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之理
【原文】
司馬相如《上林賦》敘上林諸水曰:“丹水,紫淵,灞、滻、涇、渭,八川分流,相背而異態”,“灝溔潢漾……東註太湖。”八川自入大河①,大河去太湖數千裏,中間隔太山②及淮、濟、大江,何緣與太湖相涉?郭璞《江賦》雲:“註五湖以漫漭,灌三江而溯沛。”《墨子》曰:“禹治天下,南為江、漢、淮、汝,東流註之五湖。”孔安國曰:“自彭蠡,江分為三,入于震澤,遂為北江而入于海。”此皆未嘗詳考地理。江、漢至五湖自隔山,其末乃繞出五湖之下流徑入于海,何緣入于五湖?淮、汝徑自徐州入海,全無交涉。《禹貢》雲:“彭蠡既瀦③,陽鳥攸居。三江既入,震澤底定。”以對文言,則彭蠡,水之所瀦,三江,水之所入,非入于震澤也。震澤上源,皆山環之,了無④大川,震澤之委⑤,乃多大川,亦莫知孰為三江者。蓋三江之水無所入,則震澤壅而為害;三江之水有所入,然後震澤底定。此水之理也。
【注解】
①大河:指黃河。
②太山:即泰山。
③瀦:水停聚的地方。
④了無:完全沒有。
⑤委:指水的下遊。
【譯文】
司馬相如《上林賦》描述上林苑的各條河流說:“丹水,紫淵,灞、滻、涇、渭,八川分流,相背而異態”,“灝溔潢漾……東註太湖。”這八條河流自流入黃河,黃河距離太湖數千裏,中間隔著泰山以及淮河、濟水、長江,怎麽會與太湖牽扯到一起?郭璞《江賦》雲:“註五湖以漫漭,灌三江而溯沛。”《墨子》曰:“禹治天下,南為江、漢、淮、汝,東流註之五湖。”孔安國曰:“自彭蠡,江分為三,入于震澤,遂為北江而入于海。”這些話都是沒有仔細考察地理的結果。長江、漢水到太湖自隔著山,它們的下遊則繞過太湖往下直接流入大海,怎麽會說入太湖呢?淮水、汝水直接從徐州流入大海,和太湖全無關系。《禹貢》雲:“彭蠡既瀦,陽鳥攸居。三江既入,震澤底定。”從文字的對偶來說,彭蠡,是水聚集的地方,三江,是水流入的地方,並非說三江流入太湖。太湖上面的源頭都被群山環繞,根本沒有大的河流,太湖的下遊才有很多大的河流,也沒有誰知道哪些屬于三江。大概如果三江的水沒有去處,太湖就會堵塞成為禍害;如果三江的水有去處,太湖才會安定。這就是水的特徵。
“黃兒墓”
【原文】
海州東海縣西北有二古墓,《圖志》謂之“黃兒墓”。有一石碑,已漫滅①不可讀,莫知黃兒者何人。石延年通判海州,因行縣見之,曰:“漢二疏,東海人,此必其墓也。”遂謂之“二疏墓”,刻碑于其旁,後人又收入《圖經》。予按,疏廣,東海蘭陵人,蘭陵今屬沂州承縣,今東海縣乃漢之贛榆,自屬琅琊郡,非古之東海也。今承縣東四十裏自有疏廣墓,其東又二裏有疏受墓。延年不講地志,但見今謂之東海縣,遂以“二疏”名之,極為乖誤。大凡地名如此者最多,無足紀者。此乃予初仕為沭陽主簿日,始見《圖經》中增此事,後世不知其因,往往以為實錄。謾志于此,以見天下地書皆不可堅信。其北又有“孝女冢”,廟貌甚盛,著在祀典②。孝女亦東海人。贛榆既非東海故境,則孝女冢廟,亦後人附會縣名為之耳。
【注解】
①漫滅:指石碑上刻的文字已經漫漶了。
②祀典:祭祀的典製。
【譯文】
