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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契約期限問題解答

一、什麽是勞動契約的期限

勞動契約期限是指契約的有效時間,它一般始于契約的生效之日,終于契約的終止之時。任何勞動過程,都是在一定的時間和空間中進行的。在現代化社會中,勞動時間被認為是衡量勞動效率和成果的一把尺子。勞動契約期限由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協商確定。是勞動契約的一項重要內容,有著十分重要的作用。

二、為什麽勞動契約應有期限

勞動契約期限是勞動關系當事人雙方享有權利和履行義務的時間。勞動契約訂立後,雙方當事人便建立了勞動關系,各自要依據自己的勞動行為來享受權利和履行義務。但是,這種權利義務關系不可能無頭無尾,成為永恆不變的關系,尤其是市場經濟條件下,勞動力的流動是必然的。勞動關系可能是較長期限的,也可能是短暫的,到底要維系多久,必須通過一定的具體時間表現出來,這就產生了勞動契約的期限。勞動契約如果沒有期限,雙方當事人享有權利和履行義務處于不確定狀態,不利于維護各自的合法權益。

勞動契約期限是勞動契約存在的前提條件,是實現勞動契約內容的保證。勞動契約是以實現勞動過程為目的,勞動過程是一個相當復雜的過程。勞動契約如果沒有期限,這個過程就難以確定,生產或工作任務的完成就無法保證,契約也就失去了存在的真正意義。正因為如此,本法把勞動契約期限作為勞動契約的必備條款之一作出規定。

三、勞動契約期限的分類

勞動契約期限分為固定期限、無固定期限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三種。固定期限勞動契約,是指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契約終止時間的勞動契約。無固定期限勞動契約,是指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無確定終止時間的勞動契約。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的勞動契約,是指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以某項工作的完成為契約期限的勞動契約。

固定期限勞動契約製度的主要作用是建立和諧、穩定的勞動關系,這不僅是對勞 動者權益的一種保護,而且也是對用人單位長期利益的一種保護。由于之前很多用人單位不與勞動者訂立勞動契約或者勞動契約短期化,企業的短期化行為造成勞動者的短期化行為,使勞動者對企業沒有歸屬感,缺乏信任,造成企業人才隊伍不穩定,有“培養一個,跳槽一個”的現象。企業與勞動者簽訂固定期限勞動契約,能夠留住人才,增強企業與員工之間的互信,增強員工的忠誠度,有利于建立和諧、穩定的勞動關系。而且勞動契約法較《勞動法》給了企業更大的解除契約的法定理由。按照《勞動法》用人單位隻有在瀕臨破產進行法定整飭期間或者生產經營狀況發生嚴重困難,確需裁減人員的,才可以裁減人員。

四、如何確定勞動契約期限?

第一,有利于企業發展生產的原則。

訂立勞動契約的目的是建立勞動關系,實現社會生產勞動,使勞動者獲得物質上的一定利益。而勞動者的勞動和獲得的物質利益,都必須依賴企業發展生產,取得好的經濟效益。因此,訂立勞動契約的期限首先必須從生產實際出發,根據企業生產和工作的需要來確定。

第二,兼顧當事人雙方利益的原則。

在堅持有利于企業發展生產的原則下,要兼顧當事人雙方的利益。因為訂立勞動契約是企業和勞動者雙方的事情,關系到雙方的利益。確定勞動契約期限時,不能隻強調企業的生產工作需要,也應當兼顧勞動者個人利益,尊重勞動者個人意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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