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古文典籍 貞觀政要

儉約第十八

【原文】
貞觀元年,太宗謂侍臣曰:“自古帝王凡有興造,必須貴順物情①。昔大禹鑿九山②,通九江③,用人力極廣,而無怨者,物情所欲,而眾所共有故也。秦始皇建設宮室,而人多謗議者,為徇其私欲,不與眾共故也。朕今欲造一殿,材木已具,遠想秦皇之事,遂不復作也。古人雲:‘不作無益害有益。’‘不見可欲,使民心不亂’。固知見可欲,其心必亂矣。至如雕鏤器物,珠玉服玩,若恣其驕奢,則危亡之期可立待也。自王公以下,第宅、車服、婚嫁、喪葬,準品秩④不合服用者,宜一切禁斷。”由是二十年間,風俗簡樸,衣無錦綉,財帛富饒,無飢寒之弊。

【注解】
①貴順物情:順乎事理人情。
②九山:指九州之山。
③九江:傳說夏禹治水,疏通九江。具體所指,歷來說法不一。
④品秩:品級身份。

【譯文】
貞觀元年,太宗對侍臣說:“自古帝王凡是有興土木的大事,必須以物資人力來衡量利弊。當初大禹鑿九山,通九江,用的人力極為多數,而沒有抱怨的人,順應了力量,眾人能享受建設成果。秦始皇建設宮室,但人民非常反對,因為(始皇)是為了滿足其私欲,不和人民一起享受。朕現在想造一座宮殿,材木工具已經備妥,但想想秦始皇的事,所以打算放棄。古人曾說:‘不做沒有益處的事,隻挑有益的做。’‘不顯耀可以引起貪欲的財貨,免得搞亂人民清凈的心思’。所以可知顯耀財貨,他的心一定被污濁了。就像雕鏤器物,珠玉服玩,如果隻知道享受它們,那麽滅亡的時候就能數著日子到來了。自王公及之下,第宅、車服、婚嫁、喪葬,若裝飾過于豪華,便一切都停止供應並查處。”所以二十年來,風俗簡樸,衣服沒有錦綉,財產富饒,沒有飢餓的壞情況。

【原文】
貞觀二年,公卿奏曰:“依《禮記》,季夏之月,可以居台榭。今夏暑未退,秋霖①方始,宮中卑濕②,請營一閣以居之。”太宗曰:“朕有氣疾,豈宜下濕?若遂來請,糜費③良多。昔漢文將起露台,而惜十家之產,朕德不逮于漢帝,而所費過之,豈為人父母之道也?”固請至于再三,竟不許。

【注解】
①秋霖:即秋雨。
②卑濕:潮濕。
③糜費:耗費過度。

【譯文】
貞觀二年,公卿上奏說:“依《禮》中所講的,六月夏日,可以居住在涼台,但是現在夏天暑氣沒有退卻,秋天涼氣剛剛開始,皇宮中非常潮濕,所以請求修建一座暖閣讓您居住。”太宗說:“朕有哮喘病,難道就不怕潮濕?但如果修建的話,會浪費許多人力物力。以前漢文想修建露台,因為憐惜十戶百姓家產(而放棄這個想法),朕功德不及漢文帝,而比他還要奢侈浪費,難道是為人父母的道理嗎?”所以再三上書,太宗就是不允許。

【原文】
貞觀四年,太宗謂侍臣曰:“崇飾宮宇,遊賞池台,帝王之所欲,百姓之所不欲。帝王所欲者放逸①,百姓所不欲者勞弊。孔子雲:‘有一言可以終身行之者,其恕乎!己所不欲,勿施于人。’勞弊之事,誠不可施于百姓。朕尊為帝王,富有四海,每事由己,誠能自節,若百姓不欲,必能順其情也。”魏徵曰:“陛下本憐百姓,每節己以順人。臣聞‘以欲從人者昌,以人樂己者亡’。隋煬帝志在無厭,惟好奢侈,所司每有供奉營造,小不稱意,則有峻罰嚴刑②。上之所好,下必有甚,競為無限③,遂至滅亡。此非書籍所傳,亦陛下目所親見。為其無道,故天命陛下代之。陛下若以為足,今日不啻足矣;若以為不足,更萬倍過此,亦不足。”太宗曰:“公所奏對甚善。非公,朕安得聞此言?”

