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晉靈公不君(宣公二年)

-----光明與黑暗的抗爭

【原文】

晉靈公不君①:厚斂以雕牆(2);從台上彈人,而觀其闢丸也;宰 夫胹熊蹯不熟③,殺之,置諸畚(4),使婦人載以過朝⑤。趙盾、士季 見其手(6),問其故,而患之。將諫,士季曰:“諫而不入(7),則莫之 繼也。會請先,不入,則子繼之。”三進,及溜(8),而後視之,曰: “吾知所過矣,將改之。”稽首而對曰:“人誰無過?過而能改,善 莫大焉。《詩》曰:‘靡不有初,鮮克有終(9)。’夫如是,則能補過 者鮮矣。君能有終,則社稷之固也,豈惟群臣賴之(10)”。又曰:‘袞 職有闕,惟仲山甫補之(11)。,能補過也。君能補過,袞不廢矣(12)。” 猶不改。宣子驟諫(13),公患之,使鉏麑賊之(14)。晨往,寢門闢 矣(15),盛服將朝(16)。尚早,坐而假寐(17)。麑退,嘆而言曰:“不忘恭 敬,民之主也(18)。賊民之主,不忠;棄君之命,不信。有一于此, 不如死也!”觸槐而死。

秋九月,晉候飲趙盾酒(19),伏甲(20),將攻之。其右提彌明知之(21), 趨登(22),曰:“臣侍君宴,過三爵(23),非禮也。”遂扶以下。公嗾夫 獒焉(24)。明搏而殺之。盾曰:“棄人用大,雖猛何為!”鬥且出。提 彌明死之(25)。

初,宣子田于首山(26),舍于翳桑(27)。見靈輒餓(28),問其病。曰: “不食三日矣!”食之(29),舍其半。問之。曰:“宦三年矣(30)”,未知母 之存否。今近焉,請以遺之(31)。”使盡之,而為之簞食與肉(32),置諸 橐以與之(33)。既而與為公介(34),倒戟以御公徒,而免之。問何故,對 日:“翳桑之餓人也。”間其名居,不告而退。遂自亡也。

乙醜,趙穿攻靈公于桃園(35)。宣子未出山而復。大史書曰(36): “趙盾弒其君。”以示于朝。宣子曰:“不然。”對曰:“子為正卿, 亡不越竟,反不討賊(37),非子而誰?”宣子曰:“烏呼(38)!《詩》曰: ‘我之懷矣,自詒伊戚(39)。’其我之謂矣。”

孔子曰:“董狐,古之良史也,書法不隱(40)。趙宣子,古之良 大夫也,為法受惡(41)。惜也,越競乃免。”

宣子使趙穿逆公子黑臀于周而立之(42)。壬申,朝于武宮(43)。

【注解】

①晉靈公:晉國國君,名夷皋,文公之孫,襄公之子。不君:不行君道。 ②厚斂:加重征收賦稅。雕牆:裝飾牆壁。這裏指修築豪華宮室,過著 奢侈的生活。 ③宰夫:國君的何師。胹(er):煮,燉。熊蹯(fan):熊 掌。 ④畚(ben):筐簍一類盛物的器具。⑤載:同“戴”,用頭頂著。 (6)趙盾:趙衰之子,晉國正卿。士季:士為之孫,晉國大夫,名會。 (7)不入:不採納,不接受。(8)三進:向前走了三次。及:到。溜:屋 檐下滴水的地方“。 (9)這兩句詩出自《詩·大雅·蕩》。靡:沒有什麽。初: 開端。鮮:少。克:能夠。終:結束。(10)賴:依*。 (11)這兩句詩出 自《詩·大雅·傑民》。袞(gun):天子的禮服,借指天子,這裏指周宣王。 闕:過失。仲山甫:周宣王的賢臣。(12)袞:指君位。 (13)驟:多次。 (14)鉏麑(chu ni):晉國力士。賊:刺殺。(15)闢:開著。(16)盛服:穿 戴好上朝的禮服。 (17)假寐:閉目養神,打盹兒。(18)主:主人,*山。 (19)飲(yin):給人喝。(20)伏:埋伏。甲:披甲的士兵。(21)右:車 右。提彌明:晉國勇士,趙盾的車右。 (22)趨登:快步上殿堂。(23)三 爵:三巡。爵:古時的酒器。 (24)嗾(sou):喚狗的聲音。獒(ao):猛犬。(25)死之:為之死。之:指趙盾。(26)田:打獵。首山:首陽山,在今 山西永濟東南。 (27)舍,住宿。翳(yi)桑:首山附近的地名。(28)靈 輒:人名,晉國人。 (29)食(si)之:給他東西吃。(30)宦(huan):給 人當奴僕。 (31)遺(wei):送給。(32)簞(dan):盛飯的圓筐。食:飯。 (33)橐(tuo):兩頭有口的口袋,用時以繩扎緊。(34)與:參加,介:甲 指甲士。 (35)趙穿:晉國大夫,趙盾的堂兄弟。(36)大史:太史,掌紀 國家大事的史官。這裏指晉國史官董狐。書:寫。(37)竟:同“境”。賊: 弒君的人,指趙穿。 (38)烏呼:感嘆詞,同“嗚呼”,啊。(39)懷:眷戀。 詒:同‘貽”,留下。伊,語氣詞。(40)良史:好史官。書法:記事的原則. 隱:隱諱,不直寫。 (41)惡:指弒君的惡名,(42)逆:迎,公子黑臀:即 晉成公,文公之子,襄公之弟,名黑臀,(43)武宮:晉武公的宗廟,在曲沃。

