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變動篇

【題解】

本篇主要批判君主的政治和人的至誠可以感動天,使天氣、天象發生變化的天人感應論。前面《寒溫篇》是從君王的喜怒和刑賞能不能引起寒溫之變來進行批判的。《譴告篇》是從天降寒溫之變指責君王政治之失來進行批判的,本篇則綜合二者,進行批判。

王充認識到,自然變化可以影響人和物,但“人不能動地,而亦不能動天”,因為“寒暑有節,不為人改變也。”無論君主的政治如何,都影響不了“春生而秋殺”的自然規律;無論人怎樣至誠,也不能使夏寒冬熱。王充否定了君主“以賞罰感動皇天,天為寒溫以應政治”的觀點。他認為鄒衍呼天而降霜,杞梁妻哭而崩城等說法都是不可信的“偽書遊言”。

但是,王充在論述自然變化對人和物的影響時,往往有形而上學的傾向。他把某些社會問題說成是由自然變化直接引起的,比如把谷價的貴賤、盜竊行為的產生歸之于“天氣動怪(搖)人物”等。他也過分誇大了自然力,認為“人物吉凶統于天”,天是主宰一切的,這些都是由于時代局限性造成的。

【原文】

43·1論災異者,已疑于天用災異譴告人矣。更說曰:“災異之至,殆人君以政動天,天動氣以應之。譬之以物擊鼓,以椎扣鍾(1),鼓猶天,椎猶政,鍾鼓聲猶天之應也。人主為于下(2),則天氣隨人而至矣。”

【注解】

(1)椎(chuí垂):同:“槌”。

(2)為:做,幹,這裏指施政。

【譯文】

主張災異之說的人,對于天用災異譴責告誡君王的說法已被懷疑了。他們進一步解釋說:“災異的出現,大概因為君主施政影響了天,天就運用氣來應和君主。以用槌擊鼓,用槌敲鍾作比喻,鍾鼓好比是天,槌好比是施政,鍾鼓的聲音好比是天的應和。君主在人間施政,天上的氣就隨著君主施政的好壞而出現了。

【原文】

43·2曰:此又疑也。夫天能動物,物焉能動天?何則?人、物系于天,天為人、物主也。故曰:“王良策馬(1),車騎盈野(2)。”非車騎盈野,而乃王良策馬也。天氣變于上,人、物應于下矣。故天且雨,商羊起舞(3),使天雨也(4)。商羊者,知雨之物也,天且雨,屈其一足起舞矣。故天且雨,螻蟻徙,丘蚓出,琴弦緩,固疾發(5),此物為天所動之驗也。故天且風,巢居之蟲動(6);且雨,穴處之物擾(7),風雨之氣感蟲物也。故人在天地之間,猶蚤虱之在衣裳之內,螻蟻之在穴隙之中。蚤虱、螻蟻為逆順橫從(8),能令衣裳穴隙之間氣變動乎?蚤虱、螻蟻不能,而獨謂人能,不達物氣之理也。

【注解】

(1)王良:指天上的王良星。策:馬鞭子。策馬,用馬鞭子趕馬。王良策馬:據《史記·天官書》記載,銀河中有四顆星叫天駟,天駟旁有一星叫王良,在天駟和王良之旁,還一顆策星(即仙後座r星),策星閃動時,稱為“王良策馬”,預示地上將要發生戰爭。

(2)車騎:此指戰車戰馬。盈野:遍布原野。車騎盈野:指發生了大規模戰爭。

(3)商羊:傳說中的一種鳥,天將要下雨的時候,它就不停地飛舞鳴叫。《孔子家語·辯政》:“齊有一足之鳥,。。齊侯大怪之,使使聘魯問孔子。孔子曰:‘此鳥名商羊,水祥也。。。且謠曰:天將大雨,商羊起舞。’”

(4)據上下文意,“使”字上疑脫一“非”字。

(5)固:通“痼”。固疾,久治不愈的病,舊病。

(6)巢居之蟲:指鳥類。

(7)穴處之物:指螻蛄螞蟻之類。擾:騷動。

(8)從(òng縱):通“縱”。逆順橫從:前後左右亂爬。

【譯文】

我說:這又值得懷疑了。天能影響萬物,萬物怎麽能感動天呢?人和物都隸屬于天,天是人和物的主宰。所以說:“王良用馬鞭趕馬,戰車戰馬就布滿原野。”不是地上先發生了戰爭而後王良才趕馬的。天的氣在上面發生變化,人和物在地下應和。所以天將要下雨,商羊鳥就飛舞,並不是商羊鳥飛舞才使天下雨的。商羊鳥,是能預知要下雨的鳥,天將要下雨,它就屈起它的一隻腳飛舞。所以天將要下雨,螻蛄螞蟻就會搬家,蚯蚓就會爬出泥土外,琴弦就會松弛,舊病就會復發,這就是萬物受天的影響的應驗。所以天將要刮風,窩中的鳥就會飛舞,天將要下雨,洞穴中的動物就會騷動不安。這就是風和雨的氣影響了蟲鳥這類動物。因此,人生活在天地之間,好比跳蚤虱子在衣裳裏面,螻蛄螞蟻在洞穴縫隙之中。跳蚤虱子螻蛄螞蟻前後左右亂爬,能夠使衣裳洞穴縫隙之間的氣變動嗎?跳蚤螻蛄螞蟻不能夠,而唯獨說人能夠,就是不明白物與氣之間的關系。

