣的遊戲。白天很多漁民的孩子會花上10塊錢在海上刺激一把。老人力勸我也坐一回,說不會收我的錢,我卻因恐懼不敢一試。這小鎮上的“時尚”,是那麽的驚險,弄不好就會翻船。他們沒有更多的錢來構建更安全的遊戲,隻能在這海上嬉鬧一回。老人也很無奈:“這有什麽辦法,開這玩意兒來錢啊!”

不一會兒又有人來乘快艇。看著快艇離我們的老木船越來越遠,開始不停地急轉彎而激起一陣陣白浪,又想起上海那“復古的時尚”,不知為什麽,心裏涌上一陣無名的酸澀。

而這兩種時尚下,又有著怎樣的我所看不見的落差?

〔簡評〕

尼採曰:一切文學,餘愛以血書者。此文乃以“心”寫者。從“世相”之下,審視“人心”,從“意蘊”中窺見“真相”,作者始終投入了自己的“真情”、“真意”乃至“真魂”。“扁舟”與“快艇”,都市與漁村的“時尚”之間,存在的是何種“落差”?作者似乎沒有說什麽,似乎什麽都說了……(何永康)

品味時尚

(一)

“一代不如一代!”九斤老太憤憤地小聲嘀咕著,一邊不自覺地又朝右邊小木椅上忘我擁吻的情侶瞥了一眼,便像犯了罪似地收回了目光。

伊眼見著街頭閃爍的標語——“情侶街,品味衣,品味時尚,有愛大聲喊出來!”伊嚇了一大跳,慌忙朝出口走去,喃喃道:“品味啥時尚?我們那時啊,挑開頭蓋才知道新娘啥模樣啊!真是一代不如一代!”

(二)

九斤老太是怎麽會認字的呢?哈哈,自從孫女七斤在城裏當上了《品味時尚》雜志的主編,九斤老太便經常來城市探望。七斤本想給老太報個老年大學,把老太嚇了個半死,伊連忙擺手:“男男女女共處一室,都是有孫兒輩的人,怎麽行呢?哎,真是一代不如一代哪!”好在九斤老太耳聰目明,七斤便教她學字念報,本看在伊很用心,便準備將最新潮的“火星文”一並教授給老太。卻不料九斤老太臉上的皺紋都擰在了一處,撇著伊的癟嘴罵道:“祖宗之字不可亂改,我們那裏誰敢亂改?哎,真是一代不如一代!”

(三)

這天,七斤沒事做,便從口袋中拿出《品味時尚》雜志,嚷嚷著要給九斤老太念一段文章。

老太的癟嘴鼓了鼓,終沒叨咕出一句話,便坐下聽孫女讀。

“38度的陽光溫柔地在我微閉的睫毛上跳躍”,七斤聲情並茂地讀著,又不禁自我陶醉地閉上雙眼。“啥玩意兒?”九斤老太幾乎覺得自己耳杯了。

“我的嘴角上揚,不禁定格成43°的微笑”,七斤自然不理會老太的問題,繼續半讀半誦。“瞎折騰!”老太不屑地聳了聳肩。

“空氣中彌漫著78°摩卡或68°卡布奇諾的芬芳……”七斤略略不舍地放下雜志,期待著伊的誇贊。聽得一頭霧水的老太,看著孫女的眼神,局促不安起來,想了半天,還是將口頭禪涌了出來:“哎呦,一代不如一代哪!”

“什麽什麽呀!這叫‘小資文’,這叫時尚,教您品味時尚你都不會!”七斤臉上露出不屑的神氣。

(四)

“阿麼!您太時尚了!城裏現在都流行吃您那種玉米窩窩頭,拎你那破蛇皮口袋,尤其是您那句‘一代不如一代’,火了!火了!”七斤興奮地在電話裏嚷嚷,“您現在有空教我品味時尚啊!”

