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古文典籍 農桑輯要

收種

【原文】
《齊民要術》:收取種繭,必取居簇中者①。近上則絲薄,近地則子不生②也。
《務本新書》:養蠶之法,繭種為先。今時摘繭,一概並堆箔上,或因繰絲不及,有蛾出者,便就出種。罨③壓、熏蒸,因熱而生,決無完好。其母病,則子病,誠由此也。今後繭種,開簇時須擇近上向陽,或在苫草④上者,此乃強梁⑤好繭,《農桑要旨》雲:繭必雌雄相半,簇中在上者多雄;下者,多雌。陳志弘⑥雲:雄繭尖細、緊小,雌者圓慢、厚大。另摘出。于透風涼房內凈箔上,一一單排。日數既足,其蛾自生,免熏罨,鑽延之苦,此誠胎教⑦之最先。若有拳翅、禿眉、焦腳、焦尾、熏黃、赤肚、無毛、黑紋、黑身、黑頭、先出、末後生者⑧,揀出不用。止留完全肥好者,勻稀布于連上。擇高明涼處,置箔鋪連。箔下地須灑掃潔凈。蠶連厚紙為上,薄紙不禁浸浴。《野語》⑨雲:連,用小灰紙⑩更妙。候蛾生足,移蛾下連。屋內一角空處,豎立柴草,散蛾于上。至十八日後,西南凈地,掘坑貯蛾。上用柴草搭合,以土封之,庶免禽蟲傷食。蓋有功于人,理當如此。《農桑要旨》雲:將蛾作三坑,埋種田地內,能使地中數年不生刺芥。
《士農必用》:蠶事之本,惟在謹于謀始,使不為後日之患也。眠起不齊,由于變生之不一;變生不一,由于收種之不得其法。故曰:“惟在謹于謀始。”
擇繭出種者:取簇中腰東南,明凈厚實繭。蛾:第一日出者,名“苗蛾”,不可用。屋中置柴草,上放不用蛾。次日以後出者,可用。每一日所出,為一等輩。各于連上寫記,後來下蟻時各為一等輩;二日相次為一輩猶可,次三日者則不可,為將來成蠶,眠起不能齊,極為患害。另作一輩養則可。末後出者,名“末蛾”,亦不可用。鋪連于槌箔上,雄雌相配。當日可提掇連三五次,去其尿也。至未時後,款摘去雄蛾,放在“苗蛾”一處,將母蛾于連上勻布。稀稠得所。所生子如環成堆者,其蛾與子皆不用。其餘者,生子數足,更當就連上,令覆養三五日。不覆養,則氣不足。然後將母蛾亦置在雄蛾、苗蛾、末蛾處,十八日後,埋之。

【注解】
①關于蠶的選種,到了《齊民要術》,方才明確地提出選取種繭。到《農桑輯要》,又進一步提出選蛾、選卵。後代的蠶書還有的要選蠶。現代多採用雜交育種新法。
②子不生:這裏所說的“子不生”,顯然不是由于蠶卵受精不良,因為卵的受精過程,遠在此時以後。所謂“子不生”,大概是因為在簇下作蠶的母蠶體弱,所產卵發育不良所致。
③罨:覆蓋,掩蓋。
④苫草:蓋蠶簇的幹稻草、谷草。
⑤強梁:強悍的意思。在這裏是指勇于爭奪好位置作繭的強健的蠶。殿本作“強良”。
⑥陳志弘:不詳。本書本卷引“陳志弘雲”一條,“陳道弘雲”一條,殿本均作“陳志弘雲”。兩條均在小註的最後,石聲漢說:“懷疑是重刻寫編時,司農司補入的。”
⑦胎教:按:“胎教”是指婦女懷胎後,其思想、視聽、言動,必須處處註意,給予胎兒良好的影響。這裏所說的是蠶的“胎教”,當然不涉及思想及行為是否端正等項,主要是說必須保持母蠶健康,使蠶子先天壯健無病。
⑧這裏所指出的大多是發育不良和有病的蠶蛾。其中也包括最先出繭的蛾,即後文《士農必用》所稱的“苗蛾”,和最後出繭的蛾,即後文所謂“末蛾”,也不能作種蛾,以防成蠶眠起不齊。
⑨《野語》:本書共引用五條。頗像是書名,也有可能是指民間流傳的說法。
⑩小灰紙:一種特製的紙。製法不詳。
刺芥:石聲漢指為“刺薊”。按:薊,菊科,春初出芽,葉與莖多刺,花呈紫色,萼有冠毛,形似眉刷。但謂埋過蠶蛾的田地可以不生刺芥,卻不太科學。
槌:懸置蠶箔的木架。《王禎農書》說:“此南方槃篚有架,猶北方椽箔之有槌也。”意思是說南方將放置蠶槃蠶篚的木架稱作“蠶架”,北方則將放置蠶箔的木架稱作“蠶槌”,是知“蠶槌”和“蠶架”為同義,隻是南北異名罷了。
未時:古時用十二地支記時,“未時”是午後一點至三點。