【原文】

43·3夫風至而樹枝動,樹枝不能致風。是故夏末蜻■鳴(1),寒螿啼(2),感陰氣也(3)。雷動而雉驚,發蟄而蛇出(4),起氣也(5)。夜及半而鶴唳(6),晨將旦而雞鳴,此雖非變,天氣動物,物應天氣之驗也。顧可言寒溫感動人君,人君起氣而以賞罰(7),乃言以賞罰感動皇天,天為寒溫以應政治乎?六情風家言(8):“風至,為盜賊者感應之而起。”非盜賊之人精氣感天,使風至也。風至,怪不軌之心(9),而盜賊之操發矣。何以驗之?盜賊之人,見物而取,睹敵而殺,皆在徙倚漏刻之間(10),未必宿日有其思也,而天風已以貪狼陰賊之日至矣(11)。

【注解】

(1)蜻■(liè列):蟋蟀。|:亦作“蛚”。

(2)寒螿(jiāng江):寒蟬。《爾雅·釋蟲》:“蜺,寒蜩。”郭璞註:“寒螿也。似蟬而小,青赤。”

(3)陰氣:按陰陽五行說法,冬末春初陽氣始生,夏末秋初陰氣始生。

(4)發蟄:即驚蟄,二十四節氣之一。這時天氣漸暖,春雷動,冬眠動物將出土活動。《月令七十二侯集解》:“二月節,。。萬物出乎震,震為雷,故曰驚蟄,是蟄蟲驚而出走矣。”

(5)據《太平御覽》卷二十二引《論衡》文,“氣”字前有“陽”字,當據補。起,當為趨字之誤。‘趨陽氣也,’與上文‘感陰氣也’為對文。

(6)唳(lì歷):鶴鳴聲。

(7)起:疑為“趨”字之誤。

(8)六情風家:指根據風向預測吉凶的人。他們認為風有東、南、西、北、上、下六個方向,並分別賦予人的怒、喜、惡、好、樂、哀六種情感,根據時日風向就可以推測吉凶。參見《漢書·翼奉傳》。

(9)怪:疑為“搖”字之誤。“搖”,俗書作“■”,與“怪”字形近。不軌:不守法度,犯法。

(10)徙倚:徘徊。《楚辭·哀時命》:“獨徙依而仿佯”。《楚辭章句》:“猶低徊也。”徙倚漏刻:比喻短時間。

(11)貪狼:像狼一樣貪狠。陰賊:像賊一樣陰險。貪狼陰賊之日:六情風家認為,每逢申、子、亥、卯日,是貪狼陰賊當道的日子。

【譯文】

風吹來樹枝會搖動,樹枝本身不能招來風。所以夏末蟋蟀鳴叫,寒蟬啼叫,是受了陰氣的感動。春雷響動而野雞驚飛,驚蟄到來伏蛇出洞,是受了陽氣的激發。到半夜的時候鶴就鳴叫,天將亮的時候公雞就啼叫,這些即使不是異常現象,也是天上的氣影響了萬物,萬物應和天上的氣的應驗。隻能說寒溫之氣感動了君主,君主受氣的激發而對人施以賞罰,豈能說君主以賞罰感動了天,天用寒溫之氣來應和君主的政治呢?根據風向預測吉凶的人說:“風吹來了,幹盜竊的人受到風的感應而作案。”並不是盜賊的精氣感動了天才使風吹來。是風吹來,引發了盜賊犯法的心理,而盜賊的偷竊行為就發生了。用什麽來驗證這一點呢?盜賊這種人,見到財物就偷取,發現仇人就殺害,這些行為都發生在短時間,未必往日他就有這種心思,而是天上的風正好在貪狼陰賊當道的日子刮來了。

【原文】

43·4以風佔貴賤者(1),風從王相鄉來則貴(2),從囚死地來則賤。夫貴賤、多少,鬥斛故也(3)。風至而糴谷之人貴賤其價(4),天氣動怪人、物者也(5)。故谷價低昂,一貴一賤矣。《天官》之書(6)。以正月朝佔四方之風(7)。風從南方來者旱,從北方來者湛,東方來者為疫,西方來者為兵(8)。太史公實道(9),言以風佔水旱兵疫者,人物吉凶統于天也。使物生者,春也;物死者,冬也。春生而冬殺也(10),天者(11)。如或欲春殺冬生,物終不死生,何也?物生統于陽(12),物死系于陰也。故以口氣吹人,人不能寒;吁人,人不能溫。使見吹吁之人,涉冬觸夏(13),將有凍暘之患矣(14)。寒溫之氣,系于天地而統于陰陽,人事國政,安能動之?

