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古文典籍 黃帝四經 《十大經》篇

兵容

原文
兵不刑天,兵不可動。不法地,兵不可昔(措)。刑法不入,兵不可成。參□□□□□□□□□□之,天地刑(形)之,聖人因而成之。聖人之功,時為之庸。因時秉□□必有成功。聖人不達刑,不襦傳,因天時,與之皆斷。當斷不斷,反受其亂。天固有奪有予,有祥□□□□□弗受,反隋(隨)以央(殃)。三遂絕從,兵無成功。三遂絕從,兵有成(功)。□不鄉(饗)其功,環(還)受其央(殃)。國家有幸,當者受央(殃)。國家無幸,又延其命,陽陽。因民之力,逆天之極,有(又)重有功,其國家以危,社稷以匡,事無成功,慶旦不鄉其功,此天之道地。 

譯文
不懂得天時,就不可以興兵;不懂得地利,就不能指揮作戰;不了解人事,就不會取得戰功。因此必須考察天時地利,並且取法于聖人之道。兵功是人為的,但它由天地主宰著,聖人因為能夠因順天道、地道、人道所以能成就其功。而聖人的成功,就是因為掌握了時宜並為之所用。因順天時而把握時宜,作戰就能夠成功。作為聖人,他們能夠恰當地掌握軍紀刑法,而且處事果決不背信棄義。而關鍵的是,要順應天時,當機立斷;該果斷的時候卻猶豫不決,反而會自取其禍。

有剝奪有賜予這是天道本然具有的客觀規律,天賜祥福如不能順而受之,結果隻能是反受其禍。如果拒絕因順天道、地道、人道,則不會有兵功。如果因順天時、地利、人心,就會有兵功。如果不能順受天賜之功的話,會反受其殃的。倘使國家幸運,則戰爭的首先發動者本人會受到應有的懲罰;假使國家不幸,那麽戰禍的肇事者會仍然高居其位。如果統治者聲勢浩大地去發動戰爭,借助于民力去違反天道,再加上好大喜功,那麽其結果便是國家危險,天下惶亂不安,做事不會成功,慶賞雖多也仍然不會有兵功。天道決定了這一切。

返回頂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