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古文典籍 尉繚子

將理第九

理,指治獄之事,理官,相當于現代的法官。古代兵刑合一,將領要兼管聽訟斷獄。所以篇首就說:“凡將,理官也。”繼之指出,執法必須公正廉明,反對徇私舞弊,刑訊逼供,株連無辜等危害國家人民的行為。

50、凡將理官也,萬物之主也,不私于一人。夫能無私于一人,故萬物至而製之,萬物至而命之。君子不救囚于五步之外,雖鉤矢射之,弗追也。故善審囚之情,不待棰楚,而囚之情可畢矣。答人之背,灼人之脅,束人之指,而訊囚之情,雖國士有不勝其酷,而自誣矣。

【譯文】
將帥是掌管刑法的官吏,也是一切事務的主宰者,不應偏袒任何人。正由于不偏袒任何人,所以任何事情發生,都能公平裁決,任何情況出現,都能正確處理。賢德的人總是親自詢問,詳察案情,避免錯誤,秉公審理,即使犯人與自己有深仇宿怨,也不追究前仇。所以善于審案的人,不必施行拷打,也可以把案情全部掌握。如果依靠鞭打犯人脊背,燒灼犯人兩脅,捆夾犯人手指等辦法來審訊,就是豪傑之士,也會因經不起這種酷刑,而被屈打成招了。

51、今世諺雲:“千金不死,百金不刑”。試聽臣之言,行臣之木,雖有堯舜之智,不能關一言,雖有萬金,不能用一銖。今夫決獄,小圄不下十數,中圄不下百數,大圄不下千數。十人聯百人之事,百人聯千人之事,千人聯萬人之事。所聯之者,親戚兄弟也,其次婚姻也,其次知識故人也。是農無不離田業,賈無不離肆宅,士大夫無不離官府。如此,關聯良民,皆囚之情也。兵法曰:“十萬之師出,日費千金。”今良民十萬,而聯于囹圄,上不能省,臣以為危也。

【譯文】
現今的俗話說:“有千金的人,可以免死,有百金的人,可以免刑。”如能聽取我的意見,採用我的辦法,雖有堯舜的智慧,也不能關說一句通融的話,雖有萬全的財富,也不能用一“銖”錢行賄。現·今審理案件,小案拘禁不下數十人,中等案件拘禁不下數百人,大案拘禁不下數千人。而且往往是十人的事牽連百人,百人的事牽連千人,千人的事牽連萬人。所牽連的人,首先是父母兄弟,其次是親屬,再次是熟識的朋友。被牽連的農民被迫離開土地,商人被迫離開店鋪,士大夫被迫離開官府。象這樣眾多的良民被牽連而關進監獄,這就是當前拘禁囚犯的實際情況。兵法上說:“十萬大軍出征,一日托費千金。”現在十萬良民被牽連入獄,而君王不能明察,我認為是很危險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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