九斤老太臉上露出不可置信的神色,望著破舊瓷碗中的幾個硬面窩窩頭,又浮想到七斤衣服上故意張開的破洞洞,本想罵句“真是一代不如一代”,忽地又想到這又成了時尚,伊覺得不合身份,思來想去,一句話也說不出,便默默掛了電話。

伊失了神,心理叨咕:品味時尚,真是……

[簡評]文章憑借“九斤老太”生發出意趣橫生的故事,善于反諷。驚看街頭“時尚”,難舍老年“時尚”,不解文學“時尚”三個片段,著力描繪“不合時宜”的“九斤老太”的鮮活形象。文末出人意料,“守舊”的九斤老太太竟成“時尚”,賦予了“一代不如一代”這經典語言在當今時尚中新的深刻內涵。文章扣題嚴密,構思精巧,語言幽默風趣,人物形象栩栩如生。含蓄的結尾讓“品味”之意餘韻悠長,發人深思。(薛明德)

品味時尚

孔子的那幫門生編了《論語》,老子的門生見了,趕編了《老子》。一來二往,漸漸地,隨著歷史洪流,《荀子》、《孟子》等書陸續出場。圖書市場日漸火爆,不管什麽聖人或是庸人都能寫本《*子》,以至于秦始皇焚書那會兒忙了好長一段時間。現如今,中國倒是出現了這樣一種局面,上不了好大學,寫書啊!那不是一姓蔣的被清華錄取了嗎!

中國寫書的人特多。主要分為作家、詩人、小說家、官員、學生、老師……以及罪犯、、乞丐等等。

我想這年頭寫書是種時尚。

當年明月寫了本《明朝那些事兒》,賣得特火,腰包鼓鼓的。許多人眼饞了,不就是把《明史》給翻譯成白話文嗎?那咱也會啊!于是《漢朝那些事兒》、《宋朝那些事兒》相繼粉墨登場。談史倒是一種時尚,但沒人去讀真正的史書。總覺得文言文太深,然而這麽深奧的文言文被他們翻譯之後,還具有文化意義嗎?難不成到咱孩子那輩時,李白、杜甫的詩也翻譯成現代的?這種時尚,是對文化的污染。

那些寫書的“家”都特傷感,噢,不!叫做“明媚的憂傷”,偶爾還會“放肆地微笑”。那些寫書的,稍狂的號稱不進作協,即使進去也要當主席,然後下一秒將作協解散;不狂的以至于不敢說自己是作家,隻是自稱為“小說家”,特別沒自信。估計當年他的情書也是當小說寫的;狂的不得了,卻又藏得很深的,進入作協,當上了副科級幹部,儼然是一個“文化商人”,還辦雜志,辦比賽,整一幫穿著開檔褲號稱作家的大孩子當評審。

我想那“文化商人”真算是“文化傷人”,化文字為利劍,將萬千學子刺倒在文化殿堂之中,並且從中大獲金錢,榮登文人富豪之榜。真是春風得意啊!但小心你寒風吹徹,凍死路邊!我看過那本《最小說》的某期,其中內容無非早戀、逃課、叛逆、打架、抽煙……哥們,能不能整點別的,咱江蘇聯考試卷上都說了:由于青少年心智未成熟,好奇心又強,對事物缺乏分辨力,容易被大眾媒介中的不良信息誘導,從而產生思想上,行為上的偏差。您大人大量,少賺點錢多積點公德。然而,當你的《小時代》發行之時,十萬冊三天結束,可見,思想上,行為上有偏差的人還是很多。

咱這文章由于思想覺悟不高,很多內容都是個人觀點,估計非得零分不可了,不過咱不怕,考不上大學,咱也寫書去!

[簡評]嘻笑怒罵成文章,看似尋常見奇崛。收尾之處,放誕恣肆而能“反戈一擊“,足見才思,足見膽量!(駱冬青)

品味時尚

——北京與上海的對話

背倚燕山,傲視四方,有著君臨天下的大氣,這是北京陸地的盡頭,大海的起點,這是上海.當國人都羨慕這兩座城市時,他們卻在互訴衷腸.

"海弟",每天你註視著揚子江從腳下浩浩蕩蕩流入東海,迎著海風欣賞從海平面下升起的朝陽,夏天到沙灘上避暑,冬天不心穿羽絨服,夜晚的你不會孤獨,外灘璀璨的燈火將伴你至天明."

