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談天篇

【題解】

本篇名叫“談天”,實際上是談天地。

儒者認為“天,氣也,故其去人不遠。人有是非,陰為德害(暗中做了好事或壞事),天輒知之,又輒應之”。天是有意志能賞罰的。王充則指出:“天地,含氣之自然也”,“天,體,非氣也”,堅持天是自然界的物質實體。

關于地到底有多大的問題,作者通過對太陽和北鬥星的觀察以及詢問到過日南郡的人,認為地是很廣大的,要超出鄒衍的大九州。這雖然于文章意義不大,但這種見解在當時有助于人們提高認識,開闊眼界。

對共工觸不周山和女媧補天的神話,王充按實有其事進行批判,雖言之鑿鑿,但終無可取之處。

【原文】

31·1儒書言:“共工與顓頊爭為天子不勝(1),怒而觸不周之山(2),使天柱折,地維絕。女媧銷煉五色石以補蒼天,斷鰲足以立四極。天不足西北,故日月移焉;地不足東南,故百川註焉。”此久遠之文,世間是之言也。文雅之人,怪而無以非,若非而無以奪,又恐其實然,不敢正議。以天道人事論之,殆虛言也。

【注解】

(1)共(gōng工)工:傳說中的上古英雄。相傳為炎帝部落的一支,黃帝時水官。他的兒子後土治水有功,被祀奉為社神。顓頊:參見11·2註(2)。

(2)不周山:傳說中上古山名。據王逸註《離騷》,高誘註《山海徑·原道訓》在昆侖山西北。

(3)維:系物的大繩子。地維:地的四角。古代神話中認為天圓地方,天有九柱支撐,地有四維系綴。絕:斷。

(4)女媧(wā蛙):上古神話中的女神。《說文·女部》:“媧,古之神聖女,化萬物者也。”銷:熔化。

(5)鰲(áo熬):傳說中的海中大龜。

(6)引文參見《淮南子·天文訓》、《列子·湯問》。

(7)奪:使喪失。這裏是駁倒的意思。

【譯文】

儒者的書上說:“共工與顓頊爭做天子沒有成功,發怒就撞不周山,結果把撐天的柱子弄折了,系地四角的繩子搞斷了。于是女媧熔煉五色石來補蒼天,砍掉鰲的腳來頂住天的四邊。由于天的西北方殘缺,所以日月往那裏移動;由于地的東南方殘缺,所以眾多的江河向那裏流去。”這是很久以前的記載,又為世間上人們肯定的說法。有學問的人,感到奇怪卻無法指出它的不對,或者認為不對,卻無法給予駁斥,但又恐怕它確實如此,因此不敢直接加以論述。用自然的道理和社會的情況來討論,大都是沒有根據的說法。

【原文】

31·2與人爭為天子不勝,怒觸不周之山,使天柱折,地維絕,有力如此,天下無敵。以此之力,與三軍戰,則士卒螻蟻也,兵革毫芒也(1),安得不勝之恨,怒觸不周之山乎?且堅重莫如山,以萬人之力,共推小山,不能動也。如不周之山,大山也。使是天柱乎?折之固難;使非柱乎(2)?觸不周山而使天柱折,是亦復難。信,顓頊與之爭,舉天下之兵,悉海內之眾,不能當也,何不勝之有!

【註譯】

(1)革:皮革做的甲胄。

(2)上言“使是天柱乎”,此當反言“使非天柱乎”,故疑“非”下脫一“天”字。

【譯文】

跟別人爭當天子沒有成功,發怒撞不周山,把撐天的柱子弄折了,把系地四角的繩子搞斷了,有這樣大的力量,那麽天下就沒有敵手。用這樣大的力量,跟三軍打仗,那麽敵方的士兵像螻蟻,武器盔甲像毫毛麥芒一樣不堪一擊,怎麽會有失敗的怨恨,發怒去撞不周山呢?況且堅固厚重沒有比得上山的,用萬人的力量,共同推座小山,也無法能推動。像不周山,是座大山。假使它是撐天的柱子呢?弄折它確實困難;假使它不是撐天的柱子呢?撞不周山而使撐天的柱子折斷,這也還是不容易的。如果共工確實能“觸不周之山,使天柱折,地維絕”的話,顓頊跟他爭當天子,就是拿出天下的軍隊,用盡四海之內的人力,也抵擋不了,他怎麽會打不勝呢!

