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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于書信的格式


一、書信概述

我國歷史文化悠久,是有名的禮儀之邦,人們的社會產交往和思想感情交流,大多通過一定的禮儀形式和一定的文化活動方式來進行。在實際生活中,每個人都經常使用到一系列的套用文,如傳統的書信、名片、柬貼、啓事、題詩題詞、對對聯等,現代的如電報、傳真、特快專遞、電子郵件等。這些套用寫作包含著豐富的禮儀內容,具有中華民族濃厚的文化色彩。

書信是一種向特定對象傳遞信息、交流思想感情的套用文書。“信”在古文中有音訊、訊息之義,如“陽氣極於上,陰信萌乎下”(揚雄:《太玄經·應》);另外,“信”也有托人所傳之言可信的意思,不論是托人捎的口信,還是通過郵差郵遞的書信,以及近年出現的郵寄錄音帶、錄像帶、電子郵件等都具有這種含義。用語言文字向特定對象傳遞信息和進行思想感情交流的信,一是有運用文字述說事情原委和表達自己思想感情的能力;二是具備相應的書寫工具;三是有人進行傳遞。親筆給親戚朋友寫信,不僅可以傳達自己的思想感情,而且能給受信人以“見字如面”的親切感;科技不斷進步,又相繼出現了電話、電報、郵寄錄音帶、錄像帶、電子郵件等交流信息的手段,可以預見,未來電子郵件這一新興的手段會被越來越多的人運用。隨著社會的發展,人與社會的關系也在進行重新增構,書信的運用除傳統用法,即公函私函之外,一個新的發展動向便是原先私函類中因為個人需要而向政府機構、企事業單位、知名學者等個人所發的事務性的信件,這一類信件的使用量逐漸增多,值得註意。我們將其稱為個人公文。

另外,在古代書信作為主要的通信來源,它不僅僅傳達著國與國的文化交流,同時也傳遞著人們思想的情懷(對家鄉父老、對愛人、對朋友...)。還起到了報平安的深層含義。

二、書信的構成

書信由箋文及封文兩部分構成。

箋文即寫在信箋上的文字,也就是寄信人對收信人的招呼、問候、對話、祝頌等等。箋文是書信內容的主體,書信的繁簡、俗雅及至其他方面的風格特征,幾乎都由內容主體決定。

封文即寫在信封上的文字,也就是收信人的地址、姓名和寄信人的地址、姓名等等。封文是寫給郵遞人員看的,使郵遞人員知道信從哪裏來,寄往哪裏去;萬一投遞找不到收信人,還能將信退給寄信人。完整的書信應該是箋文封文俱全,並且將箋文裝入寫好封文的信封內,然後將口封好付寄的。

三、書信的寫法

書信雖然是一種個人性很強的運用文,寫法上也比較靈活,但書信還是應該遵循一定的要求,最基本的可概括為以下二點: (—)必須合乎規範書信寫作規範突出地表現為兩個方面,一是書寫格式的規範,二是書信語言的禮儀規範,這兩種規範都必須嚴格遵守,否則就會出亂子,鬧笑話。(二)言之有物,通情達理“信”字本身含有信任之義,這要求書信不論寫給誰看,所述之事都要實在,所表之情都要率真,所講之理都要通達。

書信的格式

書信歷史悠久,其格式也幾經變化。今天,按通行的習慣,書信格式主要包括五個部分:稱呼、正文、結尾、署名和日期。

1.稱呼

也稱“起首語”,是對收信人的稱呼。稱呼要在信紙第一行頂格寫起,後加“:”,冒號後不再寫字。稱呼和署名要對應,明確自己和收信人的關系。(具體可參見第四編《應酬稱謂》)稱呼可用姓名、稱謂,還可加修飾語或直接用修飾語作稱呼。這裏簡要說明幾條細則:

關于書信的格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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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給長輩的信。若是近親,就隻寫稱謂,不寫名字,如“爸”、“媽”、“哥”、“嫂”等;親戚關系的,就寫關系的稱謂,如“姨媽”、“姑媽”等。對非近親的長輩,可在稱謂前加名或姓,如“趙阿姨”、“黃叔叔”等。