【注解】

(1)佔:佔卜,預測。貴賤:指物價的高低。

(2)王、相:和下句的“囚”、“死”,都是漢代陰陽五行說法的專用概念。參見3·4註(21)。王相鄉:指在某個時間表示興旺的方位。《開元佔經·風佔》雲:“凡吉祥之風,日色清明,風勢和緩,從歲、月、日、時德上來;或乘王相上來,去地稍高,不揚塵沙,人心喜悅,是謂祥風,人君德令下施之應。凡凶災之風,日色白濁,天氣昏寒,風聲叫怒,飛沙卷塵,乘刑殺而至,當詳五音,定八方,觀其起止佔之。”又雲:“怒風起生,皆詳五音,與歲、月、日、時、刑、德合沖墓殺,五行、生克、王相、囚死,以言吉凶。仍以六情推之,萬不失一。”

(3)斛(hú胡):古代容量單位,漢代以十鬥為一斛。故:照舊。

(4)糴(dí敵):“糴”疑當為“糶”。因買進谷米之人無權貴賤其價。《治期篇》:“谷糶在市,一貴一賤。”知糶谷之人于谷價能貴之能賤之。糶(tiào跳):賣出糧食。

(5)動怪:這裏是影響之意。怪:當為“搖”。參見43·3註(9)。

(6)《天官》:指《史記·天官書》。

(7)朝:早晨。

(8)“風從”四句:今本《史記·天官書》上說,“北方為中歲(平常年成)”,“東方大水”,“東南,民有疾疫”,與王充的說法不同。但水屬北方,王充的說法未必無據。

(9)太史公:即司馬遷。參見3·4註(18)。實道:據實論事。

(10)殺:死。也:應作“者”。

(11)者:應作“也”。此句當是“春生而冬殺者,天也。”

(12)陽:指春陽之氣。

(13)涉冬觸夏:經冬歷夏。

(14)暘(yáng羊):晴,此指太陽暴曬。

【譯文】

根據風向預測物價的高低,風從王相鄉吹來物價就高,從囚死地吹來物價就低。谷價有高有低,谷米有多有少,但鬥斛並沒有改變。風吹來了,賣谷的人依據風向就抬高或降低谷價,這是由于天上的氣影響了人心和物價的緣故。因此谷價高低變化,有時貴有時賤。《史記·天官書》上說,在夏歷正月初一的早晨,根據四方之風來佔測一年的吉凶。風從南方吹來就會大旱,從北方吹來就發大水,從東方吹來說發生瘟疫,就西方吹來就發生戰亂。太史公據實論事講根據風向預測水、旱、兵、疫、是因為人、物的吉凶都受天的支配。使萬物生長的,是春季;使萬物衰亡的,是冬季。使萬物春季生長而冬季衰亡的是上天。如果有人想讓萬物春季衰亡而冬季生長,萬物最終既不生也不死,是什麽道理呢?萬物生長受春陽之氣的支配;萬物衰亡是由冬陰之氣決定的。因此,用嘴裏的氣吹人,人不會寒冷;用氣呵人,人不會溫暖。讓被吹氣和呵氣的人,經冬歷夏,就會有挨凍受曬的憂患。寒冷的溫暖的氣,歸屬于天地而受陰陽的支配,人事與國政,怎麽能夠影響它呢?

【原文】

43·5且天本而人末也(1),登樹怪其枝(2),不能動其株。如伐株,萬莖枯矣。人事猶樹枝,能溫猶根株也(3)。生于天(4),含天之氣,以天為主,猶耳目手足系于心矣。心有所為,耳目視聽,手足動作,謂天應人,是謂心為耳目手足使乎?旌旗垂旒(5),旒綴于桿(6),桿東則旒隨而西。苟謂寒溫隨刑罰而至(7),是以天氣為綴旒也。鉤星在房、心之間(8),地且動之佔也。齊太卜知之(9),謂景公(10):“臣能動地。”景公信之。夫謂人君能致寒溫,猶齊景公信太卜之能動地。夫人不能動地,而亦不能動天。

【注解】

(1)本:草本的根。此指主要的、根本的。末:草木的梢,此指次要的。

(2)怪:當作“搖”。參見43·3註(9)。

(3)能溫:當作“寒溫”,尋上文自明。

(4)“生”上疑脫“人”字。此以耳目系心,喻人之系于天。脫去人字,不可解。《自然篇》雲:“人生于天地。”《訂鬼篇》雲:“天能生人之體。”並其證。

(5)旌:參見8·6註(5)。旒(liú流):旗下懸垂的穗帶。

(6)綴(huì墜):連線,懸掛。

(7)刑罰:疑當作“刑賞”,傳寫之誤。寒對刑而言,溫對賞而言。

(8)鉤星:星名。參見17·8註(8)。房:房宿。參見17·8註(8)。心:心宿。參見17·1註(2)。古人認為鉤星運行到房宿、心宿之間,預兆將要發生地震。

(9)齊:春秋時的齊國,在今山東北部。太卜:主管佔卜的官。齊太卜知之:據說齊景公時,鉤星運行到房宿、心宿之間,齊太卜知道這是將要發生地震的預兆,卻向景公吹噓自己能使地動。後被晏嬰識破。參見本書《變虛篇》。

