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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德經第十九章

[原文]

絕聖棄智①,民利百倍;絕仁棄義,民復孝慈;絕巧棄利,盜賊無有。此三者②以為文③不足,故令有所屬④;見素抱樸⑤,少私寡欲;絕學無憂⑥。

[譯文]

拋棄聰明智巧,人民可以得到百倍的好處;拋棄仁義,人民可以恢復孝慈的天性;拋棄巧詐和貨利,盜賊也就沒有了。聖智、仁義、巧利這三者全是巧飾,作為治理社會病態的法則是不夠的,所以要使人們的思想認識有所歸屬,保持純潔樸實的本性,減少私欲雜念,拋棄聖智禮法的浮文,才能免于憂患。

[注解]

1、絕聖棄智:拋棄聰明智巧。此處“聖”不作“聖人”,即最高的修養境界解,而是自作聰明之意。

2、此三者:指聖智、仁義、巧利。

3、文:條文、法則。

4、屬:歸屬、適從。

5、見素抱樸:意思是保持原有的自然本色。“素”是沒有染色的絲;“樸”是沒有雕琢的木;素、樸是同義詞。

6、絕學無憂:指棄絕仁義聖智之學。

[引語]

上一章敘述了大道廢棄後社會病態的種種表現,本章則針對社會病態,提出治理的方案。在前一章裏,老子說“智慧出,有大偽”,因而主張拋棄這種聰明智巧。他認為“聖”、“智”產生法製巧詐,用法製巧詐治國,便成為擾民的“有為”之政。拋棄這種擾民的政舉,人民就可以得到切實的利益。本章中,許多本子引到“少私寡欲”結束,把“絕學無憂”作為下一章的開端。本書主張把此句放在本章的觀點,“絕學無憂”正可以與前句“見素抱樸,少私寡欲”並列。

[評析]

前蘇聯學者楊興順認為,“作為人民利益的真誠捍衛者,老子反對中國古代統治階級的一切文化。他認為這種文化是奴役人民的精神武器,‘下德’的聖人借此建立各種虛偽的道德概念,而隻有‘朝甚除’的人們才能享用這種文化的物質財富。不寧唯是,這一切產生虛偽的文化還腐蝕了淳樸的人民,激發了他們對‘奇物’的欲望。這種文化乃是‘亂之首’。從這些表白中,可以明顯地看出,老子斥責統治階級的文化,在他看來,這種文化和具有規律性的社會現象是矛盾的,即和‘天之道’是矛盾的。必須拋棄這種文化。它對人民毫無益處。由此可風,老子反對統治階級的文化,否認它對人民的意義,並提出一種烏托邦思想——使人民同這種文化隔絕。”(《中國古代哲學家老子及其學說》)老子的政治主張雖不可取,但他提出的“見素抱樸,少私寡欲”,恢復人的自然本性的觀點,並非是沒有意義的。

此外,對于“絕學無憂”一句,在學術界有三種不同的理解。一種認為,“絕學無憂”指棄絕學習就沒有憂慮了。這種解釋認為老子要毀滅一切文化,當然也就不要學習了。這種意義認為,老子是愚民政策的創始人,是倡導愚民思想和政策的鼓吹者。另一種意見認為,“絕學”,指拋棄那此講聖智、仁義、巧利的學問,將其置于身外,免去權欲的誘惑,作到無憂無患。還有一種意見認為,老子所說的“絕”,其實就是絕招的“絕”,是指至深、獨到的學問,老子認為隻有取得不同于世俗的獨到學問,才能獲得對私欲無所沖動的自由。這種意見認為老子正是這樣的具有絕學獨到的人,表明了他的學習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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