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古文典籍 詩經 周頌·清廟之什

烈文

烈文闢公,錫茲祉福。惠我無疆,子孫保之。無封靡于爾邦,維王其崇之。

念茲戎功,繼序其皇之。無競維人,四方其訓之。不顯維德,百闢其刑之。於乎,前王不忘!

注解

⑴烈:光明。文:文德。闢公:諸侯。

⑵錫(cì):賜。茲:此。祉(zhǐ):福。

⑶封:大。靡:累,罪惡。

⑷崇:尊重。

⑸戎:大。

⑹序:通“敘”,業。皇:美。

⑺競:爭。維:于。

⑻訓:導。

⑼不(pī):通“丕”,大。

⑽百闢:眾諸侯。刑:通“型”,效法。

⑾前王:指周文王、周武王。

譯文

文德武功兼備的諸侯,以賜福享受助祭殊榮。

我蒙受你們無邊恩惠,子孫萬代將受用無窮。

你們治國不要造罪孽,便會受到我王的尊崇。

思念先輩建立的功業,繼承發揚無愧列祖列宗。

與人無爭與世無爭,四方悅服競相遵從。

先王之德光耀天下,諸侯效法蔚然成風。

牢記先王楷模萬世傳頌。

鑒賞
滅紂之後,周室所採取的一個鞏固政權的重要措施便是分封諸侯:“武王既勝殷,邦諸侯,班宗彝,作分器。”(《尚書·洪範》後附亡書序)孔穎達《尚書正義》對此的解釋是:“武王既已勝殷,製邦國以封有功者為諸侯;既封為國君,乃班賦宗廟彝器以賜之。”

在武王革命中助戰的諸侯受到分封,同時也享有周王室祭祀先王時助祭的政治待遇,《烈文》便是這種情況的一個記錄。《毛詩序》說:“《烈文》,成王即政,諸侯助祭也。”即政,當是周公還政于成王,成王正式掌權之時。武王滅商後二年去世,即位的成王年幼,由叔父周公攝政,平定了管叔、蔡叔、武庚的叛亂,七年後還政于成王。此時成王雖年齒漸長.但畢竟缺少政治經驗,對于他駕馭諸侯的能力,周公不免懷有隱憂,有人之所以認為《烈文》是周公所作,也許就因為此詩對諸侯具有安撫與約束的雙重作用。

《烈文》一章十三句可按安撫與約束之意分為兩層:前四句和後九句。前四句是以贊揚諸侯的赫赫功績來達到安撫的目的。這種贊揚可以說臻于極至:不僅賜予周王福祉,而且使王室世世代代受益無窮。助祭的諸侯都是周王室的功臣,被邀來助祭本身就是一種殊榮,而祭祀時周王肯定其功績,感謝其為建立、鞏固周政權所作的努力,使諸侯在祭壇前如英雄受勛,榮耀非常,對周王室的感激之情便油然而生。

但是,周王為君臨四海的天子,對諸侯僅有安撫,隻讓諸侯懷感激之情是不夠的,他還必須對諸侯加以約束,使諸侯生敬畏之心。後九句以“無”領起,這個“無”通“毋”,釋“不要”,為具強烈感情色彩的祈使詞,使文氣從贊揚急轉為指令.文意則由安撫轉為約束。七句中用了兩個這樣的“無”,以斷然的語氣,訓誡諸侯必須遵從;“百闢其刑之”,更是必須效法先王的明確訓令;而“前王不忘”似乎隻是訓誡諸侯不要忘記先王之德,卻又隱含不要忘記先王曾伐滅了不可一世的商紂,成王也在周公的輔佐下平定了管叔、蔡叔、武庚的叛亂,即不要忘記周王室具有掃蕩摧毀一切敵對勢力的雄威。

後九句的指令、訓戒,具有一個非常重要的作用,即正名。《左傳·昭公七年》:“天子經略,諸侯正封,古之製也。封略之內,何非君土?食土之毛,誰非君臣?故《詩》曰:‘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濱,莫非王臣。’”這裏所正的君臣名分,與《烈文》所表達的完全一致。後者雖然沒有點出“君臣”二字,含意卻更加深刻:諸侯的功績再大,也不過是盡臣子的本分而已,並且仍要一如既往這麽做下去;周王的號令諸侯,乃是行君臨天下的威權,並將綿延至子孫萬代。

《烈文》的巧妙構思可說是天衣無縫:前四句的贊揚,使後九句的訓戒變得樂于接受;後四句的正君臣名分,表明諸侯已建的功業隻不過是效忠周王室的一個開端。如果要尋找行文簡潔、構思巧妙、含義深刻的作品,閱讀《周頌》中《烈文》這樣的短篇,讀者大致不會失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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