"京兄",早晨你會在鍾樓悠揚的鍾聲裏醒來,閒了提著鳥籠到公園遛一圈,累了到老舍茶館品一杯香茗,倦了到戲院看一出<定軍山>,黃昏到天橋看一看雜耍,伴著"冰糖葫蘆"行雲流水般的吆喝聲,倒也生出十二分的韻味.

"隻是,我沒有陸家嘴那樣多的高樓,沒有那麽多的豪華跑車,沒有你那樣時尚.我隻有古舊的四合院,破舊的三輪車,人們為了追求時尚,把四合院拆了開一間麥當勞,星巴克,把三輪車扔了換成冒著黑煙的四輪怪物.急功近利的人們,沒有發現我骨子裏濃濃的京味啊!"

"京兄,其實你那京味便也是時尚啊!想來奧運會後,中國風席卷全球.那舞動的"京",在鳥巢裏幻化成翩躚起舞的仙女,飛天起兮,舞落碎瓣,'京'幻化成了翟志剛的"飛天"服,成了中華民族探索的不竭動力.傳統文化走在神州前沿,引領著我們前進,不也是一種時尚麽?"

(北京頷首思索)"而我,眾所周知小弟無悠久歷史,卻有著令人稱道的時尚.而人們批評我隻顧吸收別人的時尚,空有浮華的外表,少了自己的根基."

"海弟,看那外灘萬國風情的別墅群,正是你兼容並包的象征啊!'海納百川,有容乃大',你用這寬廣的胸懷接納了多元文化,不也是一種時尚嗎?"

"對呀,我們都在品味著自己的時尚,為何還要在苦惱中不能自撥?"

"應該提醒人們,我們都有著自己的文化,品味著自己的時尚,切不可舍近求遠,失掉自己的特點!"

北京奧運會將北京展現給世界,上海世博會期待世界融入上海.

一南一北的兩座城市,品味著不同的時尚,卻又攜手發展,演繹著明天.

[簡評]

此文寫得比較"大氣".京兄海弟互訴衷腸,評說中國最有影響力的兩座大城市的"時尚".作者巧妙地動用擬人手法,構思別致,引人註目.文章視野開闊,內容豐富充實,兩座城市"時尚"的特征,底蘊與演進,在對話中得到了準確而精彩有展現.語言比較老到,富有情感,用詞造句相當得體.

品味時尚

我最大的夢想就是買阿瑪尼回家當抹布使。阿瑪尼,時尚吧?世界頂級十大奢侈品牌之一。于是,時尚成了啥?成了隻買最好的,隻買最貴的。

于是,我給這種品牌時尚下個定義,時尚的本質就是綁架女人的頭腦,然後索求男人的腰包。因為女人嘛,就最懂這種時尚,且最愛時尚盛開的兩種“花”:一種是有錢花,一種是盡管花。

女人之所以稱為花,其原因有二:一是花,會花錢;二是花,花會凋謝的。

于是花期一過,這種時尚之花就凋謝了。別怕,時尚的大觀園裏的花兒趕著趟呢!

我聽見花開的聲音了,超級女聲想唱就唱,而且唱的這麽響亮,唱響了大江南北,紅遍了兩岸三地。于是,唱之時尚出現了。隻要有了pk台,報了名,上了台,是騾子是馬都敢拉進去叫喚。聽的人嘖嘖贊嘆:這真是天使的聲音。我問問你,天使的聲音,你聽過這天使的聲音嗎?

于是,這種唱之時尚我也給下了定義:愚者自愚,娛者娛人。

還有,我補充一點,這種唱之時尚還附帶了一個時尚的小產物:爆炸頭。現在進理發店,說我理一個板寸,或剪一個“莫西幹”,理發師不笑得滿地找牙才怪,他笑你老土,然後給條時尚的建議:來,咱們理一個流行的超女頭。瞧,多時尚。

頭之時尚,我也賜個定義:腦袋裏的東西越來越少,腦袋上的花樣越來越多。

忙忘了手了,忙忘了手了。手現在也是一種時尚呢!手之時尚,地球人都知道,不就是部落格嗎?不就是揮一揮手,不帶走千萬點擊率嗎?