(10)景公:齊景公。參見17·2註(1)。

【譯文】

況且天是根本而人是末節。爬樹搖樹枝,不能動搖樹幹。如果斫伐樹幹,所有的樹枝都會枯死。人事好比樹枝,寒溫之氣好比樹根樹幹。人為天所生,就含有天的氣,以天為根本,好比耳目手足受心的支配。心裏想幹什麽,耳目就聽什麽看什麽,手足就會隨著動作起來。如果說天會應和人,這就是說心是受耳目手足所支配的嗎?旌旗懸掛穗帶,穗帶連線在旗桿上,旗桿往東穗帶就朝西飄。如果說寒溫之氣是隨君主的刑賞而來的,這是把天上的氣當作系在旗桿上的帶了。鉤星運行到房宿、心宿之間,是地將要震動的征兆。齊太卜看見了這種天象,對齊景公說:“我能使大地震動。”齊景公相信了他。如果說君主能引來寒溫之氣,就好比齊景公相信太卜能使大地震動一樣。人不能使大地震動,也就不能使天感動。

【原文】

43·6夫寒溫,天氣也。天至高大,人至卑小。篙不能鳴鍾(1),而螢大不爨鼎者(2),何也?鍾長而篙短,鼎大而螢小也。以七尺之細形(3),感皇天之大氣,其無分銖之驗(4),必也。佔大將且入國邑(5),氣寒,則將且怒;溫,則將喜(6)。夫喜怒起事而發(7),未入界(8),未見吏民,是非未察,喜怒未發,而寒溫之氣已豫至矣(9)。怒喜致寒溫,怒喜之後,氣乃當至。是竟寒溫之氣使人君怒喜也(10)。

【注解】

(1)篙:據原本校語作“篙”。下文“篙”字同此。筳(tíng庭):小竹枝。(2)爨(cuàn篡):燒火煮飯。鼎:古代煮食物用的三足兩耳器皿。

(3)細形:細小的身軀。

(4)分銖:參見35·7註(4)。

(5)大:據下文“將且怒”,“則將喜”,“大”字應刪去。將:參見2·2註(5)。國邑:指郡的首府。

(6)依上句‘氣寒,則將且怒’校之,則喜字上脫“且”字,應補入。

(7)起:亦“趨”之誤字。

(8)界:指郡界。

(9)豫:通“預”。

(10)是:此。指上文“氣寒,則將且怒;溫則將喜”這樣的說法。人君:這裏指地方長官。

【譯文】

寒溫之氣,是天上的氣。天極為高大,人極為卑小。小竹枝不能敲響鍾,而螢火不能燒鼎煮飯,為什麽呢?因為鍾長大而竹枝短小,鼎高大而螢火細小的緣故。憑七尺長的細小身軀,想感動皇天的大氣,它不會有絲毫效驗,這是必定無疑的。佔卜郡守將要進入郡的首府這件事,如果天氣寒冷,就表明郡守要發怒;如果天氣溫和,就表明郡守會高興。喜怒是有感于事情而發生的,郡守尚未進入郡界,沒有見到官吏百姓,沒有察明是非,喜怒尚未發生,而寒溫之氣已經預先來到了。如果怒喜能導致天氣寒溫的話,那麽應該在郡守怒喜之後,寒溫之氣才能到來。這反而是寒溫之氣使郡守發怒或高興了。

【原文】

43·7或曰:“未至誠也。行事至誠,若鄒衍之呼天而霜降(1),杞梁妻哭而城崩(2),何天氣之不能動乎?”夫至誠,猶以心意之好惡也。有果蓏之物(3),在人之前,去口一尺,心欲食之,口氣吸之,不能取也;手掇送口(4),然後得之。夫以果蓏之細,員圌易轉(5),去口不遠,至誠欲之,不能得也,況天去人高遠,其氣莽蒼無端末乎?盛夏之時,當風而立;隆冬之月,向日而坐。其夏欲得寒而冬欲得溫也,至誠極矣。欲之甚者,至或當風鼓箑(6),向日燃爐,而天終不為冬夏易氣,寒暑有節,不為人變改也。夫正欲得之而猶不能致,況自刑賞,意思不欲求寒溫乎。

【注解】

(1)鄒衍:參見2·5註(24)。

(2)杞梁妻哭而城崩:參見19·7註(1)、(2)。

(3)蓏(luǒ裸):瓜類植物的果實。在樹稱果,在地稱蓏。《淮南子·時則訓》高註:“有核曰果,無核曰蓏。”

(4)掇(duō多):拾取。

(5)員:通“圓”。圌(tuán團):通“團”。

(6)箑(shà廈):扇子。《淮南子·精神訓》:“知冬日之箑,夏日之裘,無用于己。”

【譯文】

有人說:“這是因為不十分虔誠,如果做事十分虔誠,就像鄒衍仰天長嘆而天降霜,杞梁妻痛哭而城牆崩塌一樣,怎麽天上的氣就不能感動呢?”所謂至誠,還是就心意的好惡來說的。有瓜果這類東西,在人的面前,距嘴隻有一尺遠,心裏想吃它,用口裏的氣吸它,是不能吸來的;用手拿取送進嘴裏,然後就可以得吃了。就憑瓜果這樣細小的東西,又圓又團極易轉動,距嘴又不遠,十分虔誠地想吃它,卻不能得到,何況上天距人又高又遠,它的氣無邊無際,無頭無尾呢?盛夏時節,迎風站立;隆冬季節,向著太陽而坐。這是夏天想得到涼爽而冬天想得到溫暖,算是極端虔誠了,希望得到涼爽和溫暖最心切的人,甚至有的迎風煽扇子,有的對著太陽而又燒燃火爐,但是上天終究不會為了他而改變寒溫之氣,寒來暑往有一定的規律,不會為人誠心不誠心而改變。誠心想得到寒溫之氣尚且不能招來,何況君主施行刑賞時本來就沒有想要得到寒溫之氣的意思呢。

