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範文 畢業論文 論文答辯

畢業論文答辯應該註意的問題有哪些

一、畢業論文答辯基本要求

1、法學專業大學部學生必須參加畢業論文答辯。

2、學生論文答辯前須上交的論文材料要求 在學生答辯前,在規定的時間之前,學員應交齊下列論文材料,由論文答辯委員會進行審查: (1)按照要求裝訂的正式文稿(五份)。 (2)論文提綱、初稿、修改稿。 (3)電子稿(軟碟):提綱、初稿、修改稿、正稿的word文檔。 (4)論文提綱、初稿、修改稿、定稿的教師指導表。

3、論文答辯設立若幹答辯組,答辯組由3人組成,其中答辯主持人1人。答辯組成員資格不得低于指導教師。在本人指導的學生進行答辯時候,指導教師不得擔任答辯組成員。

4、答辯主持人主持畢業論文的答辯,在充分聽取答辯組其他成員意見的基礎上,答辯主持人確定答辯成績,並對論文答辯成績簽字負責。答辯主持人須具有副高(含)以上專業技術職稱或省電大專職法學教師具有講師職稱,並持有中央電大頒發的答辯主持人資格證書。

5、每個答辯小組另配記錄人員1人,負責記錄學員的答辯情況。記錄人員不得是法學教師。

6、在論文答辯和成績評定過程中發現是抄襲的文章或他人代寫的文章,令其重寫,重寫後仍是抄襲或代寫的,取消論文的寫作資格;答辯過程中發現學員對相關基本概念、基本問題不清,不能回答或者對論文內容不熟悉的,答辯不及格。答辯不合格者,允許補作一次,順延至下一屆答辯。

7、答辯主持人在答辯結束後,應盡快填寫答辯評語並給出答辯成績、綜合成績,上報省電大文經教學部法學教研室,並由省電大文經教學部法學教研室將成績通知相關市級電大,再由相關市級電大通知學員本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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