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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帝紀第九

【說明】本卷敘述漢元帝劉奭在位十六年的史事。漢元帝“多材藝”而無政治才能,“優遊不斷”;“好儒”而征用儒生,任用貢禹、薛廣德、韋賢,匡衡等為丞相,于政無所規救;委政宦官,重用外戚,使得中書令弘恭、石顯擅權,外戚許氏、史氏縱恣;各地屢遭水旱之災,官府難以解救。中興之業顯然已“衰”。卷末之“贊”,所謂“臣”即班彪,所謂“臣外祖兄弟”乃金敞,故可肯定贊語乃班固之父彪所寫,正文也可能出自其手。贊語指出元帝多藝好儒,然“牽製文義,優遊不斷”,是極中肯的評語。

孝元皇帝(1),宣帝太子也。母曰共哀許皇後,宣帝微時生民間。年二歲,宣帝即位(2)。八歲,立為太子。壯大,柔仁好儒。見宣帝所用多文法吏,以刑名繩下(3),大臣楊惲、蓋寬饒等坐刺譏辭語為罪而誅,嘗侍燕(宴)從容言:“陛下持刑太深,宜用儒生。”宣帝作色曰(4):“漢家自有製度,本以霸王道雜之,奈何純任德教,用周政乎(5)!且俗儒不達時宜,好是古非今,使人眩于名實,不知所守,何足委任!”乃嘆曰:“亂我家者,太子也!”繇(由)是疏太子而愛淮陽王(6),曰:“淮陽王明察好法,宜為吾子。”而王母張倢伃尤幸。上有意欲用淮陽王代太子,然以少依許氏,俱從微起,故終不背焉。

(1)孝元皇帝:劉奭,漢宣帝之子,前49年至前33年在位。(2)即位:指逾年改元之時。(3)刑名:即刑名之學。繩:處治之意。(4)作色:怒氣發作。(5)周政:周朝之政,指仁政。(6)淮陽王:劉欽。

黃龍元年十二月,宣帝崩。癸巳,太子即皇帝位,謁高廟。尊皇太後曰太皇太後(1),皇後曰皇太後(2)。

(1)太皇太後:指上官後。(2)皇太後:邛成王皇後,元帝的養母。

初元元年春正月辛醜(1),孝宣皇帝葬杜陵。賜諸侯王、公主、列侯黃金,吏二千石以下錢帛,各有差。大赦天下。三月,封皇太後兄侍中中郎將王舜為安平侯。丙年,立皇後王氏。以三輔、太常、郡國公田及苑可省者振業貧民(2),貲不滿千錢者賦貸種、食(3)。封外祖父平恩戴侯同產弟子中常侍許嘉為平恩侯(4),奉戴侯後。

(1)初元元年:前48年。(2)振業:使農業振興。(3)賦:給與。(4)戴侯:許廣漢。同產:同母所生。

夏四月,詔曰:“朕承先帝之聖緒,獲奉宗廟,戰戰兢兢。間者地數動而未靜(1),懼于天地之戒,不知所繇(由)。方田作時,朕憂蒸庶之失業,臨遣光祿大夫褒等十二人循行天下(2),存問耆老鰥寡孤獨困乏失職之民(3),延登賢俊,招顯側陋,因覽風俗之化。相守二千石誠能正躬勞力(4),宣明教化,以親萬姓,則六合之內和親,庶幾乎無憂矣。《書》不雲乎?‘股肱良哉,庶事康哉(5)!’布告天下,使明知聯意。”又曰:“關東今年谷不登,民多困乏。其令郡國被災甚者毋出租賦。江海陂湖園池屬少府者以假貧民,勿租賦。賜宗室有屬籍者馬一匹至二駟(6),三老、孝者帛五匹,弟(悌)者、力田三匹,鰥寡孤獨二匹,吏民五十戶牛酒。”

