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畢業生提前就業安全保證書

為了嚴格執行教育部頒布的《學生傷害事故處理辦法》,又保證學生平安,順利走向提前就業,特向學生提出以下要求和註意事項:

1.提前就業期間必須嚴格要求自己,遵紀守法,不觸犯國家法律及治安處罰條例,要維護當代大學生的榮譽和尊嚴.

2.整個提前就業過程中,應遵守相關單位的勞動紀律和相關規定,把提前就業安全放在首位.安全第一,就業第二.提前就業,學生比較分散,一定要註意管好,照顧好自己.要特別註意飲食衛生安全,防止食物中毒;遵守交通規則,禮貌讓座;貴重物品的保管;在提前就業期間不要發生被盜,被槍,食物中毒和意外傷害事故.

3.學生離校提前就業應征得家長,學校與接收單位同意;學生在往返學校與用人單位途中,由學生自負一切安全責任.

4.學生在提前就業期間,學生仍按要求遵守《學生手冊》及學校各項有關規章製度,遵紀守法,不得有損壞學院形象的行為發生.

5.學生在提前就業期間,學院不負責申請人的監管權,申請人在提前就業期間的人生財產安全,一切言行舉止由申請人及家長負責.

6.學生在用人單位就業過程中,應遵守國家的法律;遵守用人單位的規章製度及其他各項規章製度和安全條例.

7.學生保證不以提前離校提前就業為名欺騙學院,不參加正常學習,若有不實,願意接受學院嚴肅處理.申請人提供的材料真實,並保證在上述單位上班,頂崗實習單位若有變動,申請人應及時告知學院.

8.如有特殊情況需申請人提前返校,學院有義務告知申請人,申請人必須在學校規定的時間內無條件準時返校,否則後果由申請人負責.

9.申請人所告知的聯系地址和聯系電話必須是真實有效的,並能夠保證是及時聯系上本人的地址和電話號碼,如因地址,電話號碼不明引起的責任由申請人自負責.

10.學院有權不定期組織跟蹤申請人的就業情況,一經發現情況不實者,將取消"提前就業"資格,並按學院有關規定予以處分.

11.本保證書經家長,學生本人簽字後即視為學生家長和學生本人已完全同意上述各條內容,無任何抗告.

12.本保證書一式兩份,學生本人,就業指導中心各保留一份,學生所在系,學生處留存影印件.

學生本人簽字: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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