海州東海縣西北有兩座古墓,當地的方志稱它們為“黃兒墓”。墓上有一塊石碑,字跡已經模糊得無法識別,沒人知道黃兒是誰。石延年任海州通判時,有一次巡視下轄各縣因而見到了這墓,說:“漢二疏,東海人,此必其墓也。”于是稱它們為“二疏墓”,並在旁邊刻了石碑,後人又把這碑文收入了地方志。根據我的考證,疏廣,東海蘭陵人,蘭陵今天屬沂州承縣,今天的東海縣乃漢之贛榆,自屬琅琊郡,不是古代的東海縣。今天承縣東四十裏自有疏廣墓,向東又二裏有疏受墓。石延年不查考地志,隻見今天稱這裏為東海縣,就認為那兩座墓是“二疏”的墓,極為錯誤。一般來講地名像這種情況的很多,沒必要一一記述。我剛剛擔任沭陽縣主簿時,見到地方志中增加了此事,後代的人不知道緣由往往認為地方志是真實的實錄。因此把這件事隨手記錄在這裏,以表明天下的地理類圖書並不是完全可信的。“黃兒墓”的北面又有“孝女冢”,廟的面板很雄偉,是屬于官府祭祀的廟宇。孝女也是東海人。漢代的贛榆既不屬于現今的東海縣的舊地,那麽“孝女冢”廟也是後人根據今天的縣名附會建造出來的。
桂屑除草
【原文】
楊文公①《談苑》②記江南後主③患清暑閣④前草生,徐鍇⑤令以桂屑⑥布磚縫中,宿草⑦盡死。謂《呂氏春秋》⑧雲“桂枝之下無雜木”。蓋桂枝味辛螫⑨故也。然桂之殺草木,自是其性,不為辛螫也。《雷公炮炙論》⑩雲:“以桂為丁,以釘木中,其木即死。”一丁至微,未必能螫大木,自其性相製耳。
【注解】
①楊文公:楊億,字大年,北宋文學家。
②《談苑》:楊億的一部筆記體文集,又名《南陽談藪》,已佚。
③江南後主:南唐後主李煜。
④清暑閣:南唐宮中的殿閣名。
⑤徐鍇(kǎi):字楚金,曾任南唐秘書省正字、內史舍人等職。
⑥桂屑:肉桂樹枝的碎屑。文中的“桂”指的是肉桂,一種樟科的常綠喬木,樹皮含揮發油,香氣濃烈,可用作香料。
⑦宿草:多年生的雜草。
⑧《呂氏春秋》:書名,為秦國丞相呂不韋集門客所撰。
⑨辛螫(shì):文中指由于桂枝有辛香味而刺激、影響其他植物生長。
⑩《雷公炮炙論》:書名,南朝劉宋時雷斅撰,記述了三百種葯物的性味及其炮製方法。
丁:通“釘”,這裏指用桂枝製成木釘子。
【譯文】
楊文公《談苑》記載南唐後主厭煩清暑閣前長草,徐鍇就讓後主把桂樹枝的碎屑撒在地上的磚縫中,多年生的雜草就全死了。並說《呂氏春秋》上提到“桂枝之下無雜木”。大概是由于桂樹的氣味能蜇死草木的緣故。但桂樹能殺死草木,自是它本來的特徵使然,它並不用氣味去蜇草木。《雷公炮炙論》上說:“把桂木切成小丁,用以釘在其他樹上,那樹就會死去。”一個桂木丁是極微小的,未必能夠蜇死大樹,自是它的特徵與其他草木相克罷了。
天下地名錯亂乖謬
【原文】
天下地名錯亂乖謬,率難考信。如楚章華台,亳州城父縣、陳州商水縣、荊州江陵、長林、監利縣皆有之,乾溪亦有數處。據《左傳》,楚靈王七年,“成章華之台,與諸侯落之。”杜預註:“章華台,在華容城中。”華容即今之監利縣,非岳州之華容也。至今有章華故台,在縣郭中,與杜預之說相符。亳州城父縣有乾溪,其側亦有章華台,故台基下往往得人骨,雲楚靈王戰死于此。商水縣章華之側,亦有乾溪。薛綜註張衡《東京賦》引《左氏傳》乃雲:“楚子成章華之台于乾溪。”皆誤說也,《左傳》實無此文。章華與乾溪,元非一處。楚靈王十一年,王狩于州來,使蕩侯、潘子、司馬督、囂尹午、陵尹喜帥師圍徐以懼吳,王次于乾溪。此則城父之乾溪。靈王八年許遷于夷者,乃此地。十二年,公子比為亂,使觀從從師于乾溪,王眾潰,靈王亡,不知所在。平王即位,殺囚,衣之王服,而流諸漢①,乃取葬之,以靖國人,而赴以乾溪。靈王實縊于芊尹申亥氏,他年申亥以王柩告,乃改葬之,而非死于乾溪也。昭王二十七年,吳②伐陳,王帥師救陳,次于城父,將戰,王卒于城父。而《春秋》又雲:“弒其君于乾溪。”則後世謂靈王實死于是,理不足怪也。
