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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于法律論文寫作心得

關于法律論文寫作心得

一、法律論文是特殊的學術論文

律論文是用系統的、專門的語言體系和知識體系來討論或研究某種問題或研究成果的學術性文章,是理論研究成果的表現形式之一 。法律論文是學術論文的一種,包含在學術論文的範疇之內,故而其具有了學術論文所具有的重要屬性和特征,即嚴謹性、創造性、專業性、權威性與理論性。筆者作為一名法律專業的學生,將以法律論文的寫作為切入點對學術論文寫作進行論述,並提出自己的簡單思考和見解。

法律論文,作為一種獨立于其他學術論文的獨特論文,較之其他學術論文有著更加鮮明的個性和特點。而法律論文寫作,是在具備一般學術論文寫作的普適特點的基礎上,對某些方面有著更為特殊的要求。

法律依據其所調整的社會關系及其表現形式、功能、各個部分之間的關系劃分為不同的部門法。法學又以各部門法為依托,形成不同的二級學科。法律論文通常也以不同的部門法進行分類。當然,除此之外,向下層次,還有其他標準更細化的分類,這裏不再做詳細介紹。總之,法律論文的主題,必然是與法律、法學息息相關。它可以是對某項法律法規的深刻剖析,也可以是對某種社會現象所涉及到的法律知識的精彩解讀;它可以相對獨立于其他學科自成體系,如勞動法學、經濟法學、婚姻法學等,也可以與其他學科相互融合,如網路法學、新聞法學。然而,無論以怎樣的形式與主題出現在大眾的視野,一篇優秀的法律論文必然有以下特質 。

(一)深厚的法律知識與經驗

要想庄稼獲得大豐收,必須要保證種子的優良;要想樹木茁壯成長,必須要保證根系的健康。而一篇文章的根本在于作者意欲表達的中心思想。無論是選題、結構,還是論證方法,所有的一切都是為了更好地輔助作者詮釋某一個法律問題或者法律現象。而作者觀點的論述與總結基本上又都是建立在對以往法律知識與案例的理解與心得之上。因此,一篇法律文章是否客觀、完整、有法可依、有理可據、有論可證,很大程度取決于作者對于所研究領域的法律問題能否熟練地掌握。一個能寫出優秀法律論文的研究者,必然要對自己所在領域有著全面而深刻的了解,在此基礎上,對其中的某些問題擁有自己獨到的見解。一個扎實的研究者,應該以平和的心態將已有的理論和學說研究不斷深入,要獨闢蹊徑,但不能為了追求鶴立雞群而刻意偏激;要尊重事實、尊重法律、結合實際案例,真實客觀完整地將所持觀點,以法律專業論文的形式呈現出來。這也恰恰體現了學術論文特點中的學術性與專業性。

(二)規範性與藝術性

法律論文作為學術論文的一種,對規範性有著極為嚴格的要求,比如文章的結構順序、參考文獻的標註方法等。一篇法律論文即使觀點再好,內容再充實,如果沒有規範的結構,很容易讓人詬病,顯得不專業。這樣的文章,即使可以憑借著自身的優勢展露鋒芒,也很難經得起歲月的洗禮。法律文章的規範性不單單體現在結構,其他方面如論述方法也有著許多特殊的“講究”。而正是由于法律論文對規範性有著如此嚴格的要求,導致其顯得枯燥。孔子雲:“質勝文則野,文勝質則史。”然而由于法律論文其特殊的性質,是無法像一般文體那樣使用誇張,感嘆等手法增添文章的趣味性。甚至這類手法本身就是法律論文乃至學術論文寫作的禁忌。因此,很多人對于法律論文寫作的枯燥性認為理所應當。其實不然,法律文章也可以寫得引人入勝,並且很多出自大家之筆的法律論文都讓人讀起來欲罷不能。那樣的文章往往脈絡清晰,作為論據的案例與論點緊密相連,語言功底扎實。由此可見,法律文章的規範性與藝術性並非矛盾。在重視法律論文寫作的規範性同時,適當考慮讀者的感受,在滿足學術論文學要求和論文寫作目的的基礎上,盡量增加文章的可讀性,也是法律文章寫作的一個課題。

