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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強第四

題記:強指百姓不聽政令。本篇談論如何消除百姓不聽從政令的弊端。作者認為去強需要以刑罰,專心農戰,少事商賈也是去強的辦法。

原文
    以強去強者,弱;以弱去強者,強。國為善,奸必多。國富而貧治,曰重富,重富者強;國貧而富治,曰重貧,重貧者弱。兵行敵所不敢行,強;事興敵所羞為,利。主貴多變,國貴少變。國多物,削;主少物,強。千乘之國守千物者削。戰事兵用曰強,戰亂兵息而國削。

農、商、官三者,國之常官也。三官者,生虱官者六:曰“歲”曰“食”曰“美”曰“好”曰“志”曰“行”。六者有樸,必削。三官之樸三人,六官之樸一人。以治法者,強;以治政者,削;常官治者,遷官。治大,國小;治
小,國大。強之,重削;弱之,重強。夫以強攻強者亡,以弱攻強者王。國強而不戰,毒輸于內,禮樂虱官生,必削;國遂戰,毒輸于敵,國無禮樂虱官,必強。舉榮任功曰強,虱官生必削。農少、商多,貴人貧、商貧、農貧,三官貧,必削。

國有禮、有樂、有《詩》、有《書》、有善、有修、有孝、有弟、有廉、有辯。國有十者,上無使戰,必削至亡;國無十者,上有使戰,必興至王。國以善民治奸民者,必亂至削;國以奸民治善民者,必治至強。國,用《詩》、《書》、禮、樂、孝、弟、善、修治者,敵至,必削國;不至,必貧國。不用八者治,敵不敢至;雖至,必卻;興兵而伐,必取;取,必能有之;按兵而不攻,必富。國好力,曰以難攻;國好言,曰以易攻。國以難攻者,起一得十;國以易攻者,出十亡百。

重罰輕賞,則上愛民,民死上;重賞輕罰,則上不愛民,民不死上。興國行罰,民利且畏;行賞,民利且愛。國無力而行知巧者,必亡。怯民使以刑,必勇;勇民使以賞,則死。怯民勇,勇民死,國無敵者強,強必王。貧者使以刑,則富;富者使以賞,則貧。治國能令貧者富,富者貧,則國多力,多力者王。王者刑九賞一,強國刑七賞三,削國刑五賞五。

國作壹一歲,十歲強;作壹十歲,百歲強,作壹百歲,千歲強。千歲強者王。威,以一取十,以聲以實,故能為威者王。能生不能殺,曰自攻之國,必削;能生能殺,曰攻敵之國,必強。故攻官、攻力、攻敵,國用其二舍其一,必強;令用三者,威,必王。

十裏斷者,國弱;九裏斷者,國強。以日治者王,以夜治者強,以宿治者削。
舉民眾口數,生者著死者削。民不逃粟,野無荒草,則國富,國富者強。

以刑去刑國治,以刑致刑國亂,故曰:行刑重輕,刑去事成,國強;重重而輕輕,刑至事生,國削。刑生力,力生強,強生威,威生惠,惠生于力。舉力以成勇戰,戰以成知謀。

粟生而金死,粟死而金生。本物賤,事者眾,買者少,農困而奸勸,其兵弱,國必削至亡。金一兩生于竟內,粟十二石死于竟外;粟十二石生于竟內,金一兩死于竟外。國好生金于竟內,則金粟兩死,倉府兩虛,國弱;國好生粟于竟內,則金粟兩生,倉府兩實,國強。

強國知十三數:竟內倉、口之數,壯男、壯女之數,老、弱之數,官、士之數,以言說取食者之數,利民之數,馬、牛、芻藁之數。欲強國,不知國十三數,地雖利,民雖眾,國愈弱至削。

