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我是xxx,今天很高興能在這裏與大家共同探討普法工作的重大意義。我演講的題目是:“學法用法,從我做起”。
談到法律,我想大家都不會陌生,或多或少的對它都有一定的了解。21世紀是一個法製社會,所以我們一定要了解法律的重要性。俗話說:“沒有規矩,不成方圓”,沒有了法律我們的生活將無法正常的運行。也許有些人對此會不以為然,認為人應該擁有自由,而自由是由自己來決定的。可是大家有沒有想過,在一個有規則、有規矩的社會中生活,你能不顧一切地去追求這樣的自由嗎?當然不能!做為一個社會人,你不能完全以自我為中心,不能隨心所欲、為所欲為。因為在這個社會裏,並不是隻有你一個人,我們所擁有的自由是在法律約束下的自由,如果沒有法律,或者不遵守法律,那麽我們也不會擁有自由。法律和我們生活息息相關,我們所做的每一件事都離不開它的束縛。有了法律,社會才有和平和秩序,否則我們將生活在一個混亂的世界,想象一下就知道那是一件多麽可怕和痛苦的事情啊!既然法律是如此的重要,那我們就應該要遵守法律,遵守規則。
我想通過這麽一說,大家都了解了守法的重要性了,那接下來就應該要學法了。
我們中國有句古話叫“有理走遍天下,無理寸步難行”,就是告訴我們凡事要講道理,如果我們人人不講理,那我們的國家將是怎樣一副場面,這個國家怎能還稱其為一個國家呢?所以我們一定要培養法律意識,提高我們的法律貭素,這是非常有必要的。這就需要我們不但要好好學習它,還要合理的運用,才能更好的遵紀守法,維護自身的利益。
新中國成立以來,一直朝著建設民主法治國家的方向在努力。國家一直在開展普法宣傳教育活動,努力地在提高公民的法律意識,教育公民自覺守法,並且學會使用法律武器維護自己的利益。而對于執法機關,普法的意義則在于能促使執法者更公平、更公正、更合法的行使自己的工作職能,懲治違法犯罪份子,維護國家和人民的利益。
多年來,我們的普法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就好像電影《秋菊打官司》裏的秋菊一樣,有很多原來對法律一無所知的人,如今都能運用法律來尋求一個說法。隨著普法宣傳教育工作在全國範圍內深入的開展,使得人民民眾逐漸接受了法律意識的培養,並自覺自願地運用法律。我作為一名社區工作者,並且從事著基層法製宣傳教育的工作,我沒有什麽更好的心得,我想普法宣傳教育之所以取得這樣的成效,總結其中的一條經驗,那就是大家都懂得了“學法用法,從我做起。”
應該會有很多人同意我的這個看法吧?有句古話說:“勿以善小而不為,勿以惡小而為之”。點滴小事,積累成山。別看這“學法用法,從我做起”,說著容易,可要真正做到,還是得有很強的法律意識和覺悟的。養成遵紀守法的好習慣,要從身邊一點一滴的小事做起。不要小看一件小事情,它正是你貭素修養的體現,或許在不經意間你就做了一個好公民,也或許在不經意間你就違反了規章製度。舉個再簡單不過的例子,當你在過馬路的時候,你有沒有嚴格按照交通規則呢?“紅燈停、綠燈行、黃燈等一等”的規定你有沒有銘記在心呢?這雖然是一件小事,但也能充分體現公民的貭素和修養。
我想如果人人都能從自己做起,首先自己能學法用法,遵守法律,進而再去要求他人,那就會形成大家都來學法用法,大家都遵紀守法的大好局面,這樣我們的社會就會有越來越好的治安環境和社會秩序,違法犯罪活動就會大大減少,人民民眾就能過上安居樂業的美好生活,我們的國家就會逐步成為健康、文明、法治的國家,這不正是我們普法的目的所在嗎?
同志們,為了我們的國家,為了我們的社會,為了我們自己,請記住“學法用法,從我做起”!
我的演講完了,謝謝大家!
大學法製宣傳演講稿(2):
同學們:
中秋節快到了,這又是一個家族聚會,汽車聚集,名酒聚會的日子。難道不是嗎?每年到這個時候,阿公阿麼家的門口就停滿了車,爸爸的,叔叔的,姑姑的。酒桌上,大家為難得一次的聚會開懷暢飲,互相勸酒,不醉不歸。
可是,這喧囂的熱鬧之後,卻隱藏著巨大的危險。你不信?聽了下面這個故事,你就相信了。
年僅30歲的孫偉銘,本來有著幸福的生活,遠大的前程。可是就在一次酒宴之後,一切都成為泡影,傾家蕩產,人財兩空。
XX年12的一天中午,在成都市一座酒樓,孫偉銘與父母為親屬祝壽,期間大量飲酒。酒宴之後,沒有駕駛執照的孫偉銘駕車送父母到火車站,之後駕車返回成都市區。在回市區的路上,孫偉銘因醉酒,無法控製汽車,致使先後撞上了正常行使的四輛轎車,造成四人死亡,一人重傷。
孫偉銘的醉酒駕車行為,給受害者及家屬造成了無法彌補的傷痛。他自己呢?
審判長認為,孫偉銘作為具有完全刑事責任能力的人,長期無證駕駛並多次違反交通法規,反映出其對交通安全法規以及公共安全的蔑視;醉酒後,孫偉銘還要駕車,發生追尾事故後,仍繼續駕車高速逃逸,說明孫偉銘無視人民民眾的生命、健康和財產安全,放任危害結果的發生,情節非常惡劣。
庭審中,孫偉銘多次痛哭。孫偉銘為自己痛哭,哭自己年紀青青,還有很多美好的事情沒有看到,就將在高牆中渡過剩下的幾十年。孫偉銘為父母痛哭,父母含莘茹苦地把他撫養成人,還沒有得到他一絲回報,現在卻要賣房,借債,為他湊足那100萬的經濟賠償費。孫偉銘為受害人痛哭,他們的美好人生,都因為自己的醉駕而改寫。
可是,法律是無情地,不會因為眼淚而原諒。孫偉銘被判無期徒刑,剝奪公權終身,並賠償五名受害人經濟損失總計100萬。
孫偉銘的父親一向身體都很好,可是在他案發後,他的父親長期高度的焦慮,失眠,奔波,勞累,今年9月被診斷出膀胱癌中晚期。可憐的老人,兒子命運未卜,自己卻又面臨生死之憂。可他在得知自己的病情後,第一句話竟是:“不知道法院能不能把開庭時間延到我出院以後,我想去旁聽,想去看看偉銘……”真是可憐開下父母心啊。
可是我們回頭一想,孫偉銘喝酒的時候,他父母不是也在場嗎,為什麽不阻止他呢?他酒後開車去哪裏,不是送父母去車站嗎,他的父母為什麽還要他送呢?真是地,早知今日,何必當初。
同學們,中秋節的開懷暢飲之後,隱藏著巨大的危險,現在你相信了嗎?
同學們,你如果不想自己家像孫偉銘家一樣,傾家蕩產,人財兩空,那麽,請接受我的倡議:讓我們勸告我們的父母,喝酒不開車,開車不喝酒。
大家和我一起大聲地說三遍:喝酒不開車,開車不喝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