(1)間者:近日。地數動:多次地震。(2)臨:當面囑咐之意。(3)失職:失業。(4)相守:諸侯王相、郡守。(5)《書》雲等句:引文見《尚書·虞書·益稷》。股肱:股肱之臣。庶事:眾事。(6)宗室有屬籍者:登記于宗室簿的劉氏。二駟:馬八匹。

六月,以民疾疫,令大(太)官損膳(1),減樂府員,省苑馬,以振(賑)困乏。

(1)太官:漢少府屬官有太官令、太官丞,常管飲食。

秋八月,上郡屬國降胡萬餘人亡入匈奴。

九月,關東郡國十一大水,飢,或人相食,轉旁郡錢谷以相救。詔曰:“間者陰陽不調,黎民飢寒,無以保治(1),惟德淺薄,不足以充入舊貫之居(2)。其令諸宮館希御幸者勿繕治,太僕減谷食馬(3),水衡省肉食獸(4)。”

(1)治:安。(2)舊貫之居:指先帝之宮室。(3)太僕:官名。掌皇帝的輿馬和馬政。減谷食馬:減少喂馬的谷物。(4)水衡:即水衡都尉,漢官名。掌上林苑,兼保管皇室財物及鑄錢。省肉食獸:節省上林苑喂獸的肉。

二年春正月,行幸甘泉,郊泰畤。賜雲陽民爵一級(1),女子百戶牛酒。

(1)雲陽:縣名。在今陝西淳化西北。甘泉宮在此縣。

立弟為清河王(1)。

(1)立弟:“立”字上疑脫“二月”二字,參考《諸侯王表》。

三月,立廣陵厲王太子霸為王。

詔罷黃門乘輿狗馬(1),水衡禁囿、宜春下苑、少府佽飛外池、嚴池田假與貧民(2)。詔曰:“蓋聞賢聖在位,陰陽和,風雨時,日月光,星辰靜,黎庶康寧,考終闕命(3)。今朕恭承天地,托于公侯之上,明不能燭,德不能綏,災異並臻,連年不息。乃二月戊午,地震于隴西郡,毀落太上皇廟殿壁木飾,壞敗豲道縣城郭官寺及民室屋(4),壓殺人眾。山崩地裂,水泉涌出。天惟降災,震驚朕師(5)。治有大虧,咎至于斯。夙夜兢兢,不通大變,深惟鬱悼,未知其序(6)。間者歲數不登,元元困乏,不勝飢寒,以陷刑闢,朕甚閔(憫)之。郡國被地動災甚者無出租賦。赦天下。有可蠲除減省以便萬姓者,條奏,毋有所諱。丞相、御史、中二千石舉茂材異等直言極諫之士,朕將親覽焉。”

(1)黃門:指宦官。漢代給事內廷有黃門令、中黃門諸官,皆由宦者任之,故稱。(2)宜春下苑:苑名。在今西安市東南。少府:官名。掌山海池澤收入及皇室手工業製造,為皇帝的私府。佽飛:官名。屬少府,掌弋射。嚴:為弋射特設的禁苑。(3)考終厥命:享其壽考,終其天年。(4)豲(kuan)道縣:屬天水郡,在今甘肅隴西縣東南。官寺:官府,官舍。(5)師:眾。(6)序:次。未知其序:弄不清楚之意。

夏四月丁巳,立皇太子。賜御史大夫爵關內侯,中二千石右庶長(1),天下當為父後者爵一級,列侯錢各二十萬,五大夫十萬(2)。

(1)右庶長:爵名,第十一級(2)。五大夫:爵名,第九級。

六月,關東飢,齊地人相食。秋七月,詔曰:“歲比災害,民有菜色(1),慘怛于心(2)。已詔吏虛倉廩,開府庫振(賑)救,賜寒者衣。今秋禾麥頗傷。一年中地再動。北海水溢,流殺人民。陰陽不和,其咎安在?公卿將何以憂之?其悉意陳朕過,靡有所諱。”