【注解】
①放逸:遊賞玩樂的意思。
②峻罰嚴刑:嚴酷的刑罰。
③競為無限:都爭著這樣來做而無限度。

【譯文】
貞觀四年,唐太宗對侍從的大臣說:“用華麗的裝飾宮殿,遊覽、觀賞池台,是帝王想做的事情,(也是)百姓不希望(帝王)做的事情。帝王想要做這些的原因是要享樂,百姓不希望的原因是(那樣會造成他們)勞弊。孔子說:‘有一句話,可以終身施行的話,那就是‘恕’!己所不欲,勿施于人。’勞弊的事情,實在不可以強加在百姓身上。我尊為帝王,富有四海,每件事都可以自己決定,如果能自我約束,如果百姓不想做,就能夠順應他們的情況。”魏徵說:“陛下本來已經愛民,每每約束自己來順應百姓。臣聽說:‘為別人著想的人能康健,以自私奪利為思想的人不能長存。’隋煬帝思想貪得無厭,隻喜歡奢侈,主管官員一旦有大工程,稍不如意,就以嚴刑待之。上級喜歡的,下級就千方百計奉承,長此惡性迴圈,直到滅亡的一天,不是書中記載,陛下也親眼目睹過。因為他(煬帝)暴虐,所以順應天命讓陛下取代。陛下如果能吸取教訓,現在就不僅僅是這樣了。如果不知足,就比這還要嚴重得多。”太宗說:“愛卿所說的很好!不是你,朕怎麽能聽到這番忠言?”

【原文】
貞觀十六年,太宗謂侍臣曰:“朕近讀《劉聰①傳》,聰將為劉後起鳳儀殿,廷尉②陳元達③切諫,聰大怒,命斬之。劉後手疏啓請,辭情甚切,聰怒乃解,而甚愧之。人之讀書,欲廣聞見以自益耳,朕見此事,可以為深誡。比者欲造一殿,仍構重閣,今于藍田④採木,並已備具,遠想聰事,斯作遂止。”

【注解】
①劉聰(?— 318):十六國時期漢國國君。310至318年在位。匈奴族,一名載,字玄明,劉淵之子。河瑞二年(310)劉淵死後,殺兄奪位。在位時窮兵黷武,廣建宮殿,浪費民力,沉湎酒色,激起各族人民的反抗。
②廷尉:獄官。
③陳元達:字長宏,本姓高,因生月妨父,改姓陳。劉聰時官至御史大夫。
④藍田:縣名。在陝西省渭河平原南緣,秦嶺北麓,渭河支流灞河上遊。

【譯文】
貞觀十六年,唐太宗對侍從的大臣們說:“我近來讀《劉聰傳》,書中說劉聰準備給他的劉皇後建造華麗的宮殿,廷尉陳元達對此痛切地陳詞,竭力勸諫劉聰不要這樣做,劉聰聽後大怒,命令把陳元達斬首。後來,劉皇後親手寫了奏疏替陳元達求情,在文辭和道理上都很懇切,劉聰的怒氣這才平息下來,而且內心感到很慚愧。人們讀書,都是要成長見識,使自己獲得好處,我看這件事,可以作為借鏡。近來我想建設一座宮殿,並加造層樓,現在從藍田採辦的木料,都已齊備。但遙想起劉聰這件事,我就把這項建設工程停止了。”

【原文】
貞觀十一年,詔曰:“朕聞死者終也,欲物之反真①也;葬者藏也,欲令人之不得見也。上古垂風,未聞于封樹;後世貽則②,乃備于棺槨。譏僭侈者,非愛其厚費;美儉薄者,實貴其無危。是以唐堯,聖帝也,谷林有通樹③之說;秦穆,明君也,橐泉無丘隴之處。仲尼,孝子也,防墓不墳④;延陵,慈父也,嬴、博可隱。斯皆懷無窮之慮,成獨決⑤之明,乃便體⑥于九泉,非徇名⑦于百代也。洎乎闔閭違禮⑧,珠玉為鳧雁⑨;始皇無度,水銀為江海⑩;季孫擅魯,斂以玙璠;桓魃專宋,葬以石槨,莫不因多藏以速禍,由有利而招辱。玄廬既發,致焚如于夜台;黃腸再開,同暴骸于中野。詳思曩事,豈不悲哉?由此觀之,奢侈者可以為戒,節儉者可以為師矣。朕居四海之尊,承百王之弊,未明思化,中宵戰惕。雖送往之典詳諸儀製,失禮之禁著在刑書,而勛戚之家多流遁于習俗,閭閻之內或侈靡而傷風,以厚葬為奉終,以高墳為行孝,遂使衣衾棺槨極雕刻之華,靈冥器窮金玉之飾。富者越法度以相尚,貧者破資產而不逮,徒傷教義,無益泉壤,為害既深,宜為懲革。其王公以下,爰及黎庶,自今以後,送葬之具有不依令式者,仰州府縣官明加檢察,隨狀科罪。在京五品以上及勛戚家,仍錄奏聞。”