【注解】
①漢:指漢水。
②吳:春秋時吳國。
【譯文】
天下地名上的錯亂矛盾,大概很難考察明白。例如楚國的章華台,亳州城父縣、陳州商水縣、荊州江陵、長林、監利縣都有,乾溪也有好幾處。據《左傳》,楚靈王七年,“成章華之台,與諸侯落之。”杜預的注解是:“章華台,在華容城中。”華容即今天的監利縣,並非岳州的華容縣。監利縣至今有章華台的遺址在縣城中,與杜預的說法相符。亳州城父縣有乾溪,它旁邊也有章華台,在遺址的台基下往往能找到人骨,據說是楚靈王戰死在這裏。商水縣章華台旁邊,也有乾溪。薛綜注解張衡《東京賦》引《左氏傳》乃雲:“楚子成章華之台于乾溪。”這些都是錯誤的說法,《左傳》中根本沒有這些記載。章華台與乾溪原非一個地方。楚靈王十一年,王狩于州來,使蕩侯、潘子、司馬督、囂尹午、陵尹喜帥師圍徐以懼吳,王次于乾溪。這裏就是城父縣的乾溪。楚靈王八年許遷于夷,夷就在這個地方。楚靈王十二年,公子比作亂,楚靈王派遣觀從跟隨軍隊于乾溪,楚王的軍隊潰敗,楚靈王逃亡到不知什麽地方了。楚平王即位後,殺了一個囚徒,把楚靈王的衣服穿到囚徒的身上,把屍體扔進漢水漂流,然後把屍體打撈上來當做楚靈王安葬,以此來安定人心,而且讓人從乾溪來報喪。楚靈王實際上被芊尹申亥氏勒死的,後來申亥氏把楚靈王的靈柩上報給了朝廷,朝廷才改葬了楚靈王,楚靈王並非死在乾溪。昭王二十七年,吳國討伐陳國,楚昭王率領軍隊救陳國時,駐扎在城父縣,將要開戰時,楚昭王在城父縣去世了。而《春秋》又說:“弒其君于乾溪。”那麽後代的人說楚靈王確實死在這裏,按理說也就不足為怪了。
“建麾”之誤
【原文】
今人守郡,謂之“建麾”,蓋用顏延年①詩“一麾乃出守”,此誤也。延年謂“一麾”者,乃指麾②之“麾”,如武王“右秉白旄以麾”③之“麾”,非旌麾④之“麾”也。延年《阮始平》詩⑤雲“屢薦不入官,一麾乃出守”者,謂山濤⑥薦鹹為吏部郎,三上武帝⑦不用,後為荀勖⑧一擠,遂出始平,故有此句。延年被擯,以此自托耳。自杜牧為《登樂遊原》⑨詩,雲“擬把一麾江海去,樂遊原上望昭陵”⑩,始謬用“一麾”,自此遂為故事。
【注解】
①顏延年:即顏延之(384—456)。字延年,臨沂(今屬山東)人。東晉至劉宋時文學家,官至金紫光祿大夫。
②指麾:意同“指揮”,“麾”、“揮”通用。
③武王:周武王。右秉白旄以麾:語出《尚書·牧誓》。意謂右手持裝飾白色旄牛尾的大旗揮動著。
④旌麾:古時用五色羽毛裝飾的旗子稱“旌”,指揮作戰用的旗子稱“麾”。“旌”也多用作旗幟的統稱。
⑤《阮始平》詩:顏延之的組詩《五君詠》中的一篇。阮始平,即阮成。字仲容,尉氏(今屬河南)人。西晉名士,“竹林七賢”之一。因曾任始平太守,故稱阮始平。
⑥山濤(205—283):字巨源,河內懷(今河南武陟)人。初仕曹魏,入晉為吏部尚書,官至司徒。
⑦武帝:晉武帝(236—290),西晉第一位皇帝。
⑧荀勖(?一289):字公曾,潁陰(今河南許昌)人。晉初大臣,以佐命之功屢受封,官至中書監、尚書令。
⑨杜牧(803—8527):字牧之,京兆萬年(今陝西西安)人。晚唐著名詩人。《登樂遊原》:原詩題為《將赴吳興登樂遊原一絕》。
