契約編號:
甲方(買方/需方):
乙方(賣方/供方):
簽約地點: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契約法》及 年 月 日____________單位商住樓智慧型安防工程網路及硬體的招標結果和招標檔案(招標編號:gzaf[XX]0001)的要求,經雙方達成一致,簽訂本契約。
1、契約設備
乙方向甲方供應下列表中所列網路設備和硬體設備等,負責安裝調試。
2、契約總價
總價為人民幣(大寫) ,即rmb¥ 元,該契約總金額是設計、製造、包裝、倉儲、運輸、安裝及驗收合格之前及保修期與備品備件發生的所有含稅費用。本契約執行期間契約總金額不變。
3、契約組成
詳細價格、技術說明及其他有關契約設備的特定信息由契約附屬檔案說明。所有附屬檔案及本項目的招投標檔案、會議紀要、協定等均為本契約不可分割之一部分。
4、技術要求
乙方所提供設備,必須符合國家有關規範和環保要求及甲方的技術要求,並提供設備的廠試測驗報告。
5、契約設備的包裝、交貨、安裝、調試及驗收
5.1 契約設備的包裝
設備的包裝均應有良好的防濕、防銹、防潮、防雨、防腐及防碰撞的措施。凡由于包裝不良造成的損失和由此產生的費用均由乙方承擔。
5.2 契約設備的交貨
5.2.1 乙方交貨時間:契約簽訂15天內。
5.2.2 乙方交貨地點:運輸及卸車至甲方指定地點。
5.3 契約設備的安裝調試
5.3.1 乙方負責契約項下的安裝調試,一切費用由乙方負責。
5.3.2 乙方安裝時須對各安裝場地內的其他設備、設施有良好保護措施。
5.4 設備的驗收
5.4.1 契約設備安裝調試完成後5個工作日內驗收,驗收應在甲、乙雙方共同參與下進行。
5.4.2 驗收按國家有關的規定、規範進行。驗收時如發現所交付的設備有短裝、次品、損壞或其他不符合本契約規定之情形者,甲方應做出詳盡的現場記錄,或由甲乙雙方簽署備忘錄。此現場記錄或備忘錄可作補充、缺失和更換損壞部件的有效證據。由此產生的有關費用由乙方承擔。
5.4.3 如果契約設備運輸和安裝調試過程中因事故造成貨物的短缺、損壞,乙方應及時安排換裝,以保證契約設備安裝調試的成功完成。換貨的相關費用由乙方承擔。
5.5 乙方保證契約項下提供的設備不侵犯任何第三方的專利、商標或著作權。否則,乙方須承擔對第三方的專利或著作權的侵權責任並承擔由此而發生的所有費用。
6、質量保證及售後服務
6.1 乙方保證契約設備是全新、未曾使用過的,其質量、規格及技術特征符合契約附屬檔案的要求。
6.2 契約設備保質保用期按生產廠家標準,但不得少于一年(使用者單位簽字驗收之日起)。保質保用期內非人為原因出現產品質量及安裝問題,由乙方負責包修、包換或包退,並承擔因此而產生的一切費用。乙方應在收到甲方通知後24小時內派員到現場維修。
下列情況乙方不負責免費保修:
(1)甲方不按照乙方提供的正確使用方法而引起設備故障損壞;
(2)擅自改裝設備;
(3)各種人為因素或天災等外來因素造成的損壞。
6.3 因設備的質量問題而發生爭議,由廣東省質檢部門進行質量鑒定。設備符合質量標準的,鑒定費用由甲方承擔;設備不符合質量標準的,鑒定費用由乙方承擔。
6.4 乙方為甲方提供操作及維護培訓,主要內容為設備的基本結構、性能、主要部件和構造及原理,日常使用操作、保養與管理,常見故障的排除,緊急情況的處理等,培訓地點主要在設備安裝現場或按甲乙雙方的協商安排。
7、付款方式
7.1 本契約款項以人民幣轉帳方式支付,憑以下付款資料:
(1)採購契約;
(2)驗收表(加蓋甲方公章);
(3)調試意見(加蓋甲方公章);
(4)乙方開具的正式發票影印件,加蓋甲方公章。
付款方在十個工作日內支付契約總金額,即:人民幣 元。
8、技術服務
8.1 乙方應派員到甲方指定地點配合工作。
8.2 乙方按甲方提供的契約執行進度計畫,再配合甲方及有關單位,以此做好契約執行進度上的配合工作。
9、不可抗力
9.1 不可抗力指戰爭、嚴重火災、洪水、台風、地震等或其他雙方認定的不可抗力事件。
9.2 簽約雙方中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影響契約執行時,發生不可抗力一方應盡快將事故通知另一方。在此情況下,乙方仍然有責任採取必要的措施加速供貨,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盡快解決本契約的執行問題。
10、索賠
10.1 如有抗告,甲方有權根據有關政府部門的檢驗結果向乙方提出索賠。
10.2 在契約執行期間,如果乙方對甲方提出的索賠和差異負有責任,乙方應按照甲方同意的下列一種或多種方式解決索賠事宜。
(1)乙方同意退貨,並按契約規定的同種貨幣將貨款退還給甲方,並承擔由此發生的一切損失和費用。
(2)根據貨物低劣程度、損壞程度以及甲方所遭受的損失的數額甲乙雙方商定降低貨物的價格。
(3)用符合規格、質量和性能要求的新零件、部件或貨物來更換有缺陷的部分或修補缺陷的部分,乙方應承擔一切費用和風險並負有甲方所發生的一切直接費用。同時,相應延長質量保證期。
10.3 如果在甲方發出索賠通知後30天內,乙方未作出答復,上述索賠應視為被乙方接受。甲方將從契約款項中扣回索賠金額。如此這些金額不足以補償索賠金額,甲方有權向乙方提出不足部分的補償。
11、違約與處罰
11.1 甲方應依契約規定時間內,向乙方支付貨款,每拖延一天可向甲方加收契約金額的3‰違約金。
11.2 乙方未能按時交貨,每拖延一天,須向甲方支付契約金額3‰的違約金。
11.3 乙方交付的貨物不符合契約規定的,甲方有權拒收,乙方向甲方支付契約金額的5%的違約金。
11.4 甲方無正當理由拒收貨物的,甲方向乙方支付契約金額5%的違約金。
11.5 乙方未能交付貨物,則向甲方支付契約金額的7.5%的違約金。
12、契約終止
如果一方嚴重違反契約,並在收到對方違約通知書後在30天內仍未能改正違約的,另一方可立即終止本契約。
13、法律訴訟
簽約雙方在履約中發生爭執和分歧,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若經協商不能達成協定時,則由契約簽訂所在地仲裁機構或契約簽訂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仲裁或訴訟任選一種)。受理期間,雙方應繼續執行契約其餘部分。
14、其他
14.1 本契約正本五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監察局一份,採購中心一份,招標人一份。契約自簽字之日起即時生效。
14.2 本契約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處理。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簽約代表: 簽約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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簽約日期: 年 月 日 簽約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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