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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有負鹽負薪者

(後魏惠,為雍州刺史。)人有負①鹽與負薪者,二人同釋②重擔,息樹陰下。少時,且行,二人爭一羊皮,各言為己藉③肩之物。久未果,遂訟于官。時雍州刺史李惠,謂其群下曰:“拷此羊皮可知主乎?”群下鹹無對者。惠遣爭者出,令人置羊皮席上,以杖擊之,見少鹽屑,惠曰:“得其實矣!”使爭者視之,負薪者乃服罪。

注解
①負:背。

②薪:柴。

③釋:放下。

④藉:墊襯;背:藉是坐臥之用;背是披背之用。意思是經常使用之物。

⑤惠:李惠,中山(今河北定縣滿城一帶)人,北魏太武帝時任雍州刺史。

⑥顧州綱紀:回頭看著州府的主簿。州紀綱,州府的主簿。綱紀:隨從人員。

⑦群下:部下,屬員。

⑧鹹:都。

⑨實:事實,真實的。

⑩伏:通“服”,文中指趴在地上認罪。 遣:派,此處指打發。

譯文
有背著鹽的和背著柴的人,兩個人同時放下重擔在樹陰下休息。一會兒,將要走了,爭一張羊皮,都說是自己墊肩的東西。李惠讓他們出去,回頭看州府的主簿說:“憑借這張羊皮能夠查出它的主人嗎?”下屬官吏都不能回答。李惠叫人把羊皮放在坐席上面,用棒子敲打,看見(發現)有少許鹽末,就說:“得到實情了!”再讓爭吵的雙方進來看,背柴的人于是伏在地上承認了罪過。

補充
(1)同釋重擔息(下)樹蔭

(2)惠令人置羊皮在席上

闡述道理
①對現實生活的細致觀察和嚴謹的邏輯推理。 天下事都有一定的規律,隻要多思考,多觀察,就能透過現象看到本質。

②人與人交往之中一定要友善對待,不能貪圖小利,讓利益蒙蔽了雙眼,做出不良的行為。

③處理問題要具備豐富的生活常識、經驗,再加之細心觀察,以及善于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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