【原文】

43·8萬人俱嘆,未能動天,一鄒衍之口,安能降霜?鄒衍之狀,孰與屈原(1)?見拘之冤,孰與沉江?《離騷》、《楚辭》凄愴(2),孰與一嘆?屈原死時,楚國無霜,此懷、襄之世也(3)。厲、武之時(4),卞和獻玉(5),刖其兩足(6),奉玉泣出(7),涕盡續之以血。夫鄒衍之誠,孰與卞和?見拘之冤,孰與刖足?仰天而嘆,孰與泣血?夫嘆固不如泣,拘固不如刖,料計冤情,衍不如和,當時楚地不見霜。李斯、趙高讒殺太子扶蘇(8),並及蒙恬、蒙驁(9)。其時皆吐痛苦之言,與嘆聲同,又禍至死,非徒苟徙(10),而其死之地,寒氣不生。秦坑趙卒于長平之下(11),四十萬眾同時俱陷。當時啼號,非徒嘆也。誠雖不及鄒衍,四十萬之冤,度當一賢臣之痛;入坑坎之啼,度過拘囚之呼,當時長平之下不見隕霜(12)。《甫刑》曰(13):“庶僇告無辜于天帝(14)。”此言蚩尤之民被冤(15),旁告無罪于上天也。以眾民之叫,不能致霜,鄒衍之言,殆虛妄也。

【注解】

(1)屈原:參見2·3註(15)。

(2)《離騷》:屈原的代表作品,是我國古典文學中最長的抒情詩。大約寫成于楚懷王十六年(公元前313年),是屈原被上官大夫讒毀離開郢都時所作。《楚辭》:“楚辭”這個名稱,最早見于司馬遷《史記·酷吏列傳》。其最基本的含義,是指戰國時代,我國南方楚地出現的一種新詩體,至西漢末劉向編校群經,才把屈原、宋玉賈誼等人所作的楚辭,加上他的《九嘆》輯為一集,取名《楚辭》。凄愴:凄涼悲傷。

(3)懷:楚懷王(?~前296),熊氏,名槐(《詛楚文》作柤,戰國時楚國君,公元前328~前299年在位。公元前299年入秦被扣留,死于秦國。襄:楚頃襄王,戰國時楚國君,公元前298~前263年在位。

(4)厲:楚厲王,春秋時楚國君,公元前757~前741年在位。武:楚武王,春秋時楚國君,公元前740~前690年在位。

(5)卞和:參見26·19註(3)。

(6)刖:(yuè月):古代一種斷足的酷刑。

(7)奉:捧。

(8)李斯:參見21·12註(1)。趙高:(?~前207),秦宦官,本趙國人。胡亥為帝,任郎中令,後殺李斯,任中丞相。不久,又殺秦二世胡亥,立子嬰為秦王。旋為子嬰所殺。一說其為“隱官”,非宦官。扶蘇:(?~前210),秦始皇長子。因對秦始皇坑殺儒生等事多次進行勸諫,觸怒始皇,遂被派往上郡監蒙恬軍。趙高等矯詔立少子胡亥,他被迫自殺。

(9)蒙恬:參見21·6註(1)。蒙驁(áo熬):蒙恬的祖父。據《史記·蒙恬列傳》記載,蒙驁死于始皇七年,未與蒙恬同禍。這裏應是蒙恬之弟蒙毅。

(10)苟徙:二字無義。“苟”為“拘”之形誤,“徙”字涉“徒”衍,又脫“見”字。“苟徙”應為“見拘”。

(11)坑:活埋。秦坑趙卒于長平之下:參見19·5註(2)。

(12)隕(yǔn允):降。

(13)《甫刑》:即《呂刑》,《尚書》中的一篇。

(14)庶:眾民,百姓。僇lù路):通“戮”,殺。旁:廣,普遍。

(15)蚩尤:參見41·7註(1)。

【譯文】

萬眾人都嘆息,尚且不能感動上天,鄒衍一聲長嘆,怎麽能使上天降霜呢?鄒衍的處境,哪能與屈原相比?被拘囚的冤屈,哪能與投江相比?《離騷》、《楚辭》凄涼悲傷,一聲長嘆,怎能與它相比?屈原死的時候,楚國並沒有降霜,這是楚懷王、楚襄王時的事情。楚厲王、楚武王時,卞和向他們呈獻玉石,被砍掉了雙足,卞和捧玉而流淚,眼淚流盡了接著就哭出血來。鄒衍的虔誠,怎能與卞和相比呢?被拘囚的冤屈,怎能與砍掉雙足相比呢?仰天長嘆,怎麽能與哭出血相比呢?長嘆確實不如哭泣,拘囚確實不如砍足,衡量冤情,鄒衍不如卞和,當時楚地也不見降霜。李斯、趙高假造遺詔殺害太子扶蘇,並牽連蒙恬、蒙毅等人。當時他們都傾吐了痛苦的話,與鄒衍的嘆息聲相同,又遭禍直到被殺死。不僅僅是被拘囚,在他們被害死的地方,並沒有寒冷之氣產生。秦國坑殺趙國降卒在長平城下,四十萬人同時被活埋。當時他們的哭啼叫喊,不僅僅是嘆息。他們的虔誠雖然不及鄒衍,四十萬人的冤屈,估計應當抵得上一位賢臣的悲痛;他們被活埋時的哭喊,估計應超過被拘囚者的呼號,當時長平城下也不見降霜。《尚書·呂刑》上說:“被殺害的百姓紛紛對天帝訴說自己沒有罪過。”這說的是蚩尤統治下的老百姓受了冤屈,紛紛對上天訴說自己沒有罪過。以萬眾百姓的含冤叫屈,都不能引來降霜,鄒衍長嘆降霜的說法,不過是虛假荒誕之說。

