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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患第二十八

   凡人主者,猛毅則伐,懦弱則殺。猛毅者何也?輕誅殺人之謂猛毅。懦弱者何也?重誅殺人之謂懦弱。此皆有失彼此。凡輕誅者殺不辜,而重誅者失有罪。故上殺不辜,則道正者不安;上失有罪,則行邪者不變。道正者不安,則才能之人去亡;行邪者不變,則群臣朋黨。才能之人去亡,則宜有外難;群臣朋黨,則宜有內亂。故曰:猛毅者伐,懦弱者殺也。

【譯文】
凡為人君,猛毅就為人所伐,懦弱就被人所殺。什麽叫猛毅呢?輕易殺人的,叫作猛毅。什麽是懦弱呢?姑息于殺人的,叫作懦弱。此二者各有所失。凡輕易殺人的,會殺了無罪的人;凡姑息于殺人的,會遺漏真正的罪犯。國君殺了無罪的人,正人君子就心懷不安;遺漏真正的罪犯,幹壞事的就不肯改正。正人君子不放心,人材就會外流;做壞事的不改正,群臣就結黨營私。人材外流,勢必帶來外患;群臣結黨,勢必帶來內亂。所以說,猛毅之君為人所伐,懦弱之君將被人所殺。


君之所以卑尊,國之所以安危者,莫要于兵。故誅暴國必以兵,禁闢民必以刑。然則兵者外以誅暴,內以禁邪。故兵者尊主安國之經也,不可廢也。若夫世主則不然,外不以兵,而欲誅暴,則地必虧矣;內不以刑,而欲禁邪,則國必亂矣。

【譯文】
決定君主尊卑、國家安危的,沒有比軍隊更重要的了。征伐暴國,必用軍隊;鎮壓壞人,必用刑殺。于是軍隊是對外用于征伐暴國,對內用于鎮壓壞人的。因此,軍隊是尊君安國的根本,不可廢置。現時的君主則不然,對外不用軍隊而想征伐暴國,那就必然要喪失國土;對內不用刑殺而想鎮壓壞人,國家就一定混亂了。


故凡用兵之計,三驚當一至,三至當一軍,三軍當一戰。故一期之師,十年之蓄積殫;一戰之費,累代之功盡。今交刃接兵而後利之,則戰之自勝者也。攻城圍邑,主人易子而食之,析骸而爨之,則攻之自拔者也。是以聖人小征而大匡,不失天時,不空地利,用日維夢,其數不出于計。故計必先定而兵出于竟。計未定而兵出于竟,則戰之自敗,攻之自毀者也。

【譯文】
凡用兵的計畫,三次警備等于一次出征,三次出征等于一次圍敵,三次圍敵等于一次交戰。所以,一年的軍費,要準備消耗十年的積蓄;一戰的費用,要準備用光幾代的積累。現在,如果等到兩國交兵以後,才創造有利于備戰的條件,那隻好一接戰就自己宣告失敗。如果等到攻城圍邑以後,才知道守城者易子而食,燒骨為炊的頑強抵抗,那隻好一進攻就自己宣告拔寨而退了。所以聖人總是對小的征戰有大的警懼、爭取不失天時,不失地利,白天作戰夜間就計畫好。其各項辦法都不超出于計畫,所以,計畫必須先定而後才興兵出境,沒有計畫好而興兵出境,那是戰起來自己就失敗,攻起來自己就毀滅的。


得眾而不得其心,則與獨行者同實;兵不完利,與無操者同實;甲不堅密,與俴者同實;弩不可以及遠,與短兵同實;射而不能中,與無矢者同實;中而不能入,與無鏃者同實;將徒人,與俴者同實;短兵待遠矢,與坐而待死者同實。故凡兵有大論,必先論其器、論其士、論其將、論其主。故曰:器濫惡不利者,以其士予人也;士不可用者,以其將予人也;將不知兵者,以其主予人也;主不積務于兵者,以其國予人也。故一器成,往夫具,而天下無戰心;二器成,驚夫具,而天下無守城;三器成,遊夫具,而天下無聚眾。所謂無戰心者,知戰必不勝,故曰無戰心;所謂無守城者,知城必拔,故曰無守城;所謂無聚眾者,知眾必散,故曰無聚眾。

【譯文】
擁有眾多軍隊但不得軍心,實質上和單人行動一樣;兵器既不齊全又不鋒利,實質上和沒有兵器一樣;盔甲既不堅固又不嚴密,實質上和無甲單衣者一樣;弓彎射不遠,實質上和短兵器一樣;射而不能中,實質上和沒有箭支一樣;射中而不能穿,實質上和沒有箭頭一樣;率領未經訓練的人作戰,實質上和自我殘殺一樣;用短兵器抵御遠射的弓箭,實質上和坐而待斃一樣。所以,凡是用兵,都有幾項重大的考評。必須首先考評武器,考評士兵,考評將領,考評君主。所以說,武器粗惡不良,等于把士兵奉送給敵人;士兵不可用,等于把主將送給敵人;主將不懂用兵,等于把君主送給敵人;君主不能堅持不懈地註重軍事,就等于把國家送給別人了。有一種武器達到最高水準,再有敢于出征的戰士,則天下沒有戰心;有兩種武器達到最高水準,再有智勇驚眾的戰士,則天下無可守之城;有三種武器達到最高水準,再有才辯遊說的人士,則天下都不敢聚集兵眾迎戰了。所謂沒有戰心,就是知道了戰爭一定不能打勝,所以說不敢有戰心;所謂無可守之城,就是知道了城堡一定被攻破,所以說無守住之城;所謂不取聚集兵眾,就是知道兵眾必然逃散,所以說沒有人敢于聚集兵眾迎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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