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範文 演講稿 演講稿怎麽寫

演講稿的格式及範文

演講稿是一種實用性比較強的文體。是為演講準備的書面材料。

那麽,什麽是演講呢?演講是在公眾面前就某一問題發表自己的見解的口頭語言活動它的特點是:第一,它是在人與人之間進行的;第二,它有一定的時間性;第三,它是為了闡述某一問題或整理而開展的;第四,它帶有一定的鼓動性和說服性。像演講比賽、典禮致辭、會議發言、學術講座、科研報告、競選演說、就職演說、法庭陳述等,都帶有演講的性質。演講稿是演講用的文稿,也是演講的依據。它是為演講服務的,是體現在書面上的講話材料。演講有內容、目的的不同,演講稿也具有不同的形態,有報導、有說明、有論辯、有答謝等。總的來說,它的特征可以概括如下:

1、內容上的現實性

演講稿是為了說明一定的觀點和態度的。這個觀點和態度一定要與現實生活緊密相關。它討論的應該是現實生活中存在的並為人們所關心的問題。它的觀點要來自身邊的生活或學習,材料也是如此。它得是真實可信,是為了解決身邊的問題而提出和討論的。

2、情感上的說服性

演講的目的和作用就在于打動聽眾,使聽者對講話者的觀點或態度產生認可或同情。演講稿作為這種具有特定目的的講話稿,一定要具有說服力和感染力。很多著名的政治家都是很好的演講者,他們往往借肋于自己出色的演講,為自己的政治鬥爭鋪路。

3、特定情景性

演講稿是為演講服務的,不同的演講有不同的目的、情緒,有不同的場合和不同的聽眾,這些構成演講的情景,演講稿的寫作要與這些特定情景相適應。

4、口語化

演講稿的最終目的是用于講話,所以,它是有聲語言,是書面化的口語。因此,演講稿要“上口”、“入耳”,它一方面是把口頭語言變為書面語言,即化聲音為文字,起到規範文字、有助演講的作用;另一方面,演講稿要把較為正規嚴肅的書面語言轉化為易聽易明的口語,以便演講。同時,演講稿的語言應適應演講人的講話習慣,同演講者的自然講話節奏一致。

演講稿對于演講都有哪些作用呢?主要體現在以下幾方面:(1)整理演講者的思路、提示演講的內容、限定演講的速度;(2)引導聽眾,使聽眾能更好地理解演講的內容;(3)通過對語言的推究提高語言的表現力,增強語言的感染力。

由于演講稿具有以上的特征和作用,它在寫作方法上也有一定方法可循。

1、演講稿的結構。演講稿的結構通常包括開場白、正文、結尾三部分。

開場白是演講稿中很重要的部分。好的開場白能夠緊緊地抓住聽眾的註意力,為整場演講的成功打下基礎。常用的開場白有點明主題、交代背景、提出問題等。不論哪種開場白,目的都是使聽眾立即了解演講主題、引入正文、引起思考等。

演講稿的正文也是整篇演講的主體。主體必須有重點、有層次、有中心語句。演講主體的層次安排可按時間或空間順序排列,也可以平行並列、正反對比、逐層深入。由于演講材料是通過口頭表達的,為了便于聽眾理解,各段落應上下連貫,段與段之間有適當的過渡和照應。

結尾是演講內容的收束。它起著深化主題的作用。結尾的方法有歸納法、引文法、反問法等。歸納法是概括一篇演講的中心思想,總結強調主要觀點;引文法則是引用名言佳句警句,升華主題、留下思考;反問法是以問句引發聽眾思考和對演講者觀點的認同。此外,演講稿的結尾也可以用感謝、展望、鼓舞等語句作結,使演講能自然收束,給人留下深刻印象。

大多數演講稿如同一篇議論文,有主要觀點,有對主要觀點的論證。一篇演講稿最好隻有一個主題,這是由演講稿的特定情景性和時間性所決定的。在一個有限的時間段內,完全借助于語言、手勢等向聽眾講明一個問題或道理,同時又要說服聽眾,就要求在寫作演講稿時一定要突出主題、觀點鮮明。

主題選定了,還要收集相應的材料對之進行論證。材料的選擇要通俗,要選擇大多數人都知道的、聽得懂的,而不能選擇太生僻的、很少有人知道的。因為演講一即時表演,聽眾沒有時間去驗證或查找這些材料的內容或是出處。因此,在準備演講稿之前首先要了解聽眾的情況:他們是些什麽人,他們的思想狀況、文化程度、職業狀況如何,他們所關心的問題是什麽,等等。掌握了聽眾的特征和心理,在此基礎上恰當地選擇材料,組織材料,是演講成功的必要條件。

寫作演講稿還有一個特別要註意的,就是對演講節奏和時間的把握。每一場演講都是有時間限製的,少則一分鍾,多則一兩小時甚至一天,演講者必須把握自己演講的速度和內容,既不能時間到了,還沒有講完,也不能距離演講結束還有一段時間,而演講者已經無話可說了。演講稿對于演講速度和節奏的把握有著極其重要的作用。寫作時,要不時地停下來,用自己的正常語速大聲朗讀,根據朗讀的結果調整演講的內容。另一方面,還要根據演講時間的長短調整要講的內容,做到整場演講的音調有高低起伏、節奏有輕重緩急、情緒有高漲有低潮,波瀾起伏、收舒有度。

最後,演講稿還要在情緒上具有較強的感染力,語言上做到生動感人。在沒有時間限製的情況下,盡量做到短而精,在聽眾的精力分散前戛然而止,餘味悠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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