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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校交通安全管理目標責任保證書

為進一步貫徹落實省市縣交通安全工作會議精神,努力消除中國小幼稚園交通安全隱患,有效預防和減少中國小生交通事故的發生,維護中國小生道路交通安全,落實交通安全責任,全面提升師生交通安全意識,我代表本單位,鄭重向鎮中心學校做出如下保證:

一、建立、落實交通安全責任製,將其納入學校安全工作管理內容,明確學校一把手為第一責任人,逐級簽訂交通安全責任書。建立並認真落實中國小幼稚園接送車輛管理責任製,按照“屬地管理”的原則,積極向當地鄉鎮黨委、政府匯報,配合公安、交通、安檢等部門做好學校交通安全管理工作,聯合轄區巡警中隊認真做好轄區內接送車輛的使用管理、打擊整治、安全監督管理工作,形成齊抓共管的局面。

二、 積極開展形式多樣的教育活動。

(一)有計畫地將交通安全教育納入學校課程內容,列入學期教育計畫,開闢交通安全教育園地,充分利用主題班會、專題知識講座、國旗下講話等多種形式,有針對性地對學生進行交通安全教育。

(二)充分發揮法製副校長、 輔導員的作用,定期邀請交管部門專業人員到學校開展交通安全教育。建立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台帳,設立交通安全宣傳欄,將學校的交通安全組織、職責及責任民警的情況懸掛于顯著位置。

(三)開展豐富多彩的交通安全教育活動。通過校信通、家長會、致家長一封信、告家長書等方式,動員學生向廣大家長進行道路交通安全宣傳,引導廣大家長進一步增強交通安全意識,自覺遵守交通法規,不租用非法車輛接送學生幼兒,自覺抵製非法校車,把道路交通安全教育延伸到家庭、社會。同時,加強學生對交通違法行為危害認識的教育,教育學生不乘坐超員車、超速車和無牌無證的機動三輪車,教育學生出校門後不要有騎腳踏車帶入、在公路上追逐打鬧、橫穿馬路等不良交通行為。

三、加強對接送車輛安全管理。

校車管理實行校長負責製,校長作為學校安全的第一責任人,負責接送車輛的安全管理,嚴格整隊、規範校車,促進校車安全管理規範化、製度化。加大對違法接送學生車輛的打擊整治力度,建立健全校車安全管理聯動機製和長效機製。

(一)認真做好校車使用許可、校車運營方案的審核工作,指導、督促、監督學校幼稚園建立健全校車安全管理製度,落實校車安全管理責任,製定突發交通事故應急預案,定期對學生、校車駕駛人進行安全教育,建立校車及其駕駛人管理台帳,完善下車管理製定,健全校車安全檔案(做到一車一檔)。

(二)組織建立並嚴格落實校車使用許可製度和校車駕駛員資格審批製度,未取得學生校車使用許可的車輛一律不得接送學生,未取得校車駕駛資格的人員一律不得駕駛校車。充實和加強監管力量,使學生接送車輛依法依規安全運行,確保學生上下學乘車安全。對接送學生超速。超載等嚴重交通違法行為,嚴格監督、依法查處。對校車駕駛人因交通違法、交通事故等原因,不符合《校車安全管理條例》規定的校車駕駛人條約的,堅決依法取消校車駕駛資格。

(三)對轄區校車進行摸底排查,逐一登記,建立校車管理檔案,層層簽訂責任書,嚴格校車駕駛人資質審查。督促學校幼稚園嚴防不符合安全條件的車輛接送學生和幼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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