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蘇瓊傳

——《北齊書》卷四六

[說明]蘇瓊字珍之,長樂武強人。他在東魏時出佳,曾任高澄的刑獄參軍,因
平反並州府的一起冤獄,捉獲真凶而聞名。後任南清河郡太守,又將郡中原有盜賊
百餘人控製在身邊,駕御得當,使郡界安定,百姓無搶掠之憂。他清廉謹慎,從不
接受別人的禮物,連瓜果等一概拒絕。在郡大興儒學,命令郡中官吏在公務之暇都
去讀書,教導百姓在婚姻喪葬上要符合禮儀而盡量從儉。北齊文宣帝天保(550—5
59)中,郡中遭大水災,蘇瓊自己向富人借糧後再分發給飢民,使一千餘戶百姓安
然渡過荒年。後調任廷尉正,不顧別人威脅,屢次平反冤案。在任行台左丞、行徐
州事時,破除不許隨意渡淮的禁令,使南、北物資得以交流。後任大理卿。北齊滅
亡後出仕北周,為博陵太守。死于隋文帝開皇(581—600)初。

蘇瓊,字珍之,是武強人。父親蘇備,出仕北魏,官至衛尉少卿。蘇瓊幼年跟
隨父親在邊境,曾去拜見東荊州刺史曹芝,曹芝與他開玩笑說:“你想要當官嗎?”
他回答說:“設定官職要尋求合適的人來充任,不是人來要求作官。”曹芝很賞識
他的答復,即委任他為府長流參軍。高澄以儀同三司的職位開建府署,以他為刑獄
參軍,經常對他加以勉勵。並州曾發生搶掠案,州府長流參軍審理此事,所懷疑的
賊人在拷打下都已供認,被搶的失主家也進行過辨認,隻是沒能起獲賊贓。高澄交
給蘇瓊命令他再加審理,于是另外查獲到元景融等十餘人,並獲得贓證。高澄大笑,
對以前被誤指為賊的人說:“你們如果不是遇上我的好參軍,幾乎被冤枉死。”
蘇瓊出任南清河太守,這個郡盜賊很多,但蘇瓊來到後,吏民恭敬,奸盜平息。
境外有奸賊從郡界中經過,無不被捉獲,送到郡裏。零縣百姓魏雙成家丟失牛,懷
疑是同村人魏子賓幹的,將他送到那裏,蘇瓊一經審問,知道魏子賓不是盜賊,即
將他放回。魏雙成上告說:“府君把賊放走,百姓家的牛到哪裏去找?”蘇瓊不理,
秘密巡視私訪,另外捉到偷牛者。從此以後,百姓家的牲畜都不再收留;隻是放散
在外,說:“隻管交付給府君。”有鄰郡的富豪將財物放到南清河郡界內以躲避盜
賊,受到賊人進攻,情勢危急,富豪就說:“我的財物已寄放到蘇公那裏了。”賊
人于是就離去。平原郡有妖賊劉黑狗,煽惑徒眾,直通于滄海。蘇瓊郡內的百姓與
那些人村落相鄰,但無人牽連在內,鄰近郡、縣的人因此深服蘇瓊的恩德。郡中原
有盜賊一百餘人,蘇瓊把他們都安排在自己左右,民間的善惡,甚至是官吏飲別人
一杯酒,蘇瓊無不立即知曉。蘇瓊性格清廉謹慎,從不接收私人信件。僧人道研為
濟州沙門統,資產巨富,在郡內放有許多高利貨,經常要郡裏協助他征收。當道研
來請求拜見時,蘇瓊知道他的來意,每次見到就與他談論並詢問佛教經義,蘇瓊態
度十分恭敬,道研雖為催債來了數次,但無從開口談起此事。道研的弟子詢問緣故,
道研說:“每次見到府君,直接將我捧入青雲間,沒機會來談論人間的事。”郡民
趙潁曾任樂陵太守,八十歲退休還鄉。五月初,趙穎得到一對新瓜,親自來送,他
倚仗年紀大,苦苦相請,于是蘇瓊就將瓜留下,放在廳堂的大梁上,竟不開啟。別
人聽說收下趙穎的瓜,于是爭相進獻新果,到郡府大門處,知道趙穎的瓜還在,互
相看看就離去了。有百姓乙普明兄弟爭奪田地,多年未能斷清,他們各自提供證人。
竟然有一百來人為他們雙方作證。蘇瓊召集乙普明兄弟,當著眾人勸告他們說:
“天下難以得到的是兄弟,容易尋求的是田地,假如讓你們得到田地而失去兄弟之
心,將會怎樣?”蘇瓊說著就掉下淚來,眾人無不哭泣。乙普明兄弟叩頭請求到外
面去再加考慮,他們兄弟已分居十年,于是又搬到一起居住。每年春天,蘇瓊就召
集儒學大師衛覬隆、日元鳳等到郡學講授經義,官吏在處理公務處的空暇時間,蘇
瓊都命令他們去讀書,當時人指著吏曹稱為學生屋。蘇瓊下令禁止百姓進行不合國
家規定及儒學經典的祭祀,教導百姓在婚姻喪葬方面儉樸而合于禮儀。另外,在養
蠶的月份就將綿、絹的尺度及樣式預先發到下面,征兵、收賦的順序都建立起明確
的規定,至于調役,他都事先就加以操辦,因此郡縣的有關官吏極少因延誤時間而
受到處罰。當時各州郡無不派人到他境內,訪求他處理公務的方法。北齊文宣帝天
保中,郡內發生大水災,百姓斷絕糧食的有一千餘家。蘇瓊把郡中有糧的人家都召
集到一起,自己向他們借糧,再分發給飢民,州裏按戶征收田租,又要審查他借糧
的情況。郡中的僚佐對蘇瓊說:“雖然是憐惜這些飢民,但恐怕這樣作會連累府君
您。”蘇瓊說:“我一人獲罪,而能救活一千戶人家,還有什麽可抱怨的。”于是
他上表講明情況,朝廷下令免于派使檢查災情及借貸之事,百姓們平安渡過荒年。
這些人都撫摸著兒子,告訴兒子說,是府君救活了你們。蘇瓊在南清河郡六年,百
姓受他的恩德感召,從來沒有一個人到州裏申訴。州裏前後四次上表,都把他列為
最佳。他因父親去世而離職,對于朋友的贈送,他一無所受。不久,他被起用為司
直、廷尉正,朝士都嘆息他有些受屈。尚書辛述說:“既直且正,依名以定體,不
必憂慮他將來不升遷。”


