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古文典籍 容齋隨筆 容齋續筆

容齋續筆·卷十一

兵部名存
【原文】
唐因隋製,尚書置六曹。吏部、兵部分掌銓選,文屬吏部,武屬兵部。自三品以上官冊授,五品以上製授,六品以下敕授,皆委尚書省奏擬。兩部各列三銓:曰尚書銓,尚書主之;曰東銓,曰西銓,侍郎二人主之。吏居左,兵居右,是為前行①。故兵部班級在戶、刑、禮之上。睿宗初政②,以宋璟為吏部尚書,李乂盧從願為侍郎;姚元之為兵部尚書,陸象先、盧懷慎為侍郎。六人皆名臣,二選稱治③。其後用人不能悉得賢,然兵部為甚。其變而為三班流外銓,不知自何時。元豐④官製行,一切變更,凡選事⑤,無論文武,悉以付吏部。蘇東坡當元赬中拜兵書,謝表雲:“恭惟先帝復六卿之名,本欲後人識三代之舊,古今殊製⑥,閒劇異宜,武選隸于天官,兵政總于樞輔,故司馬之職,獨省文書。”蓋紀其實也。今本曹所掌,惟諸州廂軍名籍,及每大禮,則書寫蕃官加恩告。雖⑦有所轄司局,如金吾街仗司、騏驥車輅象院、法物庫、儀鸞司,不過每季郎官一往⑧耳。名存實亡,一至于是⑨!

【注解】
①是為前行:這就是朝廷官製的前身。
②初政:剛開始執掌政權的時候。
③稱治:治理得非常好,得到人民的普遍贊揚。
④元豐:宋神宗元豐年。
⑤凡選事:凡涉及選舉的事情。
⑥古今殊製:古今製度有很大的不同。
⑦雖:即使。
⑧一往:前往一次。
⑨一至于是:竟然到了這種程度。

【譯文】
唐朝沿襲隋朝的製度,在尚書省設定六曹,吏部、兵部分掌銓選,文職屬吏部,武職屬兵部。三品以上的官員實行冊封,五品以上的製封,六品以下的敕封,文武官員都由尚書省奏批。兩部各設三銓,即尚書銓,東銓,西銓。尚書銓由尚書主管,東、西銓各由一名侍郎負責。吏部居左,兵部居右,這就是朝班的前身。所以,兵部的班次在戶部、刑部、禮部之上。睿宗剛開始執政時,任命宋璟為吏部尚書,李乂、盧從願為吏部侍郎;任命姚元之(即姚崇)為兵部尚書,陸象先、盧懷慎為兵部侍郎。這六個人都是一代名臣,因而文、武二選的事務都被處理得妥妥帖帖,有條有理,得到了廣大士民的普遍贊揚。此後所用的人並不全是德才兼備的人,尤其是兵部。不知從什麽時候開始,這種製度變成了三班流外銓。宋神宗元豐年間全面改革官製,一切都改,有關選舉之事,無論文武,全由吏部負責。蘇東坡在哲宗元赬年間被委任為兵部尚書,他上給皇帝謝恩表說:“先帝恢復六卿之名,本來是想讓後人了解夏、商、周三代的舊製,明白古今製度不同,寬猛因時而異,現在將武選劃歸天官(即吏部)負責,兵政由樞密院總領,因而司馬(指兵部尚書)之職,僅僅是省覽文書而已。”蘇軾所說的大約的確是當時的實際情況。今天兵部所主管的事務,隻是各州廂軍的花名冊,以及每當有重大慶典時,負責擬寫蕃官的加恩告。即使是兵部所轄的司局,如金吾街仗司、騏驥車輅象院、法物庫、儀鸞司等,也隻不過是由郎官每季前去轉一圈而已。名存實亡,竟至如此程度!

武官名不正
【原文】
文官郎、大夫,武官將軍、校尉,自秦、漢以來有之。至于階秩品著①,則由晉、魏至唐始定。唐文散階二十九,自開府、特進之下,為大夫者十一,為郎者十六。武散階四十五,為將軍者十二,為校尉者十六。此外懷化、歸德大將軍,訖于②司戈、執戟,皆以待③蕃戎之君長臣僕。本朝因之。元豐正④官製,廢文散階,而易舊省部寺監名,稱為郎、大夫,曰寄祿官。政和中,改選人七階亦為郎,欲以將軍、校尉易橫行以下諸使至三班借職,而西班用事者⑤嫌其途轍太殊⑥,亦請改為郎、大夫,于是以卒伍廝圉⑦玷污此名,又以節度使至刺史專為武臣正任。且郎、大夫,漢以處⑧名流,觀察使在唐為方伯,刺史在漢為監司,在唐為郡守,豈介胄⑨恩幸⑩所得處哉?此其名尤不正者也。

【注解】
①階秩品著:官員的等級、俸祿和服飾。階秩,指官吏的職位和品級。品,等級,種類。著,通“著”,衣著服飾。
②訖于:截至,到。
③待:專門授給。同“虛位以待”。
④正:改革,革新。
⑤用事者:當權者。
⑥殊:差別。
⑦卒伍廝圉:士卒、雜役等低賤之人。圉,養馬的地方。
⑧處:安置。
⑨介胄:甲胄之士。指武士。
⑩恩幸:被皇帝寵幸的小人。

【譯文】
文官郎、大夫,武官將軍、校尉,從秦漢以後一直都有。至于官吏的品級、俸祿和衣飾,則從晉、魏到唐朝才逐漸確定下來。在唐朝,文散階有二十九級,自開府、特進以下,大夫有十一級,郎有十六級。武散階有四十五級,其中將軍二十級,校尉十六級。此外,從懷化、歸德大將軍至司戈、執戟,都是專門授給少數民族的酋長以及臣僕的。我們大宋朝繼續沿用這種製度。元豐年間改革官製時,廢除了文散階,而改為過去的省、部、寺、監名,稱郎、大夫等,這就是所謂的寄祿官,僅表示官吏的品級,而無實掌。宋徽宗政和年間,將選人七階也改為郎,計畫用將軍、校尉等名稱取代橫行以下諸使至三班借職,可是西班的當權者嫌兩種仕途懸殊太大,也請求將本系統的官名改為郎、大夫,于是以軍人、雜役等玷污這些官名,又以節度使至刺史專門作為武臣的正任。況且,郎、大夫之職在漢代是用來安置名流的,觀察使在唐代是一方最高長官,刺史在漢代是監察官,在唐代是郡守,哪裏是武夫和受寵的小人所能充任的?這是武官中名實尤其不相符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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