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古文典籍 清官貪官傳

徒單恭傳

——《金史》卷一二○

[說明]徒單恭(?—1154),金代女真人,本名斜也。金熙宗天眷二年(1139),
為奉國上將軍。以告吳十謀反之事,超授為龍虎衛上將軍,為戶部侍郎,出為濟南
尹,遷會寧牧,封譚國公。海陵王完顏亮篡位,其皇後為徒單恭之女,徒單恭因此
被封王,不久又拜為平章政事。為政貪鄙自私,挾恨報復。因其妻兀魯被讒怨望事
而被免官,不久又被任命為司徒,進拜太保,領三省事,兼勸農使。再進位為太師,
封梁晉國王。貞元二年(1154)病故。徒單恭任官以謀私為能事,人稱“金總管”,
是金代有名的貪官。

徒單恭,本名斜也。天眷二年為奉國上將軍,因為報告了吳十謀反之事,被破
格授予龍虎衛上將軍。又被任命為戶部侍郎,出任濟南尹,遷升為會寧府長官,封
為譚國公,後又出任太原尹。
斜也任官貪鄙,曾指使畫工繪一幅佛像,自稱曾見過佛祖,樣子與畫工所繪一
樣,應當用黃金鑄造,因而向所屬各縣索取黃金,卻從未鑄佛,而是把所有的黃金
拿到了自己家裏,因此被百姓們稱為“金總管”。完顏秉德出朝考察官吏是否廉潔,
斜也因貪贓被免去官職。
海陵王完顏亮篡奪皇位,他的皇後徒單氏是斜也的女兒,斜也因此又被任命為
會寧府長官,並封爵為王。不久便被拜為平章政事。海陵王到胡刺渾水出獵,斜也
負責編排打獵的圍場,凡是平日與他不和的人,他都予以杖擊。海陵王曾對宰相說:
“斜也擔任宰相,並不是我有私情;我聽說有關軍國大事,凡是斜也的意見,愛卿
們都不接受,難道他千慮就無一得嗎?”其他宰相都沒有說話,隻有溫都思忠列舉
數事為例回答說:“某件事本應當這樣,斜也卻說應那樣,毫無根據地提出不同意
見,對當時的實際情況一點都不了解。臣下曾在康宗朝任官,幾朝的宰相也沒有象
斜也那樣專權自恣。”海陵王沉默表示同意。斜也在官府大堂杖擊令史馮仲尹,遭
到御史台彈劾,被海陵工杖擊二十。斜也的猛安部中有一名叫撒合出的人,報告說
斜也強取本部人的財物,海陵王命令侍御史保魯立案調查。保魯卻不顧事實,海陵
王將保魯處以杖刑,並任命撒合出為符寶抵候,將其改隸為合扎猛安。斜也的哥哥
定哥娶太祖的長女兀魯為妻,定哥死時沒有兒子,便以幼弟的兒子查刺作為自己的
後代。斜也圖謀哥哥的家財,強娶兀魯為妻,兩人關系卻不和睦,兀魯曾經罵過斜
也。斜也的妾忽撻與兀魯的關系也不好,于是在海陵的王後徒單氏那裏讒毀兀魯說:
“兀魯怨恨皇帝殺死了他的哥哥宗敏,曾口出怨言。”正巧韓玉完顏亨改任廣寧府
尹,各位公主和宗室婦女都前去向完顏享的母親道賀,兀魯也去勸慰,忽撻又誣陷
兀魯有怨言。海陵王命蕭格立案訊問,忽撻受到徒單後的寵幸,見證人都不敢說話,
于是便把兀魯處死了,斜也因此把查刺的家財全部奪走,大定年間都予以追回改正。
海陵王因為兀魯對皇帝有怨言,斜也不上報,又把斜也處以杖刑,免去他所任的官
職。不久又復官為司徒,進拜為太保,負責三省事務,兼任勸農使,又進拜為太師,
封爵為梁、晉國王。
貞元二年九月,斜也隨同海陵王在順州打獵。正要打獵時,聽說斜也去世,當
天便停止打獵,親臨治喪,為斜也選擇墓地,派使臣負責修築墓室。及至下葬,又
賜給拇(木復)車,海陵工及皇後親率百官祭奠,賜予謚號為“忠”。正隆年間,改
封為趙國公,又進封為齊國公。斜也的妻子在斜也之前去世,海陵王也曾到祭所祭
奠,授予斜也之子率府率吾裏補為諫議大夫,金世宗大定年間,海陵工被降級為庶
民,徒單氏被降為海陵庶人妻,斜也也被降為特進鞏國公。(劉洪波 譯)

[原文]

徒單恭,本名斜也。天眷二年,為奉國上將軍。以告吳十反事,超授龍虎衛上
將軍。為戶部侍郎,出為濟南尹,遷會寧牧,封譚國公。復出為太原尹。斜也貪鄙,
使工繪一佛像,自稱嘗見佛,其像如此,當以金鑄之。遂賦屬縣金,而未嘗鑄佛,
盡入其家,百姓號為“金總管”。秉德廉訪官吏,斜也以贓免。
海陵篡立,海陵後徒單氏,斜也女,由是復用為會寧牧,封王。未幾,拜平章
政事,海陵獵于胡剌渾水,斜也編列圍場,凡平日不相能者輒杖之。海陵謂宰相曰:
“斜也為相,朕非私之。今聞軍國大事凡斜也所言,卿等一無取,豈千慮無一得乎?”
他宰相無以對,溫都思忠舉數事對曰:“某事本當如此,斜也輒以為如彼,皆妄生
抗告,不達事宜。臣逮事康宗,累朝宰相未嘗有如斜也專恣者。”海陵默然。斜也
于都堂脊杖令史馮仲尹,御史台劾之,海陵杖之二十。斜也猛安部人撒合出者,言
斜也強率取部人財物。海陵命侍御史保魯鞫之。保魯鞫不以實,海陵杖保魯,而以
撒合出為符寶祗候,改隸合扎猛安。
斜也兄定哥尚太祖長女兀魯,定哥死無子,以季弟之子查剌為後。斜也謀取其
兄家財,強納兀魯為室而不相能,兀魯嘗怨詈斜也。斜也妾忽撻與兀魯不葉,乃譖
兀魯于海陵後徒單氏曰:“兀魯怨上殺其兄宗敏,有怨望語。”會韓王亨改廣寧尹,
諸公主宗婦往賀其母,兀魯以言慰亨母,忽撻亦以怨望指斥誣兀魯。海陵使蕭裕鞫
之,忽撻得幸于徒單後,左驗皆不敢言,遂殺兀魯,斜也因而盡奪查剌家財。大定
間皆追正之。海陵以兀魯有怨望語,斜也不奏,遂杖斜也,免所居官。俄,復為司
徒,進拜太保,領三省事,兼勸農使。再進太師,封梁晉國王。
貞元二年九月,斜也從海陵獵于順州。方獵,聞斜也薨,即日罷獵,臨其喪,
親為擇葬地,遣使營治。及葬,賜轀輬車,上及後率百官祭之,賜謚曰忠。正隆間,
改封趙國王,再進齊國公。
其妻先斜也卒,海陵嘗至其葬所致祭,起復其子率府率吾裏補為諫議大夫。大
定間,海陵降為庶人,徒單氏為庶人妻,斜也降特進鞏國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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