 

起初,蘇瓊任清河太守,裴獻伯為濟州刺史,裴獻伯用法嚴酷,而蘇瓊則以恩
義養民。房延佑任樂陵郡太守,路過濟州,裴獻伯問他外界的反應,房延信說:
“隻聽到講太守善,刺史惡。”裴獻伯說:“得到百姓稱贊的並不是完全奉公為國。”
房延情回答說:“如果這樣,黃霸、龔途就是你所講的罪人了。”後來朝廷有詔,
要州裏各舉薦清廉能幹的官員,裴獻伯因為先前的話,恐怕被蘇瓊所陷害,而蘇瓊
去為他申訴冤枉與滯留,議論的人都很稱許蘇瓊的公平。畢義雲為御史中丞,任職
以凶猛暴虐著稱,掌管司法的官員怕他,不敢有不同意見。蘇瓊審察案件務在公平,
許多冤案得以昭雪,由廷尉寺來復查御台的案件,是從蘇瓊開始的。他又遷任三公
郎中。趙州及清河、南中郎府管區內不斷有人來告發謀反的逆謀,前後都交付蘇瓊
審理,事情多得到申雪。尚書崔昂對蘇瓊說:“你如果想要立功名,應當再從別的
地方考慮一下3要還是經常為反叛的逆賊洗清罪責,莫非把自己的身家性命看得如此
輕?”蘇瓊正顏厲色地說:“我所昭雪的都是被冤枉的人,從來沒有放過反逆。”
崔昂十分慚愧。京師的人流傳說:“斷決無疑蘇珍之。”
蘇瓊後遷任徐州行台左丞、行徐州事。徐州城中五級寺突然被盜走銅象一百個,
有關部門查問搜檢,四鄰防宿以及有些被捕風追影而受懷疑的,一共逮捕了數十人,
蘇瓊一下把這些全部釋放回家。寺院的僧人抱怨而且訴說不為他們追尋賊人,蘇瓊
讓僧人回去,並對他們說:“你們暫且還寺,得到佛象自會送來。”過後十天,了
解到賊人姓名及其收存贓物的地方,直接去搜捕,人贓俱獲,賊人全部供認,僧人
與百姓嘆伏不已。以前的製度以淮河為禁區,不允許商販隨意往來。淮南地區遭災,
蘇瓊上表請求到淮北去朵糧。以後淮北百姓發生飢荒,他又請求允許淮南朵糧,于
是商人得以往來,使淮河兩岸貨物得以流通,彼此都得到好處,通過水陸運輸,有
些貨物直達黃河以北。後來蘇瓊出任大理卿,北齊滅亡後,他出仕北周,為博陵太
守。(薛建茹 譯)

[原文]

