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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大綱和新教材淺析_英語教學論文,新大綱和新教材淺析_英語教學

新大綱和新教材淺析_英語教學論文

國家教委于1988年初頒發了《九年義務教育全日製初級中學英語教學大綱(初審稿)》。在此之後,國家教委委托部分單位組織編寫面向不同地區和不同類型學校使用的九年義務教育教材,其中包括人民教育出版社與英國朗文出版集團有限公司合作編與的六·三製和五·四教材各一套;廣東省教育廳、福建省教委、海南省教育廳和華南師大共同編寫的《英語》,分為甲、乙兩種版本,甲種本為國小五年級起始,乙種本為國中一年級開始使用;四川省教委和西南師大共同組織編寫的面向經濟文化基礎比較薄弱的邊遠地區、農牧地區和山區以及教學設備較差學校使用的《英語》,共有六冊;北京師範大學組織編寫的面向全國大多數地區、適合一般水準學校使用的五·四製《英語》。1991年6月國家教委修訂了義務教育教學計畫和教學大綱,1992年4月國家教委召開教學大綱審查會議,對《九年義務教育全日製初級中學英語教學大綱》和據此編寫的各套《英語》教材進行審查、修訂和通過。從1993年秋季開始,全國國中開始執行新大綱,經過修訂的各套《英語》教材已公開出版,供全國選用。《九年義務教育全日製初級中學英語教學大綱》和各套《英語》教材的啓用標志著我國以教材為突破口的國中英語教學改革已在全國範圍內全面展開。較之原先的大綱和教材,它們包含了教育學科和鄰近學科的最新發展成果,蘊含著豐富的教育、教學理論和實踐經驗,從而把我國的中學英語教學推進了一大步。

一、《九年義務教育全日製初級中學英語教學大綱》和新教材產生的歷史背景

《九年義務教育全日製初級中學英語教學大綱》(以下簡稱《初級中學英語教學大綱》)和新教材的誕生具有深刻的教育改革和英語教學改革實踐的歷史背景。

第一,社會的發展對中學原有的課程教材體系提出了新的挑戰。十一屆三中全會以後,中學課程教材進行了一次較大規模的改革,頒發了一套教學計畫、各門課程的教學大綱並編寫出版了與之相配套的教材,在以後的執行過程中,曾進行過不同程度的修訂。那次改革與當時的社會發展是相適應的。由于當時國家經過"文革"的浩劫,急需培養出一批各條戰線所需的高層次人才,考慮的重點是在使面上大多數學校從"浩劫"的破壞中恢復過來的同時,集中辦好一批重點學校。課程教材內容主要著眼于為高一級學校輸送合格的新生,較少考慮由于種種原因不能升學而直接走上勞動崗位的學生的需要,形成了以適應升學需要為主的單一的辦學模式和課程教材體系。從現在的眼光來看,其弊端集中體現在教學內容和要求偏多、偏深、偏難。

1985年5月發表《中共中央關于教育體製改革的決定》,1986年6月國家製定並正式頒布《九年義務教育法》,提出在我們國家開始實施九年義務教育的戰略決策,提出分地區、分階段地普及九年義務教育,使每個公民都接受較好的基礎教育。基礎教育的辦學模式,是為適應升學需要,即為培養高層次人才服務,還是為提高全民族貭素服務,就成為兩種不同的教育價值觀。毫無疑問,實施義務教育的目的在于提高未來公民的貭素。近幾年來,發展學生個性,把應試教育轉向貭素教育的呼聲越來越高。這樣,原先的課程教材體系與社會發展需要和義務教育提出的目標就顯得不相符合。其一,偏多、偏深、偏難的課程教材內容,不符合普及教育中大多數學生的接受能力。其二,社會的發展需要有多方面、多層次的人才,而面向升學需要的課程教材已不能滿足社會發展提出的這一需要。因此原有的那種課程教材內容難以培養出多方面、多層次人才,也不能達到提高全民族貭素的目標。