【原文】

31·3且夫天者,氣邪?體也(1)?如氣乎,雲煙無異(2),安得柱而折之?女媧以石補之,是體也。如審然,天乃玉石之類也。石之質重,千裏一柱,不能勝也。如五岳之巔不能上極天乃為柱,如觸不周(3),上極天乎?不周為共工所折,當此之時,天毀壞也。如審毀壞,何用舉之?斷鰲之足以立四極,說者曰:“鰲,古之大獸也(4),四足長大,故斷其足以立四極。”夫不周,山也;鰲,獸也。夫天本以山為柱,共工折之,代以獸足,骨有腐朽,何能立之久?且鰲足可以柱天,體必長大,不容于天地,女媧雖聖,何能殺之?如能殺之,殺之何用?足可以柱天,則皮革如鐵石,刀、劍、矛、戟、不能刺之,強弩利矢不能勝射也(5)。

【注解】

(1)也:根據文氣,疑為“邪”字。上文有“氣邪”,可證。

(2)根據文意,疑“雲”上奪一“與”字。

(3)觸:上言“如五岳之巔不能上極天”,此該反言“如不周上極天乎?”故疑“觸”涉上文諸“觸不周之山”衍。

(4)獸:鰲是大龜,雖傳說它能“力負蓬、瀛、壺三山”,但稱為獸,未聞。

(5)射:疑“之”字之誤。上言“不能刺之”,此言“不能勝之”,文例一律,可證。

【譯文】

再說,天,是氣呢?還是實體呢?如果是氣,那跟雲煙沒有什麽兩樣,怎麽會有撐它的柱子而且被折斷呢?女媧用石補天,那麽天是實體了。如果確實是這樣,天就是玉石之類。石的質量重,做成千裏長的一根柱子,是不能勝任的。像五岳的山頂都不能高達天上成為頂天的柱子,那像不周山能高達天上嗎?不周山被共工折斷,在這個時候,天就被毀壞了。如果確實被毀壞,用什麽去支撐它呢?可以砍下鰲的腿來頂住天的四邊,解釋的人說:“鰲是上古的大獸,四條腿又長又粗,所以砍下它的腿可以頂住天的四邊。”不周山是山,鰲是獸。天本來用山作為頂天柱,共工折斷它,改用獸腿來替代,獸骨會腐朽,怎麽能永久地頂住它呢?況且,鰲腿可以用來作柱頂天,那麽它的身體必然又長又粗,天地不可能容得下,女媧雖然神聖,怎麽能殺得死它呢?如果真能殺死它,那麽是用什麽東西殺的呢?鰲腿可以用來作柱頂天,那麽它的皮革像鐵石,刀、劍、矛、戟不能刺穿它,強弓利箭也不能射穿它。

【原文】

31·4察當今天去地甚高,古天與今無異。當共工缺天之時,天非墜于地也。女媧,人也,人雖長,無及天者。夫其補天之時,何登緣階據而得治之(1)?豈古之天若屋廡之形,去人不遠,故共工得敗之,女媧得補之乎?如審然者,女媧多前(2),齒為人者,人皇最先(3)。人皇之時,天如蓋乎?

【注解】

(1)緣:攀援。階據:依靠。治:治理。這裏是修補的意思。

(2)多:疑漢碑“以”形近而誤。

(3)人皇:上古神話傳說的三皇(天皇、地皇、人皇)之一。

【譯文】

觀察現在的天離地很高,相信古時候的天與今天的沒有區別。當共工毀壞天的時候,天並沒有墜落在地上。女媧是人,人即使再高,也夠不到天。那麽她補天的時候,是攀登和依靠什麽去補天的呢?難道古時候的天像屋頂的樣子,離人很近,所以共工能夠毀壞它,女媧能夠補上它嗎?如果確實是這樣,女媧以前,開始作為人的,是人皇最先。人皇的時候,難道天像車蓋一樣離人很近嗎?