【原文】

43·9南方至熱,煎沙爛石,父子同水而浴。北方至寒,凝冰坼土(1),父子同穴而處。燕在北邊(2),鄒衍時,周之五月(3),正歲三月也(4)。中州內(5),正月、二月霜雪時降;北邊至寒,三月下霜,未為變也。此殆北邊三月尚寒,霜適自降,而衍適呼,與霜逢會。傳曰:“燕有寒谷,不生五谷,鄒衍吹律(6),寒谷復溫(7)。”則能使氣溫,亦能使氣復寒。何知衍不令時人知己之冤,以天氣表己之誠,竊吹律于燕谷獄令氣寒(8),而因呼天乎?即不然者,霜何故降?範雎為須賈所讒(9),魏齊僇(10),折幹摺脅(11)。張儀遊于楚(12),楚相掠之(13),被捶流血(14)。二子冤屈,太史公列記其狀。鄒衍見拘,雎、儀之比也,且子長何諱不言(15)?案衍列傳(16),不言見拘而使霜降。偽書遊言,猶太子丹使日再中,天雨粟也(17)。由此言之,衍呼而霜降,虛矣!則杞梁之妻哭而崩城,妄也!

【注解】

(1)坼(chè徹):裂開。

(2)燕:古國名。姬姓。在今河北北部和遼寧西端。

(3)周:指周歷,以夏歷十一月為歲首。

(4)正歲:指夏歷,即現在的農歷。

(5)中州:古地區名,即中土、中原。有二義,狹義中州指今河南省一帶,因其地在古九州之中得名。廣義中州或指黃河流域,或指全中國而言。據文義指狹義中州。

(6)律:律管。參見15·8註(4)。

(7)引文參見《藝文類聚》卷五所引劉向《別錄》。

(8)谷:疑為衍文,當刪。

(9)範雎:參見3·3註(14)。須賈:戰國魏國大夫。據《史記·範雎列傳》記載,魏昭王時,範雎隨須賈出使齊國,齊襄王派人送他黃金和酒肉,範雎不受。回國後,須賈誣告範雎受賄,因此範雎被打斷了肋骨扣牙齒。

(10)魏齊:人名。戰國時魏國丞相。僇侮辱。

(11)摺(hé哲);同“折”。脅:肋骨。

(12)張儀:參見11·3註(6)。

(13)掠:拷打。楚相掠之:據《史記·張儀列傳》記載,張儀曾和楚相飲酒,楚相丟了玉璧,懷疑是張儀偷的,把他鞭打了一頓。

(14)捶:通“棰”,鞭子。

(15)子長:司馬遷的字。

(16)衍列傳:指司馬遷為鄒衍寫的傳,附在《史記·孟子荀卿列傳》內。

(17)太子丹:參見16·28註(1)。

【譯文】

南方很熱,能使沙子熔化石頭酥爛,父子同在河水中沐浴。北方很冷,凝結的冰塊能把土地凍裂,父子同在土屋中居住。燕國地處北方,鄒衍被拘之時,周歷的五月,是夏歷的三月。中原地區,正月、二月經常降霜雪;北方很冷,三月下霜,不算是反常。這大約是北方三月還在寒冷,霜恰好自天而降,而鄒衍正好仰天長嘆,與降霜碰到一起。傳上說:“燕國有一個寒冷的山谷,裏面不長五谷,鄒衍吹響律管,寒谷又變溫暖了。”如果能使天氣溫暖,也就能夠使天氣再變寒冷。怎麽知道鄒衍不是希望能使當時的人知道自己的冤屈,想借天氣表明自己的誠心,偷偷地在燕國的監獄裏吹響律管想使天氣寒冷,于是才向天呼號的呢?如果不是這樣的話,是什麽原因降霜呢?範雎被須賈所誣告,魏齊侮辱範雎,折斷了他的肢體肋骨。張儀在楚國遊說,楚相拷打他,他被鞭打得流血。他們兩人的冤屈,太史公如實記下了他們的情況。鄒衍被拘囚,與範雎、張儀同類,而司馬遷為什麽避諱不記載呢?考察鄒衍列傳,沒有記載他被拘囚而使天降霜的事。偽作的書和無根據的說法,好比太子丹使偏西的太陽回到正中、天上降下谷雨一樣。由此說來,鄒衍向天呼號而天降霜,是不存在的!那麽杞梁的妻子痛哭而使城牆倒塌,是荒誕的了!