【注解】
①反真:本意是去其外飾,還其本真。這裏是死後靈魂升天的意思。
②貽則:遺留下來的習俗。
③通樹:樹喪是古代一種喪葬方法,即用樹皮把屍體裹起來,架于樹木之間,任其腐毀。通樹即從簡喪葬之意。
④防墓不墳:孔子合葬父母親于防這個地方,隻有墓穴而沒有墳丘。古時穴地為墓,堆土為墳。
⑤獨決:即操守。
⑥便體:死後安適。
⑦徇名:博取名望。
⑧闔閭(hé lǘ)違禮:指昊王闔閭死後葬于虎丘山下,動用十萬人治喪,“穿土為川,積壤為丘,銅棺三重,湖池六尺,以黃金珠玉為鳧雁”。
⑨鳧雁:像鴨子似的鳥。這裏指用黃金珠玉做成假鳥,作為陪葬之物。
⑩始皇無度,水銀為江海:指秦始皇死後葬于驪山,用水銀註于墓下,是為江海。

【譯文】
貞觀十一年,唐太宗下令說:“我聽說,死是人生的終結,它讓人回歸到自然,葬就是收藏,要讓別人不能再看到自己。上古的風俗,並沒有堆墳樹碑。隻是到了後世,才在葬禮儀式上下工夫。有人譏刺葬禮奢侈,這並非是吝惜錢財,而是為了提倡節儉薄葬,避免貽害自己和子孫。所以,唐堯很聖明,死後葬在谷林,僅在墳邊栽上樹木作為標記。秦穆公是明君,去世後葬在橐泉,並沒修築高大的陵墓。孔子是孝子,他把雙親合葬在防這個地方,隻有墓穴而不堆墳。延陵是慈父,他本可以在嬴、博兩地之間埋葬他的兒子,但他沒有這樣做,因為他心裏懷著長遠的考慮,他要使兒子的屍體安然地埋于地下,而不是為了獲得後世的贊美之辭。相反,吳王闔閭違背禮製,用珠玉做成野鴨大雁,作為陪葬。秦始皇荒淫無度,墳墓裏有水銀做的江河大海。季孫在魯國擅政,他用瑪瑙之類的美玉裝殮屍體。桓魃在宋國專權,墓葬建造石槨。這些人都是因為在墓裏埋藏了大量的財物而招致了災禍,由于墓裏有利可圖而遭受折辱。有的墳墓在發掘之後,葬器都被焚燒在墓穴中,有的棺槨被開啟,屍骸暴露在曠野。仔細思量往事,豈不讓人悲哀。由此看來,奢侈的人可以作為我們的鑒戒,節儉的人可以為人師。我位居四海之尊,承接百王之弊,如果不明白如何教化百姓,睡到半夜都會為之恐懼憂慮。雖然現在喪葬的法規,在儀製中已經有詳細的記載,對違禮的處罰,也在刑書中寫明了,但是皇親貴族之中依然有很多人還在沿襲著陳舊的習俗,民間很多百姓也在葬禮時奢侈靡費,傷風敗俗,用厚葬來供奉死者,用高墳來表示孝道,衣衾棺槨,力求雕刻華麗,靈車冥器,也盡用金玉裝飾。富貴人家破壞法度,相互炫耀,貧窮之家傾家蕩產,彼此攀比,這樣做有傷風俗,無益教化,造成的危害已經很深了,現在,對此應予懲治革除。凡王公以下,直至百姓,從今以後,希望各州府的官員嚴格檢查,葬禮如有不遵照律令格式的,根據情節定罪。京城裏五品以上官員和皇親貴族如有違反,要寫下罪狀上奏朝廷。”

