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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品正信希有分

【原文】
須菩提白佛言:“世尊,頗有眾生,得聞如是言說章句①,生實信②不?”佛告須菩提:“莫作是說。如來滅後,後五百歲有持戒③修福者,于此章句能生信心,以此為實。當知是人,不于一佛二佛三四五佛④,而種善根⑤,已于無量千萬佛所,種諸善根。聞是章句,乃至一念生凈信⑥者。須菩提,如來悉⑦知悉見,是諸眾生得如是無量福德。”“何以故?”“是諸眾生無復我相、人相、眾生相、壽者相,無法相,亦無非法相⑧。”“何以故?”“是諸眾生,若心取相,即為著我人眾生壽者,若取法相,即著我人眾生壽者。”“何以故?”“若取非法相,即著我人眾生壽者。是故不應取法,不應取非法。以是義故,如來常說汝等比丘,知我說法,如筏喻⑨者。法尚應舍,何況非法?”

【注解】
①章句:本指經文上的章節語句,這裏是指前一品中佛所說的“諸相非相”的話語。
②實信:真實的信仰。
③持戒:修持佛教的戒律。戒、定、慧是佛教三學,戒是為防止信徒違背佛法作惡而製定的各種規矩條例。
④一佛二佛三四五佛:一劫有一佛出世,這是說經歷的劫數還不多。
⑤種善根:佛教認為信徒通過各種修行培養自己的善性,就像種地植下為善的根苗。
⑥凈信:佛教認為佛所在的西天是凈土,所以有凈土信仰。
⑦悉:都,完全。
⑧法相、非法相:法相是太執著于佛法的表面道理,非法相是不執著于佛法的道理,但隻要有執著或不執著的想法,就還沒有達到萬法皆空的境界,所以說真正的覺悟者應是無法相,亦無非法相。
⑨筏喻:將佛法比作過河的竹筏子,意為對佛法也不能執著,要像竹筏子一樣,過了河就舍棄掉,這才是真正的萬法皆空。

【譯文】
須菩提恭敬地對佛說:世尊,能有很多眾生,聽到這樣的言說章句,而生起真實的信心嗎?佛告訴須菩提:不要說這種疑慮的話。如來應化身離開這世界以後,第五個五百年開始的末法時期,有持守戒律修福的人,對于這樣的言說章句,能生起信心,以此為真實。當知這種人,不隻是在一佛二佛三四五佛而種善根,已經在無量千萬佛的教化所在,種了很多善根。聽到這樣的章句,甚至隻要一念便已生凈信心。須菩提,如來很清楚地知道,也很清楚地看見,像這類眾生,都得到悟見如來,不可思量的福德。為什麽呢?因為這類眾生已經沒有我相人相眾生相壽者相,已經沒有無上正等正覺法相,也不能說沒有正等正覺法相。為什麽呢?這類眾生如果心存有無上正等正覺可證取,我相還在,就是著我相、人相、眾生相、壽者相,如果執取無上正等正覺法相,以為有真實的佛法讓他領悟,可以依法證得無上正等正覺,就是人相還在,人相還在的話,事實上我相也還在,也就是著我相、人相、眾生相、壽者相。為什麽呢?如果以為等正覺法是沒有的,我相、人相不可取,眾生相也不可取,而執取空無相,就是執取非法相,那麽我相、人相、眾生相都還在,也就是著我相、人相、眾生相、壽者相。所以,不應當取等正覺法,也不應當以為既然是虛幻的,那就是斷滅的,而執取非法。因為這個道理,所以,如來常常說:你們比丘,既然知道我所說的佛法如同渡筏的比喻,渡過河就要舍筏,佛法也是如此。佛法尚且要舍棄,何況非法呢?

【評析】
本章說真正悟解佛法並不容易,所謂正信希有。佛認為要完全領悟萬法皆空的道理並不容易,但又認為這種智慧一定會被人領悟,所以他說要等五百年以後才會有真正的覺悟者。前人有的解釋這段對話是“須菩提疑眾生不能生實信,故作此問,佛恐沮眾生實信之心,且告之以莫作是說”,似乎理解有誤。昭明太子給這一段加的標題是“正信希有”,不就是說“正信”即真正的覺悟暫時還很“希(稀)有”,所以要“希”望期待于五百年以後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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