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始誅第二

【原文】
孔子為魯司寇①,攝行相事,有喜色。仲由問曰:“由聞君子禍至不懼,福至不喜,今夫子得位而喜,何也?”孔子曰:“然,有是言也。不日‘樂以貴下人’乎?”于是朝政七日而誅亂政大夫少正卯②,戮之于兩觀之下,屍于朝三日③。
子貢進曰:“夫少正卯,魯之聞人也。今夫子為政而始誅之,或者為失乎?”孔子曰:“居④,吾語汝以其故。天下有大惡者五,而竊盜不與焉。一曰心逆而險,二曰行僻而堅⑤,三曰言偽而辯,四曰記醜而博⑥,五曰順非而澤。此五者,有一于人,則不免君子之誅,而少正卯皆兼有之。其居處足以撮徒成黨⑦,其談說足以飾褒瑩眾,其強御足以反是獨立⑧,此乃人之奸雄者也,不可以不除。夫殷湯誅尹諧,文王誅潘正⑨,周公誅管蔡,太公誅華士⑩,管仲誅付乙,子產誅史何,是此七子皆異世而同誅者,以七子異世而同惡,故不可赦也。《詩》雲:‘憂心悄悄,慍于群小。’小人成群,斯足憂矣。”

【注解】
①司寇:主管刑獄的官。
②朝政:執政。少正卯:魯大夫。和孔子同時講學。
③屍于朝三日:陳列屍首三天。
④居:坐下。
⑤行僻而堅:行為邪闢而意志堅定。
⑥記醜而博:《荀子》楊驚註:“醜,謂怪異之事。”舊註:“醜謂非義。”譯文採用楊說。
⑦撮徒成黨:舊註:“撮,聚。”《荀子》作“聚徒成群”。
⑧強御足以反是獨立:強暴有勢力足以反對正道而獨立成家。
⑨“文王”句:文王名姬昌,周武王父,居岐山之下,周朝開始強大,號西伯。“潘正”《荀子·宥坐》作“潘止”,《說苑·指武》作“潘阯”。事跡不詳。
⑩“太公”句:太公即姜太公,姜姓,呂氏,名尚,周文王師。幫助武王滅殷,封于齊。華士:舊註:“士之為人虛偽,亦聚黨也。”《韓非子》說他“耕而後食,鑿井而飲”,大概是個隱士。
“子產”句:子產名僑,字子產,鄭國著名政治家。史何:《荀子·宥坐》作“鄧析、史付”,《說苑·指武》作“鄧析”。
憂心悄悄:憂心忡忡。

【譯文】
孔子做魯國的大司寇,代理行使宰相的職務,表現出高興的神色。弟子仲由問他:“我聽說君子禍患來臨不恐懼,幸運降臨也不表現出歡喜。現在您得到高位而流露出歡喜的神色,這是為什麽呢?”孔子回答說:“對,確實有這樣的說法。但不是有‘顯貴了而仍以謙恭待人為樂事’的說法嗎?”就這樣,孔子執掌朝政七天就誅殺了擾亂朝政的大夫少正卯,在宮殿門外的兩座高台下殺了他,還在朝廷暴屍三日。
孔子弟子子貢向孔子進言:“這個少正卯,是魯國知名的人,現在老師您執掌朝政首先就殺掉他,可能有些失策吧?”孔子回答說:“坐下來,我告訴你殺他的緣由。天下稱得上大惡的有五種,連盜竊的行為也不包括在內。一是通達事理卻又心存險惡,二是行為怪僻而又堅定固執,三是言語虛偽卻又能言善辯,四是對怪異的事知道得過多,五是言論錯誤還要為之潤色。這五種大惡,人隻要有其中之一惡,就免不了受正人君子的誅殺,而少正卯五種惡行樣樣都有。他身居一定的權位就足以聚集起自己的勢力結黨營私,他的言論也足以迷惑眾人偽飾自己而得到聲望,他積蓄的強大力量足以叛逆禮製成為異端。這就是人中的奸雄啊!不可不及早除掉。歷史上,殷湯殺掉尹諧,文王殺掉潘正,周公殺掉管叔、蔡叔,姜太公殺掉華士,管仲殺掉付乙,子產殺掉史何,這七個人生于不同時代但都被殺了頭,原因是七個人盡管所處時代不同,但具有的惡行是一樣的,所以對他們不能放過。《詩經》中所說的:‘憂亡心如焚,被群小所憎惡。’如果小人成群,那就足以令人擔憂了。”

