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範文 保證書

自然人反擔保保證書

致:xxxx擔保有限公司

根據貴公司與xxxxxxxx有限公司(下稱委托人/借款人)簽署的編號為xxxxxxxxxxxxxx號的《委托擔保協定書》,貴公司為委托人/借款人向xx銀行xx分行(債權人/受益人)所申請的期限為x年 金額為 人民幣 (幣種)xx萬元的貸款(貸款/工程/其他)提供貸款(貸款/履約/其他)擔保。 本人xxx應借款人/委托人的請求,願意以反擔保保證人(以下簡稱反擔保人)的身份向貴公司提供無限連帶責任保證反擔保,現出具以貴公司為唯一受益人的、無條件的、不可復原的、無限連帶責任的反擔保保證書,並做如下保證:

一、本反擔保保證書所擔保的債權種類為:依據委托人/借款人與貴公司簽訂的《委托擔保協定書》中約定,由貴公司為委托人/借款人向債權人/受益人提供的金額為人民幣 (幣種)xx萬元的 貸款(貸款/工程/其他)擔保而對委托人/借款人享有的債權。具體的內容以委托人/借款人與債權人/受益人簽訂的契約或協定以及貴公司與債權人/受益人簽訂的保證契約或保函之約定為準。

二、本反擔保保證書擔保的範圍包括:貴公司所擔保的借款本金(借款本金/履約金/其他)、利息、罰息、復利、違約金、損害賠償金、貸款人以及貴公司實現債權的費用(包括但不限于訴訟或仲裁費、財產保全或證據保全費、強製執行費、評估費、拍賣費、鑒定費、律師費、差旅費、調查取證費等)。

三、本反擔保保證書項下的保證期間為:自本反擔保保證書生效之日起至貴公司代委托人/借款人向債權人/受益人償還擔保債務之日後兩年。

四、本反擔保人保證對委托人/借款人的上述全部債務(如本保證書第二條所述)負有法律上和經濟上代為清償的義務和責任。若委托人/借款人未能按約履行其與債權人/受益人簽訂的借款契約或相關契約中約定的債務,本反擔保人保證在收到貴公司索償通知書後十五個工作日內無條件地代為清償,不得有任何抗告。

五、本反擔保人特別保證:如貴公司還同時享有由委托人/借款人或其他任何第三人提供的物的反擔保或連帶責任保證反擔保,不論貴公司是否向上述物的反擔保人或其他連帶責任保證反擔保人提出承擔反擔保責任的請求,本反擔保人自願優先承擔對貴公司的連帶保證反擔保責任,無條件地承擔第一位的反擔保責任,並承諾放棄一切抗辯權。

六、本反擔保保證書不因上述委托擔保協定書、委托人/借款人與債權人/受益人簽訂的契約、貴公司與債權人/受益人簽訂的保證契約或保函的任何修改、補充、移除,而受到影響或失效,本反擔保保證書不受上述協定或契約效力的影響,本反擔保保證書始終有效。

七、反擔保人在此確認並保證:

1、反擔保人的財務狀況足以保證反擔保人有能力履行此項反擔保;

2、反擔保人願以擁有的全部資產(包括家庭財產)承擔連帶保證責任;

3、反擔保人同意向貴公司提供全部資產清單,如貴公司認為有必要,可對清單中所列財產進行評估,評估費用由反擔保人承擔;

4、反擔保人保證對清單中所列財產擁有完全的所有權。從本契約簽訂之日起,反擔保人非征得貴公司同意,不再自行處分以上財產(包括設定抵押、質押、轉讓等)。如貴公司認為有必要,可對其中部分財產進行保險、設定抵押、質押,反擔保人保證協助辦理有關登記手續(如設定抵押、質押,則另行簽訂抵押、質押反擔保契約,本反擔保保證書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返回頂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