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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清時期的糧食生產與農民生活水準

內容提要:作者以明清兩代的糧食生產記錄為依據,對其平均畝產和總產作了人體的筐算,並在此基礎上討論了農業勞動生產率和農民生活水準。作者認為,由明及:青、從清前期到清後期,在糧食畝產上總的是呈上升的趨勢,說明農業是有進步的,可就勞動生產率而言,自乾隆中達到最高點,便不斷下滑了,從而又反映出傳統農業在壓力下後勁不足的一面。考察農業勞動生產率和農民生活水準,嚴格說應包括經濟作物和副業等各種收入在內,但因本文談的是糧食生產,又鑒於它在農業生產和多數農民生活中佔有主導的位置,故單獨提出進行探討,應仍有其價值。 關鍵詞:明代 清代 糧食畝產和平均畝產 農業勞動生產率 農民生活水準 幾年前,筆者曾就清代的糧食生產寫過些東西。①若幹年過去了,現在重新回顧,感到不但在內容上有不少需要補充,而且在論點上也有修正的必要。另外,鑒於學術界對明代的畝產至今觸及不多,故又向上追溯,寫了明代一段。因為課題的涉及面較廣,難度較大,儘管筆者作了較多的思考,但一定還有很多漏洞,祈盼方家不吝指正。 一、糧食畝產記錄 計算糧食畝產量,從方法上說屬於統計學的範疇,其前提必須有大量系統的數字資料。遺憾的是在明清兩代,這樣的條件很大程度上並不存在,即使已經掌握的數字,也因各地的畝積或量器衡器方面的差異而難以做到精確劃一,②出於如此等等情況,我們在計算明清糧食畝產時,衹能根據現有條件,採取宜粗不宜細的原則,作出大體匡估。———————————————— ① 《清前期南方稻作區的糧食生產》,《中國經濟史研究》1994年第1期;《清代北方旱作區的糧食生產》,《中國經濟史研究》1995年第1期。② 見郭松義《清代的畝製和流行於民間的田土計量法》,載《平準學刊》第3輯;又《清代的量器和量法》,載《清史研究通訊》1986年第1期;黃冕堂:《清代農田的單位面積產量考辨》,載《文史哲》1990年第3期。 明清兩代統共544年(公元1368—19XX年),其中明代276年(公元1368—1644年),清代268年(公元1644—19XX年)。雖然那時的農業發展速度不像今天有現代化科技作後盾,可以十幾年、幾十年一大變,但是前後五百多年,畢竟不是個短時間,其中充滿著治亂變化及諸如政府政策的調整、人口的增減、生態環境的改變、業的興衰等等,都會對農業發展產生直接和間接的影響,反映在糧食畝產上,也會有升有降。請先看一下近年來一些學者對明清糧食畝產所持的看法,見表l。① 上述畝產數字,有的是照著這樣的公式計算得出的:(按人計算的糧食產量×人口數)/糧食耕地面積=單産量由此得出的單產數字是每一單位耕地面積的單產量,而不是每一單位播種面積的單產量②。也有的是根據當時記錄的畝產量數字,再參照不同耕地的比例、複種指數等綜合統計而成。對於各人的計算方法,作者不想妄評,值得註意的是三組數字間有很大的差距。當然,根據現有的資料,要得出完全相同的數字是不可能的。但出入那麽大,說明學術界對明清兩代糧食畝產的看法並不一致,基於以上情況,我們也根據掌握的資料,試著作了一些評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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