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古文典籍 商君書

境內第十九

題記:本篇零星記錄了秦的一些製度,包括戶籍製度,僕役分配製度、軍隊建製、對有爵位的人的犯罪處治辦法,不同爵位的人死後墳墓上樹木的數量等等。

原文
四境之內,丈夫女子皆有名于上,生者著,死者削。

其有爵者乞無爵者以為庶子,級乞一人。其無役事也,其庶子役其大夫月六日;其役事也,隨而養之軍。

爵自一級已下至小夫,命曰校、徒、操,出公;爵自二級已上至不更,命曰卒。其戰也五人來簿為伍,一人羽而輕其四人,能人得一首則復。夫勞爵,其縣過三日有不致士大夫勞爵,能。五人一屯長,百人一將。其戰,百將、屯長不得,斬首;得三十三首以上,盈論,百將、屯長賜爵一級。

五百主,短兵五十人;二五百主,將之主,短兵百。千石之令短兵百人,八百之令短兵八十人,七百之令短兵七十人,六百之令短兵六十人。國封尉,短兵千人。將,短兵四千人。戰及死吏,而輕短兵,能一首則優。能攻城圍邑斬首八千已上,則盈論;野戰斬首二千,則盈論;吏自操及校以上大將盡賞。行間之吏也,故爵公士也,就為上造也;故爵上造,就為簪裊;就為不更;故爵為大夫。爵吏而為縣尉,則賜虜六,加五千六百。爵大夫而為國治,就為大夫;故爵大夫,就為公大夫;就為公乘;就為五大夫,則稅邑三百家。故爵五大夫;皆有賜邑三百家,有賜稅三百家。爵五大夫,有稅邑六百家者,受客。大將、御、參皆賜爵三級。故客卿相,論盈,就正卿。就為大庶長;故大庶長就為左更;故四更也,就為大良造。

以戰故,暴首三,乃校,三日,將軍以不疑致士大夫勞爵。其縣四尉,訾由丞尉。

能得爵首一者,賞爵一級,益田一頃,益宅九畝,一除庶子一人,乃得人兵官之吏。

其獄法,高爵訾下爵級。高爵能,無給有爵人隸僕。爵自二級以上,有刑罪則貶。爵自一級以下,有刑罪則已。

小夫死,以上至大夫,其官級一等,其墓樹級一樹。

其攻城圍邑也,國司空訾其城之廣厚之數。國尉分地,以徒、校分積尺而攻之,為期,曰:“先已者當為最啓,後已者訾為最殿。再訾則廢。”內通則積薪,積薪則燔柱。陷隊之士,面十八人。陷隊之士,知疾鬥,不得,斬首;隊五人則陷隊之士,人賜爵一級;死,則一人後;不能死之,千人環,規諫,黥鼼于城下。國尉分地,以中卒隨之。將軍為木壹,與國正監、與王御史參望之。其先入者,舉為最啓;其後入者,舉為最殿。其陷隊也,盡其幾者;幾者不足,乃以欲級益之。

譯文
國家四境內的男女都在官府登記上了名字,新生的人就註上,死了的就登出。

有爵位的人乞要無爵位的人做他的“庶子(僕人——錄者註)”,第一級可以申請一個。沒有軍役的時候,庶子每月為其大夫服役六天。有軍役的時候,根據實際情況役使庶子。

軍中爵位,從一級以下到小夫叫校徒、操士。朝中爵位,從二級開始到不更,叫卒。在戰爭中,五人編為一個名冊,為一伍,若一人逃跑,就加刑于另四個人,如果誰能斬得敵人一顆首級,就可免除刑罰。每五人設有“屯長”,一百人設有一“將”。百將、屯長在作戰時如果得不到敵人首級,是要殺頭的;如果得到敵人三十三顆首級以上,就算滿了朝廷規定的數目,可以升爵一級。五百人的將領有衛兵五十人,統率兩個五百主的主將和享受一千石俸祿的縣令都可以有衛兵一百人。享八百石俸祿的縣令,有衛兵八十人;享七百石俸祿的縣令,有衛兵七十人;享六百石俸祿的縣令,有衛兵六十人。國尉有衛兵一千人,大將有衛兵四千人。如果將官戰死,衛兵要受刑罰;如果衛兵中有人能夠得到敵人一顆首級,就可免除刑罰。

軍隊圍攻敵國的城邑,能夠斬敵人首級八千顆以上的,或在野戰中能夠斬敵人首級兩千顆以上的,就算滿了朝廷規定的數目,所有各級將吏都可得到賞賜,都可以升爵一級。軍官舊爵是公士的就升為上造;舊爵是上造的,就升為簪裊;舊爵是簪裊,就升為不更;舊爵為不更,就升為大夫。舊爵為小吏的,就升為縣尉,賞賜奴隸六人,五千六百錢。舊爵為大夫,而為國家掌握一樣行政職務的,升為官大夫。舊爵為官大夫的,升為分大夫;舊爵為公大夫的,就升為公乘;舊爵為公乘的,升為五大夫,並賞給他三百戶的地稅。舊爵是五大夫,升為庶長;舊爵為庶長,升為左更;舊爵為三更的升為大良造。庶長、三更及大良造都賞賜三百戶的封邑,另賞賜三百戶的地稅。有了六百戶的地稅和封邑就可以養客。將軍、車夫、驂乘都賞賜爵位三級。原來客卿輔佐軍政的,滿了朝廷的規定就升為正卿。

停戰之後,把所獲敵人首級示眾三天並加以核實。經過三天,將軍認為無誤,就按功賞給戰士和大夫爵位,賞賜的爵位,縣裏過了三天還沒有落實就撤去該尉的職位,由該縣的丞、尉進行量刑。

能夠斬獲敵人甲士首級一顆就賜給爵位一級,賞給田地一頃,宅地九畝,還一律賜庶子一名,就可以擔任軍隊或行政部門的官員。

刑獄的法律,由爵位高的人審判爵位低的人,爵位高的人被罷免後,不再給他有爵位的人才享用的奴僕。三級爵位發上的人犯了罪,就降低他的爵位;一級以下的人犯罪,就取消他的爵位。

小夫死後,以上直到大夫,爵位每高一級,他的墳上就多種一顆樹。

在圍攻敵國城邑的時候,“國司空”測量那個城面積的大小和城牆的厚度,國尉劃分各隊攻打的地點,定出攻下的期限。並命令說:“最先完成的立頭功,最後完成的斥為末等,兩次被斥為末等就不要他了。”打穿了洞穴,就塞上雜柴,燒起木柱。城的每一個方向分布十八個沖鋒陷陣的士兵。一個隊如能斬得敵人五顆首級,這個隊的每個士兵就獲得爵位一級;如果怕死退避,就在千人圍觀之下,在城下遭受黥刑或劓刑的刑罰。國尉劃分地段,中軍的士兵聽從分派。將軍搭起木台,和國家的正監、王的御使一同觀望。士兵先進城的,評為先進,後進城的,評為落後。攻打隧道的士兵,使用自己申請的人,自己申請不夠,就用希望晉級的人補足。

返回頂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