【原文】

43·10頓牟叛(1),趙襄子帥帥攻之(2),軍到城下,頓牟之城崩者十餘丈,襄子擊金而退之(3)。夫以杞梁妻哭而城崩,襄子之軍有哭者乎?秦之將滅,都門內崩(4),霍光家且敗(5),第牆自壞(6)。誰哭于秦宮泣于霍光家者?然而門崩牆壞,秦、霍敗亡之征也(7)。或時杞國且圮(8),而杞梁之妻適哭城下,猶燕國適寒,而鄒衍偶呼也。事以類而時相因(9),聞見之者,或而然之。又城老牆朽(10),猶有崩壞。一婦之哭,崩五丈之城,是城則一指摧三仞之楹也(11)。春秋之時,山多變。山、城一類也。哭能崩城,復能壞山乎?女然素縞而哭河(12),河流通(13)。信哭城崩,固其宜也。案杞梁從軍死,不歸。其婦迎之,魯君吊于途(14),妻不受吊,棺歸于家,魯君就吊,不言哭于城下。本從軍死,從軍死不在城中,妻向城哭,非其處也。然則杞梁之妻哭而崩城,復虛言也。

【注解】

(1)頓牟:參見26·13註(7)。據《淮南子·道應訓》記載,春秋末中牟人以中牟歸附于齊,趙襄子起兵代中牟。

(2)趙襄子:參見10·10註(5)。帥帥:顯系“帥師”之誤。

(3)金:這裏指鉦(hēng征),一種金屬樂器。古代打仗時,用鼓、金來指揮軍隊的進退,擊鼓則進軍,鳴金則收兵。

(4)都:指秦朝的都城鹹陽。內崩:向裏倒塌。

(5)霍光:(?~前68),西漢大臣。字子孟,河東平陽(今山西臨汾西南)人。昭帝即位,任大司馬大將軍,前後執政凡二十年。他死後家人謀反,被滅族。

(6)第:宅院。《漢書·霍光傳》:“第門自壞。”

(7)敗亡之征:王充認為國家或個人將要發生災禍,事先必然有“妖氣”構成的怪現象作為征兆出現。參見本書《訂鬼篇》。

(8)杞(qǐ乞)國:古國名,公元前11世紀周分封的諸侯國。姒姓。西周時在今河南杞縣,春秋時遷到今山東昌樂、安丘一帶。據《左傳·襄公二十三年》,“杞”當作“莒”。圮(pǐ痞):倒塌。

(9)事以類:這裏指同屬于不幸的事。

(10)又:當為“夫”字的形誤。

(11)城:據文意“城”字衍,當刪。仞(rèn任):參見5·5註(1)。楹(yíng盈):柱子。

(12)女(rǔ汝):通“汝”,你。素縞(gǎo搞):喪服。河:這裏指黃河。“素縞哭河”事,見《穀梁·成五年傳》。但“女”字不可解,恐有奪誤。本書《感虛篇》亦說哭河事。

(13)河流通:傳說晉景公時,梁山(今山西西部呂梁山)崩,黃河被堵塞不通,景公接受別人的建議,穿著喪服向河哭泣,河水就通了。參見本書《感虛篇》。

(14)魯君:據《左傳·襄公二十三年》記載,“魯君”當作“齊君”。

【譯文】

頓牟反叛,趙襄子帶兵討伐頓牟。晉軍到達頓牟城下,頓牟的城牆崩塌了十多丈,趙襄子鳴金而退兵。如果杞梁之妻痛哭而城牆崩塌,那麽趙襄子的軍隊中有哭泣的人嗎?秦國將要滅亡,鹹陽城門向內倒塌;霍光家族要衰敗,家裏的牆自己倒塌了。是誰向秦宮、霍光家哭泣呢?然而城門崩垮院牆倒塌,是秦國、霍光家族敗亡的征兆。也許是當時杞國的城牆剛好要倒塌,而杞梁之妻又恰好在城下痛哭,正如燕國天氣正好變冷,而鄒衍偶然對天呼號一樣。兩件事同屬一類,發生的時間又恰巧相連,聽到的人,有的因此也就相信兩者真有因果關系了。再說城老了,牆就朽壞,也有自動倒塌的。一位婦人的痛哭,就能倒掉五丈城牆,如此說來,一個指頭就能摧毀三仞高的柱子了。春秋時期,山峰多有變化。山和城是同一類事物。痛哭能使城牆倒塌,又能夠哭垮山嗎?你相信了晉景公穿著孝服去向河而哭,被堵塞的河水就流通了的說法,那麽相信杞梁妻痛哭能使城牆倒塌,本來也就是應該的了。考察杞梁是隨軍出征戰死的,沒有活著回來。他的妻子迎接靈柩,齊庄公在路上吊唁,杞梁妻不接受這種吊唁,棺材運回家中,齊庄公到她家裏去吊唁,並沒有講到杞梁妻在城下痛哭的事情。本來是隨軍出征戰死,隨軍戰死並不在城中,杞梁妻向城痛哭,哭的不是地方。如此說來杞梁之妻痛哭而城牆倒塌的事情,又是荒誕無稽的說法了。

