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宮之奇諫假道(僖公二年、五年)

-----唇亡齒寒的歷史教訓

【原文】

晉荀息請以屈產之乘與垂棘之璧,假道于虞以伐虢(1)。公曰(2): “是吾寶也。”對曰:“若得道于虞,猶外府也。”公曰:“宮之奇存焉(3)。”對曰:“宮之奇為人也,懦而不能強諫。且少長于君,君昵之。雖諫,將不聽。”乃使荀息假道于虞,曰:“冀不為道(4),入自顛柃(5),伐溟三門(6)。冀之既病(7),則亦唯君故。今虢為不道,保 于逆旅(8),以侵敝邑之南鄙。敢請假道,以請罪于虢(9)”虞公許之, 且請先伐虢。宮之奇諫,不聽,遂起師。夏,晉裏克。荀息帥師 會虞師,伐虢(10),滅下陽(11)。(以上僖公二年)

晉侯復假道于虞以伐虢。宮之奇諫曰:“虢,虞之表也(12)。 虢亡,虞必從之。晉不可啓(13),寇不可玩(14)。一之謂甚(15)其可再乎?諺所謂‘輔車相依,唇亡齒寒’者(16), 其虞、虢之謂也。”公曰: “晉,吾宗也(17),豈害我哉?”對曰:“大伯、虞仲,大王之昭也、大伯不從(19),是以不嗣(20)。虢仲、虢叔,王季之穆也(21);為文王卿士(22), 勛在王室,藏于盟府(23),將虢是滅,何愛于虞、且虞能親于桓、庄乎,其愛之也?桓、庄之族何罪,而以為戮,不唯幅乎?親以寵幅,猶尚害之,況以國乎?”公曰:“吾享祀豐髫(24),神必據我(25)。” 對曰:“臣聞之:‘鬼神非人實親,惟德是依。’故《周書》曰(26): ‘皇天無親(27),惟德是輔(28)。’又曰:‘黍稷非馨,明德惟馨(29)。’又曰: ‘民不易物,惟德繁物(30)。’如是,則非德民不和,神不享矣。神所 馮依(31),將在德矣。若晉取虞,而明德以薦馨香(32),神其吐之乎(33)?” 弗從,許晉使。宮之奇以其族行(34),曰:“虞不臘矣(35)。在此行也, 晉不更舉矣(36)。”

冬,十二月丙于朔(37)。晉滅虢。虢公醜奔京師(38)。師還,館于 虞(39),遂襲虞,滅之。執虞公及其大夫井伯,以膳秦穆姬(40),而修 虞祀(41),且歸其職貢于王(42)。

【注解】

(1)晉:諸侯國名,姬姓,在今山西西南部。旬息:晉國大夫。屈:晉回 邑名。乘:這裏指良馬。垂棘:地名,出產美玉。虞:諸候國名,姬姓,在 今山西平陸東北。虢(guo):諸候國名,姬姓,在今山西平陸南。假道:借 路。 (2)公:指晉獻公。(3)宮之奇:虞國的賢臣。存:在。(4)冀: 諸候國名,在今山西河津東北。不道:無道。(5)顛柃(ling):地名,在 今山西平陸北。(6)溟(ming):虞國邑名,在今山西平陸東北。三門:三 面城門。(7)病:受損。(8)保:同“堡”,意思是修築堡壘。逆旅:客 舍。(9)請罪:問罪。(10)裏克:晉國大夫。(11)下陽:虢國邑名,在 今山西平陸南。(12)表:屏障。 (13)啓:啓發。這裏的意思是助長。(14)玩:輕視。 (15)甚:過分。 (16)輔:面頰。車:牙床骨。(17)宗: 指祖先。 (18)大伯:周太王的長子。虞仲:周太王的次子。昭:宗廟裏左 邊的位次。 (19)從:依從。 (20)嗣:繼承。(21)穆:宗廟裏右邊的位 次。(22)卿士:執掌國政的大臣。 (23)盟府:主管盟書的官府。(24)享祀:指祭祀。豐:豐盛。繁:同“潔”。(25)據:依附,這裏指保佑。 (26)《周書》:已經失傳。(27)皇天:上天。無親:不分親疏。(28)輔: 輔佐。 (29)黍稷:泛指五谷。馨:香。明德:光明德行。(30)繁(yin): 是, (31)馮:同“憑”,依附。(32)薦:獻。 (33)吐:意思是不享用祭 品。 (34)以:率領。 (35)臘:年終的大祭,即臘祭。(36)更:再。舉: 舉兵。 (37)朔:每月初一。 (38)虢公醜:虢國國君,名醜。(39)館:住 宿。 (40)膳(yin):陪嫁的人或物。秦穆姬:晉獻公的女兒,秦穆公的夫 人。 (41)修虞祀:不廢棄虞國的祭祀。(42)職貢:賦稅和勞役。