甭管是草根部落格,還是明星部落格,寫著寫著,就思念起文學。這裏嚴重警告一下,部落格不是文學,部落格要是文學,作協該不幹了,那一天該得進來多少作家啊!杜拉斯說:寫作,是一場暗無天日的自殺。我覺得,自殺未免太奢侈了。因為這世上滿是生了病卻不想死的。我說寫作,其實就是使屁股適應椅子的藝術。至于你那部落格,至多也不過是個時尚的現象,乳名叫博之時尚。

于是這種博之時尚我還給配個定義:就是把所含口水成分差不多的人集中到一個圈子裏去吐。

買之時尚,唱之時尚,頭之時尚,博之時尚,咱們也品出了那麽一點味出來了,剩下的,就是咱們自己去消化了。記住,品味時尚,所謂的時尚,可以咀嚼,可以回味,但萬萬不可以下咽,就像嚼口香糖!

〔簡評〕作者用調侃的筆觸、俏皮的語言,將“品味時尚”這樣的嚴肅話題寫得輕松灑脫且意味深長。

文章開頭便出語不凡:“我最大的夢想就是買阿瑪尼回家當抹布使。”好生氣派!文中,作者對“買之時尚,唱之時尚,頭之時尚,博之時尚”所下的定義也令人叫絕,值得玩味。可見作者的“品味時尚”功力十分了得。

結尾處“記住,……所謂的時尚,可以咀嚼,可以回味,但萬萬不隻下咽,就像嚼口香糖”,寥寥數語,耐人尋味。張雨仁

品味時尚

品味位時尚,讓我們從“頭”說起。

小時候,最時尚的發型是平頭,那種發型讓人看起來精幹、聰明。到了理發店,跟理發師傅說一聲:“就剃那個最時尚的!”理發師傅二話不說,在你頭上操家伙推來推去那麽幾下,一個清爽爽的平頭就“新鮮出爐”了。走在大街上別提多瀟灑。

時尚如同七彩屏,轉瞬間,就變成了它的色彩。

平頭漸漸退隱,分頭則一下子涌現出來。大街小巷,隨處可見“時尚一族”,他們走著走著就突然那麽一甩頭,讓那時尚的分頭分明出來,炫耀著。這功勞恐怕還得蓋于當時流行的港片吧。周星馳、劉德華、亦或周潤發時不時一甩頭,亦或時時一陣風吹來,分頭前的發梢飛揚,對應著一張張帥氣的臉龐。嘖嘖,那個帥呀,那個時尚呀!于是眾多“平頭”蓄發認明“分頭”之志。

等我上高中時,平頭、分頭早就被時尚給辭退了。

取而代之的是“毛毛頭”。

我記得初次隨同學一起去理了個毛毛頭回家後,我阿麼很生氣。倒不是生我的氣,而是生理發師的氣,她認為那個理發師可能剛剛出山,不會理發,她一定要去評評理……

我問同學,你的不也是毛毛頭嗎?又有什麽區別?他指出了細微之處。原來他的頭發時豎著的毛毛頭,直指著天,像一根根“天線”。

高三了,一團亂糟糟的頭發很是讓人煩惱,常常時幾個星期沒好好洗頭,一摸,頭屑紛飛,我們美其名曰:“下雪了”。

時尚,在高三這枯燥的日子裏。繼續煥發著它的光彩。某日,班代剃了個平頭,我們覺得他做作業時撓著平頭的樣子很酷,而且一撓那個“平頭”頓時停滯的筆又飛快起來,而且不用常洗頭。

于是,畢業照上,我們班男生全是平頭。

“頭”的時尚還在繼續,翻著以前的照片時,想著那時追求時尚的心,會不禁一笑。

【簡評】“時尚”的範圍很廣,處處都說,難免蜻蜓點水,流于掠影。這位考生很聰明,隻揀“時尚”中的“發型”變化,從“頭”說起。從平頭、分頭、毛毛頭,再到平頭,發型隨時尚變化,品味隨發型變化,故事隨品味展開。語言于幽默之中見深刻,主旨在敘說中發人深省。(蔡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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