國無怨民曰強國。興兵而伐,則武爵武任,必勝。按兵而農,粟爵粟任,則國富。兵起而勝敵、按兵而國富者王。 

譯文
運用強民的辦法來清除不服從法令的民眾,國家會被削弱;運用刑罰使民眾聽話等措施來清除不服從法令的民眾,國家就會強大。國家施行善政,奸詐的壞人就一定會多。國家很富強,卻按照窮國的辦法治理,這樣的國家會富上加富,富上加富的國家就強大。國家貧窮卻當做富國來治理,這就叫窮上加窮,窮上加窮的國家會被削弱。軍隊能做敵人所不敢做的事就強大;對征戰等國家大事能做敵人認為恥辱不願做的事(儒家把發動戰爭看做恥辱)就有利。君主貴在多謀善變,國家貴在法製穩定。國家政務繁多,就會被削弱;國君政務精簡而不雜,國家就會強大。有一千輛兵車的國家,隻是滿足守住一千輛兵車的物資,國家就會削弱。行軍征戰之事,士兵用心效命,國家就強大;打仗時軍陣安排混亂,士兵不賣力,國家就會被削弱。

農民、商人、官吏三種人是國家有經常職業的人。這三種人產生了六種虱害;第一是“歲”虱,農民遊惰,使年歲歉收;第二是“食”虱,農民不務本業,白吃糧米;第三是“美”虱,商人販賣華麗的東西;第四是“好”虱,即商人買賣稀奇物品;第五是“志”虱,指官吏營私舞弊;第六是“行虱”,官吏辦事不積極。這六種虱害生了根,國家必削。農、商、官三種職業的根在三種人身上,而六種虱害的根,卻在國君一個人身上。能用法律來治國,國家就強。專靠政令來治國,國家就削弱。久任一個官而他能把政事治理得很好,就升他的官級。治道繁多,國家就會弱小。治道縮小,國家就會強大。人民不守法,國家就會越來越削弱。使人民遞補遵紀守法,國家就會越來越強大,採用使民化為強的政策來整治不守法的百姓,就要亡國。採用使民化為弱的政策來整治不守法的百姓,就能成就王業。國強而不去戰爭,毒素灌輸于國內,禮樂虱害就產生了,國家進行戰爭,毒素輸于國外,國內沒有禮樂虱害,這樣,國家必強。任用有功勞的人,國家就強大。虱害產生,國家就削弱。農民少,商人多,因而公卿官吏窮了,商人窮了,農民窮了,這三種人都窮了,國家必被削弱。

國家有《禮》、《樂》、《詩》、《書》、慈善、修養、孝敬父母、尊敬兄長、廉潔、智慧這十種東西,國君又不讓民眾去打仗,國家就一定會削弱,甚至滅亡。國家如果沒有這十種東西,君主就是讓民眾去打仗,國家也一定會興旺,甚至稱王天下。國家用所謂善良的人來統治,國家就一定會以生動亂直至被削弱;國家用提倡改革的人來統治,就一定會治理好,一直到強大。國家採有用《禮》、《樂》、《詩》、《書》、慈善、修養等儒家思想來治理,敵人來了,國家一定被削弱;敵人不來入侵,國家也一定會窮。不採用這八種儒家思想治理國家,敵人就不敢來入侵,即使來也會被打退。如果發兵去討伐別的國家,就一定能奪取土地,奪取了土地還能夠佔有它;如果按兵不動,不去攻打別國,就一定會富足,國家喜歡實力,談到攻伐就會謹慎。國家喜歡空談,談到攻伐就會輕妄。國家用慎重的態度去攻打別國,用一分力氣得到十倍的收獲;國家用輕妄的態度攻打別國,出十分的力氣,能喪失百倍的利益。