【譯文】

晉靈公不遵守做國君的規則,大量征收賦稅來滿足奢侈的生活。他從高台上用彈弓射行人,觀看他們躲避彈丸的樣子。廚師 沒有把熊掌燉爛,他就把廚師殺了,放在筐裏,讓官女們用頭頂 著經過朝廷。大臣趙盾和士季看見露出的死人手,便詢問廚師被 殺的原因,並為晉靈公的無道而憂慮。他們打算規勸晉靈公,士 季說:“如果您去進諫而國君不聽,那就沒有人能接著進諫了。讓 我先去規勸,他不接受,您就接著去勸。”士季去見晉靈公時往前 走了三次,到了屋檐下,晉靈公才抬頭看他,並說:“我已經知道 自己的過錯了,打算改正。”士季叩頭回答說:“哪個人能不犯錯 誤呢,犯了錯誤能夠改正,沒有比這更大的好事了。《詩·大雅, 蕩》說:‘事情容易有好開端,但很難有個好結局。’如果這樣,那 麽彌補過失的人就太少了。您如能始終堅持向善,那麽國家就 有了保障,而不止是臣子們有了依*。《詩·大雅·烝民》又說: ‘天子有了過失,隻有仲山甫來彌補。’這是說周宣王能補救過失。 國君能夠彌補過失,君位就不會失去了。”

可是晉靈公並沒有改正。趙盾又多次勸諫,使晉靈公感到討 厭,晉靈公便派鉏麑去刺殺趙盾。鉏麑一大早就去了趙盾的家,隻 見臥室的門開著,趙盾穿戴好禮服準備上朝,時間還早,他和衣 坐著打噸兒。鉏麑退了出來,感嘆地說:“這種時候還不忘記恭敬 國君,真是百姓的*山啊。殺害百姓的*山,這是不忠;背棄國 君的命令,這是失信。這兩條當中佔了一條,還不如去死!”于是, 鉏麑一頭撞在槐樹上死了。

秋天九月,晉靈公請趙盾喝酒,事先埋伏下武士,準備殺掉 趙盾。趙盾的車右提彌明發現了這個陰謀,快步走上殿堂,說: “臣下陪君王宴飲,酒過三巡還不告退,就不合禮儀了。”于是他 扶起趙盾走下殿堂。晉靈公喚了出猛犬來咬趙盾。提彌明徒手上 前搏鬥,打死了猛犬。趙盾說:“不用人而用狗,雖然凶猛,又有 什麽用!”他們兩人與埋伏的武士邊打邊退。結果,提彌明為趙盾 戰死了。

當初,趙盾到首陽山打獵,住在翳桑。他看見有個叫靈輒的 人餓倒了,便去問他的病情。靈輒說:“我已經三天沒吃東西了。… 趙盾給他東西吃,他留下了一半。趙盾問為什麽,靈輒說:“我給 別人當奴僕三年了,不知道家中老母是否活著。現在離家近了,請 讓我把留下的食物送給她。”趙盾讓他把食物吃完,另外給他準備 了一籃飯和肉,放在口袋裏給他。後來靈輒做了晉靈公的武士,他 在搏殺中把武器倒過來抵擋晉靈公手下的人,使趙盾得以脫險。趙 盾問他為什麽這樣做,他回答說:“我就是在翳桑的餓漢。”趙盾 再問他的姓名和住處,他沒有回答就退走了。趙盾自己也逃亡了。