(1)菜色:無糧而食菜,人臉變成青灰色。(2)慘怛:憂傷,悲痛。

冬,詔曰:“國之將興,尊師而重傅。故前將軍望之傅朕八年,道(導)以經書,厥功茂焉(1)。其賜爵關內侯,食邑八百戶(2),朝朔望(3)。”

(1)茂:美。(2)八百戶:《蕭望之傳》作“六百戶”。(3)朝朔望:朔(初一)望(十五日)之日朝見,其它時間則免朝。

十二月,中書令弘恭、石顯等譖望之,令自殺(1)。

(1)蕭望之嘗請罷中書宦官,故石顯懷恨而譖害之,詳見本書卷九十三《佞幸傳》。

三年春,令諸侯相位在郡守下(1)。

(1)諸侯相:指諸侯王之相。

珠崖郡山南縣反(1),博謀群臣。待詔賈捐之以為宜棄珠崖(2),救民飢饉。乃罷珠崖。

(1)珠崖郡:郡治都縣(在今海南島海口市東南),自前110年至前46年。(2)待詔:漢代徵士,凡優異者待詔于金馬門,聽侯封賞拜授。賈損之:本書卷六十四有其傳。

夏四月乙未晦(1),茂陵白鶴館災。詔曰:“乃者火災降于孝武園館,朕戰傈恐懼。不燭變異(2),咎在朕躬。群司又未肯極言朕過,以至于斯,將何以寤(悟)焉!百姓仍遭凶厄(3),無以相振(賑),加以煩擾乎苛吏,拘牽乎微文(4),不得永終性命,朕甚閔(憫)焉。其赦天下。”

(1)乙未晦:“晦”字衍。“乙未”乃是月十一日,非晦日。(2)燭:照,明。(3)仍:頻。(4)微文:隱約不明之文。

夏,旱。立長沙煬王弟宗為王。封故海昏侯賀子代宗為侯。

六月,詔曰:“蓋聞安民之道,本繇(由)陰陽。間者陰陽錯謬,風雨不時。朕之不德,庶幾群公有敢言朕之過者。今則不然,偷合苟從,未肯極言,朕甚閔(憫)焉。永惟烝庶之飢寒(1),遠離父母妻子,勞于非業之作(2),衛于不居之宮(3),恐非所以佐陰陽之道也。其罷甘泉、建章宮衛(4),令就農。百官各省費(5)。條奏毋有所諱。有司勉之,毋犯四時之禁。丞相御史舉天下明陰陽災異者各三人。”于是言事者眾,或進擢召見,人人自以得上意(6)。

(1)烝庶:庶民。(2)非業:非生產事業。(3)衛:守衛,警衛。(4)罷:罷減。(5)省費:節省費用。(6)上意:天子之意。

四年春正月,行幸甘泉,郊泰畤。三月,行幸河東,祠後土。赦汾陰徒。賜民爵一級,女子百戶牛酒,鰥寡高年帛。行所過無出租賦(1)。

(1)行所過:天子行幸所過之處。

五年春正月,以周子南君為周承休侯(1),位次諸侯王(2)。

(1)周承休侯:姓姬名延年。(2)位次諸侯王:位置排在諸侯王之列。

三月,行幸雍,祠五畤。

夏四月,有星孛于參。詔曰:“朕之不逮,序位不明(1),眾僚久曠(2),未得其人。元元失望,上感皇天,陰陽為變,咎流萬民,朕甚懼之。乃者關東連遭災害,飢寒疾疫,夭不終命。《詩》不雲乎?‘凡民有喪,匍匐救之(3)。’其令太官毋日殺(4),所具各減半(5)。乘輿秣馬,無乏正事而已(6)。罷角抵、上林宮館希御幸者、齊三服官、北假田官、鹽鐵官、常平倉(7)。博士弟子毋置員,以廣學者。賜宗室子有屬籍者馬一匹至二駟,三老、孝者帛,人五匹,弟(悌)者、力田三匹,鰥寡孤獨二匹,吏民五十戶牛酒。”省刑罰七十餘事。除光祿大夫以下至郎中保父母同產之令(8)。令從官給事宮司馬中者(9),得為大父母父母兄弟通籍(10)。