第二,新的情勢對中學英語教學提出了新的要求。

自十一屆三中全會以來,我國的中學英語教學逐步走上正軌進入到較為穩定和不斷發展的階段。教師隊伍不斷壯大,業務水準不斷提高,中學英語教學質量穩步提高。

1978年,原國家教育部頒發了《全日製十年製中國小英語教學大綱(試行草案)》,1981年,頒發了《全日製六年製重點中學英語教學大綱(征求意見稿)》,1986年,頒發了《全日製中學英語教學大綱》。1978年根據78年大綱編寫了《全日製十年製中學英語》課本,其中國中六冊,高中三冊。隨後,根據81年大綱精神對這套教材作了修改,成為正式課本。這些大綱的執行和教材的使用對提高我國的中學英語教學質量起到了極大的作用。但是,中學英語教學質量與社會的發展也存在著巨大的差距。由于受到主、客觀方面多因素的影響和限製,中學英語教學重視語言知識傳授、忽視實際運用能力培養的現象極為普遍,致使中學生學完5-6年英語,花了大量時間和精力,但能夠真正運用英語進行聽、說、讀、寫交際的甚少。根據1985年我國15省市高三、初三英語水準調查的統計結果,若按百分數計算,重點中學高三聽能測試平均分為58.32,一般中學高三學生為45.21,扣除猜測因素後,其積分分別為48.85和29.65。調查報告指出,“總的來說,重點和一般中學的聽力理解都很低,如按聽懂70%為及格計,15省市單句理解隻有一個省市及格。"統計結果還表明,分析性閱讀理解試題及聽能測試的語篇理解部分,學生積分都很低。造成這一結果的因素是多方面的,其中教材是一大問題。原先的教材註意到了語言教學規律與思想教育之間的內在聯系,中、低年級以句型教學和聽說訓練為重點,高年級以課文為中心,旨在培養學生的閱讀能力,教學內容按字母、單詞、句子、段落和篇章的順序安排。但是,教材內容偏深、偏多,語言材料偏少;單詞的重現率較低,教學內容接直線式以句型、文法結構的體系編寫。這些問題成為阻礙發展學生聽、說、讀、寫運用語言能力的主要因素。

第三,世界性的外語教學改革潮流與經驗既在不斷地推動著我國中學英語教學改革的步伐,同時也為我們的教學改革提供了可供借鏡的經驗。自從1972年美國語言學家兼人類學家海姆斯(Hymes)正式提出"交際能力"(Communicative Competence)之後,語言學界對"交際能力"這一概念展開激烈討論,與此同時,在歐洲共同體國家中把培養學生具備交際能力為目的的外語教學變為現實的工作也在緊張地進行。這主要體現在以下三個方面。一是論述交際能力的專著不斷問世。1972年,威爾金斯(D.A.Wilkins)發表了《文法、情景和意念大綱》,範·埃克(vanEk)于1975、1976年分別發表《歐洲單元/學分體系:成年人現代語言學習入門階段》和《入門階段:學校的現代語言教學》,門比(Munby)于1978年發表《交際大綱設計》,威多森于1978年出版《交際語言教學》,1985年,哈裏蒂(Ha lliday)的《功能文法介紹》一書問世。這些著作中,有些為交際語言教學的大綱設計和教材編寫提供了理論的指導和論證,有些著作本身就具有很強的操作性。第二是從70年代後期開始,旨在發展學生使用語言能力的教材層出不窮,例如,布拉恩·阿博斯(Brain Abbs)等人編寫的《策略》(Strategies,1975),利奧·瓊斯(LeoJ ones)編寫的《功能英語》(FunctionsofEnglish,1977)、《意念英語》(Notions in English,1979),ML·瑪更等人編寫的《活潑英語》(VitalEnglish,1977),亞歷山大的《主導英語:初學者A,B》(Mainline Beginners A,B,1976),等等。這些教材的涌現標志著以培養學生交際能力為目的的外語教學進入主導性階段,並把理論化為了現實。第三是以英國為中心發展起來的交際語言教學法的體系不斷地趨于成熟,很多教學方法和技巧就以培養學生交際能力為目的的課堂教學展開了討論和探索,提出了很多有益的建議,為外語教師開展教學提供了更為直接的、具有可操作性的理論指導。