【原文】

31·5說《易》者曰:“元氣未分(1),渾沌為一(2)。”儒書又言:“溟涬濛。。(3),氣未分之類也。及其分離,清者為天,濁者為地。”如說《易》之家,儒書之言,天地始分,形體尚小,相去近也。近則或枕于不周之山(4),共工得折之,女媧得補之也。

【注解】

(1)元氣:即自然之氣。參見4·1註(4)。

(2)渾沌:天地未分以前的狀態。

(3)溟涬(mǐng xìng酩幸):天地未形成時的自然之氣。這裏指宇宙混茫狀態。濛。。(méng hòng蒙訌):混沌的樣子。

(4)枕:臨近,靠近。

【譯文】

解釋《周易》的人說:“元氣還沒有區分開,渾渾沌沌是一體。”儒者的書上說:“自然之氣渾渾沌沌模糊不清,是氣還沒有厘清濁的狀態。等到它們區分開來,清的成了天,濁的成了地。”按照解釋《周易》的人和儒者書上說的,天地剛分離時,形體還小,相互間距離很近。因為天地間距離很近,那麽天也許靠近不周山,所以共工能毀壞它,女媧能補好它。

【原文】

31·6含氣之類,無有不長。天地,含氣之自然也,從始立以來,年歲甚多,則天地相去,廣狹遠近,不可復計。儒書之言,殆有所見。然其言觸不周山而折天柱,絕地維,消煉五石補蒼天(1),斷鰲之足以立四極,猶為虛也。何則?山雖動(2),共工之力不能折也。豈天地始分之時,山小而人反大乎?何以能觸而折之?以五色石補天,尚可謂五石若葯石治病之狀(3)。至其斷鰲之足以立四極,難論言也。從女媧以來久矣,四極之立自若(4),鰲之足乎?

【注解】

(1)消:章錄楊校宋本作“銷”,可從。上文有“銷煉”,可證。銷煉五石補蒼天:與下文“斷鰲之石以立四極”不對偶,故疑“石”後脫一“以”字。

(2)雖:上文言“堅重莫如山,以萬人之力,共推小山,不能動也。如不周之山,大山也。。。折之固難”,故疑“雖(雖)”系“難(難)”形近而誤。

(3)葯石:指治病用的葯物和石針。這裏是葯物的意思。

(4)立:存在。

【譯文】

有氣存在的萬物,沒有不成長的。天地,是有氣存在的自然界,從開始產生以來,時間已經很久遠了,那麽天地間相互距離的遠近,也就無法再計算了。儒者書上的話,大概有自己的見解。但它說共工撞不周山而弄折了頂天柱,搞斷了系地的繩子,女媧熔煉五色石來補蒼天,砍掉鰲腿來頂住天的四邊,這就是假話了。為什麽呢?山很難推動,共工的力量不可能撞折它。難道天地開始分開的時候,山小而人反倒大嗎?怎麽能撞折它呢?女媧用五色石補蒼天,還可以說五色石像葯物能治病一樣。至于她砍掉鰲腿來頂住天的四邊,這就很難說了。從女媧以來已經很久遠了,天四極的存在和以前一樣,難道它是鰲的腿嗎?

【原文】

31·7鄒衍之書(1),言天下有九州(2),《禹貢》之上所謂九州也(3)。

《禹貢》九州,所謂一州也。若《禹貢》以上者,九焉。《禹貢》九州,方今天下九州也,在東南隅,名曰赤縣神州。復更有八州,每一州者四海環之,名曰裨海(4)。九州之外,更有瀛海(5)。此言詭異,聞者驚駭,然亦不能實然否,相隨觀讀諷述以談。故虛實之事,並傳世間,真偽不別也。世人惑焉,是以難論。

【注解】

(1)鄒衍之書:疑指《鄒子終始》。此書今已散失,王充時尚能見到。鄒衍:參見2·5註(24)。

(2)天下:這裏指中國九州:鄒衍認為世界由九個“大九州”組成,九個“大九州”由大海環繞,再往外就是天地的邊緣。每個“大九州”又由九個州組成,有小海環繞。中國所在的這個“大九州”具體由“東南神州,正南次州,西南戎州,正西弇州,正中冀州,西北台州,正北泲州,東北薄州,正東陽州”組成。中國是這個“大九州”中的一個州,地處東南方,起名為“赤縣神州”。中國又由九個州組成。

