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古文典籍 農桑輯要

苜蓿

【原文】
《齊民要術》②:地宜良熱;七月種之。畦種水澆,一如韭法。亦一剪一上糞,鐵杷耬土令起,然後下水。一年三刈。留子者,一刈則止。春初既中生啖,為羹甚香。長宜飼馬,馬尤嗜之。此物長生,種者一勞永逸。都邑負郭,所宜種之。
崔寔曰③:七月、八月,可種苜蓿。
《四時類要》④:苜蓿,若不作畦種,即和麥種之不妨⑤。
燒苜蓿之地⑥,十二月燒之訖。二年一度,耕壟外根,即不衰。凡苜蓿春食作幹菜,至益人⑦。

【注解】
①苜蓿:豆科,多年生草本。有黃花苜蓿和紫花苜蓿兩種,這裏所講的皆為紫花苜蓿。舊日陝西各地栽植甚廣,近年來漸漸絕跡。
②引自《齊民要術·種苜蓿第二十九》。
③轉引自《齊民要術》。石聲漢輯本《四民月令校註》,據隋杜台卿撰《玉燭寶典》,僅“七月”有種“苜蓿”,“八月”則無記載。
④見《四時纂要》“八月”篇。
⑤此法陝西農民頗慣用。苜蓿初生苗至柔弱,冬季得麥苗保護,生長較旺盛。第二年刈麥時,將苜蓿苗留于田中,自會生長繁茂。
⑥燒苜蓿之地:此句較《四時纂要》有改動。《四時纂要》原用“燒苜蓿”作標題。“之地”原作“苜蓿之地”屬下讀。
⑦苜蓿富含蛋白質,春天的嫩芽作蔬食味極鮮美,農民常採回家當蔬菜賣。但早春過後,即不中食用。

【譯文】
《齊民要術》:苜蓿適宜種在耕熟的好地上。七月間下種。作畦、下種、澆水的方法,完全和種韭菜的方法一樣。也是每剪一次,要上一次糞;用鐵耙把土耬松,然後再澆水。一年收刈三次。留種子的話,刈過一次便不要再刈了。開春後,既可以生食,做湯羹更加香美。長大以後,可用來喂馬,馬特別喜歡吃。這種植物可以長生不衰,種植的人,隻需種上一次,便可年年收割。城市近郊,適宜種植。
崔寔說:“七月、八月,可以種苜蓿。”
《四時類要》:苜蓿,若不採用畦種法時,便和麥子混在一起種也無妨礙。
放火燒苜蓿,應當在十二月放火燒畢。每隔兩年,把壟外的蔓延根耕斷一次,(苜蓿)便會生長不衰。凡是在春天吃苜蓿或者作幹菜,都是極有益于人的。

【評析】
本卷的主要內容是講竹木、葯草。卷中記載了多種林木和葯用植物種植過程及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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