【譯文】
《齊民要術》:收取作種用的繭,一定要選擇位置在蠶簇中部的。靠近上面的,將來蠶繭絲薄;靠近地面的,所產的卵不化生。
《務本新書》:養蠶的方法,選取繭種最為首要。現在人們將摘下來的蠶繭,一概堆放在箔上,往往還沒有等到繰絲,有的繭已經出蛾,便將這樣的蠶蛾用來下種。這些因為罨壓熏蒸受了熱而生出的蠶蛾,決沒有不帶病的。病蛾所產的子將來必會生病,這是很自然的事情。今後選取繭種,在開簇的時候,應擇取靠近蠶簇上部向陽的蠶繭,或者在苫草上的繭,都是強健的好繭。《農桑要旨》說:選取種繭,應使雌繭和雄繭各佔一半。在簇上部的多為雄繭,在下部的多為雌繭。陳志弘說:雄繭形狀尖細,繭絲緊實,繭較小;雌繭形狀圓粗,繭絲厚,繭較大。另外摘下,放在通風涼房中的幹凈箔上,一個一個地排列成整齊的單層。日數到了以後,蠶蛾自然地會化生出來,且可免受熱蒸、掩壓、鑽延的苦難。這是保持幼蠶先天壯健的首要的事情。蠶蛾中如果有拳翅、禿眉、焦腳、焦尾、熏黃、赤肚、無毛、黑紋、黑身、黑頭、最先出的、末後生的,一概揀出不用。隻留完全肥而好的,均勻、稀疏地布放在連紙上面。選擇高亢明亮風涼的地方,安置蠶箔鋪放蠶連,箔下的地面須灑水掃除幹凈。作蠶連用的紙,以厚紙為最好,薄紙經受不住浸種浴種。《野語》說:蠶連用小灰紙更好。等到蠶蛾產子畢,將蛾移下蠶連,在屋中空閒的角落,樹立起一些柴草,將蛾散布在草上。到十八天過後,在西南方的空地上,挖掘土坑,將蛾貯藏入坑中。上面用柴草蓋好,然後用土覆埋,以免被蟲鳥啄食。因為蠶是對人有功的[益蟲],故理當受到這樣的愛重。《農桑要旨》說:將蠶蛾分作三坑埋在田地中,能使地在數年以內不生刺芥。
《士農必用》:養蠶一事的根本,全在于從一開始便要事事謹慎,使不至日後為患。蠶的眠起時間不整齊化一,是因為蟻蠶化生的時間不一致;蟻蠶化生的時間不一致,是因為收取蠶種不得法;所以說:“養蠶一事全在于註意開始。”
擇繭出種者:摘取蠶簇中腰部分東南面的,明亮、光潔又非常厚實的蠶繭。蛾:第一天出的蠶蛾叫做“苗蛾”,不可用。屋中放置柴草,將不用的蛾放在上面。第二天以後出的蛾可以用。每天生出的蛾,各作為一等輩。分別在蠶連上作記錄,日後下蟻時各為一等輩。將兩天先後相鄰的蠶連作為一輩也還可以,如將三天相鄰的蠶連作為一輩卻不可,這樣做會使將來長出的蠶,眠起先後不齊,極為有害。隻有另行分開作為一輩飼養才可以。末後出的蛾,叫做“末蛾”,也不能用。蠶連鋪在蠶槌上面的箔上,讓雌蛾和雄蛾交配。當天可將蠶連提掀三五次,抖去尿液。到午後未時,便可輕輕地將雄蛾摘掉,同苗蛾放在一起。將母蛾均勻地放置在連上,稀稠要適中。有的蠶蛾所下的卵子,呈環狀並且累積成堆,這樣的蛾與子皆不用。其餘的蛾產卵完畢,還應當讓在蠶連上繼續覆養蠶子三五天。蠶子不經過母蛾的覆養,便生氣不足。然後也將母蛾同雄蛾、苗蛾、末蛾放置在一處,過十八天以後掩埋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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