(1)序位不明:任人不明。(2)曠:曠職。(3)《詩》雲等句:引詩見《詩經·邶國·谷風》。匍匐:這裏是竭盡全力之意。(4)日殺:日日宰殺。(5)所具:指供應的飲食。(6)正事:承擔供祭祀巡狩之事,而非遊獵。(7)三服官:漢官名。主作皇帝冠服,在齊地。北假:地名。在今內蒙古包頭市以西、陰山以南。漢在此置田官,掌管屯田。(8)除……令:舊時有相保之法,一人有過,其他親人皆當坐之;今為郎中以上官吏除此令。同產:指兄弟。(9)從官:指侍從天子之官。宮司馬中:宮中及司馬門中。(10)通籍:漢製,將記有姓名、年齡、身份等內容的竹牒,掛于宮門,經核對乃得入宮。此名籍即稱通籍。

冬十二月丁未,御史大夫貢禹卒。

衛司馬谷吉使匈奴(1),不還。

(1)衛司馬:衛尉八屯之衛司馬。

永光元年春正月(1),行幸甘泉,郊泰畤。赦雲陽徒。賜民爵一級,女子百戶牛酒,高年帛。行所過毋出租賦。

(1)永光元年:即前43年。

二月,詔丞相、御史舉質樸敦厚遜讓有行者,光祿歲以此科第郎、從官(1)。

(1)詔雲雲:始令丞相、御史大夫推舉質樸、敦厚、遜讓、有行者四種人以擢用之,又令光祿勛每年依此科對郎與從官進行考核,定第高下,察知賢否。

三月,詔曰:“五帝三王任賢使能,以登至平,而今不治者,豈斯民異哉?咎在朕之不明,亡(無)以知賢也,是故壬人在位(1),而吉士雍(壅)蔽(2)。重以周秦之弊,民漸薄俗,去禮義,觸刑法,豈不哀哉!由此觀之,元元何辜?其赦天下,令厲(勵)精自新,各務農畝。無田者皆假之,貸種、食如貧民(3)。賜吏六百石以上爵五大夫,勤事吏二級,為父後者民一級,女子百戶牛酒,鰥寡孤獨高年帛。”是月雨雪,隕霜傷麥稼,秋罷(4)。

(1)壬人:佞人。(2)吉士:善士。(3)如貧民:對待遇赦新免罪者,如對待貧人一樣。(4)秋罷:其下疑脫缺字。

二年春二月,詔曰:“蓋聞唐虞象刑而民不犯(1),殷周法行而奸軌(宄)服。今朕獲承高祖之洪業,托位公侯之上,夙夜戰傈,永惟百姓之急,未嘗有忘焉。然而陰陽未調,三光暗昧。元元大困,流散道路,盜賊並興。有司又長殘賊,失牧民之術。是皆朕之不明,政有所虧。咎至于此,朕甚自恥。為民父母,若是之薄,謂百姓何(2)!其大赦天下,賜民爵一級,女子百戶牛酒,鰥寡孤獨高年、三老、孝弟(悌)力田帛。”又賜諸侯王、公主、列侯黃金,中二千石以下至中都官長吏各有差,吏六百石以上爵五大夫,勤事吏各二級。

(1)象刑:傳說堯舜時無肉刑,以特異的服飾象征五刑,以示恥辱。(2)謂百姓何:如何對得起百姓。

三月壬戌朔,日有蝕之。詔曰:“朕戰戰傈傈,夙夜思過失,不敢荒寧(1)。惟陰陽不調,未燭其咎。婁(屢)敕公卿,日望有效。至今有司執政,未得其中,施與禁切(2),未合民心。暴猛之俗彌長,和睦之道日衰,百姓愁苦,靡所錯(措)躬(3)。是以氛邪歲增,侵犯太陽,正氣湛(沈)掩,日久奪光。乃壬戌,日有蝕之。天見(現)大異,以戒朕躬,朕甚悼焉。其令內郡國舉茂材異等賢良直言之士各一人。”

