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古文典籍 圍爐夜話

偷安敗家 爭貲必傷

[原文]
縱容子孫偷安,其後必到耽酒色而敗門庭;
專教子孫謀利,其後必至爭貲財而傷骨肉。
[譯文]
放縱容忍子孫不思進取沉溺于暫時的安樂之中,子孫以後一定會沉迷于酒色而敗壞家業;一心隻教導子孫去謀取錢財,子孫以後一定會因爭奪財產而影響骨肉情誼。
[評說]
教之以義,才有望有所作為。如教之以利,培養出來的隻能是“喻于利”的小人。家業的命運,其實在長輩的教導方式中就暗示了。要子孫好,就要教導他們吃苦耐勞。以孝悌之道消去利害之心,子孫就得開拓家業之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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