(2)給平輩的信。夫妻或戀愛關系,可直接用對方名字,愛稱加修飾語或直接用修飾語,如“麗”、“敏華”、“親愛的”等;同學、同鄉、同事、朋友的信,可直接用名字、昵稱或加上“同學”、“同志”,如“瑞生”、“老紀”、“小鄒”、“三毛”等。

(3)給晚輩的信。一般直接寫名字,如“樂毅”、“君平”、“阿明”等;也可在名字後加上輩分稱謂,如“李花侄女”等;亦可直接用稱謂作稱呼,如“孫女”、“兒子”等。

(4)給師長的信,通常隻寫其性或其名,再加“老師”二字,如“段老師”、“周師傅”、“宏海老師”等。對于十分熟悉的師長,也可單稱“老師”、 “師傅”。假如連名帶姓,在信首直稱“孫松平老師”、“王達夫師傅”,就顯得不大自然且欠恭敬。對于學有專長、德高望重的師長,往往在姓後加一“老”字,以示尊重,如“戴老”、“周老”,亦可在姓名後加“先生”二字。為鄭重起見,也有以職務相稱的,如“董教授”、“陳大夫”、“佟工程師”等。

(5)給一個單位或幾個人的信,又不指定姓名的,可寫“同志們”、“諸位先生”、“xx等同志”等。給機關團體的信,可直接寫機關團體名稱。如 “xx委員會”、“xx公司”。致機關團體領導人的信,可直接用姓名,加上“同志”、“先生”或職務作稱呼,亦可直接在機關團體稱呼之後加上“領導同志”、“負責同志”、“總經理”、“廠長”等。

如果信是同時寫給兩個人的,兩個稱呼應上下並排在一起,也可一前一後,尊長者在前。

上述五種場合,有時還可按特殊對象,視情況加上“尊敬的”、“敬愛的”、“親愛的”等形容詞,以表示敬重或親密之情。當然,這要用得適宜,如對好友稱“尊敬的”,反而顯得見外,對無特殊關系的年輕女性貿然稱呼“親愛的”,那就有失檢點了。

2.正文

正文通常以問候語開頭。問候是一種文明禮貌行為,也是對收信人的一種禮節,體現寫信人對收信人的關心。問候語最常見的是“您好!”“近好!”依時令節氣不同,也常有所變化,如“新年好!”“春節愉快!”問候語寫在稱呼下一行,前面空兩格,常自成一段。

問候語之後,常有幾句啓始語。如“久未見面,別來無恙。”“近來一切可好?”“久未通信,甚念!”之類。問候語要註意簡潔、得體。

接下來便是正文的主要部分——主體文,即寫信人要說的話。它可以是稟啓、復答、勸諭、抒懷、辭謝、致賀、請托、慰唁,也可以是敘情說理、辯駁論證等。這一部分,動筆之前,就應該成竹在胸,明白寫信的主旨,做到有條有理、層次分明。若是信中同時要談幾件事,更要註意主次分明,有頭有尾,詳略得當,最好是一件事一段落,不要混為一談。

3.結尾

正文寫完後,都要寫上表示敬意、祝願或勉勵的話,作為書信的結尾。習慣上,它被稱做祝頌語或致敬語,這是對收信人的一種禮貌。祝願的話可因人、因具體情況選用適當的詞,不要亂用。(可參見下節《常用書額度語》的“祝頌語”。)

結尾的習慣寫法有兩種:

(1)在正文寫完之後,緊接著寫“此致”,轉一行頂格或空兩格寫“敬禮”。

(2)不寫“此致”,隻是另起一行空兩格寫“敬禮”、“安好”、“健康”、“平安”等詞,一定要另起一行空兩格,不得尾綴在正文之後。也可以在正文結尾下另起一行寫“祝你”、“敬祝”,再空兩格寫上“安好”、“健康”等。

4.署名和日期

在書信最後一行,署上寫信人的姓名。署名應寫在正文結尾後的右方空半行的地方。如果是寫給的親屬、朋友,可加上自己的稱呼,如兒、弟、兄、侄等,後邊寫名字,不必寫姓。如果是寫給組織的信,一定要把姓與名全部寫上。而在署名之後,有時還視情加上“恭呈”、“謹上”等,以示尊敬。上述自稱,都要和信首的稱謂相互吻合。

日期一項,用以註明寫完信的時間,寫在署名之後或下邊。有時寫信人還加上自己的所在的地點,尤其是在旅途中寫的信,更應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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