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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小生防火保證書

春天是幹燥多風季節,按照安全防火工作的要求,為防止火災發生,保證廣大學生生命財產安全,做好森林防火安全工作,學校要求每位學生做出以下保證:

1.、保證不玩火、不帶火種,不進山玩耍。發現火災迅速撥報告大人或打火警電話119。國小生一律不準參與撲火。

2、上墳不準燒紙,不準燒田埂。

3、不在野外燒廢紙雜物,不將火種倒入或扔進垃圾道內。

4、爐灶附近不放置可燃易燃物品,爐灰完全熄滅後再傾倒。

5、 不在禁放區及柴草垛旁等地燃放煙花爆竹。

6、 愛護學校的消防設施,不隨便動用消防設備和滅火器材。

7、 明火照明時不離人,不要用明火照明尋找物品。

8、離家或睡覺前要檢查電器具是否斷電,燃氣閥門是否關閉,明火是否熄滅。

9、不玩弄電器設備。不利用電器或灶塘取暖,烘烤衣物。

10、發現燃氣泄漏,要迅速關閉氣源閥門,開啟門窗通風,切勿觸動電器開關和使用明火,並迅速通知專業維修部門來處理。

11、對液化氣鋼瓶,嚴禁用開水加熱、火烤及日曬。不準橫放,不準倒殘液和劇烈搖晃。

12、家中不可存放汽油、酒精、香蕉水等易燃易爆物品。 13、切勿在走廊等處堆放雜物,要保證通道和安全出口的暢通。

以上幾條若有違反,後果由學生和家長負完全責任。

保證人: 家長簽名:

班導簽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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