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古文典籍 容齋隨筆 容齋五筆

容齋五筆·卷十

絕句詩不貫穿
【原文】
“夜涼吹笛千山月,路暗迷人百種花。棋罷不知人換世,酒闌無奈客思家。”此歐陽公絕妙之語。然以四句各一事,似不相貫穿,故名之曰《夢中作》。永嘉士人薛韶喜論詩,嘗立一說雲:“杜老近體律詩,精深妥帖,雖多至百韻,亦首尾相應,如常山之蛇①,無間斷齟齬②處。而絕句乃或不然,五言如‘遲日江山麗,春風花草香。泥融飛燕子,沙暖睡鴛鴦’,‘急雨捎溪足,斜暉轉樹腰。隔巢黃鳥並,翻藻白魚跳’,‘江動月移石,溪虛雲傍花。鳥棲知故道,帆過宿誰家’,‘鑿井交棕葉,開渠斷竹根,扁舟輕褭纜,小徑曲通村’,‘日出籬東水,雲生舍北泥。竹高鳴翡翠,沙僻舞鵾雞’,‘釣艇收緡③盡,昏鴉接翅稀。月生初學扇,雲細不成衣’,‘舍下筍穿壁,庭中藤刺檐。地晴絲冉冉,江白草纖纖’。七言如‘糝徑楊花鋪白氈,點溪荷葉疊青錢。筍根雉子無人見,沙上鳧雛傍母眠’,‘兩個黃鸝鳴翠柳,一行白鷺上青天。窗含西嶺千秋雪,門泊東吳萬裏船’之類是也。”予因其說,以唐人萬絕句考之,但有司空圖④《雜題》雲:“驛步⑤堤縈閣,軍城鼓振橋。鷗和湖雁下,雪隔嶺梅飄”,“舴艋猿偷上,蜻蜓燕競飛。樵香燒桂子,苔濕掛莎衣。”

【注解】
①常山之蛇:傳說中一種能首尾互相救應的蛇。
②間斷齟齬:間斷瓶頸。
③緡:釣魚用的繩子。
④司空圖:字表聖,河中虞鄉人,晚唐詩人、評論家,其詩論《詩品》,對後世影響深遠。
⑤驛步:水驛的停船處。

【譯文】
“夜涼吹笛千山月,路暗迷人百種花。棋罷不知人換世,酒闌無奈客思家。”這是歐陽修的一首絕妙小詩。此詩四句,每句各說一件事,好像沒有一條主線貫穿其中,所以取個詩題叫做《夢中作》。溫州士子薛韶喜好評論詩歌,曾創立一家說法說:“杜甫的近體律詩,意義深遠,用詞熨帖,即使多達一百韻,也能前後呼應,就像是常山巨蛇,中間絕沒有間斷瓶頸的地方。而絕句就不一定如此了,五言絕句像‘遲日江山麗,春風花草香。泥融飛燕子,沙暖睡鴛鴦’,‘急雨捎溪足,斜暉轉樹腰。隔巢黃鳥並,翻藻白魚跳’,‘江動月移石,溪虛雲傍花。鳥棲知故道,帆過宿誰家’,‘鑿井交棕葉,開渠斷竹根。扁舟輕褭纜,小徑曲通村’,‘日出籬東水,雲生舍北泥。竹高鳴翡翠,沙僻舞鵾雞’,‘釣艇收緡盡,昏鴉接翅稀。月生初學扇,雲細不成衣’,‘舍下筍穿壁,庭中藤刺檐。地晴絲冉冉,江白草纖纖’。七言絕句像‘糝徑楊花鋪白氈,點溪荷葉疊青錢。筍根雉子無人見,沙上鳧雛傍母眠’,‘兩個黃鸝鳴翠柳,一行白鷺上青天。窗含西嶺千秋雪,門泊東吳萬裏船’之類,都不相貫穿。”我根據他的說法,考察了一萬餘首唐人的絕句,隻有司空圖《雜題》說:“驛步堤縈閣,軍城鼓振橋。鷗和湖雁下,雪隔嶺梅飄”,“舴艋猿偷上,蜻蜓燕競飛。樵香燒桂子,苔濕掛莎衣。”兩首如此。

衛宣公二子
【原文】
衛宣公二子之事,《詩》與《左傳》所書,始末甚詳①。《乘舟》之詩,為伋、壽而作也。《左傳》雲:“宣公烝于庶母夷姜,生伋子。為之娶于齊而美②,公取之③,生壽及朔。宣姜與公子朔讒④伋子。宣姜者,宣公所納伋之妻,翻譖其過⑤。公使諸齊,使盜⑥待諸莘,將殺之。壽子告之,使行,不可。壽子載其旌以先,盜殺之,遂兄弟並命。”案:定理公以魯隱四年十二月立,至桓十二年十一月卒,凡十有九年。姑以即位之始,便成烝亂,而伋子即以次年生,勢須⑦十五歲然後娶。既娶而奪之,又生壽、朔,朔已能同母譖兄,壽又能代為使者以越境,非十歲以下兒所能辦也。然則十九年之間,如何消破⑧?此最為難曉也。

