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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四章

[原文]

民不畏死,奈何以死懼之。若使民常畏死,而為奇①者,吾得執②而殺之,孰敢?常有司殺者③殺。夫代司殺者④殺,是謂代大匠斫⑤,希有不傷其手者矣。

[譯文]

人民不畏懼死亡,為什麽用死來嚇唬他們呢?假如人民真的畏懼死亡的話,對于為非作歹的人,我們就把他抓來殺掉。誰還敢為非作歹?經常有專管殺人的人去執行殺人的任務,代替專管殺人的人去殺人,就如同代替高明的木匠去砍木頭,那代替高明的木匠砍木頭的人,很少有不砍傷自己手指頭的。


[注解]

1、為奇:奇,奇詭、詭異。為奇指為邪作惡的人。

2、執:拘押。

3、司殺者:指專管殺人的人。

4、代司殺者:代替專管殺人的人。

5、斫:砍、削。


[引語]

這一章講老子的政治主張。他以為當時統治者施行苛政和酷刑,濫殺百姓,壓製民眾,其結果是,一旦人民不忍受了,就不會畏懼死亡。人的自然死亡,是從“司殺者殺”的天道掌管的,但人間的君主殘暴無道,把人民推向死亡線上,這從根本上悖逆了自然法則。因此,從本章內容看,它是老子對于當時嚴刑峻法、逼使人民走向死途的情形,提出自己的批評與抗議。


[評析]

有的學者在研究本章時這樣寫道:“老子經常講退守、柔順、不敢為天下先,這是他的手法。他對待起來造反的人民可是不客氣,是敢于動刀殺人的。隻是他看到用死來嚇唬人沒有用,所以才說出一句真話:‘民不畏死,奈何以死懼之?’過去有些人為了掩蓋老子敵視人民的凶惡形象,故意說老子是不主張殺人的,這是斷章取義。”(《老子新譯》)我們的想法是:在本章裏,老子指出了人民已經被殘暴的統治者壓迫得不堪其苦了,死都不怕了,何必還用死來恐嚇他們?如果不對人民使用嚴刑峻法,人民各得其所,安居樂世,就會畏懼死亡。在那種情形下,對于為非作歹之人,把他抓起來殺掉,還有誰再敢作壞事呢?他認為,應該把主觀與客觀兩方面的情況考慮周全,並且採取寬容的政策,不按天道自然辦事,草菅人命,就會帶來無盡的禍患。仔細理解老子的本意,他並不是要用殘酷的手段隨意殺人。盡管在本章裏我們見到好幾個“殺”字,但並不是要殺害老百姓,這一點還是有必要分辨清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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