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草莓

記得在深圳的日子,有一天媽媽從街上買回一袋又大又新鮮的草莓。

我把它們洗乾淨,放在盒子裡,堆得像座小山,那水靈靈的樣子看了真叫人饞得直流口水。

然後我撈出來,給爸爸,媽媽,弟弟吃,我也來吃,媽媽買的草莓是經過精心挑選過的,每一個都那么大,比我兩個大拇指和起來還要大得多。上端尖尖的,末端圓圓的,大大的,就像平常見到的"心"形圖案。表面並不光滑,像是鑲上了許多小點點。熟透了的草莓是深紅的,像一個個小燈籠,有的是青里透紅,像怕羞似的。

草莓不僅好看,還好吃。吃上一口,甜甜的,稍帶點酸。用糖拌一下,放進冰櫃,過一會兒拿出來吃,便會感到清涼爽口,那汁比草莓更好吃。

草莓,好看,又好吃,堪稱""水果之王"".這就是我喜歡吃草莓的原因.簡評:哎呀,說得我肚子都餓了,5555555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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