(3)九州:《尚書·禹貢》把中國分為兗、冀、荊、豫、揚、青、徐、梁、雍九個州。

(4)裨(pí皮):小。

(5)瀛(yíng營):大海。

【譯文】

鄒衍的書上,說中國有九州,這就是《尚書·禹貢》上所說的九州。《尚書·禹貢》上的九州,實際上是鄒衍書上說的“大九州”中的一個州。像《尚書·禹貢》說的“九州”,世界上共有九個。《尚書·禹貢》上的九州,就是現在中國的九州,由于在整個大九州的東南角,起名叫赤縣神州。另外還有八個像中國這樣的州。每個“大九州”四周有海環繞著,這海名叫“裨海”。九個“大九州”之外,另外有“瀛海”環繞。這話希奇古怪,使聽者震驚害怕,但又不能證實它是不是這樣,隻是隨便讀讀傳誦用作說話的材料。所以真事和假事,都同時在社會上流傳,真假無法分辨。世人感到迷惑,因此,這就需要加以責難和評論。

【原文】

31·8案鄒子之知不過禹。禹之治洪水,以益為佐。禹主治水,益之記物(1)。極天之廣,窮地之長,辨四海之外(2),竟四山之表(3),三十五國之地(4),鳥獸草木,金石水土,莫不畢載,不言復有九州。淮南王劉安召術士伍被、左吳之輩,充滿宮殿,作道術之書(5),論天下之事。《地形》之篇,道異類之物,外國之怪,列三十五國之異,不言更有九州。鄒子行地不若禹、益,聞見不過被、吳,才非聖人,事非天授,安得此言?案禹之《山經》,淮南之《地形》,以察鄒子之書,虛妄之言也。

【注解】

(1)之:根據文意,疑“主”字之誤。“益主記物”與上文“禹主治水”文例相同,可一證。本書《別通篇》有“益主記異物”,可二證。

(2)辨:通“遍”。

(3)四山:四周的山。表:外。

(4)三十五國:指《山海經》和《淮南子》所記中國以外的國家。今傳本《山海經》所記是三十九國,今傳本《淮南子》所記是三十六國,言三十五國,不知是王充當時所見本子不同,還是傳抄有誤。

(5)道術之書:這裏指《淮南子》。

【譯文】

據考察,鄒衍的見識超不過禹。禹治理洪水,曾用伯益作輔佐。由禹主持治理洪水,伯益負責記載各種事物。如記盡天的廣闊,地的長度,遍及四海之外,窮盡四山之表,三十五國的所有地方,鳥獸草木,金石水土,沒有不完全記載下來的,就是不曾說還有九州。淮南王劉安招致術士伍被、左吳之類,充滿了宮殿,讓他們作道術的書《淮南子》,談論天下的事。《淮南子·地形》篇講不同種類的事物,外國的奇奇怪怪,列出了三十五國的差異,也沒有說另外還有九州。鄒衍走過的地方不如禹和伯益多,聽的和見的也超不過伍被和左吳,才智不如聖人,能力不是天授,怎麽能說出這樣的話?根據禹的《山海經·山經》,淮南王的《淮南子·地形》,用它來考察鄒衍的書,都是些沒有根據的假話。

【原文】

31·9太史公曰:“《禹本紀》言河出昆侖(1),其高三千五百餘裏(2),日月所於闢隱為光明也(3),其上有玉泉,華池(4)。今自張騫使大夏之後(5),窮河源,惡睹《本紀》所謂昆侖者乎?故言九州山川,《尚書》近之矣。至《禹本紀》、《山經》所有怪物(6),餘不敢言也(7)。”夫弗敢言者,謂之虛也。昆侖之高,玉泉、華池,世所共聞,張騫親行無其實。案《禹貢》,九州山川,怪奇之物,金玉之珍,莫不悉載,不言昆侖山上有玉泉、華池。案太史公之言,《山經》、《禹紀》,虛妄之言。