【原文】
岑文本為中書今,宅卑濕,無帷帳之飾。有勸其營產業者,文本嘆曰:“吾本漢南一布衣耳,竟無汗馬之勞,徒以文墨致位中書令,斯亦極矣。荷俸祿之重,為懼已多,更得言產業乎?”言者嘆息而退。
戶部尚書戴胄卒,太宗以其居宅弊陋,祭享無所,令有司特為之造廟。
溫彥博為尚書右僕射,家貧無正寢,及薨,殯于旁室。太宗聞而嗟嘆,遽命所司為造,當厚加賻贈。
魏徵宅內,先無正堂。及遇疾,太宗時欲造小殿,而輟其材為徵營構,五日而就。遣中使齎素褥布被而賜之,以遂其所尚。

【譯文】
岑文本擔任中書令要職,但他的房宅卻低下潮濕,沒有帷帳之類的裝飾,有人勸他買房置地,文本嘆息道:“我本來隻是漢水南邊的一個平民百姓,並沒有什麽汗馬功勞,隻是憑借一點文墨,就當上了中書令,我已經很滿足了,現在我享受著這麽高的俸祿,已經感到很慚愧了,還買房置地幹什麽呢?”聽他這麽說,勸他的人嘆息著離開了。
戶部尚書戴胄去世後,唐太宗見他的居所很簡陋,沒有地方祭拜吊唁,于是下令有關部門專門為他營造祭拜之廟。
溫彥博官居尚書右僕射,但是家中貧困沒有正室,他死後,隻有在旁屋祭奠。唐太宗知道後嘆息不已,下令為他營造祭廟,又饋贈給他的家人豐厚的物資。
魏徵的住宅開始時沒有正堂。一次他生病,唐太宗當時正要營造小型的宮殿,于是停下工,用這些材料為魏徵營造正堂,五天就完工了,唐太宗還派使者贈送給魏徵喜歡的素布被褥,以成全他節儉的志向。

【評析】
太宗把奢侈縱欲視為王朝敗亡的重要原因,因此厲行儉約,不務奢華。貞觀二十年間,太宗由于貫徹了“自王公以下,第宅、車服、婚嫁、喪葬,準品秩不合服用者,宜一切禁斷”的主張,因此國家風俗簡樸,衣無錦綉,財帛富饒,無飢寒之弊。


【原文】
貞觀元年,太宗謂侍臣曰:“自古帝王凡有興造,必須貴順物情①。昔大禹鑿九山②,通九江③,用人力極廣,而無怨者,物情所欲,而眾所共有故也。秦始皇建設宮室,而人多謗議者,為徇其私欲,不與眾共故也。朕今欲造一殿,材木已具,遠想秦皇之事,遂不復作也。古人雲:‘不作無益害有益。’‘不見可欲,使民心不亂’。固知見可欲,其心必亂矣。至如雕鏤器物,珠玉服玩,若恣其驕奢,則危亡之期可立待也。自王公以下,第宅、車服、婚嫁、喪葬,準品秩④不合服用者,宜一切禁斷。”由是二十年間,風俗簡樸,衣無錦綉,財帛富饒,無飢寒之弊。

【注解】
①貴順物情:順乎事理人情。
②九山:指九州之山。
③九江:傳說夏禹治水,疏通九江。具體所指,歷來說法不一。
④品秩:品級身份。

【譯文】
貞觀元年,太宗對侍臣說:“自古帝王凡是有興土木的大事,必須以物資人力來衡量利弊。當初大禹鑿九山,通九江,用的人力極為多數,而沒有抱怨的人,順應了力量,眾人能享受建設成果。秦始皇建設宮室,但人民非常反對,因為(始皇)是為了滿足其私欲,不和人民一起享受。朕現在想造一座宮殿,材木工具已經備妥,但想想秦始皇的事,所以打算放棄。古人曾說:‘不做沒有益處的事,隻挑有益的做。’‘不顯耀可以引起貪欲的財貨,免得搞亂人民清凈的心思’。所以可知顯耀財貨,他的心一定被污濁了。就像雕鏤器物,珠玉服玩,如果隻知道享受它們,那麽滅亡的時候就能數著日子到來了。自王公及之下,第宅、車服、婚嫁、喪葬,若裝飾過于豪華,便一切都停止供應並查處。”所以二十年來,風俗簡樸,衣服沒有錦綉,財產富饒,沒有飢餓的壞情況。