⑩此二句引詩大意是:欲領一命出守外郡逍遙于江海上,而又在樂遊原上戀戀悵望昭陵(唐太宗的陵墓)。沈括以為杜氏所說“把一麾”是持一旌麾之意。
【譯文】
今人將出任地方州郡長官稱為“建麾”,大概是借用顏延年“一麾乃出守”的詩句而來的,這是一種誤用。延年所說的“一麾”是指麾(揮)的“麾”,如同周武王“右秉白旄以麾”的“麾”,而不是旌麾的“麾”。延年《阮始平》詩的“屢薦不入官,一麾乃出守”,說的是山濤推薦阮鹹為吏部郎官,為此三次上奏武帝,武帝都不用,後來阮鹹為荀勖所排擠,一揮而斥之,遂出為始平太守,故延年有此詩句。延年也是被擯斥而為始安太守的,他作此詩也是用以寄托自己的情緒。自從杜牧作《登樂遊原》詩,而稱“擬把一麾江海去,樂遊原上望昭陵”,始誤用“一麾”一詞,從此守郡稱“建麾”遂成為典故。
除官之“除”
【原文】
除拜官職謂除其舊籍①,不然也。“除”猶“易”也,以新易舊日“除”,如新舊歲之交謂之“歲除”。《易》“除戎器,戒不虞②”,以新易弊,所以備不虞也。階謂之“除③”者,自下而上,亦更易之義。
【注解】
①舊籍:舊名冊,實指任新職之前的原職務。
②戎器:兵器。虞:意料。
③除:本義為“殿陛”,即宮殿的高台階。
【譯文】
今人謂除拜官職的“除”是解除其原任職務的意思,不是這麽回事。這個“除”猶如當交換講的“易”,以新易舊叫做“除”,如新舊歲之交的那一天就稱為“歲除”。《易經》上說“除戎器,戒不虞”,意思是用新的兵器更換陳舊的兵器,以防備意外情況的發生。而台階所以被稱為“除”,也是因為登台階要自下而上,有更換的意思。
世人畫韓退之
【原文】
世人畫韓退之①,小面而美髯,著紗帽。此乃江南韓熙載②耳,尚有當時所畫,題志甚明。熙載謚文靖,江南人謂之韓文公,因此遂謬以為退之。退之肥而寡髯。元豐中,以退之從享文宣王廟,郡縣所畫皆是熙載。後世不復可辨,退之遂為熙載矣。
【注解】
①韓退之:即韓愈(768—824)。字退之,南陽(今屬河南)人。唐代大文學家。官至吏部侍郎,卒謚文,世稱韓文公,又稱韓吏部。
②韓熙載(902—970):字叔言,北海(今山東濰坊)人。仕南唐,官至中書侍郎,卒謚文靖。
【譯文】
世人畫韓退之像,臉面小而美胡須,戴紗帽。這像所畫的其實是南唐韓熙載,現在還有當時所畫的韓熙載的像存著,題詞非常明確。熙載謚文靖,江南人稱之為韓文公,因此世人遂誤以為退之。退之身體肥胖而少胡須。元豐年間,以退之配享文宣王孔子廟,各州縣孔廟所畫的都是韓熙載。後世不再能辨別,退之竟變為韓熙載了。
錢陌之“陌”
【原文】
今之數錢,百錢謂之“陌”者,借“陌”字用之,其實隻是“佰”字,如“什”與“伍”耳。唐自皇甫鎛為墊錢法①,至昭宗末乃定八十為陌。漢隱帝②時,三司使王章③每出官錢,又減三錢,以七十七為陌,輸官仍用八十。至今輸官錢有用八十陌者。
【注解】
①皇甫鎛(bó):唐中期官員。憲宗時歷掌財政,以盤剝聚斂媚上,官至宰相。墊錢法:實即宋人所稱“省陌法”。中唐以後,錢幣缺乏,實際開支時往往以不足百錢之數為陌(如以九十二錢當百錢),稱為“墊陌”,其不足之數則稱為“除陌”。宋太宗時曾規定以七十七錢為陌,習稱“省陌”,錢陌足百數則稱“足陌”。
②漢隱帝:即五代時後漢君主劉承佑(931—950)。在位不足三年,被殺國亡。
③王章(?—950):後漢隱帝時由三司使擢宰相,後坐事罷,被殺。