【注解】

(1)《禹本紀》:古書名,今已失傳。

(2)三:《史記·大宛列傳》作“二”,可從。

(3)於:疑“相”草書形近而誤。《史記·大宛列傳》作“所相闢隱”,可一證。《玉海》二十引文亦作“相”,可二證。闢:通“避”。

(4)玉泉、華池:《史記·大宛列傳》作“醴泉、瑤池”。

(5)張騫(qiān千)(?~公元前114年):西漢漢中成固(今陝西城固)人。官大行,封博望侯。漢武帝建元二年(公元前139年)和元朔三年(公元前126年),兩次出使西域,打通了通往中亞的商路,加強了西域和中原的聯系,促進了經濟、文化的交流與發展。大夏:即吐火羅,中亞細亞古國。地在興都庫什山與阿姆河上遊之間(今阿富汗北部)。

(6)《山經》:太史公司馬遷時隻見《山經》,《海經》後出,合稱《山海經》可能是劉秀所為。(7)引文參見《史記·大宛列傳》。

【譯文】

太史公司馬遷說:“《禹本紀》說黃河源出昆侖,昆侖山高二千五百多裏,日月都被相互隔開不得相見而各自發出光亮,那山上有玉泉、華池。如今從張騫出使大夏之後,窮究黃河源頭,哪裏能看到過《禹本紀》所說的昆侖山呢?所以說到九州山河的,隻有《尚書·禹貢》較為接近實際情況。至于《禹本紀》、《山經》所記載的事情怪物,我不敢去說它。”其實,不敢說,就是認為它毫無根據。昆侖山很高,山上有玉泉、華池,是世人都聽說過的,至于張騫親自到過卻沒有那事實。考察《尚書·禹貢》,九州的山河,希奇古怪的東西,金玉的珍品,沒有不完全記載下來的,就是沒有說昆侖山上有玉泉和華池。按照太史公的說法,《山經》、《禹本紀》都是沒有根據的假話。

【原文】

31·10凡事難知,是非難測。極為天中(1),方今天下在禹極之南(2),則天極北必高多民(3)。《禹貢》“東漸于海(4),西被于流沙(5)”,此則天地之極際也(6)。日刺徑千裏(7),今從東海之上會稽鄞、■(8),則察日之初出徑二尺(9),尚遠之驗也。遠則東方之地尚多。東方之地尚多,則天極之北,天地廣長,不復訾矣(10)。夫如是,鄒衍之言未可非,《禹紀》、《山海》、《淮南·地形》未可信也(11)。鄒衍曰:“方今天下在地東南,名赤縣神州。”天極為天中,如方今天下在地東南,視極當在西北。今正在北(12),方今天下在極南也。以極言之,不在東南,鄒衍之言非也。如在東南,近日所出,日如出時,其光宜大。今從東海上察日,及從流沙之地視日,小大同也。相去萬裏,小大不變,方今天下得地之廣,少矣。

【注解】

(1)極:北鬥星。

(2)禹:疑是衍文。“禹極”義不可解。下文有“方今天下在極南也”,可證。(3)高:下有“東方之地尚多,則天極之北,天地廣長,不復訾矣。”是以東方之地尚多,推證天極北之地必尚多;本句是以極南的中國人眾多,推證天極北的人必尚多,故疑“高”系“尚”字之誤。

(4)漸:到。

(5)被:這裏是至的意思

(6)則:疑“非”字之誤。下文言“日刺徑千裏,今從東海之上會稽鄞、■,則察日之初出徑二尺,尚遠之驗也。遠則東方之地尚多。”這說明東海不是天地的最邊沿,可一證。又言“今從東海上察日,及從流沙之地視日,小大同也。相去萬裏,小大不變,方今天下得地之廣,少矣。”這又說明東海、流沙不是天地的最邊沿,可二證。又言“東海、流沙、九州東、西之際也。”這是直接說明它是中國東西的邊沿,而不是天地的最邊沿,可三證。

(7)刺徑:直徑。

(8)鄞(yín銀):縣名。東漢時屬會稽郡。治所在今浙江省鄞縣東五十裏鄞山下。■:《漢書·地理志》作“鄮”,可從。鄮(mào冒):縣名。東漢時屬會稽郡。治所在今浙江省鄞縣東三十裏,鄮山北的官奴城。

