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古文典籍 孝經

三才章第七

【原文】
曾子曰:甚哉!孝之大也。子曰:夫孝,天之經也,地之義也,民之行也。天地之經,而民是則之,則天之明,因地之利,以順天下。是以其教不肅而成,其政不嚴而治。先王見教之可以化民也,是故先之以博愛,而民莫遺其親。陳之以德義,而民興行。先之以敬讓,而民不爭。道之以禮樂,而民和睦。示之以好惡,而民和禁。詩雲:「赫赫師尹,民具爾瞻。」

【譯文】
曾子說∶“太偉大了!孝道是多麽博大高深呀!” 孔子說∶“孝道猶如天上日月星辰的運行,地上萬物的自然生長,天經地義,乃是人類最為根本首要的品行。天地有其自然法則,人類從其法則中領悟到實行孝道是為自身的法則而遵循它。效法上天那永恆不變的規律,利用大地自然四季中的優勢,順乎自然規律對天下民眾施以政教。因此其教化不須嚴肅施為就可成功,其政治不須嚴厲推行就能得以治理。從前的賢明君主看到通過教育可以感化民眾,所以他首先表現為博愛,人民因此沒敢遺棄父母雙親的;向人民陳述道德、禮義,人民就起來去遵行,他又率先以恭敬和謙讓垂範于人民,于是人民就不爭鬥∶用禮儀和音樂引導他們,人民就和睦相處;告訴人民對值得喜好的美的東西和今人厭惡的醜的東西的區別,人民就知道禁令而不犯法了。《詩經·小雅·節南山》篇中說∶‘威嚴而顯赫的太師尹氏,人民都仰望著你。’”

【讀解】
這一章書,是因曾子贊美孝道的廣大。所以孔子更進一步給他說明孝道的本源,是取法于天地,立為政教,以教化世人。故以名章,列于五孝之次。

曾子以為保全身體,善養父母,就算盡了孝道。自聽了孔子所講的這五等孝道以後,不由得驚嘆贊美說:‘噯呀!孝道就有這樣大的關系?’孔子聽見曾子贊嘆,知道曾子對于他所講的五孝,已有領悟。所以又說:‘你知道這個孝道的本源,是從甚麽地分取法來的?它是取法于天地的。天有三光照射,能運轉四時。以生物覆幬為常,是為天之經。地有五土之性,能長養萬物,以承順利物為宜,是為地之義。人得天之性,則為慈為愛。得地之性,則為恭為順。慈愛恭順,與孝道相合,故為民之行。

人生天地之間,當效法天經地義以為常道,而實踐力行。但是愛親之心,人人都有,其中的道理,知者甚少。惟有聖明的元首,效法天之明,教民出作入息,夙興夜寐。利用地之宜,教民耕種五谷,生產孝養。以上法則,都是順乎天地自然之理,以治理天下。這種教化,既合乎民眾的心理,自然民眾都樂意聽從,所以教化不待警戒而自成。政治不待嚴厲而自治。

先代聖王,見教育可以輔助政治,化民成俗,所以他先以身作則,倡導博愛,使民眾效法他的博愛精神先愛其親,所以莫有遺棄其親的人。宣揚道德和仁義,以感化民眾,民眾自然會興起力行。對人對事,先實行敬謹和謙讓,以為天下民眾的表率,民眾自會效法他的敬讓,不會發生爭端。誘導民眾以禮樂教化,民眾自然就相親相敬,和平相處。再曉示民眾,使知為善當有慶賞,作惡當受刑罰,民眾自然曉得禁令的嚴重性而不敢違犯法紀了。

孔子引詩經小雅篇節南山章的這一段話,是說明周朝有顯耀的一位姓尹的太師官,他僅是三公之一,尚且能為民眾景慕和瞻仰如此,如果身為國家元首,以身作則,那天下的民眾還能不愛戴和尊敬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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