【譯文】
今日計錢幣之數,稱一百錢為“陌”,雖借用“陌”字,其實它隻是“佰”字,就跟十錢用“什”字、五錢用“伍”字一樣。唐代自皇甫鎛始行墊錢法,至昭宗末年乃規定以八十錢為一陌。後漢隱帝時,三司使王章每開支國庫錢幣,又減去三錢,以七十七錢為一陌,輸入國庫的錢幣則仍以八十錢為一陌。至今輸入國庫的錢幣也還有以八十錢為一陌的。
李白作《蜀道難》
【原文】
前史稱嚴武為劍南節度使放肆不法,李白為之作《蜀道難》①。按孟綮②所記,白初至京師,賀知章③聞其名,首詣之;白出《蜀道難》,讀未畢,稱嘆數四。時乃天寶初也。此時白已作《蜀道難》,嚴武為劍南乃在至德以後肅宗時,年代甚遠。蓋小說所記,各得于一時見聞,本末不相知,率多舛誤,皆此文之類。李白集中稱刺章仇兼瓊④,與《唐書》所載不同,此《唐書》誤也。
【注解】
李白 ①前史:指《新唐書》。嚴武(726—765):字季鷹,華州(今陝西華縣)人。歷官東川劍南節度使。《新唐書》本傳載其不滿于前宰相房琯,又因房琯厚待杜甫而屢欲殺杜,李白為房、杜擔憂,因作《蜀道難》以斥嚴氏。此採自野史,不足據,故沈括辨之。
②孟綮(qǐ):唐後期人。著有《本事詩》一卷。《筆談》此條所引見《本事詩·高逸第三》。
③賀知章(659—744):字季真,會稽(今浙江紹興)人。歷官秘書監,推尊李白。
④章仇兼瓊(?—751):姓章仇,名兼瓊,又以名為字,祖籍任城(今山東濟寧),潁川(今河南許昌)人。歷劍南節度使兼西川採訪使,官至戶部尚書。
【譯文】
《新唐書》稱嚴武為劍南節度使,放肆不遵禮法,李白因作《蜀道難》以斥之。按孟綮《本事詩》所記,李白初到京師,賀知章聞其名,最先去拜訪他;李白出示《蜀道難》,賀知章還未讀完,就已經再三再四地嘆賞。這時應是天寶初年。其時李白已經創作了《蜀道難》,嚴武為劍南節度使則在至德以後的肅宗時期,二者年代相差甚遠。大抵稗官小說所記,各得于一時的見聞,並不清楚事情的本末源流,故大多舛誤,皆類似此種記載。李白的文集中稱《蜀道難》是指斥章仇兼瓊的,與《新唐書》所載不同,此事應是《新唐書》的記載有誤。
雲夢考
【原文】
舊《尚書·禹貢》雲“雲夢土作乂①”,太宗皇帝時得古本《尚書》,作“雲土夢作乂”,詔改《禹貢》從古本。予按孔安國②註:“雲夢之澤在江南。”不然也。據《左傳》:“吳人入郢……楚子涉雎濟江,入于雲中。王寢,盜攻之,以戈擊王……王奔鄖。”③楚子自郢西走涉雎,則當出于江南;其後涉江入雲中,遂奔鄖,鄖則今之安陸州。涉江而後至雲,入雲然後至鄖,則雲在江北也。《左傳》曰:“鄭伯如楚……王以田④江南之夢。”杜預⑤註雲:“楚之雲夢,跨江南北。”曰“江南之夢”,則雲在江北明矣。元豐中,予自隨州道安陸入于漢口,有景陵主簿郭思⑥者,能言漢沔間⑦地理,亦以謂江南為夢,江北為雲。予以《左傳》驗之,思之說信然。江南則今之公安、石首、建寧等縣,江北則玉沙、監利、景陵等縣。乃水之所委⑧,其地最下,江南二浙⑨,水出稍高,雲方土而夢已作乂矣。此古本之為允也。
【注解】
①雲夢:古代澤藪名。對其名稱及分布範圍等,歷來解釋甚多,沈括此條所辨亦為一說。土作乂:接傳統的解釋,此指雲夢澤中亦有高平之地,水退時可以耕作。乂,治,指耕作。
②孔安國:西漢學者,孔子後裔。魏晉以後傳世的古文《尚書》有舊註,相傳為孔安國所作,實際是托名,這些註文並不出于孔安國之手。