九月二十六日,趙穿在桃園殺掉了晉靈公。趙盾還沒有走出 國境的山界,聽到靈公被殺便回來了。晉國太史董狐記載道:“趙 盾殺了他的國君。”他還把這個說法拿到朝廷上公布。趙盾說: “不是這樣。”董狐說:“您身為正卿,逃亡而不出國境,回來後又 不討伐叛賊,不是您殺了國君又是誰呢?”趙盾說:“啊!《詩》中 說:‘我心裏懷念祖國,反而給自己留下憂傷。’這話大概說的是我吧。”

孔子說:“董狐是古代的好史官,記事的原則是直書而不隱諱。 趙盾是古代的好大夫,因為史官的記事原則而蒙受了弒君的惡名。 可惜啊,如果他出了國境,就會避免弒君之名了。”

趙盾派趙穿到成周去迎接晉國公子黑臀,把他立為國君。十月初三,公子黑臀去朝拜了武公廟。

【讀解】

不知道是否有心理學家專門研究過歷史上的暴君的心理,這 種研究肯定很有意思。在平常人看來,暴君們的言行舉止都有些 異乎尋常,按正常人來說是匪夷所思的。比如,夏桀的寵姬妹喜 愛聽裂帛聲,建造過“酒池肉林”;商紂王的酷刑“金瓜擊頂”、 “炮烙”、“蠆盆”、做人的肉羹。活剖孕婦等等。

晉靈公彈射路人、殺廚子遊屍的舉動,僅僅用一般的殘暴、狠是難以說明的,恐怕總有些變態心理,或者歇斯底裏症一類的 精神病,才能解釋他的怪癖行徑。如果真是這樣,除了治病、關 進瘋人院之外,沒有任何辦法讓他改邪歸正,或者像趙穿那樣,將 其殺掉,以免危害更多的人。

中國傳統政治製度致命的痼疾就在于,無論所滑的“天子”多 麽愚笨、痴呆,無論多麽殘暴、缺德,無論多麽變態。病入膏育, 都是“神聖”的,不可冒犯的,不可彈劾討伐的,否則,便會犯 下各種“罪行”:欺君,褻讀,犯上作亂,直至弒君。而且,這些 罪行都是彌天大罪,不可赦免,甚至可以誅滅九族。

至今想起這些,依然讓人不寒而粟、切齒痛恨!天子也不過 是吃人飯拉人屎的家伙,說不定智商還很低,憑什麽就可以騎在 千萬人的頭頂上拉屎撒尿,作威作福?他們憑什麽就能比百姓聰 明能幹。具備當“領袖”的才能,如果說這世上真有什麽天才的 話,多半也沒有那些享盡人間榮華富貴。驕橫得不可一世的“天 子”們的份兒。

雖然有此痼疾,但讓人感嘆不已的是,無論在那個時代,隻 要有昏情殘暴的暴政。苛政存在,就有敢于諍言直諫的義士出現, 並有敢于弒君的勇士出現,前者如趙盾,後者如趙穿。他們明知 自己的行為將要以自己的生命作為代價,甚至還包括以自己親人 的生命為代價,依然大義凜然,慷慨陳詞,視死如歸。

這些詞語,隻有用在這些義士、勇士身上才是沉甸甸的、擲 地有聲的、名實相符的。

其實,敢于直諫、敢于弒暴君,已遠不止是一種一時沖動的 個人行為,更不是宗教信徒的迷狂。它是一種非常清醒的、理智 的選擇,是不得不如此的抉擇。有時,明知暴君不可理喻,有時 明知自己的行動無異于以卵擊石,自投羅網,如荊柯刺秦臨行前 所唱:“風蕭蕭兮易水寒,壯士一去兮不復還”,但是,它們所體 現的是一種精神,是一種具有普遍意義的永恆的正義,即決不向殘暴專製、黑暗腐朽屈膝讓步的決心。

正如希臘神話傳說中的西西弗斯明知自己推上山的巨石要滾 下來一樣,依然堅持不懈地推下去。人類的精神和行動的意義,就 在過程之中顯示了出來,結果則是次要的了,甚至並不重要了。

面對殘暴和死亡而敢于挺身而出,這種行為表示了一種嚴正 的抗議,表示了一種不屈的精神。翻看歷史,這種抗議和精神從 來就沒有中斷過,就好比光明和黑暗從來都是相隨相伴,哪一方 都沒有消失過一樣。也許,光明和黑暗永遠都會這麽抗衡下去,直 到人類不再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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