【原文】
貞觀二年,公卿奏曰:“依《禮記》,季夏之月,可以居台榭。今夏暑未退,秋霖①方始,宮中卑濕②,請營一閣以居之。”太宗曰:“朕有氣疾,豈宜下濕?若遂來請,糜費③良多。昔漢文將起露台,而惜十家之產,朕德不逮于漢帝,而所費過之,豈為人父母之道也?”固請至于再三,竟不許。

【注解】
①秋霖:即秋雨。
②卑濕:潮濕。
③糜費:耗費過度。

【譯文】
貞觀二年,公卿上奏說:“依《禮》中所講的,六月夏日,可以居住在涼台,但是現在夏天暑氣沒有退卻,秋天涼氣剛剛開始,皇宮中非常潮濕,所以請求修建一座暖閣讓您居住。”太宗說:“朕有哮喘病,難道就不怕潮濕?但如果修建的話,會浪費許多人力物力。以前漢文想修建露台,因為憐惜十戶百姓家產(而放棄這個想法),朕功德不及漢文帝,而比他還要奢侈浪費,難道是為人父母的道理嗎?”所以再三上書,太宗就是不允許。

【原文】
貞觀四年,太宗謂侍臣曰:“崇飾宮宇,遊賞池台,帝王之所欲,百姓之所不欲。帝王所欲者放逸①,百姓所不欲者勞弊。孔子雲:‘有一言可以終身行之者,其恕乎!己所不欲,勿施于人。’勞弊之事,誠不可施于百姓。朕尊為帝王,富有四海,每事由己,誠能自節,若百姓不欲,必能順其情也。”魏徵曰:“陛下本憐百姓,每節己以順人。臣聞‘以欲從人者昌,以人樂己者亡’。隋煬帝志在無厭,惟好奢侈,所司每有供奉營造,小不稱意,則有峻罰嚴刑②。上之所好,下必有甚,競為無限③,遂至滅亡。此非書籍所傳,亦陛下目所親見。為其無道,故天命陛下代之。陛下若以為足,今日不啻足矣;若以為不足,更萬倍過此,亦不足。”太宗曰:“公所奏對甚善。非公,朕安得聞此言?”

【注解】
①放逸:遊賞玩樂的意思。
②峻罰嚴刑:嚴酷的刑罰。
③競為無限:都爭著這樣來做而無限度。

【譯文】
貞觀四年,唐太宗對侍從的大臣說:“用華麗的裝飾宮殿,遊覽、觀賞池台,是帝王想做的事情,(也是)百姓不希望(帝王)做的事情。帝王想要做這些的原因是要享樂,百姓不希望的原因是(那樣會造成他們)勞弊。孔子說:‘有一句話,可以終身施行的話,那就是‘恕’!己所不欲,勿施于人。’勞弊的事情,實在不可以強加在百姓身上。我尊為帝王,富有四海,每件事都可以自己決定,如果能自我約束,如果百姓不想做,就能夠順應他們的情況。”魏徵說:“陛下本來已經愛民,每每約束自己來順應百姓。臣聽說:‘為別人著想的人能康健,以自私奪利為思想的人不能長存。’隋煬帝思想貪得無厭,隻喜歡奢侈,主管官員一旦有大工程,稍不如意,就以嚴刑待之。上級喜歡的,下級就千方百計奉承,長此惡性迴圈,直到滅亡的一天,不是書中記載,陛下也親眼目睹過。因為他(煬帝)暴虐,所以順應天命讓陛下取代。陛下如果能吸取教訓,現在就不僅僅是這樣了。如果不知足,就比這還要嚴重得多。”太宗說:“愛卿所說的很好!不是你,朕怎麽能聽到這番忠言?”

【原文】
貞觀十六年,太宗謂侍臣曰:“朕近讀《劉聰①傳》,聰將為劉後起鳳儀殿,廷尉②陳元達③切諫,聰大怒,命斬之。劉後手疏啓請,辭情甚切,聰怒乃解,而甚愧之。人之讀書,欲廣聞見以自益耳,朕見此事,可以為深誡。比者欲造一殿,仍構重閣,今于藍田④採木,並已備具,遠想聰事,斯作遂止。”