蘇瓊,字珍之,武強人也。父備,仕魏至衛尉少卿。瓊幼時隨父在邊,嘗謁東
荊州刺史曹芝。芝戲問曰:“卿欲官不?”對曰:“設官求人,非人求官。”芝異
其對,署為府長流參軍。文襄以儀同開府,引為刑獄參軍,每加勉勞。並州嘗有強
盜,長流參軍推其事,所疑賊並已拷伏,失物家並認識,唯不獲盜贓。文襄付瓊更
令窮審,乃別推得無景融等十餘人,並獲贓驗。文襄大笑,語前妄引賊者曰:“爾
輩若不遇我好參軍,幾致枉死。”
除南清河太守,其郡多盜,及瓊至,民支肅然,奸盜止息,或外境奸非,輒從
界中行過者,無不捉送。零縣民魏雙成失牛,疑其村人魏子賓,送至郡,一經窮問,
知賓非盜者,即便放之,雙成訴雲:“府君放賊去,百姓牛何處可得?”瓊不理,
密走私訪,別獲盜者。從此牧畜不收,多放散,雲:“但付府君。”有鄰郡富豪將
財物寄置界內以避盜,為賊攻急,告曰:“我物已寄蘇公矣。”賊送去。平原郡有
妖賊劉黑狗,構結徒侶,通于滄海。瓊所部人連線村居,無相染累,鄰邑于此伏其
德。那中舊賊一百餘人,悉元左右,人間善惡,及長史使人一杯酒,無不知。瓊情
清慎,不發私書。道人道研為濟州沙門統,資產巨富,在郡多有出息,常得郡縣為
征。及欲求謁,度知其意,每見則談問玄理,應對肅敬,研雖為債數來,無由啓口。
其弟子問其故,研曰:“每見府君,徑將我入青雲間,何由得論地上事。”那民趙
潁曾為樂陵太守,八十致事歸。五月初,得新瓜一雙自來送。穎恃年老,苦請,遂
便為留,仍致于聽事梁上,競不剖,人遂競貢新果,至門間,知穎瓜猶在,相顧而
去。有百姓乙普明兄弟爭田,積年不斷,各相援引,乃至百人,瓊召普明兄弟對眾
人諭之曰:“天下難得者兄弟,易求者田地,假令得地,失兄弟心,如何?”因而
下淚,眾人莫不灑泣,普明弟兄叩頭乞外更思,分異十年,遂還同住。每年春,總
集大儒衛凱隆、田無風等講于那學,朝史文案之暇,悉今受書,時人指支曹為學生
屋。禁斷淫祠,婚姻喪葬皆令儉而中禮。又蠶月預下綿絹度樣于部內,其兵賦次第
並立明式,至于調役,事必先辦,郡縣長史常無十杖稽失。當時州那無不遣人至境,
訪其政術。天保中,郡界大水,人災,絕食者千餘家。瓊普集郡中有粟家,自從貸
粟以給付飢者。州計戶征租,復欲推其貨粟。綱紀謂瓊曰:“雖矜飢飠委,恐罪累
府君。”瓊曰:“一身獲罪,且活千室,何所怨乎”?遂上表陳狀,使檢皆免,人
戶保全,此等相撫兒子,鹹言府君生汝。在郡六年,人庶懷之,遂無一人經州,前
後四表,列為尤最。遭憂解職,故人贈遺,一無所受。尋起為司直、廷尉正,朝士
嗟其屈。尚書辛述曰:“既直而正,名以定禮,不慮不申。”
初瓊任清河太守,裴獻伯為濟州刺史,酷于用法,瓊恩于養人。房延佑為樂陵
郡,過州,裴問其外聲,佑雲:“唯聞太守善,刺史惡。”裴雲:“得民譽者非至
公。”佑答言:“若爾,黃霸,龔遂君之罪人也。”後有赦,州各舉清能。裴以前
言,恐為瓊陷,瓊中其枉滯,議者尚其公平。畢義雲為御史中丞,以猛暴任職,理
官忌憚,莫敢有違。瓊推察務在公平,得雪者甚眾,專署台案,始自于瓊。遷三公
郎中。趙州及清河、南中有人頻告謀反,前後皆付瓊推檢,事多申雪。尚書崔昂謂
瓊曰:“若欲立功名,當更思餘理,仍數雪反逆,身命何輕?”瓊正色曰:一所雪
者怨枉,不放反逆。”昂大慚。京師為之語曰:“斷決無疑蘇珍之。”
遷左丞,行徐州事。徐州城中五級專忽被盜銅像一百軀,有司征檢,四鄰防宿
及縱跡所疑,建系數十人,瓊一時放遣。寺僧怨訴不為推賊,瓊遣僧,謝曰:“但
且還寺,得像自送。”爾後十日,抄賊姓名及賊處所,徑收掩,悉獲實驗,賊徒款
引,道俗嘆伏。舊製以淮禁,不聽商販輒度。淮南歲儉,啓聽淮北取糴。後淮北人
飢,復請通來淮南,遂得商賈往還,彼此兼濟,水陸之利,通于河北。後為大理卿
而齊亡,仕周為博陵太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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