加重刑罰,慎用賞賜,那麽國君愛護民眾,民眾就會拼死為君主效命。興盛的國家,使用刑罰,民眾以為對自己有利,而且心中畏懼;使用賞賜,民眾也認為對自己有利,而且一心要得到。國家沒有實力,卻使用智謀和欺詐的辦法,國家就一定會滅亡。對于膽小的人用刑罰來讓他們作戰,一定會勇敢;勇敢的人使用獎賞的辦法,他們就會不怕犧牲,舍生忘死去作戰。膽小的人勇敢,勇敢的人不怕犧牲,國家就沒有對手,這樣的話就強大。國家強大就一定能稱王天下。用刑罰來約束窮人,讓他們去務農,那就會富,對富人使用獎賞,讓他們用錢糧買官,那就會變窮。治理國家能讓窮人變富,富人變窮,那麽這個國家就能實力雄厚,稱王天下。稱王天下的國家用十分之九的刑罰,十分之一的賞賜,強大的國家刑事罰佔十分之七,賞賜佔十分之三,弱國的刑罰佔十分之五,賞賜也佔十分之五。

國家專心從事耕戰一年,就能強大十年,專心從事耕戰十年,就能強大一百年;專心從事耕戰一百年,就能強大一千年。能夠保持一千年都強大的國家就能稱王天下。國家有威嚴,就能以一取十,憑借名聲來取得實力,所以能夠有威勢的國家就能稱王天下。能積蓄實力卻不能使用實力的國家叫做自己攻打自己的國家,這樣的國家一定會削弱;能積蓄實力也能使用實力的,叫攻打敵國的國家,這樣的國家一定強大。因此,消滅虱害,使用實力,攻打敵國這三點,國家使用當中的二項,舍棄當中的一項,一定強大;假如三項全用,國家就會有威力,稱王天下。

政事在十裏之內才能做出決斷的,國家就弱,在五裏之內能做國決斷的,國家就強大。在當日就能處理好當天的政務,就能稱王天下,在當夜才能處理好當天的政務,國家就強大,第二天才能處理好當天政務的,這樣的國家就會被削弱。

登記民眾的人數,活著的登記造冊,死了的人要從戶口冊上消除掉。如果這樣,民眾就不能逃避稅租,田野上就沒有荒草,那麽國家就能富足,國家富了也就強大了。

用刑罰消除刑罰,國家就能大治;用刑罰招致辭刑罰,國家會混亂。所以說:加重刑于輕罪,弄罰就是不用也能將事情辦成,這樣的國家才能強大;重罪重罰,輕罪輕罰,用刑輕重不一,即使用了刑罰,犯法的事情卻不斷發生, 國家會被削弱,重的刑罰產生實力,實力能產生強大,強大能產生威力,威力能產生恩惠,恩惠從實力中產生。崇尚實力能用來成就勇敢作戰,作戰才能產生出智慧和計謀。

有了金子,糧食就沒有了。糧食有了,金錢才能有。糧食這種東西價格低賤,而從事農耕的人多,買糧食的人就少,農民就貧困,奸詐的商人就活躍,如果這樣兵力就弱,國家的實力一定會被削弱直到滅亡。一兩黃金輸入到國境內,十二石的糧食就會運到國境外;十二石糧食輸入到國境內,黃金一兩運到國境外,國家喜歡在境內積聚黃金,那麽黃金和糧食都會喪失,糧倉和金庫都會空虛,國家會弱小;國家喜歡在境內囤積糧食,那麽糧食和黃金都能產生,糧倉、金庫都會充實,國家就強大。

強國要知道十三個數目:境內糧倉數、金庫數、壯年男子、半年女子的數目;老人、體弱者數目,官吏、士人的數目,靠遊說吃飯的人數,商人的數目,馬、牛、喂牲口飼料的數目。想要使國家強大,不知道國家的這十三個數目,土地即使肥沃,人民雖然眾多,國家也難免越來弱,直到被別國分割。

國內沒有對君主有怨言的民眾叫強國,如果發兵去攻打別國,那麽就要按軍功的多少授予他們官職和爵位,就一定會取勝。如果按兵不動,從事農耕,那麽就按生產繳納糧食的多少,授予官職和爵位,國家就一定富裕。發兵打仗就能戰勝敵人。按兵不動就富足的國家就能稱王天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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