③此處引文見《左傳》定公四年(前506),原文“吳”下無“人”字。是年吳國聯合蔡國、唐國攻楚,打敗楚軍,攻入楚國都城郢(今湖北江陵西北),楚昭王逃入雲夢澤中,又先後奔鄖(今湖北安陸)、奔隨(今湖北隨縣)。次年因越國攻吳,吳國退兵,楚昭王始返回郢都。楚子,指楚昭王(?—前489)。雎(jū),雎水,即今湖北西部沮水。江,即今長江。
④鄭伯如楚:指鄭簡公訪問楚國。事在魯昭公三年(前539)。田:打獵。
⑤杜預(222—284):字元凱,京兆杜陵(今陝西西安東南)人。西晉政治家、軍事家、學者。所撰《春秋左氏經傳集解》,是現存《左傳》註解中最早的一種。
⑥景陵:縣名,治今湖北天門。主簿:官名,知縣的佐官,掌文書和事務。郭思:疑即北宋末年曾任秦鳳路經略安撫使的郭思。字得之,溫縣(今屬河南)人,曾有著述傳世。
⑦漢沔(miǎn)間:泛指今漢水與長江交匯的地區。古人有時統稱漢水為沔水,有時又稱漢水匯入後的長江為沔水。
⑧委:聚,此指水流的匯聚。
⑨二浙:他書或引作“上淅”,均不可通。疑為“之漸”二字傳抄之誤。
【譯文】
以往所傳《尚書·禹貢》篇記載“雲夢土作乂”,本朝太宗皇帝時得古本《尚書》,作“雲土夢作乂”,于是指示將現存本《禹貢》篇的這五個字改從古本。我查考現存孔安國的註,謂“雲夢之澤在江南”,這說法是不確實的。據《左傳》所載:“吳人攻入郢都……楚昭王涉過雎水,又渡過長江,逃入雲澤之中。昭王在澤中寢睡時,有劫盜攻擊他,用戈來刺……昭王于是逃奔鄖地。”楚昭王自郢都西逃而涉過雎水,那麽他出逃時應該是先逃到了長江以南;此後他渡過長江而進入雲澤,又從雲澤逃奔鄖地,鄖即現在的安陸州。渡過長江而後至于雲澤,進入雲澤然後至于鄖地,那麽雲澤必定是在長江以北。《左傳》又記載:“鄭簡公到楚國訪問……楚王和他一起在江南的夢澤打獵。”杜預注解說:“楚國的雲夢澤,跨長江南北。”《左傳》說“江南之夢”,則雲澤在江北就是顯而易見的了。元豐年間,我從隨州取道安陸而到漢口,有個做景陵主簿的郭思,能談論漢沔地區的古今地理,他也以為在長江以南的是夢澤,在長江以北的是雲澤。我用《左傳》的記載檢驗,郭思的說法是可信的。長江以南即今日的公安、石首、建寧等縣,長江以北則即玉沙、監利、景陵等縣。大抵這一帶眾多水流的匯聚,以雲夢之地最為低下,而長江以南的濕地,在大水消退後要較江北稍高一些,所以說雲澤中的土地剛剛露出水面,而夢澤中的土地已開始耕作了。此種記載,應該是古本的文字更為妥當。
【評析】
第三、四卷以“辨證”為標題,即辨別考證之意。傳統上將《夢溪筆談》列為考證筆記的著作,所以全書中的考證文字實不止于此門,不過此門仍可作為有代表性的考證門類之一。沈括考證工作的最大特點,是以文獻記載、書本知識與親歷見聞、實地調查及自身實踐經驗相印證,而不是僅僅輾轉于古今文字記錄之間求佐驗,因此能以自己深厚的學術素養和前沿式的治學方式為基礎,構築起一個足以服人又自成一格的實證體系。故所考雖雜而人不病其雜,所記雖細而人不病其細,上至天文地理、國典朝章,下至人倫日用、族群風俗,以至種種人不經意的物理現象,一經其手便皆成學問。如本門所收各條,即包括了各種考證方法,而尤重經歷見聞、觀察試驗及實踐經驗,這是與一般的文獻考證著作有所不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