(9)則:無義,疑是衍文。

(10)訾(ī姿):估量。

(11)山海:疑“山經”之誤。上言“案禹之《山經》,淮南之《地形》”,又言“至《禹本紀》、《山經》所有怪物”,又言“案太史公之言,《山經》、《禹紀》,虛妄之言”,可證。(12)根據文意,疑“今”下奪一“極”字。下文言“從雒陽北顧,極正在北。東海之上,去雒陽三千裏,視極亦在北。推此以度,從流沙之地視極,亦必復在北焉”,可證。

【譯文】

凡事難于識別,是非難于判定。北鬥星是天的正中,如今中國在北鬥星的南面,那麽北鬥星的北面一定還有很多人。《尚書·禹貢》載“東面到海,西面至沙漠”,這不是天地的最邊沿。太陽直徑有一千裏,現在從東海邊上會稽郡的鄞縣和鄮縣,觀察太陽剛升起時直徑隻有二尺,這就是太陽離東海還很遠的證明。太陽離東海還很遠,那麽東方的土地就還很多。既然東方的土地還很多,那麽北鬥星的北面,天地廣闊,就更不可估量了。照這樣說,鄒衍的話就沒有可指責的,而《禹本紀》、《山海經·山經》、《淮南子·地形》都不能相信了。鄒衍說:“如今中國在地的東南面,稱作赤縣神州。”北鬥星是天的正中,如果現在中國在地的東南面,看北鬥星就該在西北面。今天北鬥星正好在北面,現在中國就在北鬥星的南面。以北鬥星來說,中國不在地的東南面,所以鄒衍的話是不對的。如果中國在地的東南面,就靠近太陽升起的地方,太陽如果升起的時候,它的光芒就該更光亮。今天從東海上觀察太陽,跟從沙漠地區看太陽,大小都一樣。相離萬裏,所看見的太陽大小不變,可見如今中國佔有的土地面積,是很小的。

【原文】

31·11雒陽(1),九州之中也。從雒陽北顧,極正在北。東海之上,去雒陽三千裏,視極亦在北。推此以度,從流沙之地視極,亦必復在北焉。東海、流沙、九州東、西之際也,相去萬裏,視極猶在北者,地小居狹,未能闢離極也(2)。日南之郡(3),去雒且萬裏。徙民還者,問之,言日中之時,所居之地未能在日南也。度之復南萬裏,日在日之南(4)。是則去雒陽二萬裏,乃為日南也。

【注解】

(1)雒(luò洛)陽:即洛陽,三國魏改。因在雒水之北得名。東漢、三國魏等七朝先後在這裏定都。

(2)闢:荒遠。

(3)日南:郡名。西漢武帝元鼎六年(公元前111年)置郡。治所在西卷(今越南平治天省廣治河與甘露河合流處)。轄境約當今越南中部北起橫山南抵大嶺地區。

(4)前一“日”字,根據文意疑“地”字之誤。

【譯文】

雒陽在中國的中心。從雒陽向北看,北鬥星正好在北面。東海岸邊,離雒陽三千裏,看北鬥星也在北面。根據這個來推測,從沙漠地區看北鬥星,也必然它還在北面。東海與沙漠,是中國東、西的邊沿,相隔萬裏,看北鬥星還是在北面,這是因為地方狹小,不能遠離北鬥星的緣故。日南郡離雒陽將近一萬裏。遷居到那裏的人回來,問他們,回答說太陽正中的時候,他們所居住的地區也不在太陽的南面。這樣,推測從日南再往南一萬裏,那地方就應當在太陽的南面。這就是說,離雒陽二萬裏的地方,才是太陽的南面。

【原文】

31·12今從雒地察日之去遠近,非與極同也,極為遠也。今欲北行三萬裏,未能至極下也。假令之至,是則名為距極下也(1)。以至日南五萬裏(2),極北亦五萬裏也。極北亦五萬裏,極東、西亦皆五萬裏焉。東、西十萬(3),南、北十萬,相承百萬裏(4)。鄒衍之言:“天地之間,有若天下者九(5)。”案周時九州,東西五千裏,南北亦五千裏。五五二十五,一州者二萬五千裏(6)。天下若此九之,乘二萬五千裏(7),二十二萬五千裏(8)。如鄒衍之書,若謂之多,計度驗實,反為少焉。

