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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術第四十四

【原文】
今之常言,有文有筆①,以為無韻者筆也,有韻者文也。夫文以足言,理兼詩書②,別目兩名,自近代③耳。顏延年以為“筆之為體,言之文④也;經典則言而非筆,傳記則筆而非言⑤。”請奪彼矛,還攻其楯矣。何者?易之文言⑥,豈非言文?若筆不言文,不得雲經典非筆矣。將以立論,未見其論立也。予以為發口為言⑦,屬筆曰翰,常道曰經,述經曰傳⑧。經傳之體,出言入筆,筆為言使,可強可弱。六經以典奧為不刊,非以言筆為優劣也。昔陸氏文賦⑨,號為曲盡,然泛論纖悉,而實體未該;故知九變之貫匪窮,知言之選難備矣。

【注解】
①文:有韻文。筆:無韻文,它包括了韻文之外所有文章和文字記載的東西。
②詩書:《詩經》有韻文,《尚書》無韻文。古代不分“文”、“筆”,都是文。
③近代:指晉以來。
④文:文採。
⑤“傳記”句:顏延年認為傳記如《左傳》之類作品有文採,所以應該屬于“筆”。
⑥易之文言:《周易》的《文言》,相傳為孔子所作。《周易·大傳》“十翼”之一,專門解說《乾》《坤》兩卦,寫得很有文採。
⑦發口為言:發口,說出口。言,語言。
⑧“常道曰經”二句:張華《博物志·文籍考》:“聖人製作曰經,賢者著述曰傳。”
⑨陸氏:陸機。其《文賦》對文體的論述比以往的人詳細。

【譯文】
今天人們常說:文章有“文”和“筆”的區分,認為無韻的就是“筆”,有韻的就是“文”。文和筆都是有文採的,文採是用來豐富語言的,照理包括了韻文《詩經》和散文《尚書》在內,至于把文章分為“文”和“筆”兩個名稱,是從晉代才開始的。顏延年以為:“筆”這種文體,是有文採的“言”;經書就是沒有文採的“言”而不是有文採的“筆”,傳記就是有文採的“筆”而不是沒有文採的“言”。顏延年的說法有自相矛盾,請借用他的矛,用來還攻他的盾。為什麽這樣說呢?《易經》裏的《文言》,難道不是有文採的“言”嗎?倘若說“筆”是有文採的“言”,那就不能說經書不是有文採的“筆”了。顏延年想要用上述原則來立論,實在看不出這個論點可以確立。我認為說出口的話就是“言”,用筆墨文字寫出來就叫“筆”;講恆久不變的道理的是經書,解釋經書的是傳記。經和傳這類文體,脫離了“言”,而進入于“筆”,可見,“筆”這類文體是受語言影響的,它的文採可以多些,也可以少些。“六經”是以它敘理述事的正確精奧而不可改變,不是用“言”和“筆”來分優劣的。從前陸機的《文賦》,號稱對文體有詳盡的論述,但是隻一般地談瑣屑的問題,而實際上對文體的論述卻並不完備。因此,認識到文體的變化無窮,懂得這種變化的人可算是難得了。

【原文】
凡精慮造文,各競新麗,多欲練①辭,莫肯研術。落落之玉,或亂乎石;碌碌之石,時似乎玉。精者要約②,匱者亦鮮;博者該贍,蕪③者亦繁;辯者昭晰,淺者亦露;奧者復隱,詭者亦曲。或義華而聲悴④,或理拙而文澤。知夫調鍾未易,張琴實難。伶人告和,不必盡窕槬桍之中⑤;動用揮扇,何必窮初終之韻:魏文比篇章于音樂,蓋有征矣。夫不截盤根⑥,無以驗利器;不剖文奧,無以辨通才。才之能通,必資曉術,自非圓鑒區域⑦,大判條例,豈能控引情源,製勝文苑哉!

【注解】
①練:選擇。
②約:簡練。
③蕪(wú):雜。
④聲悴:文辭不好。聲,文辭聲韻;悴,微弱。
⑤“伶人告和”二句:周景王鑄鍾的故事:周景王要鑄造巨大的無射鍾,臣子們都認為太耗錢財,但景王不聽。“鍾成,伶人告和。”伶人諂媚景王,報告說鍾聲和諧。見于《左傳·昭公二十一年》和《國語·周語下》。窕槬:鍾聲的細小與洪大。劉勰用這個故事意為,樂師報告鍾聲調和,可能是碰巧,不一定真能掌握了奏樂的技巧。比喻有的人寫作偶然可取,但並未真正掌握寫作的技巧。
⑥盤根:彎曲盤繞的樹根,比喻復雜困難。
⑦圓鑒:全面考察。區域:指寫作的各個方面。

【譯文】
一切精心創作文章的人,各自爭取文章的新奇藻麗,多要求練辭,不肯研究作文的方法。因此,無用的石子,有時混雜在玉石裏;美好的玉石,有時又好似石子一樣。講究精練的人創作內容簡明扼要,然而內容貧乏的人作文也很簡單短小;博識的人作文內容完備詳盡,蕪雜的人作文內容也非常繁多;善于辨析事理的人作文昭暢明白,淺薄的人作文也寫得很顯露;善于深思的人作文層疊曲折,喜歡詭奇怪異的人作文也可以寫得迂回曲折。有的意義華美而缺乏聲情,有的事理劣拙而文辭光潤。從這裏我們知道寫文章和搞音樂一樣,使鍾聲協調,琴弦和諧確實非常困難。樂師說鍾的聲調和諧了,可能是碰巧,不一定都掌握了調鍾的方法。樂師彈奏出各種樂調,哪能從頭到尾都合于音律;魏文帝曹丕在《典論·論文》裏拿音樂來比譬做文章,是有根據的。不砍斷盤錯的樹根,無從檢驗斧子的鋒利;不能分析文章的奧妙,無從辨別是否具有精通創作的才能。能夠精通創作必須靠懂得作文的方法,如果不是周全地鑒別各種文體的區分,盡量分析各種條理和例證,哪能夠控製情理,在文壇中取得優勝呢?

