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古文典籍 三十六計

苦肉計(第三十四計)

故意毀傷身體以騙取對方信任,從而進行反間的計謀。

【原典】
人不自害,受害必真;假真真假,間以得行①。童蒙之吉,順以巽也②。

【注解】
①人不自害,受害為真;假真真假,間以得行:(正常情況下)人不會自我傷害,若他受害必然是真情;(利用這種常理)我則以假作真,以真作假,那麽離間計就可實行了。

②童蒙之吉,順以巽也:語出《易經.蒙》卦(卦名解釋見第十四計註)。本卦六五.《象》辭:“童蒙之吉,順以巽也。”本意是說幼稚蒙昧之人所以吉利,是因為柔順服從。

本計用此象理,是說用採用這種辦法欺騙敵人,就是順應著他那柔弱的性情達到目的。

【按語】
間者,使敵人相疑也;反間者,因敵人之疑,而實其疑也;苦肉計者,蓋假作自間以間人也。凡遣與己有隙者以誘敵人,約為回響,或約為共力者:皆苦肉計之類也。如:鄭武公伐胡而先以女妻胡君,並戮關其思;韓信下齊而驪生遭烹。

【故事】
王佐斷臂詐投金,黃蓋詐降曹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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