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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場作文的合理模式——兩個主體,互不雷同

我們認為,考場上千字左右的短文是存在著合理模式的。這個“模式”可簡略歸納為六個字:兩個主體,互不雷同。

所謂“兩個主體”,就是指一篇千字內短文應由兩個各自獨立又相互關聯的主體部分構成。所謂“互不雷同”就是指這構成作文主體的兩部分,在選擇素材、組織素材與造句行文上要有變化,不簡單重復。

廣義來講,任何創造都是在一定限製下實現的;任何創造也都是在一定模式下完成的。人,是宇宙最偉大的創造,徜徉在繁華的街道,我們隻會感到人們秉性懸殊,風採各異,誰會為自己周遭摩肩接踵的同類都是軀幹、四肢、一顆頭顱,而興“八股”之嘆呢?因為隻有這種“模式”,才最適合高智慧型動物在地球的環境中生存、繁衍。

從文章本身講,我們所見過的千字文章,絕大多數也都是“兩個主體,互不雷同”的樣式,隻是未被人們挑明罷了。這不是偶然,當然更不是刻意,而是一種固有規律的反映。事物本身的多面性,文章思路要展開的需求性,都不允許單打一面;千字文的限製,時間、精力的約束,也不允許寫“九九八十一難”的“西遊”,不允許寫魏、蜀、吳三國紛繁復雜的政治、軍事、外交鬥爭。其實《西遊記》也以孫悟空皈依前後劃分為兩大部分。《三國演義》也可按鼎足三分和三分歸晉分為兩大部分;而且在三國中,魏、蜀為主,吳國為輔。這倒頗像“兩個主體”並不一定拘泥于“兩個”,但若出現第三個主體,那這第三個,倒還是以略寫為好。

“兩個主體,互不雷同”,其實是一種合理的思維樣式的反映。我們還可以拿中國古典文學最高成就的唐詩作比照。律詩自不必多說,那頷聯、頸聯,是被形式規定的“兩個主體”;絕句呢?“兩個黃鸝鳴翠柳,一行白鷺上青天”,是一個“主體”;“窗含西嶺千秋雪,門泊東吳萬裏船”,是又一“主體”。“白日依山盡,黃河入海流”,是一個“主體”;“欲窮千裏目,更上一層樓”,是又一“主體”……幾萬首唐人絕句,可有例外?律詩、絕句,相對于洋洋灑灑的《長恨歌》、《自京赴奉先縣詠懷五百字》而言,可以說是詩歌中的“小腳”吧。

請查閱一下歷年來各地出版的聯考優秀作文和競賽獲獎作文選,不敢說篇篇都是“兩個主體,互不雷同”的範例,但絕對敢說大多如此。這些作文當然不是自覺地刻意地套用、活用“模式”,隻能說它們順應了思維與寫作的規律。

“兩個主體,互不雷同”的自覺套用,可以有助于克服考場寫作常見的毛病,有助于校正自發的不合理的寫作“模式”。

考場寫作的一大毛病是虎頭蛇尾,這已經構成一種習慣性“模式”。例如寫自己第一次體驗演講,往往要從一星期前老師布置這次活動談起,歷數自己的興奮、困難、向往,寫自己咚咚的心跳,寫這位那位同學的神態各異的表演,待到終于寫到自己登台,三言兩語匆匆收場。例如1994年聯考寫“嘗試”,類似這樣的例子不乏其人:選材騎腳踏車到太行山旅行。往往要從學校發布通知寫起,接著是家長不同意自己參加,動員了爸爸,又動員媽媽,好容易過了家長關,卻過了學校的報名期限,再找這個找那個……還沒騎上腳踏車“嘗試”呢,已經寫了500多字。這裏寫的也是“兩個主體”:“嘗試前”和“嘗試”。這種思維模式似乎是學生生活處境、社會地位的反映:作為未成年人,受著呵護和監管,從小至今,要幹什麽事不說清原因大多不能過關;至于過程則很少有家長、老師過問。先想好“互不雷同”的“兩個主體”:或沿途見到的自然風光的美,社會和諧的情;或崎嶇山路騎行的艱難,同學互相幫助的溫暖;或同學們效法“環法”腳踏車賽,于是就有了平地賽段和山地賽段,有了“沖刺王”和“爬坡王”等等。主體既具,串接、鑲嵌的“裝修”工作也就容易了。

考場寫作的另一毛病是趨同從眾,于是很輕易地構成了一種離題“模式”。例如有這樣一則話題作文命題:

有人說,未來是一朵玫瑰花,要想摘到它,就必須發現它的美,並有不怕它扎手的勇氣;還有人說,未來是一片瓦藍的天空,要想到空中遨遊,就要有飛翔的翅膀和膽量。你的未來是什麽?你想怎樣實現它?請你寫一篇不少于800字的文章,表達你的想法或看法。

提示語中有著一個又一個“兩個主體”的提示:“玫瑰花”和“藍色天空”的兩個比喻;“你的未來是什麽”和“你想怎樣實現它”的兩個問題;“表達你的想法或看法”的兩個要求。但相當多的學生要從“我的未來不是夢”寫起。命題明明白白要求談“是什麽”,他非要先談“不是什麽”。這就帶來了相當普遍的離題“模式”。

當然,考場寫作還有一個毛病是幹癟無味。隻忙于交代事情的來龍去脈,卻無暇顧及作文是否血肉豐滿、花繁葉茂。把“兩個主體”中的每一事例,當成一個作文片段去寫,寫足三四百字,從一方面減輕了寫作——這項創造性思維勞動帶來的心理壓力;從另一方面,當然更容易寫得具體些、生動些,或說,可以調動、鞭策、逼使同學把作文寫得更具體、更細致。

無論虎頭蛇尾、趨同從眾,還是幹癟無味,都是思維的自發行為,是思維懶惰的表現,是創新思維發揚的障礙;“兩個主體,互不雷同”,就是以“自覺”取代“自發”的合理“模式”。同樣,“兩個主體,互不雷同”,既為合理“模式”,並且是一種思維“模式”,當然就不會是刻板僵化的教條,而必然是靈動多變的,是有多種樣式和變化的。因為任何合理的“模式”都為激勵創造而存在,它們必然不會是窒息創造的桎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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