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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說《無處藏身》讀後感

《無處藏身》是美國作家哈蘭·科本的小說,是我個人讀的第二大學部本的書。在我讀過科本的小說《死亡拼圖》之後就對這位作家的作品很期待,因為他的小說既會讓你在讀的時候很著迷,又會讓你在讀完之後引發深深的思考。

《無處藏身》也是一樣。

它的開頭分為兩個部分,第一部分是以第一人稱進行了一段敘述,上來的第一句是:“我知道,一旦開啟那道紅門,我的生活將從此毀滅。”于是,一段緊張之後,情節急轉直下,“我”被電視台“捕獲”並被證明是一個戀童癖,也就是被“毀滅”。第二部分的開頭雖然沒有第一部分的那句話那麽警省,但是也潛藏著巨大的危機:“馬西婭·麥克維德剛看到女兒的空床時,心裏並沒感到驚慌。後來她才驚慌起來。”“後來”是她發現她上高中的女兒失蹤了。

這個開頭就很耐人尋味。這兩個情節看上去毫不相關,然而它的魅力恰恰在這裏:這兩個看上去毫不相關的情節,到底潛藏著什麽樣的聯系?那個“我”為什麽去那裏?他真的是戀童癖嗎?那個女孩子哪去了?她被殺了還是被拐還是怎麽樣了呢?“我”和那個女孩是什麽關系呢?

一個戀童案,一起少女失蹤案,看上去都不是什麽聳人聽聞的大案,但是,作者把它們放在了一起,引發讀者極大的好奇,不能不往下看。

接下來的故事當然是錯綜復雜,不過這詞被用得太濫了,但是為了不劇透,我又不能舉例說明,這也是為推理小說寫書評的一種不得不忍受的痛苦。不過我倒是可以說,哈蘭·科本並沒有故意安排一些出人意料的東西,但是結局卻確實是你很難想到的,同時,科本嚴格地保證了它的合理性。

拋開故事本事的魅力,科本在行文時時常會表現出一種幽默感,比如他在寫“父親俱樂部”的時候,就像畫漫畫一樣為我們塑造出了幾個人:裝扮成說唱歌手的、穿著網球運動裝的、系著嬰兒帶的、還有一個永遠穿著西裝領帶——後者是一個主要角色,但是前面的三個配角一樣讓人印象深刻。

科本還有一個能力,就是在寫某個人物的時候,會完全不動聲色不著痕跡地寫出和這個人物很相符的想法,換句話說,雖然他是在用第三人稱,但是效果卻和第一人稱差不多,至少立場和可信度會符合人物。

這樣說其實是因為科本所塑造的人物都相當復雜。以小說的主角溫迪來說,她就一直徘徊在到底是自己做了錯事毀了別人還是自己沒有過錯之間。這個矛盾其實是源于她做的事是不可逆轉的,那就是毀了別人的名譽。當你指出一個人是一個“戀童癖”並且讓全世界都知道了之後,即使你事後證明他不是也完全沒有用,況且你還不能證明是不是。對于溫迪來說,最重要的事情也許不是找到失蹤的女孩,而是要證明自己是正確的,否則她將很難面對對方和自己。很難取得自己的原諒。

其實,人的一生很可能會有意無意地毀了另一個人的一生。這個主題在小說中非常明確。而且事實上我們的人生也確實如此。人是社會動物,難免會傷害到人或是被人傷害,這種傷害有時候可能很微小,有時候也會巨大到難以挽回。而更為可怕的是,這種傷害十有八九是完全無心的,可能隻是一件小事,可能事先毫無征兆。所以,這裏包含了太多的不確定性,似乎非人力之所及,讓人無力避免。然而,在命運面前我們可能會完全無力。是的,這是命運。但是,我們可以在事發前盡力降低傷害的可能性,在事後盡力降低傷害的破壞性。而最為有力的武器,就是——原諒。

最後還是要說一下本書的書名,本書的原名是《caught》,中文意思有兩個,一個是“捕捉”,另一個是“池魚之殃”。本書的譯名就小說的整體來說還是很不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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