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古文典籍 睡虎地秦墓竹簡 《秦律十八種》

秦律十八種·傳食

原文
御史卒人使者,食粺米半鬥,醬駟(四)分升一,採(菜)羹,給之韭。其有爵者,自官士大夫以上,爵食之。使者之從者,食(糲)米半鬥;僕,少半鬥。 傳食律
譯文
御史的卒人出差,每餐粺米半鬥,醬四分之一升,有菜羹,並供給韭蔥。如系有爵的人,爵為大夫、官大夫以上的,按其爵級規定供應飯食。出差者的隨從,每餐糲米半鬥;駕車的僕,糲米三分之一鬥。

原文
不更以下到謀人,粺米一鬥,醬半升,採(菜)羹,芻各半石。 宦奄如不更。 傳食律
譯文
爵為不更到謀人的,每餐粺米半升,有菜羹,並供應芻稾各半石。宦者與不更同例。

原文
上造以下到官佐、史毋(無)爵者,及卜、史、司御、寺、府,(糲)米一鬥,有採(菜)羹,鹽廿二分升二。 傳食律
譯文
爵為上造以下到官府中沒有爵的佐、史,以及卜、史、司御、侍、府等,每餐糲米一鬥,有菜羹,並供應鹽二十二分之二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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