(三)專業性

法律論文與其他專業論文一樣,必須是其所在領域專業問題的反應,有其本身的語言體系和對話系統,通俗而言就是有一定的“門檻”。法律論文的專業性體現在,其是通過嚴謹而規範的語言體系進行解讀和交流的,與社會中的普法讀物,其客群應該受到一定的限製。法律論文的溝通者之間應該有其自成一體的語言系統,即我們通常所說的法言法語。這也是法律共同體通用的語言。

二、法律論文寫作的現實意義

(一)法律從業者的作業本

作為一名法律專業的學生,無論將來是否會成為一名法律從業者,法律論文的寫作都有著重大的意義。且不說,有些工作的具體內容就是與法律論文寫作息息相關。單單是從自我學習與提升的角度,法律論文寫作對“法律人”也有著極大的幫助。通過寫作法律論文,作者可以重新將學到法律知識分類整理,融會貫通;在分析案例的過程中,又將理論與實際結合,達到學以致用;還可以清晰的發現自己專業知識和邏輯分析上的不足,及時查漏補缺。這對于法律從業人員來說,是一種自我檢驗,亦是自我提升的一個過程。另一方面,在實踐中,法律從業者的工作在很大程度上是通過各種各樣的法律文書表現的。而精煉地道的法律文書寫作能力不能奢望一蹴而就,要以大量的法律論文的寫作為基礎進行大強度的訓練和反復的斟酌修改。法律論文和法律文書雖然在功能、用途、規範性要求以及讀者群體等方面存在很大的差別,但是其在思維邏輯、思考方式和論證方法上是相通的。所以有良好的法律論文寫作的方法和習慣,對實務工作中法律文書的寫作大有裨益。

(二)法治社會的教科書

法治是當今社會發展追求的目標之一,是現代社會進步的標志之一,法律的普及是每一位法律工作者的責任和理想。黨的十八屆四中全會後發布的《決定》中明確提出:全面推進依法治國,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這一重大決策和戰略部署明確了法治社會建設的方向。全會中著重強調要“增強全民法治觀念,推進法治社會建設”。 事實上,于法律工作者而言,法治得以實現的根本在于將書本中的法律知識和書齋中的理論,套用于法律實踐中,使現實中的問題得以切實解決,捍衛法律賦予公民的權利,提高社會民眾的法律意識。隻有從立法者、執法者、法律監督者、普通民眾等各個角度共同推進依法治國的理念,從各個方面對該理念進行踐行,才能真正實施依法治國的宏偉目標。

此外,當今社會的信息傳播速度達到了足以讓人瞠目結舌的程度,在這個訊息紛飛、信息爆炸的時代,書籍、期刊、網路、手機、電視等多種媒體都是可以被用來傳播法律知識,弘揚社會主義法治理念意識,宣揚依法治國思想的重要途徑。但不可否認的是對法律知識的解讀,對法律案件的分析,還要依靠更具專業知識的法律從業者。因此,他們所撰寫的法律論文,剖析了很多法製與社會問題相結合中存在的不契合現象,給法官、律師甚至是普通民眾提供了具體適用的方向,尤其是專家論證意見、專家輔助人等製度的確立,為法律學者聲音的傳達提供了機會。

法律論文的專業性縮小了其客群的範圍,但其並不是困于書齋與社會脫節的。法律論文反映的思想和主題,會通過法官的裁判、律師的辯論、立法者製定的法律以及法律生活中各種文書的表述體現出來。法律論文會通過其讀者內化成其觀點和素養,再通過其實際的實務行為影響每個案件的當事人和整個社會的法治觀念和權利意識的樣態。