【原文】

43·11因類以及,荊軻秦王(1),白虹貫日(2);衛先生為秦畫長平之計(3),太白食昴(4),復妄言也。夫豫子謀殺襄子(5),伏于橋下,襄子至橋心動(6)。貫高欲殺高祖(7),藏人于壁中(8),高祖至柏人(9),亦動心(10)。二子欲刺兩主,兩主心動。實論之。尚謂非二子精神所能感也,而況荊軻欲刺秦王,秦王之心不動,而白虹貫日乎?然則白虹貫日,天變自成,非軻之精為虹而貫日也。鉤星在房、心間,地且動之佔也。地且動,鉤星應房、心。夫太白食昴,猶鉤星在房、心也。謂衛先生長平之議,令太白食昴,疑矣!歲星害鳥尾(11),周、楚惡之(12);。。然之氣見(13),宋、衛、陳、鄭災(14)。案時周、楚未有非,而宋、衛、陳、鄭未有惡也。然而歲星先守尾(15),災氣署垂于天(16),其後周、楚有禍,宋、衛、陳、鄭同時皆然。歲星之害周、楚,天氣災四國也,何知白虹貫日不致刺秦王,太白食昴使長平計起也(17)?

【注解】

(1)荊軻:參見16·28註(1)。秦王:即嬴政。參見9·11註(7)。“荊軻”下脫一“刺”字。(2)白虹貫日:參見19·5註(1)。

(3)衛先生為秦畫長平之計:參見19·5註(2)。

(4)太白食昴:參見19·5註(3)“太白蝕昴”條。

(5)豫子:即豫讓。參見19·5註(9)。

(6)以上事參見《史記·刺客列傳》。

(7)貫高:參見19·5註(11)。

(8)壁:夾牆。

(9)柏人:古縣名,在今河北內丘東北。

(10)以上事見《史記·張耳陳餘列傳》。

(11)歲星:即木星,太陽系九大行星之一。它繞太陽運行的周期是11·8622年,古人誤認為是十二年,用它來紀年,故稱“歲星”。這種歲星紀年法,每隔一定時間,就誤差一年。害:侵犯。古人把一周天分為十二等分,認為歲星每年運行一個等分。由于計算誤差,到一定的時間,歲星並不在應到達的等分裏,而是越過它,到了下一個等分裏。迷信說法認為,這是一種不祥的征兆,說正對歲星的等分裏的星宿受到了侵犯。鳥:指南方的一組星宿“朱雀”。古人把二十八宿分為東、南、西、北四組,南方這組星宿排列的形狀像隻鳥,南方屬火,所以稱為“朱雀”。尾:指“朱雀”這一組星宿中形狀像鳥尾的星宿。

(12)周:春秋時東周君主的直轄地區,在今河南洛陽一帶。楚:春秋時楚國,佔有今湖北大部、湖南北部、河南南部及安徽西南部。周楚惡之:公元前545年,歲星越過應到的等分,所在位置正對著朱雀尾部的星宿。迷信說法認為,天上的星宿分別配屬于地上的政治區域,而朱雀尾部的星宿配屬于周、楚兩國,象征這兩國將會遭到災禍,所以他們對此很憎惡。參見《左傳·襄公二十八年》。(13)。。(lín林)然:這裏指慧星拖的尾巴。。。然之氣:指慧星。古代迷信說法,認為慧星的出現,是人間要發生災禍的征兆。

(14)宋、衛、陳、鄭災:參見6·1註(15)。

(15)守:守備,這裏指侵入。

(16)署:當作“著”,形聲相近而誤。著垂:垂現。

(17)據上句,“使”字上宜有“非”字。

【譯文】

以此類推,荊軻謀刺秦王,出現白虹貫穿太陽的現象,衛先生為秦國謀劃長平之戰後的策略,出現金星侵犯昴宿的現象,也是荒誕的說法。豫讓謀殺趙襄子,潛伏在橋下,趙襄子到橋頭心動覺察。貫高預謀殺害劉邦,暗藏人在夾牆中,劉邦到達伯人縣,也心動覺察。兩人預謀刺殺兩位君主,兩位君主都心動覺察。據實而論此事,尚且說不是兩人的精神所能觸動的。何況荊軻想刺殺秦王,連秦王的心也沒有被觸動,怎麽能使白虹貫日呢?如此說來,白虹貫日是由于天象變化而自然形成的,並不是荊軻的精氣化為白虹穿過了太陽。鉤星運行到房宿、心宿之間,是大地將要發生震動的征兆。大地將要震動,鉤星就相應地運行到房宿和心宿之間作為預兆。金星侵犯昴宿,好比鉤星運行到房宿和心宿之間。說衛光生對長平之戰後的建議,使金星侵犯昴宿,可疑得很。歲星侵入“朱雀”的尾部,周國和楚國很憎惡這種天象。慧星出現,宋、衛、陳、鄭四國都遭災害。考察當時的周國和楚國,沒有什麽過錯,而宋、衛、陳、鄭四國也沒有惡跡。然而歲星首先侵入“朱雀”尾部,災氣在天空垂現,在此之後,周國、楚國才有災禍,宋、衛、陳、鄭四國同時都遭了災禍。歲星使周、楚二國遭禍,天氣使宋、衛、陳、鄭四國受災,怎麽知道不是“白虹貫日”導致荊軻殺秦王,不是“太白食昴”引起衛先生在長平出謀畫策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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