【注解】
①始末甚詳:來龍去脈都非常詳細。
②為之娶于齊而美:為他在齊國娶了一位妻子,非常美麗。
③公取之:宣公霸佔了她。
④讒:進讒言詆毀。
⑤翻譖其過:她又反過來讒害她的前夫。譖,讒害。過,以前,這裏代指前夫。
⑥盜:武士。
⑦勢須:勢必。
⑧消破:安排。

【譯文】
衛官公兩個兒子的事跡,《詩經》和《左傳》所記載的來龍去脈十分詳細。《詩經·二子乘舟》,就是為伋子、壽子而作的。《左傳》說:“衛宣公和他的庶母夷姜私通,生下了伋子。後來給伋子從齊國娶了一位妻子,十分秀麗,宣公又霸佔了去,生下了壽子和朔子。宣姜和公子朔一同讒毀公子伋。宣姜就是衛宣公霸佔的伋子的妻子,此人反過來又讒害她的前夫。宣公命伋子到齊國出使,另派了一些武士在莘地埋伏,準備殺掉伋子。壽子把這個訊息告了伋子,讓他快快逃走,伋子不肯。壽子打著伋子的旌旗先行赴齊,武士們殺死了壽子,後來兄弟二人都被殺死。”按:衛宣公于魯隱公四年十二月立為衛國國君,到魯桓公十二年十一月死去,總共19年。姑且算他即位當年便與他庶母私通,那麽伋子必然在第二年才生下,按常理必得到十五歲才能娶妻。就算伋子剛娶妻便被宣公奪去,又生下壽子和公子朔,公子朔已經能與他母親一起讒害兄長,而公子壽又能代替伋子為使者出國越境,這肯定不是十歲以下的小孩子所能做到的事。這樣分析,那麽這些事發生在19年之內,怎麽安排呢?這一點實在難以理解。

謂端為匹
【原文】
今人謂縑帛一匹為壹端,或總言①端匹。案《左傳》“幣錦二兩”註雲:“二丈為一端,二端為一兩,所謂匹也,二兩,二匹也。”然則以端為匹非矣。《湘山野錄》載夏英公鎮襄陽,遇大禮赦恩,賜致仕官束帛,以絹十匹與胡旦,旦笑曰:“奉還五匹,請檢《韓詩外傳》及諸儒韓康伯等所解‘束帛戔戔’之義,自可見證。”英公檢②之,果見三代束帛、束修之製。若束帛則卷其帛為二端,五匹遂見十端,正合此說也。然《周易正義》及王弼註、《韓詩外傳》皆無其語。文瑩多妄誕③,不足取信。按《春秋公羊傳》“乘馬束帛”註雲:“束帛謂玄三二,玄三法天,二法地。”若文瑩以此為證,猶之可也。

【注解】
①總言:合稱。
②檢:仔細查看。
③妄誕:任意,荒誕。

【譯文】
當今人們把一匹絲帛叫做一端,或者合稱為一端匹。按:《左傳》“幣錦二兩”句注解說:“兩丈叫做一端,兩端為一兩,就是通常所說的匹。二兩,指兩匹。”看來,把一端叫做一匹顯然不正確。《湘山野錄》記載英公夏竦鎮守襄陽,遇到朝廷大禮加恩,賜給已經致仕的官吏們束帛,把十匹絲絹賜給胡旦,胡旦笑著說:“我退還五匹。請你查檢一下《韓詩外傳》這本書以及儒士韓康伯等人對‘束帛戔戔’這句話的解釋,就自會明白了。”夏竦查檢了這些資料,果然明白了三代時束帛、束修的製度。像束帛,指把絲帛卷起來便有兩端,五匹就有十端,正和上面說的相合。然而今傳的《周易正義》和王弼的註解、《韓詩外傳》都沒有見到這種記載。文瑩這個人講的話十分隨便,不足為信。按:《春秋公羊傳》“乘馬束帛”這句話的注解說:“束帛指的是黑三黃二,黑色三象征天,黃色二象征地。”如果文瑩用這句話來證明束帛為五匹,那還是很有說服力的。

【評析】
《容齋五筆》共十卷,洪邁沒有說寫了多少年,因為還沒有按原計畫寫完十六卷,隻寫到十卷就去世了。他為《容齋四筆》寫序時,是宋寧宗慶元三年(1197)九月,那麽,自此以後至其嘉泰二年(1202)去世中的五年左右時間,應當就是他寫作《五筆》的時間。
明代河南巡撫、監察御史李瀚在弘治十一年(1498)十月十六日對此書的一番評論:“此書可以勸人為善,可以戒人為惡;可使人欣喜,可使人驚愕;可以增廣見聞,可以澄清謬誤;可以消除懷疑,明確事理;對于世俗教化頗有裨益!”難怪有人說讀這部書,就像是在書林中穿行,在文海中暢遊,在史壇上俯瞰,在政界中視察。
洪邁于宋寧宗嘉泰二年卒,年80歲。贈光祿大夫,謚文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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