【譯文】

晉國大夫旬息請求用屈地出產的良馬和垂棘出產的美玉去向 虞國借路,以便攻打虢國。晉獻公說:“這些東西是我的寶物啊” 荀息回答說:“如果能向虞國借到路,這些東西就像放在國外庫房 裏一樣。”晉獻公說:“宮之奇還在虞國。”荀息回答說:“宮之奇 為人懦弱,不能夠堅決進諫。況且他從小同虞君一起長大,虞君 阻他親近。即使他進諫,虞君也不會聽從”于是,晉獻公派荀息 去虞國借路,說:“冀國無道,從顛柃入侵,攻打虞國溟邑的三面 城門。冀國已經被削弱,這也是為了君王的緣故。現在虢國無道, 在客舍裏修築堡壘,以侵襲敝國的南部邊邑。我們敢請貴國借路, 以便向虢國問罪。”虞公同意了,並且請求讓自己先去討伐虢國。 宮之奇勸阻虞君,虞君不聽,于是起兵伐虢。這年夏天,晉國大 夫裏克、荀息領兵會同虞軍攻打虢國,滅掉了下陽。
......
“晉獻公再次向虞周借路去攻打虢國,宮之奇進諫說:“虢國是 虞國的屏障。虢國滅亡了,虞國必定會跟著被滅掉。晉國的野心 不可助長,對外敵不可忽視。借路給晉國一次就算是過分了。怎 麽可能有第二次?俗話說,‘面頰和牙床骨是相互依存的,失去了 嘴唇牙齒就會受凍。’這話說的正是虞國和虢國的關系啊。”虞 公說:“晉國是我們的同宗,怎麽會謀害我們?”宮之奇回答說: “太伯和虞仲都是太王的兒子,太伯不從父命,因此沒有繼承周朝 的王位。虢仲和虢叔都是王季的兒子,當過文王的執政大臣,對 周王室立下過功勛,記載他們功績的盟書在盟府裏儲存著,晉國 虢國都要滅掉,對虞國還能有什麽愛惜?再說晉國愛虞國,這種 愛比桓叔和庄伯的後人對晉國更親近嗎?桓叔和庄伯的後人有什 麽罪過,而晉獻公把他們都殺掉了,不就是因為他感到他們是一 種威脅嗎?至親的人因為恃寵而威脅到獻公,而且還要把他們殺 掉,何況一個國家對他的威脅呢?虞公說:“我的祭品豐盛潔凈, 神明一定會保枯我。”宮之奇說:“我聽說過,鬼神不隨便親近哪 個人,隻保佑有德行的人。所以《周書》上說:‘上天對人不分親 疏,隻幫助有德行的人。’還說:‘五谷祭品不算芳香,隻有美德 會芳香四溢。’《周書》上又說:‘人們的祭品沒有什麽不同,隻有 有美德的人的祭品神才會享用。’照《周書》這麽說,君主沒有德 行,民眾就不會和睦,神明也不會享用他的祭品。神明所依憑的, 在于人的德行。如果晉國奪取了虞國,用他的美德向神明進獻祭 品,難道神明會不享用嗎?”虞公沒有聽從宮之奇的勸告,答應了 晉國使者借路的要求。宮之奇帶領他的家族離開了虞國,並說: “虞國不能舉行年終的臘祭了。這一次虞國就滅亡了,晉國用不著 再發兵了。”
......
冬季的十二月初一,晉國滅掉了虢國。虢公醜逃到京師.晉軍返回途中在虞國駐扎,趁機襲擊了虞國,把它滅掉了。晉軍抓 住了虞公和大夫井伯,把他們作為晉獻公女兒秦穆姬的陪嫁,但 沒有廢除虞國的祭祀,並把虞國的貢物歸于周王室。

【讀解】

晉獻公吞並虢國和虞國的成功,要歸功于他的心狠手毒:一 方面以本國寶物作誘餌,誘敵手上鉤;一方面六親不認,不顧同 宗親情,唯利是圖。于是,不惜以陰謀詭計騙取虞國信任,將兩 國逐個吞食。
俗話說,“舍不得孩子,打不到狼。”“將欲取之,必先予之” 晉獻公實實在在地照這樣去做了,並且得到了回報,實際上什麽 都沒有損失。
但是,攻城掠地的成功,卻以不顧禮義廉恥為代價,得到了 實際利益和好處,而因此失去了人心和道義。對于重視民心和道 義的人來說,這樣做是得不償失;對于寡廉鮮恥的人來說,失去 的無所謂,得到的才是實在的。人們總是站在自己的立場上來決 定取舍的。
如此說來,對于寡廉鮮恥、心狠手毒之徒不應當以仁義道德 之心去對待,最好是以強硬的態度,以其人之道,還治其人之身。 虞國的滅亡,就滅在太相信同宗親情,對不義之徒抱著不切 實際的幻想,以為對方跟自己是一類人,以一種近乎于農夫的心腸, 去對待凶狠的毒蛇。如果說這也是一場悲劇的話,那麽則是 由自己推波助瀾、助紂為虐而導致的。如果滅亡的結果是自己一 時糊塗、認識不清,被披著羊皮的狼蒙蔽了,尚還可以寄予一點 同情,然而有賢臣坦誠相諫,苦口婆心地開導,在這種情況下仍 然執迷不悟,固執己見,則可以說是咎由自取,不值得一點同情。
曾經是作威作福的國君,一朝變成隨他人之女陪嫁的奴隸,這種天上、地下的巨變,不能不使人感嘆。這也應了那句老話:“天 作孽,猶可違;自作孽,不可活。”
歷史是不應當忘記的,讀史可以使人明鑒,使人清醒。即使 弱小而無法與強暴抗衡,那麽弱小者之間的彼此照應、鼓勵。安慰、 同病相憐、支持,也可以讓人在風雨之中同舟共濟,患難與共, 正所謂唇齒相依,唇亡齒寒。這些從慘痛的歷史中總結出來 的教訓,完全可以說是千古不易的。就連平民百姓都懂得,聽人 勸得一半。欺人太甚的事不可一而再,再而三地容忍,即使無 法奮起抗爭,最起碼是可以想法避開的。既不聽勸,又不抗爭,的確算是病人膏盲,不可救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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