(1)荒寧:荒廢事業而貪圖安逸。(2)施與禁切:施惠微薄,禁限煩苛。(3)靡所錯躬:無處置身。

夏六月,詔曰:“間者連年不收,四方鹹困。元元之民,勞于耕耘,又亡(無)成功,困于飢饉,亡(無)以相救。朕為民父母,德不能覆,而有其刑,甚自傷焉。其赦天下。”

秋七月,西羌反,遣右將軍馮奉世擊之。八月,以太常任千秋為奮威將軍,別將五校並進(1)。

(1)別將五校並進:另領五校之兵,與右將軍並進。

三年春,西羌平,軍罷。

三月,立皇子康為濟陽王。

夏四月癸未,大司馬車騎將軍接薨(1)。

(1)接:王接。

冬十一月,詔曰:“乃者己醜地動,中(仲)冬雨水(1),大霧,盜賊並起。吏何不以時禁(2)?各悉意對(3)。”

(1)雨(yǜ)水:下雨。(2)時禁:季節性的禁令、忌諱。(3)悉意:盡心。

冬,復鹽鐵官、博士弟子員。以用度不足,民多復除(1),無以給中外繇(徭)役。

(1)復除:免除徭役。

四年春二月,詔曰:“朕承至尊之重,不能燭理百姓,婁(屢)遭凶咎。加以邊竟(境)不安,師旅在外,賦斂轉輸,元元騷動,窮困亡(無)聊,犯法抵罪。夫上失其道而繩下以深刑,朕甚痛之。其赦天下,所貸貧民勿收責(債)。”

三月,行幸雍,祠五畤。

夏六月甲戌,孝宣園東闕災。

戊寅晦,日有蝕之,詔曰:“蓋聞明王在上,忠賢布職,則群生和樂,方外蒙澤。今朕暗于王道,夙夜憂勞,不通其理,靡瞻不眩,靡聽不惑,是以政令多還(1),民心未得,邪說空進,事亡(無)成功。此天下所著聞也。公卿大夫好惡不同(2),或緣奸作邪,侵削細民,元元安所歸命哉!乃六月晦,日有蝕之。《詩》不雲乎?‘今此下民,亦孔之哀(3)!’自今以來,公卿大夫其勉思天戒,慎身修永(4),以輔朕之不逮。直言盡意,無有所諱。”

(1)還:反復。指政令多反復。(2)好惡不同:愛憎各異。(3)《詩》雲等句:引詩見《詩經·小雅·十月之交》。孔哀:很可哀憫。(4)慎身修永:當慎修其身,思為長久之道。

九月戊子,罷衛思後園及戾園(1)。冬十月乙醜,罷祖宗廟在郡國者。諸陵分屬三輔(2)。以渭城壽陵亭部原上為初陵(3)。詔曰:“安土重遷(4),黎民之性;骨肉相附,人情所願也。頃者有司緣臣子之義,奏徙郡國民以奉園陵,令百姓遠棄先祖墳墓,破業失產,親戚別離,人懷思慕之心,家有不安之意(5)。是以東垂(陲)被虛耗之害,關中有無聊之民,非久長之策也。《詩》不雲乎?‘民亦勞止,迄可小康,惠此中國,以綏四方(6)。’今所為初陵者,勿置縣邑,使天下鹹安土樂業,亡(無)有動搖之心。布告天下,令明知之。”又罷先後父母奉邑(7)。