【原文】
孔子為魯大司寇①,有父子訟者,夫子同狴執之,三月不別。其父請止,夫子赦之焉。
季孫②聞之不悅,曰:“司寇欺餘,曩告餘曰:‘國家必先以孝’,餘今戮一不孝以教民孝,不亦可乎?而又赦,何哉?”
冉有③以告孔子,子喟然嘆曰:“嗚呼!上失其道而殺其下,非理也。不教以孝而聽其獄,是殺不辜。三軍大敗,不可斬也。獄犴④不治,不可刑也。何者?上教之不行,罪不在民故也。夫慢令謹誅,賊也。征斂無時,暴也。不試責成,虐也。政無此三者,然後刑可即也。《書》⑤雲:‘義刑義殺,勿庸以即汝心⑥,惟日未有慎事。’言必教而後刑也,既陳道德以先服之。而猶不可,尚賢以勸之;又不可,即廢之;又不可,而後以威憚之。若是三年,而百姓正矣。其有邪民不從化者,然後待之以刑,則民鹹知罪矣。《詩》⑦雲:‘天子是毗,俾民不迷⑧。’是以威厲而不試,刑錯⑨而不用。今世則不然,亂其教,繁其刑,使民迷惑而陷焉,又從而製之,故刑彌繁而盜不勝也。夫三尺之限⑩,空車不能登者,何哉?峻故也。百仞之山,重載陟焉,何哉?陵遲故也。今世俗之陵遲久矣,雖有刑法,民能勿逾乎?”

【注解】
①大司寇:魯有三卿,司空兼司寇,孟孫兼職。司空下有小司寇,孔子似乎是小司寇,《苟子·宥坐》作“孔子為魯司寇”。
②季孫:魯桓公子季友後裔,又稱季孫氏,三卿之一,司徒兼冢宰。自魯文公後,季孫行父、季孫宿等都是魯國實權人物。
③冉有:即冉求,字子有,孔子弟子,季氏家臣。
④獄犴:這裏指刑獄。
⑤《書》:這裏指《尚書·康誥》,文字有出入。
⑥勿庸以即汝心:舊註:“庸,用也。即,就也。刑教皆當以義,勿用以就汝心之所安。”即不要隻求符合你的心意。
⑦《詩》:這裏指《詩經·小雅·節南山》。
⑧俾民不迷:舊註:“俾,使也。”迷:迷失。
⑨錯:放置。
⑩限:《荀子·宥坐》作“岸”,這裏指險阻。

【譯文】
孔子做魯國的大司寇,有父子二人來打官司,孔子把他們羈押在同一間牢房裏,過了三個月也不判決。父親請求撤回訴訟,孔子就把父子二人都放了。
季孫氏聽到這件事,很不高興,說:“司寇欺騙我,從前他曾對我說過:‘治理國家一定要以提倡孝道為先。’現在我要殺掉一個不孝的人來教導百姓遵守孝道,不也可以嗎?司寇卻又赦免了他們,這是為什麽呢?”
冉有把季孫氏的話告訴了孔子,孔子嘆息說:“唉!身居上位不按道行事而濫殺百姓,這違背常理。不用孝道來教化民眾而隨意判決官司,這是濫殺無辜。三軍打了敗仗,是不能用殺士卒來解決問題的;刑事案件不斷發生,是不能用嚴酷的刑罰來製止的。為什麽呢?統治者的教化沒有起到作用,罪責不在百姓一方。法律松弛而刑殺嚴酷,是殺害百姓的行徑;隨意橫征暴斂,是凶惡殘酷的暴政;不加以教化而苛求百姓遵守禮法,是殘暴的行為。施政中沒有這三種弊害,然後才可以使用刑罰。《尚書》說:‘刑殺要符合正義,不能要求都符合自己的心意,斷案不是那麽順當的事。’說的是先施教化後用刑罰,先陳說道理使百姓明白敬服。如果還不行,就應該以賢良的人為表率引導鼓勵他們;還不行,才放棄種種說教;還不行,才可以用威勢震懾他們。這樣做三年,而後百姓就會走上正道。其中有些不從教化的頑劣之徒,對他們就可以用刑罰。這樣一來百姓都知道什麽是犯罪了。《詩經》說:‘輔佐天子,使百姓不迷惑。’能做到這些,就不必用嚴刑峻法,刑法也可擱置不用了。當今之世卻不是這樣,教化紊亂,刑法繁多,使民眾迷惑而隨時會落入陷阱。官吏又用繁多的刑律來控製約束,所以刑罰越繁盜賊越多。三尺高的門檻,即使空車也不能越過,為什麽呢?是因為門檻高的緣故。一座百仞高的山,負載極重的車子也能登上去,為什麽呢?因為山是由低到高緩緩升上去的,車就會慢慢登上去。當前的社會風氣已經敗壞很久了,即使有嚴刑苛法,百姓能不違犯嗎?”

【評析】
這篇第一段記載了孔子誅少正卯的事。
第二段講法製與教化關系,真是深刻。孔子主張先教後誅,如果不教而誅,是暴虐行為。國家首先要進行道德教育,然後要樹立正面形象加以引導,如果不從,才能加以刑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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