【注解】

(1)距:至,到。

(2)五萬裏:雒陽離日南二萬裏,雒陽再向北行三萬裏到北鬥星下的地方,故雲五萬裏。

(3)本篇中凡言長度、面積的地方,數詞量詞皆具備,故疑“萬”下脫“裏”字。下同。

(4)承:通“乘”。相承百萬裏:南北十萬裏與東西十萬裏相乘,面積應為一百萬萬平方裏。

(5)這裏王充把鄒衍的九州說誤認為是二級,錯將中國當大九州之一。

(6)二萬五千裏:東西五千裏與南北五千裏相乘,面積應為二千五百萬平方裏。(7)二萬五千裏:據上應是二千五百萬平方裏。

(8)二十二萬五千裏:九乘二千五百萬平方裏,應為二億二千五百萬平方裏。

【譯文】

現在從洛陽觀察與太陽距離的遠近,跟在洛陽觀察北鬥星的遠近,是不同的,北鬥星要更遠些。現在即使想向北走三萬裏,也不能到北鬥星的下面。就算到了,這就叫做到了北鬥星之下的地方。從北鬥星之下的地方到日南是五萬裏。那麽北鬥星之下的地方的北面也該有五萬裏。北鬥星下的地方的北面有五萬裏,那麽北鬥星下的地方的東面與西面也都該各有五萬裏。這樣東面到西面十萬裏,南面到北面十萬裏,相乘是一百萬萬平方裏。鄒衍說:“天地之間,有象中國大小的州九個。”按照周代的中國,東西寬五千裏,南北長也五千裏。五五二十五,中國這一個州有二千五百萬平方裏。天下有象中國這樣的州九個,九乘二千五百萬平方裏,是二億二千五百萬平方裏。像鄒衍書上那樣記載,如果認為說多了,按計算的來核實,反倒是說少了。

【原文】

31·13儒者曰:“天,氣也,故其去人不遠。人有是非,陰為德害,天輒知之,又輒應之,近人之效也。”如實論之,天,體,非氣也。人生于天,何嫌天無氣?猶有體在上,與人相遠(1)。秘傳或言天之離天下六萬餘裏(2)。數家計之(3),三百六十五度一周天(4)。下有周度,高有裏數。如天審氣,氣如雲煙,安得裏度?又以二十八宿效之(5),二十八宿為日月舍(6),猶地有郵亭為長吏廨矣(7)。郵亭著地,亦如星舍著天也。案附書者(8),天有形體,所據不虛。猶此考之(9),則無恍惚,明矣。

【注解】

(1)根據文意,疑“相”後脫一“去”字。

(2)秘傳:指緯書。

(3)數家:這裏指搞天文歷算的人。

(4)三百六十五度:我國古天文學家認為太陽是繞地球轉的。太陽繞地球一周是三百六十五天多,于是把一周按天數分為三百六十五等分多,每一等分叫一度,一周共三百六十五度多。

(5)二十八宿:我國古代天文學家把沿黃道和赤道的部分恆星劃成二十八個星座,叫做二十八宿。又按東、南、西、北劃分,各為七宿。

(6)舍:參見7·5註(4)。

(7)郵亭:參見19·4註(11)。廨(xiè謝):舊時官吏的辦公處。

(8)附:根據文意,疑是“傳”字之誤。

(9)猶:通“由”。

【譯文】

儒者說:“天是氣,所以它離人不遠。人有對有不對,暗中做了好事或壞事,天立即就知道,又立即會報應,這是天靠近人的證明。”按事實評論,天是物質實體,不是氣。但是人在天稟受氣而產生,又怎麽能懷疑天沒有氣呢?可見還有一個實體的天在施氣的上面,它與人相離很遠。秘傳有的說天離地有六萬多裏。按天文歷算家計算,三百六十五度是一周天。天的轉動可用周度來量,天的高度可用裏數來計算。如果天確實是氣,氣象雲煙,怎麽能用裏去量呢?再用二十八宿來證明,二十八宿是日、月停留的地方,就像地上有郵亭是地方長官停歇的地方一樣。郵亭附著于地,也像星舍附著于天一樣。考察秘傳上寫的,天有形體,依據不假。由此考察,那麽天不是恍恍惚惚不可捉摸的,這已經很清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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