【原文】
是以執術馭篇,似善弈之窮數①;棄術任心,如博塞之邀遇。故博塞之文,借巧儻來②,雖前驅有功,而後援難繼;少既無以相接,多亦不知所刪,乃多少之並惑,何妍蚩之能製乎!若夫善弈之文,則術有恆數,按部整伍③,以待情會,因時順機,動不失正。數逢其極,機入其巧,則義味騰躍而生,辭氣叢雜而至。視之則錦繪④,聽之則絲簧,味之則甘腴⑤,佩之則芬芳,斷章之功,于斯盛矣。夫驥足雖駿,纆牽忌長⑥,以萬分一累,且廢千裏。況文體多術,共相彌綸,一物攜貳,莫不解體。所以列在一篇,備總情⑦變;譬三十之輻,共成一轂,雖未足觀,亦鄙夫之見也。

【注解】
①弈:下圍棋。數:技巧。
②儻(tǎng)來:意外得來。
③按部整伍:猶按部就班,指按一定次序。
④錦繪:比喻作品形象鮮明漂亮。錦,雜色絲織品。
⑤腴:肥美。
⑥纆牽忌長:《戰國策·韓策三》說王良的徒弟駕千裏馬,卻跑不了千裏路,馭馬神手造父的徒弟告訴他說:“你的韁繩牽得過長。”韁繩長隻是萬分之一的小問題,卻妨礙跑千裏路。
⑦備總:全面總結概括。情:指各種寫作原則方法。

【譯文】
因此掌握技巧來駕馭寫作文章,就好像善于下圍棋的人精通棋術;拋棄技巧憑著主觀,就好像賭博碰運氣的偶然遇合。所以像賭博那樣寫作,憑借不可靠的巧合意外得來,雖然文章前面這樣做了有功效,可是後面的部分卻難于繼續做下去。內容寫少了不知道如何補充,多了也不知道該如何刪減,這樣不管多了少了,都感到迷惑,怎麽能夠掌握寫作的好壞呢?至于像善于下圍棋那樣寫作,那技巧就有恆常一定的法規,按部就班地等待情思的醞釀成熟,因其時宜,順其機會,使文章的寫作總不離開正軌。如果技巧掌握得極好,時機又掌握得很巧妙,那文章的義理韻味便會騰躍升起涌現出來,文辭氣勢便會蜂擁到來。看起來文採就像織錦彩繪,聽上去音樂像合奏管弦,嘗起來它的味道就像甘美佳餚,佩戴上它的氣味就像蘭桂芬芳。寫作所能收到的效果,到這樣才算是最好的了。千裏馬雖然跑得快,但韁繩卻切忌過長,韁繩牽得過長不過是萬分之一的小缺點罷了,尚且要妨礙馬的千裏之行;何況文章寫作的各種體裁的各種要求,講創作理論需要相互密切配合,隻要某一方面不協調,整個體系就會遭到破壞。所以在對寫作原則一一進行研究論述之後,這裏又把整個作文的原則歸納綜合寫成《總術》這篇文章,用來全面概括寫作的原則及其變化。這好比車輪的三十輻共同湊集在車輪的轂上組成車輪的整體一樣,雖然那樣講寫作不值得稱美,也是淺陋者的一得之見。

【原文】
贊曰:文場筆苑①,有術有門②。務先大體,鑒必窮源③。乘一總萬④,舉要治繁。思無定契⑤,理有恆存。

【注解】
①文場筆苑:都指文壇。文,韻文;筆,無韻文。
②門:類。
③源:根源,指文學創作的基本原理。
④一:指規律。萬:各種情況,創作中的各種問題。
⑤契:契約,指規則。

【譯文】
總結:
繁華的文壇茂盛的藝苑,
文章創作方法多種多樣。
務必首先註意根本整體,
徹底認清基本寫作原理。
掌握技巧才能總覽萬端變化,
抓住要點才能駕馭一切紛繁。
文思雖然沒有一定規則,
但寫作的原理卻是一定的。

【評析】
《總術》的“術”,指文學創作的原則和方法。劉勰的創作理論十分的廣泛,從基本原則到具體的技巧問題都在《神思》至《附會》各篇中做了專題論述,本篇綜合論證了寫作方法的重要性。
全篇分三部分:一、講“文”和“筆”之分。晉宋以來,文、筆之分漸漸明顯,劉勰對此尚持肯定的態度,但是對顏延年的“文”、“筆”、“言”則持否定的態度。二、講“研術”的重要意義。認為隻有研究各種文學體裁,明確寫作基本法則,才能在文學創作上取得成就。三、進一步說明了掌握寫作方法的必要。
從《神思》至《附會》,劉勰已經系統地討論了創作中的各種問題,至此,需要一個總結。認為“文場筆苑,有術有門”,即創作是有一定原則和方法可以遵循的,並且要求掌握創作的規律和方法要全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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