【注解】
①劉聰(?— 318):十六國時期漢國國君。310至318年在位。匈奴族,一名載,字玄明,劉淵之子。河瑞二年(310)劉淵死後,殺兄奪位。在位時窮兵黷武,廣建宮殿,浪費民力,沉湎酒色,激起各族人民的反抗。
②廷尉:獄官。
③陳元達:字長宏,本姓高,因生月妨父,改姓陳。劉聰時官至御史大夫。
④藍田:縣名。在陝西省渭河平原南緣,秦嶺北麓,渭河支流灞河上遊。

【譯文】
貞觀十六年,唐太宗對侍從的大臣們說:“我近來讀《劉聰傳》,書中說劉聰準備給他的劉皇後建造華麗的宮殿,廷尉陳元達對此痛切地陳詞,竭力勸諫劉聰不要這樣做,劉聰聽後大怒,命令把陳元達斬首。後來,劉皇後親手寫了奏疏替陳元達求情,在文辭和道理上都很懇切,劉聰的怒氣這才平息下來,而且內心感到很慚愧。人們讀書,都是要成長見識,使自己獲得好處,我看這件事,可以作為借鏡。近來我想建設一座宮殿,並加造層樓,現在從藍田採辦的木料,都已齊備。但遙想起劉聰這件事,我就把這項建設工程停止了。”

【原文】
貞觀十一年,詔曰:“朕聞死者終也,欲物之反真①也;葬者藏也,欲令人之不得見也。上古垂風,未聞于封樹;後世貽則②,乃備于棺槨。譏僭侈者,非愛其厚費;美儉薄者,實貴其無危。是以唐堯,聖帝也,谷林有通樹③之說;秦穆,明君也,橐泉無丘隴之處。仲尼,孝子也,防墓不墳④;延陵,慈父也,嬴、博可隱。斯皆懷無窮之慮,成獨決⑤之明,乃便體⑥于九泉,非徇名⑦于百代也。洎乎闔閭違禮⑧,珠玉為鳧雁⑨;始皇無度,水銀為江海⑩;季孫擅魯,斂以玙璠;桓魃專宋,葬以石槨,莫不因多藏以速禍,由有利而招辱。玄廬既發,致焚如于夜台;黃腸再開,同暴骸于中野。詳思曩事,豈不悲哉?由此觀之,奢侈者可以為戒,節儉者可以為師矣。朕居四海之尊,承百王之弊,未明思化,中宵戰惕。雖送往之典詳諸儀製,失禮之禁著在刑書,而勛戚之家多流遁于習俗,閭閻之內或侈靡而傷風,以厚葬為奉終,以高墳為行孝,遂使衣衾棺槨極雕刻之華,靈冥器窮金玉之飾。富者越法度以相尚,貧者破資產而不逮,徒傷教義,無益泉壤,為害既深,宜為懲革。其王公以下,爰及黎庶,自今以後,送葬之具有不依令式者,仰州府縣官明加檢察,隨狀科罪。在京五品以上及勛戚家,仍錄奏聞。”

【注解】
①反真:本意是去其外飾,還其本真。這裏是死後靈魂升天的意思。
②貽則:遺留下來的習俗。
③通樹:樹喪是古代一種喪葬方法,即用樹皮把屍體裹起來,架于樹木之間,任其腐毀。通樹即從簡喪葬之意。
④防墓不墳:孔子合葬父母親于防這個地方,隻有墓穴而沒有墳丘。古時穴地為墓,堆土為墳。
⑤獨決:即操守。
⑥便體:死後安適。
⑦徇名:博取名望。
⑧闔閭(hé lǘ)違禮:指昊王闔閭死後葬于虎丘山下,動用十萬人治喪,“穿土為川,積壤為丘,銅棺三重,湖池六尺,以黃金珠玉為鳧雁”。
⑨鳧雁:像鴨子似的鳥。這裏指用黃金珠玉做成假鳥,作為陪葬之物。
⑩始皇無度,水銀為江海:指秦始皇死後葬于驪山,用水銀註于墓下,是為江海。

