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尼採精神教育觀

尼採說:“隻有作為一種審美現象,人生和世界才顯得是有充足理由的。”

尼採將人的精神分成三段變化:精神怎樣變為駱駝,駱駝怎樣變為獅子,最後獅子怎樣變為孩子。這實際上是說了人的三種精神境界。在尼採的哲學體系中,駱駝、獅子、孩子畢竟皆有所指,駱駝乃忍辱負重,對道德宗教有著強烈的敬畏之感。服從外在的法則。獅子則是一個開闢自由領地的象征,獅子將巨龍趕下神壇,他不讓外在因素來決定其命運,而是以勇力獲得屬于自己的自由。然而尼採認為獅子雖然勇獲了自由,但其並不能創造新的價值。他雖然有著創造新價值的條件,但僅僅停留于此,價值並不會出現。創造新的價值有待于最後一個境界,即孩子的境界。尼採說:“孩子是純潔,是遺忘,是一個新的開始,一個遊戲,一個自轉的車輪,一個肇始的運動,一個神聖的肯定。”“是的,為了稱作創造的這種遊戲,我的弟兄們,需要一個神聖的肯定:這時,精神想要有它自己的意志,喪失世界者會獲得它自己的世界。”

尼採將精神這樣三段分化,明顯地指示出精神的轉化與升華的階梯。在我們看來,從駱駝到孩子的精神轉化,正意味著從工作哲學到休閒哲學的精神轉化,更意味著人從異化的生存向審美生存的轉化。

駱駝遵循的生存法則是一種典型的工作哲學的法則,而且就駱駝的生命境界來說,它的生存還體現為一種受奴役的狀態。它認為自己生來就是幹活的料,不停拼命地勞動就是它的職責。不僅如此,駱駝對自由毫無所知,它也不需要自由,因為它已經將自己的生命交付給了自己的主子——人。人的意志就是它的意志,人的指令就是它行動的依據。它一生不知疲倦勞累地為主子幹活、負重,不僅是為了能換口飯吃,從更深刻的意義上講,它是出于安全感、依附感的本能需要。我們知道,一隻被馴化的駱駝一旦給予其自由,將之放回大自然,不再使喚它,等待它的不是自由的歡快體驗,而毋寧說是挨餓、受怕、死亡。因為它已經習慣了被奴役的生活,那廣闊的無邊無際的沙漠或草原,看似是無邊的自由,對于它來說無異于巨大的陷阱、充滿了險惡。它想到的不是去擁抱這自由、歡快這自由,而是恨不得馬上跑回主人的圈裏,重新被主人套上鐵鐐、栓上韁繩,背負重擔,被牽引著在沙漠裏勞作。哪怕主人的鞭子不停地甩到它的身上,哪怕主人咒罵它,蔑視它,這些對于它實在是再正常不過了。習慣了被奴役的人,要的就是這些。

由駱駝而為獅子,正是從奴隸向主人的轉變。是由奴役向自由的轉變。自由是什麽?自由其實是人的精神觀念。那種在現實生活中隨心所欲,無所不為的自由是不現實的,也並將走向不自由。那種被自己的情感欲望所操縱而為所欲為的行為,恰恰是一種奴役的表現。因此,由駱駝走向獅子,不是說奴隸翻身做主人,去奴役原先的主子。就像古代中國農民起義成功之後,農民的領袖重又成為皇帝一樣,社會的本質是沒有變化的。像駱駝一樣的奴隸,隻要它內在的精神觀念不發生改變,不充滿對自由的渴望,而隻想著自己翻身做主人,去奴役別人,它就永遠是奴隸,無論是變為駱駝,還是獅子。真正的獅子,並非要去統治或消滅其他生靈,而是做自己的主人。自己掌握自己的命運,而不是把自己的生命交給外在的東西支配。黑格爾言真正的自由是自己決定自己,自己發展自己,自己成為自己。當一個生命成為實現外在東西的手段時,即我成為實現非我的手段時,這個生命就已經被異化了。生命不可能是手段,無論是人的生命還是動物、植物的生命,一切生命自身就是目的。當你把一個生命看做是工具、手段的時候,這個生命對于你便已經沒了自由可言。所以,尼採說獅子與巨龍的區別是,巨龍總是說“我應”,而獅子總是說“我要”。應該說巨龍和獅子都是一種力量的象征,但是巨龍的“我應”是認為“我”要服從一個法則、規範,這個法則規範或者指一種道德倫理,或者是宗教的上帝,或者是金錢物質等等,都是“我”要達到的一個對象、目的。這樣,“我”本身便被異化了,成為了手段。因此,巨龍看似力量無敵,其實無論它實現沒有實現那個目的,它都停留在被奴役的地位,都不是真正的自由獲得。而獅子不然。“我要”意味著我的生命的運動、活動不是為了“應和”一個外在的目的,而是立足于情感的自然需要。生命的運動在于實現自己,表達自己,創造自己。生命作為了目的而非手段,這就是自由。當然,獅子也許最終沒能實現自己,也不會充分地表達自己,有時它也太急于展示自己的力量,太急于表達自我了,反而欲速而不達。但是在這一表達的過程中,獅子是自由的。“創造新的價值,——就是獅子也還不能勝任;可是為自己創造自由以便從事新的創造——這是獅子的大力能夠做到的。”“給自己創造自由,甚至對應當去做的義務說出神聖的否字,我的弟兄們,在這方面就需要獅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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