(三)法學史上的裏程碑

縱觀一項學科的發展都是需要一個循序漸進的過程,而非一蹴而就。法學作為一項法律、法律現象及其規律性為研究內容的科學,其本身的發展需要各種社會因素的相互作用和配合。法學的研究目標和方向是緊緊圍繞法律問題而展開的,是以該問題所涉及的法律知識和理論體系為基礎的。事實上,法律論文的形式和類型也間接的反射著法學理論和法律實務所發展的不同層次和側面,有的學者通過法律論文預測著法學理論發展的前沿和方向,有的學者通過法律論文剖析社會現實中存在的問題並在現有的架構內提出解決方法,有的學者通過法律論文發現法律中存在的漏洞和不足為其完善提供思路 。總之法律論文中有著其所處社會時代的烙印,尤其是法治發展進程的痕跡。通過有關某個問題的論文的梳理,就可以很快明晰該問題在不同背景下發展的脈絡,法律論文亦是如此。從小的方面來說,就一個學者前後所著文章的研讀,能夠很快明了該學者學術觀點的變化。

法律論文記錄了法律工作者對法學研究的過程,見證了一個又一個理論被推翻,一個又一個理論被確立。事實上,每一篇法律論文記載了社會在不同時間點所反映出的法律問題,當下的法律製度所暴露出的製度缺陷,法律工作者的觀點和見解。法律論文記錄了學者間的爭論、思考、法律製度的興衰變更,是法學史上的裏程碑。法律學者們以其特有的時代責任感和敏感性,通過專業的法律論文,勾勒著一個社會法治進程的脈絡和圖景。

三、法律論文寫作存在的問題及解決方案

較之一般的論文寫作,法律論文的寫作形式上大致也包含以下幾個基本部分:論文題目、中英文摘要、目錄、前言或緒論、正文、結語或結論、注解、參考文獻、致謝等方面 。有些可能會有更高的要求。法律論文寫作像其他論文寫作一樣經歷了從選題選材,以至最終定稿的過程。而每一環節都有可能出現不同的問題。作為一名法律專業的學生,筆者將結合自身,談談自己的看法。

筆者剛剛接觸法律論文寫作,就遇到了不少問題。首先由于學習法律知識的時間尚短,加之缺乏經驗。很難寫出深刻的見解。其次,筆者在材料的選擇與論述方面遇到了障礙。所以每次寫作前的資料準備,筆者都要付出更多的努力,有時可以說是重新學習一遍。通過大學部階段的學習,奠定了一定學術論文寫作基礎,加之不斷努力,這些困難筆者大多通過努力順利克服。但是,這些論文大多是老師確立好題目的,相當于“命題作文”並不需要自己思考寫作的中心和方向。事實上,在遇到第一個需要自己獨立完成選題的法律論文時,真正的問題來了。由于自身法律知識的限製,缺乏科學的選題方法,加之由此引發的不自信,筆者在選題上耗時許久、猶豫再三。後來,筆者查閱了許多資料,並且結合自身情況,加之不斷的練習,逐漸對選題駕輕就熟。現談談對法律論文選題的幾點心得。

首先,必須明確選題是寫好一篇法律論文的第一步,是法律論文寫作中重中之重。這是因為,隻有選擇具有研究意義的課題,研究出來的成果才具有價值,才會對自身和科研有益。反之,即使一篇法律論文文筆再好,邏輯再嚴密,而在選題上失去了研究意義和價值,該篇法律論文也是沒有任何作用和建樹的。事實證明,所選題目無論是“補白性選題” 、“開拓性選題” 、“提出問題性選題” 、“超越性選題” 、“總結性選題”等等都是應該具有研究意義的,即具有學術性和理論性 。此外,所選題目一定要能激起作者的創作願望。事實上,作者感興趣的題目,往往也是作者全面熟悉與了解的。這樣的題目更利于作者對文章的把握。

選題是一篇法律論文的出發點,在不能明確所選什麽樣的題目的情況下,至少心中應該明確兩點:

