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古文典籍 三十六計

擒賊先擒王(第十八計)

作戰要先擒拿主要敵手。比喻做事要抓關鍵。

【原典】
摧其堅,奪其魁,以解其體。龍戰于野,其道窮也①。

【注解】
①龍戰于野,其道窮也:語出《易經.坤》卦。坤,卦名。本卦是同卦相疊(坤下坤上),為純陰之卦。引本卦上六,《象辭》:“龍戰于野,其道窮也。”是說即使強龍爭鬥在田野大地之上,也是走入了困頓的絕境。比喻戰鬥中擒賊擒王謀略的威力。

【按語】
攻勝則利不勝取。取小遺大,卒之利、將之累、帥之害、攻之虧也。舍勝而不摧堅擒王.是縱虎歸山也。擒王之法,不可圖辨旌旗,而當察其陣中之首動。昔張巡與尹子奇戰,直沖敵營,至子奇麾下,營中大亂,斬賊將五十餘人,殺士卒五千餘人。迎欲射子奇而不識,剡蒿為矢,中者喜謂巡矢盡,走白子奇,乃得其狀,使霽雲射之,中其左目,幾獲之,子奇乃收軍退還。

【故事】
西門豹治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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