(1)所罷,當有“昭靈後、武哀王、昭哀後”,傳寫奪之。參考本書卷七十三《韋玄成傳》。(2)諸陵:諸陵先前總屬太常,今按其地點分屬三輔。(3)渭城:縣名。在今陝西鹹陽市東北。壽陵亭部:地名。在渭城縣境。初陵:指元帝初置之陵。(4)安土重遷:安于故土而難于遷徒。(5)不安:景祐本作“不自安”。(6)《詩》雲等句:引詩見《詩經·大雅·民勞》。止:語助詞。迄:至。中國:指京師。(7)又罷先後父母奉邑:先後為其父母置邑守冢,以奉祭祀,今罷之。

五年春正月,行幸甘泉,郊泰畤。三月,上幸河東,祠後土。

秋,潁川水出(1),流殺人民。吏、從官縣被害者與告(2)。士卒遣歸。

(1)潁川:郡名。治陽翟(今河南禹縣)。(2)此句意思是,凡官吏與從官,其本縣遭受水災者,皆準予告假。

冬,上幸長楊射熊館(1),布車騎,大獵。

(1)長楊:宮名。在今陝西周至縣東南。宮門曰射熊館。

十二月乙酉,毀太上皇、孝惠皇帝寢廟園。

建昭元年春三月(1),上幸雍,祠五畤。

(1)建昭元年:前38年。

秋八月,有白蛾群飛蔽日,從東都門至枳道(1)。

(1)東都門:長安城東面北頭宣平門的外部曰東都門。枳道:一作軹道,亭名。在今陝西西安市東北。

冬,河間王元有罪,廢遷房陵。罷孝文太後、孝昭太後寢園。

二年春正月,行幸甘泉,郊泰畤。三月,行幸河東,祠後土。益三河大郡太守秩(1)。戶十二萬為大郡。

(1)秩:“秩”下當有“中二千石”四字。郡太守秩原為二千石,益之則為中二千石。

夏四月,赦天下。

六月,立皇子輿為信都王。閏月丁酉,太皇太後上官氏崩。

冬十一月,齊楚地震,大雨雪,樹折屋壞。

淮陽王舅張博、魏郡太守京房坐窺道(導)諸侯王以邪意(1),漏泄省中語(2),博要(腰)斬,房棄市。

(1)窺導:窺其意而誘導之。諸侯王:指淮陽王劉欽。(2)省中:宮禁之內。

三年夏,令三輔都尉,大郡都尉秩皆二千石(1)。

(1)郡都尉:郡都尉秩初為比二千石,今大郡都尉增至二千石。

六月甲辰,丞相玄成薨。

(1)玄成:韋玄成。

秋,使護西域騎都尉甘延壽、副校尉陳湯橋(矯)發戊己校尉屯田吏士及西域胡兵攻郅支單于(1)。冬,斬其首,傳詣京師,縣(懸)蠻夷邸門(2)。

(1)西域:漢時指玉門關以西、巴爾喀什湖以東及以南的廣大地區。戊己校尉:漢官名。掌管西域屯田。郅支單于:匈奴五單于之一,逃竄于西域,敗亡。(2)蠻夷邸:接待各族使者的客館。

四年春正月,以誅郅支單于告祠郊廟。赦天下。群臣上壽置酒,以其圖書示後宮貴人(1)。

(1)其圖書:討郅支單于的圖書。

夏四月,詔曰:“朕承先帝之休烈,夙夜傈傈,懼不克任。間者陰陽不調,五行失序,百姓飢饉。惟烝庶之失業,臨遣諫大夫博士賞等二十一人循行天下,存問耆老鰥寡孤獨乏因失職之人,舉茂材特立之士。相將九卿,其帥(率)意毋怠,使朕獲觀教化之流焉。”

六月甲申,中山王竟薨。

藍田地沙石雍(壅)霸水(1),安陵岸崩雍(壅)涇水(2),水逆流。

(1)藍田:縣名。在今陝西藍田縣西。霸水:源于秦嶺山北麓,經今西安市西,流入謂河。(2)安陵:縣名。在今陝西鹹陽市東北。涇水:源于六盤山區,東南流,至今鹹陽市東北入渭河。