一是,所書寫的法律論文的目的,也即所反映的法律問題,該法律問題的理論基礎,學者之間的爭論以及通說觀點。

二是,對該類法律問題有自己的觀點和看法,有一定的現實和理論支撐,能夠做到有理有據,增加法律論文的可信度。與其他學術類論文寫作相同,法律論文在選題時不可過大或者過小。過大會顯得文章空洞,都是泛泛之談,而過小則會導致內容不全,很難對其進行有效展開,無話可說,更何談結合自己的業務專長而展開細談。所以選擇題目一定要“力所能及”。這樣方能做到遊刃有餘,得心應手。 其次,在進行法律論文的選題時必須要進行大量的文獻資料的查閱。這也是法律論文寫作中作者對所寫內容的素材積累和自己觀點的來源。查閱資料的最主要的目的在于明確所要書寫的法律問題前人已經做了哪些研究,有哪些研究成果,該研究問題的現狀,研究達到了一個怎麽樣的程度,還有哪些問題沒有得到有效解決。這些問題都需要(http://bylw.yjbys.com/)大量且繁瑣的文獻資料調查和閱讀工作才能解決,這就需要法律論文的作者要進行大量的資料查閱和閱讀,必要時可以到圖書館查閱相關文獻,對相關的報刊、期刊目錄索引、專提目錄索引以及按照文獻發表的年份進行系統查找。這一步驟可以直接、快速驗證所選題目和文章大綱是否有意義和價值,如果所寫問題已經得到前人的解決或者看法觀點早已被提出,如果沒有新材料、新見解或者新方法,再老生常談顯然意義不大。通常,在查閱相關資料的同時也是作者個人觀點和見解萌生的時候,一篇好的法律論文寫作必然是踩在巨人的肩膀上攀登的成果。這一點在法律論文書寫中體現的尤為明顯,法律論文的書寫在動筆前必須明確研究什麽、為什麽研究、以及如何對其進行研究,要想回答這些問題必須要有一定的理論基礎作為前提,因此閱讀大量的文獻資料是必要且必須的。

最後,一篇成功的法律論文必然是作者進行積極思考、嚴密論證和合理推理的成果展示。在查閱文獻,分類目錄卡,閱讀資料的同時,作者也在整理自己的寫作思路,腦海中也在進行著頭腦風暴。此時,作者應充分運用並展開自己的思考和想象,對所取得的資料和材料進行分析。事實上,在對材料處理的過程中,作者所站在的角度不同,其看問題的態度和觀點也會隨之而變化。當然,法律論文寫作也要求作者必須有所創新並對問題有自己的理解,這就要求作者在選題時必須註重題目的新穎性和論證思路的創新性,給讀者以眼前一亮之感,這無疑會增強文章的可讀性並吸引勾起讀者的閱讀興趣。此外,文章的創新之處並不僅僅要體現在題目上,文章內容和觀點上更要註重革新和立意。

四、結語

綜上,是筆者對法律論文寫作的一點心得和體會,當然,論文寫作能力不能一朝習得,這需要不斷地練習和大量的閱讀方能有所建樹。事實上,法律論文的寫作體現了法律人特有的思維方式,即法律思維,在對社會現象進行觀察、分析時,首先應在現行法下對該問題進行合法性的評價和思考,以法律規定上的權利義務關系為角度去觀察、分析社會問題,以各主題之間的關系作為分析社會關系的邏輯線索。與道德思維註重善惡評價主觀判斷不同的是,法律思維更加強調對是非判斷的精準性,更加謹慎的對待道德與情理,運用法言法語進行思考。當然,有時候,一篇法律論文所涵蓋的內容不單是法律問題,更多時候是各個學科綜合的問題的反射,這就要求作者不單單站在法律人的視角來思考問題,更要多角度思考、分析問題,這才能使一篇法律論文更飽滿、論據也更加充分、邏輯更加嚴密,才能使之成為一篇優秀的法律論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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