【譯文】
貞觀十一年,唐太宗下令說:“我聽說,死是人生的終結,它讓人回歸到自然,葬就是收藏,要讓別人不能再看到自己。上古的風俗,並沒有堆墳樹碑。隻是到了後世,才在葬禮儀式上下工夫。有人譏刺葬禮奢侈,這並非是吝惜錢財,而是為了提倡節儉薄葬,避免貽害自己和子孫。所以,唐堯很聖明,死後葬在谷林,僅在墳邊栽上樹木作為標記。秦穆公是明君,去世後葬在橐泉,並沒修築高大的陵墓。孔子是孝子,他把雙親合葬在防這個地方,隻有墓穴而不堆墳。延陵是慈父,他本可以在嬴、博兩地之間埋葬他的兒子,但他沒有這樣做,因為他心裏懷著長遠的考慮,他要使兒子的屍體安然地埋于地下,而不是為了獲得後世的贊美之辭。相反,吳王闔閭違背禮製,用珠玉做成野鴨大雁,作為陪葬。秦始皇荒淫無度,墳墓裏有水銀做的江河大海。季孫在魯國擅政,他用瑪瑙之類的美玉裝殮屍體。桓魃在宋國專權,墓葬建造石槨。這些人都是因為在墓裏埋藏了大量的財物而招致了災禍,由于墓裏有利可圖而遭受折辱。有的墳墓在發掘之後,葬器都被焚燒在墓穴中,有的棺槨被開啟,屍骸暴露在曠野。仔細思量往事,豈不讓人悲哀。由此看來,奢侈的人可以作為我們的鑒戒,節儉的人可以為人師。我位居四海之尊,承接百王之弊,如果不明白如何教化百姓,睡到半夜都會為之恐懼憂慮。雖然現在喪葬的法規,在儀製中已經有詳細的記載,對違禮的處罰,也在刑書中寫明了,但是皇親貴族之中依然有很多人還在沿襲著陳舊的習俗,民間很多百姓也在葬禮時奢侈靡費,傷風敗俗,用厚葬來供奉死者,用高墳來表示孝道,衣衾棺槨,力求雕刻華麗,靈車冥器,也盡用金玉裝飾。富貴人家破壞法度,相互炫耀,貧窮之家傾家蕩產,彼此攀比,這樣做有傷風俗,無益教化,造成的危害已經很深了,現在,對此應予懲治革除。凡王公以下,直至百姓,從今以後,希望各州府的官員嚴格檢查,葬禮如有不遵照律令格式的,根據情節定罪。京城裏五品以上官員和皇親貴族如有違反,要寫下罪狀上奏朝廷。”

【原文】
岑文本為中書今,宅卑濕,無帷帳之飾。有勸其營產業者,文本嘆曰:“吾本漢南一布衣耳,竟無汗馬之勞,徒以文墨致位中書令,斯亦極矣。荷俸祿之重,為懼已多,更得言產業乎?”言者嘆息而退。
戶部尚書戴胄卒,太宗以其居宅弊陋,祭享無所,令有司特為之造廟。
溫彥博為尚書右僕射,家貧無正寢,及薨,殯于旁室。太宗聞而嗟嘆,遽命所司為造,當厚加賻贈。
魏徵宅內,先無正堂。及遇疾,太宗時欲造小殿,而輟其材為徵營構,五日而就。遣中使齎素褥布被而賜之,以遂其所尚。

【譯文】
岑文本擔任中書令要職,但他的房宅卻低下潮濕,沒有帷帳之類的裝飾,有人勸他買房置地,文本嘆息道:“我本來隻是漢水南邊的一個平民百姓,並沒有什麽汗馬功勞,隻是憑借一點文墨,就當上了中書令,我已經很滿足了,現在我享受著這麽高的俸祿,已經感到很慚愧了,還買房置地幹什麽呢?”聽他這麽說,勸他的人嘆息著離開了。
戶部尚書戴胄去世後,唐太宗見他的居所很簡陋,沒有地方祭拜吊唁,于是下令有關部門專門為他營造祭拜之廟。
溫彥博官居尚書右僕射,但是家中貧困沒有正室,他死後,隻有在旁屋祭奠。唐太宗知道後嘆息不已,下令為他營造祭廟,又饋贈給他的家人豐厚的物資。
魏徵的住宅開始時沒有正堂。一次他生病,唐太宗當時正要營造小型的宮殿,于是停下工,用這些材料為魏徵營造正堂,五天就完工了,唐太宗還派使者贈送給魏徵喜歡的素布被褥,以成全他節儉的志向。

【評析】
太宗把奢侈縱欲視為王朝敗亡的重要原因,因此厲行儉約,不務奢華。貞觀二十年間,太宗由于貫徹了“自王公以下,第宅、車服、婚嫁、喪葬,準品秩不合服用者,宜一切禁斷”的主張,因此國家風俗簡樸,衣無錦綉,財帛富饒,無飢寒之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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