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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德經第二十七章

第二十七章

[原文]

善行,無轍跡①;善言②,無瑕謫③;善數④,不用籌策⑤;善閉,無關楗而不可開⑥;善結,無繩約而不可解⑦。是以聖人常善救人,故無棄人;常善救物,故無棄物。是謂襲明⑧。故善人者,不善人之師;不善人者,善人之資⑨。不貴其師,不愛其資,雖智大迷,是謂要妙⑩。

[譯文]

善于行走的,不會留下轍跡;善于言談的,不會發生病疵;善于計數的,用不著竹碼子;善于關閉的,不用栓梢而使人不能開啟;善于捆縛的,不用繩索而使人不能解開。因此,聖人經常挽救人,所以沒有被遺棄的人;經常善于物盡其用,所以沒有被廢棄的物品。這就叫做內藏著的聰明智慧。所以善人可以做為惡人們的老師,不善人可以作為善人的借鏡。不尊重自己的老師,不愛惜他的借鏡作用,雖然自以為聰明,其實是大大的糊塗。這就是精深微妙的道理。

[注解]

1、撤跡:軌跡,行車時車輪留下的痕跡。

2、善言:指善于採用不言之教。

3、瑕謫:過失、缺點、疵病。

4、數:計算。

5、籌策:古時人們用作計算的器具。

6、關楗:栓梢。古代家戶裏的門有關,即栓;有楗,即梢,是木製的。

7、繩約:繩索。約,指用繩捆物。

8、襲明:內藏智慧聰明。襲,覆蓋之意。

9、資:取資、借鏡的意思

10、要妙:精要玄妙,深遠奧秘。

[引語]

本章是對“自然無為”思想的引申。老子用“善行”、“善言”、“善數”、“善閉”、“善結”作喻指,說明人隻要善于行不言之教,善于處無為之政,符合于自然,不必花費太大的氣力,就有可能取得很好的效果,並且無可挑剔。這一章又發揮了不自見、不自是、不自伐、不自矜的道理,不從正面“貴其師”,不從反面“愛其資”,做到“雖智大迷”。因而,本章的主導思想,是把自然無為擴展套用到更為廣泛的生活領域之中。

[評析]

本章所講的內容,重在要求人們尤其是聖人要恪守“無為而治”的原則,說明有道者順任自然以待人接物,更表達了有道者無棄人無棄物的心懷。人無棄人,物無棄物,天下的善人不善人,善物不善物,都是有用處的。善者為師,惡者為資,一律加以善待,特別是對于不善的人,並不因其不善而鄙棄他,一方要勸勉他,誘導他,另一方面也給他一個成為善人借鏡的作用。這就考慮到事物所包涵的對立的兩個方面,不要隻從一個方面看。浮皮潦草、粗枝大葉;或隻知其一,不知其二,便沾沾自喜。自以為無所不通、無所不精,恃才傲氣,都是不可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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