五年春三月,詔曰:“蓋聞明王之治國也,明好惡而定去就,崇敬讓而民興行,故法設而民不犯,令施而民從。今朕獲保宗廟,兢兢業業,匪敢解(懈)怠,德薄明暗(1),教化淺微。傳不雲乎?‘百姓有過,在予一人(2)。’其赦天下,賜民爵一級,女子百戶牛酒,三老、孝弟(悌)力田帛。”又曰:“方春農桑興,百姓戮力自盡之時也(3),故是月勞農勸民(4),無使後時。今不良之吏,覆案小罪,征召證案,興不急之事,以妨百姓,使失一時之作,亡(無)終歲之功,公卿其明察申敕之。”

(1)明暗:言不明.(2)傳雲等句:引文見《論語·堯曰篇》。(3)自盡:各自盡力。(4)勞農:勸勉農民。

夏六月庚申,復戾園。

壬申晦,日有蝕之。

秋七月庚子,復太上皇寢廟園、原廟、昭靈後、武哀王、昭哀後、衛思後園(1)。

(1)原廟:漢高祖已自有廟(在長安城中),惠帝更于渭北作廟稱“原廟”。昭靈後:漢高祖之母。武哀王:漢高祖之兄。昭哀後:漢高祖之姊。衛思後:戾太子之母衛子夫。

竟寧元年春正月(1),匈奴呼韓邪單于來朝。詔曰:“匈奴郅支單于背叛禮義,既伏其辜,呼韓邪單于不忘恩德,鄉(向)慕禮義,復修朝賀之禮,願保塞傳之無窮,邊垂(陲)長無兵革之事。其改元為竟寧,賜單于待詔掖庭王檣為閼氏(2)。”

(1)竟寧元年:前33年。竟寧:永久安寧之意。(2)待詔掖庭:郡國獻女皇帝未見之前,待命于掖庭,故名。王檣:又作“王牆”、“王嬙”,即王昭君。閼氏(yānzhī):匈奴單于主妻,猶漢皇後。

皇太子冠。賜列侯嗣子爵五大夫,天下為父後者爵一級。

二月,御史大夫延壽卒(1)。

(1)延壽:繁延壽。

三月癸未,復孝惠皇帝寢廟園、孝文太後、孝昭太後寢園。

夏,封騎都尉甘延壽為列侯。賜副校尉陳湯爵關內侯,黃金百斤。

五月壬辰,帝崩于未央宮(1)。

(1)帝崩:漢元帝終年四十三歲。

毀太上皇、孝惠、孝景皇帝廟。罷孝文、孝昭太後、昭靈後、武哀王、昭哀後寢園。

秋七月丙戌,葬渭陵(1)。

(1)渭陵:元帝陵,在漢長安北。

贊曰:(1)臣外祖兄弟為元帝侍中(2)。語臣曰元帝多材藝,善史書(3),鼓琴瑟,吹洞簫,自度曲(4),被歌聲(5),分刌節度(6),窮極幼眇(7)。少而好儒,及即位,征用儒生,委之以政,貢、薛、韋、匡迭為宰相(8)。而上牽製文義(9),優遊不斷,孝宣之業衰焉。然寬弘盡下,出于恭儉,號令溫雅,有古之風烈。

(1)贊曰:此贊乃班固父彪所作。(2)臣:班彪自稱。外祖:指金敞。(3)善史書:陳直謂:“為當時之古隸書,由篆向隸蛻化時期。”(4)度(duó):估計,這裏是意會之意。(5)被(pī)歌聲:以曲為歌聲。(6)分刌(cǔn)節度:調節音律。(7)幼(yào)眇:即“要妙”。微妙曲折。(8)貢、薛、韋、匡:貢禹、薛廣德、韋賢、匡衡。(9)牽製文義:為文義所牽製。(6)不斷:不能決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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