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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旗下講話:說說“國家憲法日”

尊敬的老師,親愛的同學們:

早上好,我是初三(2)班的李xx,嚴副校長上周談了今年我們國家的兩個首設日,其中一個是國家憲法日,他談的比較簡短。我今天在這裏再和大家一起說說“國家憲法日”。

中國共產黨的十八屆四中全會通過了《關于全面推進依法治國若幹重大問題的決定》,將每年12月4日定為國家憲法日,這是我們政治生活中的大事。中央號召要在全社會普遍開展憲法宣傳教育,引導各級組織和全體公民牢固樹立憲法意識,增強憲法觀念,維護憲法尊嚴,保障憲法實施。教育部隨後發出了全國各學校也要深入開展憲法學習宣傳教育活動的通知。

關于首個“國家憲法日”,黨中央主席xx強調:憲法是國家的根本法,是治國安邦的總章程,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法律權威和法律效力。堅持依法治國首先要堅持依憲治國,堅持依法執政首先要堅持依憲執政。任何組織或者個人,都不得有超越憲法和法律的特權。一切違反憲法和法律的行為,都必須予以追究。

“奉法者強則國強,奉法者弱則國弱”。而我們目前的現狀是:保證憲法實施的監督機製和具體製度還不健全,有法不依、執法不嚴、違法不究現象時有發生;一些公職人員濫用職權、失職瀆職、執法犯法甚至徇私枉法,嚴重損害國家法製權威。法治是人類文明進步的重要成果,一個國家隻有形成體現法治精神、順應時代潮流的法治體系,人民才能有尊嚴的生活,國家民族才能振興。

也許有同學會認為:憲法是成年人的事,離我們還遠著呢!其實不然,憲法與我們每個人的生活息息相關,因為我們都生活在這片土地上。憲法規定公民的基本權利和義務,憲法保障每個公民的人權,比如,它就規定,所有的青少年享有受教育的權利。

我看過一個資料,廣東省有70多萬學生因經濟困難而輟學失去了受教育的權利,為此廣東省政府總計出資3億,讓這些孩子重新返回學校接受教育,這當然值得肯定。其實,政府是在履行著憲法賦予的義務。

還有一個案件,陳曉琪和齊玉基都為初三的學生,中考時,陳曉琪冒用齊玉基的姓名,以他優秀的成績上了好的高中,並最終進入了銀行工作,而齊玉基卻因為落選,最後隻得碌碌終生。案件到了最高法院,判決最終給予陳曉琪以嚴厲的處罰。這讓我們意識到,憲法維護公民的姓名權不受侵犯的重要性,每個公民都應該依憲法來保護自己。

還有幾年前“我爸是李綱”的事件。官二代開車撞了人,竟然搬出做局長的老爸,在他在心中,他老爸的權力比法還大,這是完全錯誤的。最終,這個公子哥周到了法律應有的懲罰,連他的父親李剛也因為腐敗問題而受到調查。

憲法賦予公民的權利遠不止這些。作為中學生,我們首先要掌握與自己生活密切相關的一些最基本的法律常識,具備守法、用法、護法的前提條件;其次,要遵紀守法,養成良好的行為規範和道德修養。第三,我們要善于用憲法和法律武器來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進而維護他人的權益,維護國家的利益。我們維護好了個人和集體的權益,就是維護憲法的尊嚴!

12月4日是國家的憲法日,並非隻是說這一天才要想起憲法、尊重憲法。其實,每天都是我們自己的憲法日!法的精神深入我們每個人的心中,法的行為體現在日常生活中,我們的社會才會變得更加有序和諧。

我的講話到此,謝謝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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