為徹底改變我國中學英語教學的現狀,在總結經驗、不斷反思、開展調查、反復論證的基礎上,一次較大規模的中學英語課程教材內容的改革從80年代中期在上述背景下逐步展開。

二、新大綱的基本特點

1.新大綱提出"為交際初步運用英語的能力"這一教學目的。

眾所周知,語言的功能在于交際,因而,學習語言的目的應該著意培養學生獲得用該語言進行表達思想、交流信息、表情達意的目的。《國中英語教學大綱》從語言的功能出發,提出義務教育全日製初級中學英語教學的目的是:"通過聽、說、讀、寫的訓練,使學生獲得英語基礎知識和為交際初步運用英語的能力,……"。"為交際初步運用英語的能力"是在借鏡國外語言學家和教學法家對交際能力的有關論述,分析國外外語教學的最新發展,結合我國中學尤其是國中階段英語教學實際情況提出來的。關于這一提法,我國學者、中學英語教學法專家章兼中教授在《中國小英語教學與研究》91年第四期撰文作了透徹的分析和解釋。他指出,"交際能力是指在真實的情景中運用外語進行聽、說、讀、寫交流信息和思想情感的能力",認為交際能力包括語言能力、社會語言能力、具有信息差距和話語能力四個部分。他在文章中分析了我國中學英語教學實踐的特點,認為我國中學英語教學實踐不具有"真正的交際活動",因而"外語實踐能力也不是交際能力,而是為真正的交際活動準備條件,培養為交際運用語言的能力",因此,他認為"提培養為交際初步運用外語的能力要比培養交際能力更為妥當"。

教育、教學活動的特點之一是指向性,即為學生完成學業後從事生產勞動,作必要的知識儲備。因此,雖然目前的外語課堂教學活動不具有情景的真實性,除了極少數場合,例如課堂上具有信息差距外,師生之間、學生之間開展的大部分活動都不是一種完全意義上的語言交際活動,然而,外語教學應盡力(事實上也隻能是)為學生畢業後或課後的真實環境中運用所學外語完成一定的交際活動創造條件。因此,不管從外語教學實踐還是從教育、教學所具有的特點來說,提培養"為交際初步運用英語的能力"無疑是正確的。

為了幫助教師轉變傳統的註重知識傳授,忽視學生運用語言能力培養的傾向,並為教材編寫者在編寫教材的過程中,更好地體現"為交際初步運用英語的能力"這一培養目標,大綱提供了一些可操作性的內容。附表中列出了30項的日常交際用語,每項目後都列出了一些要求學生學習和掌握的常用結構和句子。與此同時,大綱就如何培養學生"為交際初步運用英語的能力"提出了一些指導性的意見。在"教學中應該註意的幾個問題"這一部分中,多次提到這一問題。第一條中,大綱直截了當地提出“英語教學的任務是通過訓練培養學生為交際運用英語的能力。"在處理語言知識教學與培養學生運用英語之間的關系時,大綱提出"英語教學要著重培養學生綜合運用語音、文法、辭彙進行聽、說、讀、寫進行交際的能力……,要使語言形式與語言意義相聯系,從而使言語技能發展成運用語言進行交際的能力。"在課堂教學中如何處理使用英語與母語的關系時,大綱提到"隨著學生英語知識的成長和運用英語能力的提高,更應使用英語教學"。在考試、考查方面,大綱規定"應註意考查學生為交際綜合運用語言知識的能力。考試、考查既要有筆試,也要有口試和聽力測試。”

作者:石錫伍/溫盛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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